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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衣山尽)


  “你这是?”李成的眼睛瞪大了。
  “为将者,当上知天文,下知山川地形。一军军主,每到一地,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勘察地形,摸得越详细越好,心中也该装着一副战场地形图。这几个圈就是有水的地域,这也是我这几日在平原镇向土人打听到的。”
  “可真?”
  “自然,属下保证。”王慎点头。
  其实,刚才这一番话他也只是推测。
  在后世,他也接触过不少古战场的地理资料,作为军史爱好者,地图肯定是要看的。洪泽湖周围分布着宿州、宿迁、淮安、盱眙等大城,乃是中原的核心区域。古人所所的逐鹿中原逐鹿中原,说得就是淮杨这一带。
  据王慎所知道,洪择湖平均水深三到五米,原为浅水小湖群。平日里连成一片大水泽,今年旱得厉害,水位退得快,这些小湖泊群应该都露了出来,湖泊和湖泊之间有陆地相连。
  刚才王慎在湖中画出的小圆圈,就他凭借记忆中的那些小湖泊。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问题。古代的地理和现代地理肯定有不小的区别,另外,洪泽湖的水位现在究竟退到什么地方,中间有没有可以行人的道路,他也不知道。不过,想来应该是这样。
  就他打听所知可推测,今年江淮地区的旱情非常严重,后世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南方的旱灾和现在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即便那样,在现代,南方的各大湖泊的水都干了。如第一大淡水湖泊鄱阳湖水域面积只剩以前的十分之一,里面长满了野草,变成一座草海。
  既如此,和鄱阳湖一样同为浅水湖泊的洪泽湖想来也是如此。
  这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王慎可以肯定这一点。
  李成意识到这是一个重大的战机,霍一声站起来,身上的大氅落到地上:“哈哈,哈哈,我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你这个法子倒是妙得很啊!”
  王慎笑道:“天王,在下忝为淮系军后军辎重营指挥使,在你营中负责联络沟通。我等和李昱汉贼不两立,如果贼军打来,在下也跑不脱,还请天王相信我。”
  “哈哈,我自然是相信你的。道思你那句话说得好,为将者当知天文地理,留心处便是文章。”说罢,他收起笑声,上手一拍:“来人,升帐!”
  “通通通”鼓声在黄昏时分激烈响起。
  大群飞鸟在夕光中连翩升高,和暮色混为一体。
  李成立在大堂中,屈指计算。
  待道第三根手指竖起,整个军队的都头以上的军官都到了。
  节堂中站满了威武雄壮的军汉,铠甲闪亮,却寂静无声,只一阵阵沉重的呼吸声。
  大家都已经知道李天王已经受了招安,并决定和李昱交战,今日升帐,想来是为颁布军令,一场空前大战即将打响。
  李成将手指一收,握紧拳头:“各位都已经知道,某又做回了大宋的大捉杀使,领了小刘太尉将令,征讨济南李昱。实际上,不管某是不是受招安,这一仗也非打不可。”
  “泗州才多大点地盘,先是有我一万多人马,接着李昱的十万人到了,刘光世的三万主力也跑了过来。嘿嘿,实在是挤得要命啊!”
  “打个比方,这一带就是一口将要干涸的池塘,水少鱼多。有你一口吃的,别人就少一口。要想活,咱们就得用力把别的鱼给挤出去,或者直接咬死。只要敢到我泗州,由得你是谁,都是某的大敌。”
  听他这么说,王慎这才恍然大悟,知道他先前为什么在刘光世面前痛快地答应和李昱作战了。说到底,李成就是个军阀,需要泗州这块方寸之地养兵。现在这么多部队开进来,一开战将这里打得一片糜烂,却是不他能够容忍的。刘光世不行,李昱也不行。
  势利使人争夺,世界上的事情,终归逃不过利益二字。
  李成露出雪白的牙齿,做出撕咬的动作:“各位且看。”
  立在地图前,李成手中的刀沿着王慎画出线条移动:“某将派出一支轻骑沿着这条路线突袭李昱中军,给他的心窝子狠狠来上一刀。”
  “如今,李昱中军行辕已至安河,战场就选在这里。”
  说完,他调转了刀,“咻”一声就扔出去,正好刺到安河位置。
  几乎半个刀身没入青砖地面,几点火星飞溅而起。
  “陈兰若听命,我令你率某三百踏白轻骑突进,两日之内务必赶到安河,取李昱小儿首级,好生腌了,某要送给刘太尉传阅淮西诸军,夸耀某的武功。”
  一个将领走了出来。
  听到这个略带金属颤音的女声,立在一旁的王慎心中一凛,忙定睛看去,才发现这人正是那日和自己交过手的那员执长槊使双刀的女将。
  此女身材颇高,大约一米七十六七模样,在一种将领当中,鹤立鸡群。偏生腰枝纤细,五官娟秀,除了胸脯实在太平之外,简直就是后世的超模。那挺拔的鼻梁,深邃的大眼,颇有中性之美,只看上一眼,就叫人心脏忍不住乱跳。
  只不过,她好象绣了纹身。有红红绿绿的图案从她的胸口处蔓延到脖子处,仔细看去,是一条龙还是蛟?
  宋人喜欢纹身,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九纹龙史进和遍体花绣的浪子燕青,当然,此二人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在真实历史上纹身最出名的当属后周太祖郭威。
  郭威身上全是刺青,脖子上还绣着两只花雀,因此被人唤着郭雀儿。
  另外,岳飞也在背上刺上“尽忠报国”四字,由此可见宋人风尚。
  这女将大约二十四五,正是一个女孩子最美丽的时候。偏生浑身锦绣,目光凶悍,简直就是带刺的玫瑰呀,原来她的名字叫陈兰若。
  兰若二字出自佛经,意思是出家人修行的森林,又指僧院,很好听啊!
  只是,这女将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和悲天悯人的佛家却是扯不上半点关系。
  女将:“是,义父,女儿领命。”
  这个时候,王慎这才大吃一惊,原来陈兰若是李成的义女,难怪如此剽悍,武艺好象也非常不错。
  正在这个时候,李成又喝道:“王慎听命。”
  包括女将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齐唰唰落到王慎面上。
  王慎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愕然指着自己:“天王唤我?”
  李成点点头:“王慎,穿越干旱大湖突袭李昱中军老营的计策出自你手。你是主,我们是客。在座诸人中只有你熟悉道路,烦劳你做乡导给陈兰若将军带路。”
  语气不容质疑。
  王慎这几日铁与血看得实在太多了,只想快些交卸了差使带着安娘姐弟离开这四战之地。如今他本派到李成军中,本以为就是个客人,呆上一阵子,等这一战打完就可以离开了。却不想,如今却被李成派出去引路。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既然李成已经下了命令,根本无法推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王慎心中大苦,却不得不硬着头皮道:“是,天王。”
  “很好。”李成喝道:“各军也准备一下,李昱的主力马上就要过来了,无论陈兰若将军和王慎那边打得如何,我等也要准备出击。兵者,以正合,以奇胜。我们正军,也该和李昱接触了。某要教教那个济南来的流寇山大王,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说着,一支支令箭扔了出去,命令一道道流水般下达,整个平原镇笼罩着大战之前的气氛。

第四十一章 婚约

  所谓踏白就是侦察骑兵,大军的开路先锋。
  战时,肩上责任有三。一,搜索探路,防敌伏击;二,查明敌情,游弋警戒;三,闪电突袭。
  真若比拟,相当于后世的特种部队。只不过,这支部队都是重装。类似二战时期德国的机械化、摩托化集团军。
  能够成为一军之踏白,需要开得强弓,骑得烈马,必要的时候还要先登陷阵,武艺也要极其高强。这在古代,简直就是标准的技术化兵团。
  只见,三百骑人人铁甲,手执马槊,腰挎手刀,背背硬弓。鞍边还挂着斧子、骨朵、铁蒺藜、绳索、解绳骑。一人双马,武装到牙齿。
  所有人都立在地上,排出整齐的阵型,没有人说话,肃杀之气冲天而起。
  这队人马虽然不多,可装备昂贵,兵员多是百战西军老卒,乃是李成军精华中的精华。当初和刘光世交手的时候,李成屡屡率领这支军队突袭淮西军中军大旗,打得刘平叔看到李成就心中发毛。
  如今,李成可以说将手头最值钱的家当都交给了陈兰若,交给了王慎。
  天上依旧是乌云堆积,鬼知道什么时候又会下雨。如果像几日前那样的暴雨再下得几场,说不定湖水就会涨起来。时间紧迫,不容耽搁,军议之后的第二天黎明,部队就开拔了。
  天气已经彻底凉下去,在微曦的晨光中,三百身材雄壮的健儿,六百匹高头大马肃然而立,口鼻间喷吐而出的白气在头顶连成一片。
  一面接一面红旗呼呼招展,铠甲铮鸣。
  好大威势,这还是王慎第一次看到李成骑兵集结。看到他们从头包到脚的镔铁扎甲,看到这支金属部队,顿时有呼吸不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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