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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历四年 (张维卿)


  喝了一口后,陈文立刻恭维道:“这汤味道真棒,孙兄这口福实在是羡煞旁人啊。等小弟日后成亲了,定要让弟妹来和嫂子好好学学这门手艺。”
  这话入耳,孙钰的目光也柔和许多。“陈兄客气了,雕虫小技而已。”
  拍不动你的马屁,那就拍拍你媳妇的,难道你嘴里还敢蹦出个“不”字儿?
  小鲜肉儿童鞋,图样图森破啊。
  自觉得扳回一局的陈文又夹了筷子清炒肉丝,只是放入嘴里刚咀嚼了两口,他的脸色就陡然一变。
  这菜也太咸了吧,齁死宝宝了。
  于是,陈文立刻又盛了碗汤,一饮而尽。
  不是说古代盐铁专卖,盐价是很贵的吗?这小媳妇儿这么放盐也太败家了吧。
  可是,同样夹了肉丝的孙钰却依旧吃得很开心,而且目光中竟隐隐透着一股柔情。
  难道他除了面瘫以外,味觉还有问题吗?
  这孩子真可怜。
  很快,陈文又找到了一个盟友,这就更加坚定了他的这种想法
  但见,孙钰的弟弟在吃了一口之后,立刻就吐到了碗里。不过,他的小动作也就到此为止了。只见孙钰冷着脸瞪了他一眼,那可怜的小家伙立马就又把肉丝吞了下去,赶紧扒了两口白饭才没落得陈文那般。
  小朋友有经验啊。
  接着,孙钰又连忙凑到陈文耳边,低声说道:“内子不善烹饪,还望陈兄海涵,”声音之中,竟颇有些愧疚。
  这还能说什么,陈文立刻低声回道:“孙兄多虑了,在下是北方人,口儿重,这味道正好。”
  这个回答显然不足以骗过孙钰,只见他立刻起身行了一礼。
  而眼见于此,陈文也只好起身回礼。
  和古人吃饭运动量真大啊。
  不知道是被先前那个菜齁得厉害,还是新入口的这个菜根本就没放盐,陈文再夹了口韭菜炒鸡蛋却根本没吃出来任何味道。若是算上那个烧糊了的土豆炒青菜,这一桌子也就只有白饭和汤能下口了。
  这小媳妇大概是把韭菜炒鸡蛋该放的盐全都倒清炒肉丝里了吧。
  也幸亏了那个封建社会女子不同席的传统,陈文做主把咸得没边的清炒肉丝和完全没有味道的韭菜炒鸡蛋来了个大杂烩,也总算是中和了一下味道。
  而那孙钰更是厉害,上来慢慢的吃,等陈文和他弟弟吃完后,他竟把剩下的菜全部消灭个干净。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显得经验十足。
  吃过饭,孙钰的妻子又回来了,不过那小脸儿上依稀还有些许泪痕,低着头不敢看人。待她看到盆干碗净之后,更是又要哭出来一般。
  此时,只听见孙钰柔声说道:“今天有进步,陈兄还夸赞你做得汤好喝呢。快收拾了吧,晚上还要拜七姐呢。”
  “是的,相公。”满是哭腔的小媳妇立刻开始收拾桌子,手速惊人。
  入夜后,孙家的小媳妇在院子里放了张小桌,摆好了先前准备的巧果、莲蓬、白藕、红菱等贡品,还将一个装着蜘蛛的小盒放在桌上,开始拜七姐。
  而屋里,孙钰则正对着一张画着面目狰狞、金身青面、右手握朱笔、右脚独立于海中大鳌头顶的形似鬼怪造型的画像下拜,而案前就是那只陈文先前没注意到的白煮鸡。
  按照长幼的顺序,孙钰拜后,便是他弟弟。待孙铭拜完,孙钰见陈文依旧像是在看西洋景儿一般全无动静,皱着眉头问道:“陈兄不也是读书人吗?难道天津卫那边不拜魁星吗?”
  魁星?那是什么?
  陈文并不知道,七月初七即是乞巧节,也是魁星诞。魁星是道教中主宰文运的神。魁星信仰盛于宋代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朝代,从此经久不衰,成为封建社会读书人于文昌帝君之外崇信最甚的神明。到了这一天,女子要拜七姐,而家里的读书人就会拜魁星。
  不过在他的那个时代,经过了常年的唯物主义教育,考试不是靠作弊就是各凭本事。就算有人要拜也多是去拜关公,毕竟他老人家管的事情比较多,能者多劳嘛。到了后来似乎也有人开始拜范进了,并且尊其为考神,只是并不普及罢了。
  电光火石之间,陈文脑子里窜出了好几个念头,最后回了句:“在下没打算过要考科举,所以就没拜过。”
  这个答案似乎还算合格,孙钰便没有再说什么。
  拜过魁星,孙钰便开始检查他弟弟的功课。眼见于此,陈文便借口累了回房休息去了。
  又不是没上过学,那小子吃饭前赶出来的功课能有多少质量,不挨卷才怪,自己在那岂不是碍人眼。再者说了,万一那孙钰哪根筋不对问自己该怎么写,那不就剩下出糗了吗?
  果不出所料,陈文还没来得及进屋,北屋的训斥声就开始了。不过,最后的结果陈文并不清楚,因为等那小子哈气连连的回来时,他已经睡着了。
  
第十五章 孙钰
  七月初八,孙钰正值休沐,便没有出门,天一亮就去督促他弟弟的学业了。
  而此时,陈文却还躺在床上睡懒觉。大抵是他养病时昏天黑地的睡了一天,生物钟又自动调了回来,不需要上班的日子,一个宅男不睡懒觉还能干嘛。
  “还真是个纨绔子弟啊。”孙钰摇了摇头,轻手轻脚的帮他弟弟把笔墨纸砚都先搬到北屋。
  直到日上三竿,陈文才懒洋洋的爬起来。看着窗外的天空,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好像论坛上说古人不吃中午饭,一天就两顿饭的。至于在老营那几天一日三餐的日子,已经全然被他理解为病号饭了。
  只是陈文不知道,古人并非一定每日两餐,吃几顿基本上是由经济生活水平决定的。隋唐以前,普通百姓一日两餐,贵族一日三餐,而隋唐之后,普通百姓只要过得去也会选择一日三餐。当然,穷苦之家,一日一餐也要度日,天子就算不饿一天也要吃四顿,那是特例。
  不过,三餐制盛行于世的同时,两餐制也并没有消亡。在《清稗类钞·饮食类》中就有记载“我国人日食之次数,南方普通日三次,北方普通日二次”。如当时的兰州人便“日皆二食”,而浙江宁波、绍兴一带则是“日皆三饭”。当然,这同样是和当地经济条件直接挂钩的。
  在孙家,孙钰本人是官身,每月有俸禄可领,养活一家三口不成问题。孙家的小媳妇虽然做饭手艺差了点儿,但是对于女红一事却是出了奇的在行,总能贴补些家用,或许这就是术业有专攻吧。再加上眼下四明山地区比较太平,物价也就相对的要低一些,一日三餐倒也正常。
  不过,陈文的到来直接导致了孙家多了一张吃饭的嘴,所幸,王江适时的补贴却也弥补了这一块的损耗,孙家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此而下降。
  待陈文出了房门才发现,孙家的小媳妇正在做午饭,这让陈文心安的同时又对网络上那些断章取义的信息很是愤慨。
  这时,孙家的院门被人敲响。
  出于防止孙家的小媳妇再次把菜烧糊了的考虑,陈文立刻示意自己去开门。
  打开院门,一个五短身材、满脸横肉的汉子提着两只兔子正站在门外。
  “您好,请问您找谁?”陈文客气的问道。
  只见那汉子看到陈文,先是一愣,随后倒退了两步四下环视周围,满脸疑惑的开口说道:“我找孙举人,你……”他看了看陈文的衣着。“嗯,您是?”
  举人?卧槽,这死面瘫竟然还是个举人啊,真是小瞧他了。陈文分明记得王翊和王江好像才不过是个秀才啊,那么他如此功名是怎么才混成个不入流的仓大使的呢。
  “在下姓陈,暂住于此,孙兄正在里面读书,兄台请进来说。”
  待陈文将那汉子引进来,孙家的小媳妇也从厨房走了出来,随即道了个万福。“原来是吴家叔叔啊。叔叔的衣服奴家已经补好了,本打算下午给叔叔送过去呢。”
  “此事已是有劳嫂夫人了,某自己来取就可以,嫂夫人客气了。”那汉子将手中兔子递了过去,说道:“这是某昨日在山里打的,正好补补身子。”
  陈文咽了口唾沫,不禁想到,这确实可以补身子啊。有诗曰: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洗净剁成块,焯水炸金黄,放入砂锅中,加料大火煮,小火炖四刻,中火慢收汁,出锅分小块,淋油装成盘。Nice!
  可是,即便如此,那孙家的小媳妇却不肯接。“每次都要劳烦吴家叔叔破费,这怎么好意思呢。”
  倒是那汉子却显得颇为豪爽,只听他说道:“这破费什么啊,嫂夫人帮我等弟兄缝补衣服不也没要过一文钱吗?你们这大户人家出身的就是太客气。”
  大户人家?陈文心中疑惑。
  孙家的小媳妇千恩万谢的接过了兔子,又对陈文和那汉子介绍道:“这位是吴家叔叔,讳登科,是外子的同乡。这位是陈家叔叔,讳文,表字辅仁,乃是外子的同僚。”
  原来自己在孙家的对外身份是面瘫兄的同事啊,这瞎话他怎么也没提前和我对口供呢,这厮不会连这也忘了吧。
  “原来是陈官人啊,失礼失礼。”那吴登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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