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孙兄久等了。”
“那我们走吧。”话音方落,孙钰就牵着驴子往外走。
陈文本来还打算跟那守门军官寒暄几句,毕竟是个熟人。可眼见于此,也只有行个礼追了出去。
孙钰并非是本地人,而是刚刚来到大兰山不久,暂时还没有像其他官吏一样拥有在老营里面分房的权利,是故,他便暂住在山脚下的村子里。
平日里,他每天都是这么骑着驴子上下班的。不过,今天他也只能牵着驴子和陈文一起走回家了。
见气氛有些冷淡,陈文想了想,开口打破了沉寂。“孙兄的字起得真好,很有古贤人之风嘛。”
有道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初次见面多夸夸别人总能留下个好印象吧。
可是,只见那孙钰转过身,眉头一皱,淡淡的说道:“风雨博施的博,牧野洋洋的洋。”言罢,便转过身去,牵着驴子继续前进。
这话把陈文噎的。“那个,在下误会了,还望孙兄见谅。”
“无事。”这次连头也没回。
一路无话。
第十四章 温柔
下了山没多久,陈文和孙钰终于来到了村西口。
村子是依山而建,茅屋和土坯房杂乱的分布其间,到是一条从西到东的村路分外明显。孙钰的家在村东,所以要穿村而过。
小村里,炊烟四起,扛着锄头的农夫,挑着扁担的汉子都在紧赶慢赶的往家的方向走去。其间,一群光着屁股的熊孩子则迈开了小短腿,在人群中肆意奔跑,而追在他们身后的却是“该吃饭了,再不回家小心又要被你娘打屁屁”的童音。
今年年景不错,这大兰山脚下也算太平。早点吃饭,剩下灯油钱,勤俭着度日,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哇,是那个姓孙的书生,他长得好俊哦。”
“你这死丫头思春了,回去就告诉娘,好早点把你嫁出去。”
“切,你还说我?你刚刚明明都看直眼了,叫你几次才听见。”
周围两个小村姑的争吵声隐隐约约的钻进了陈文的耳朵里。
真是哪个时代都不缺花痴啊,想想现代那些看见帅哥就尖叫得不能自已的小姑娘和阿姨们,看来古人还是太矜持了。
“你看见他身后跟的那个汉子了吗?真高啊。”
听到这里,陈文不自觉的支起了耳朵。
“大概是个新来的跟班吧。”
“………………”
我赵日天不服!
只是,然并卵,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依旧在在讨论那孙书生。在这个“高富帅”的概念还没有得到有效普及的落后年代,陈文暂时还没有办法将他较之孙钰唯一的优势,或者说是21世纪人类较之17世纪人类的普遍优势——身高体重,从量变转化为质变。
既然如此,陈文只得跟在依旧面无表情的孙钰身后,安心的扮演“跟班儿”这个新角色了。
影帝都是从路人甲开始演起的,忍了。
村东头的孙家,一个粗布麻衣的小妇人正在灶台前笨手笨脚的忙碌着。
孙钰推开了小院的大门,牵着驴子走了进来,而陈文就跟在最后。
“相公回来了。”那小妇人见孙钰回家,连忙擦了擦手,跑过来去接孙钰手中那驴子的缰绳。
“娘子,我自己来吧。”孙钰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将驴子牵到畜棚里,在食槽里添了些干草。
那小妇人见状立刻转过身去拿掸子,待她拿完鸡毛掸子回来,才注意到小院里多了一个人。
“这位就是陈家叔叔吧?”
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要来。
不过,我的现实存在感就那么低吗?
“小弟陈文,见过嫂夫人。”陈文行礼如仪。
那小妇人立刻道了个万福,便不在和陈文说话,赶忙过去帮孙钰掸土。
盯着别人的老婆看在哪个时代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这却不妨碍陈文用余光观察。
但见那小妇人身着粗布麻衣却剪裁得体,十指纤纤不似久事家务。左右脸颊上各有一抹黑灰,还勉强算得上对称,大抵是从衣袖上蹭上去的,只是这样子竟把自己弄得跟只小花猫似的。可是细看去,这小妇人却是柔情绰态、靥辅承权、皓齿朱唇、明眸善睐,与那孙钰倒是称得上郎才女貌的佳偶。
只见,孙钰抬起手捻着衣袖,去帮他的妻子擦去脸上的灶灰。虽然依旧是面无表情,可眼中却满是柔情。
这死面瘫,合着明朝就流行花式虐单身狗吗?
这时,陈文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超**丝的念头——你这用衣袖擦完了,还不得你媳妇给你洗衣服吗?平白增加劳动量,非智者所为也。
“好啦,相公,陈家叔叔还在呢。”此时,小妇人已是羞臊的满脸通红,几欲滴血。
这果然还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可以毫无顾忌的秀恩爱的时代啊。
眼见于此,陈文立刻仰望那七月四五点钟的天空,也不知道对谁大声说了句:“今天的月亮,嗯,真圆啊。”
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孙钰了。怪不得这厮一路上就没给过我好脸色,人家娇妻在侧,素手研磨、红袖添香什么的,自己这么一个电灯泡算哪门子事儿啊。
王翊这人真不会办事儿。
此时,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个十一二的半大小子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兄长回来啦。”
原来还藏着另外一个电灯泡啊,心安了。
孙钰眉头一皱,说道:“年岁也不小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那半大小子突然尴尬了起来,低声的说道:“还,还差一点儿。”
闻言,孙钰厉声喝道:“回去做好,做不完不准吃饭!”
“哦。”那半大小子立刻垂头丧气的转身走了回去。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兄如父啊。
就在这时,一股子糊味从厨房传了出来,只见那小妇人脸色突变,立刻又着急忙慌的跑回了厨房,而她的手里却还拿着那个鸡毛掸子……
自顾自的用手掸过土,孙钰转过身来,对陈文说道:“陈兄,在下家中狭小,这些日子只得麻烦你先与舍弟同住一屋,实在抱歉。”
小院座北朝南,顺时针来看的话,正北面是一间大屋,身兼着主卧、客厅和书房的用途;东侧是厨房、柴房以及畜棚;西南面是厕所,而正西便是刚才那半大小子回到的屋子,也是孙钰给陈文安排的屋子。
“孙兄客气了,我喜欢热闹。”两个电灯泡呢,又发光又发热的,能不热闹吗?
闻言,孙钰便将陈文引到了屋子里,孙钰的弟弟正在西屋正面的桌子上写东西。
“这是舍弟孙铭。”孙钰转过身将陈文介绍给他弟弟:“这位便是陈先生。”
两厢见过礼后,孙铭便又回去继续做功课,而孙钰则将陈文引到一侧,示意这是陈文的住处。
陈文想了想,便从怀中掏出了五两银子,说道:“这是在下的生活费,还望孙兄笑纳。”
而孙钰却推回了银子,依旧面无表情的指了指那驴子背来的布袋子,说道:“陈兄安心住下就好,其他的无须忧心。那里面是副宪批给你的那份,你无须给我这个,嗯,生活费。”
想的真周到啊。
这算什么,监护人吗?
那我要不要怯生生的叫你一声“若白师兄”呢。
见推让不过,陈文只得说道:“那就有劳孙兄代我向副宪致谢了。”
“陈兄客气了,本应如此。”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饭做好了。”的声音。
只见孙铭飞快的写完最后几个字,起身对孙钰说道:“兄长,功课我已经做完了。”
“嗯。”孙钰看了一眼陈文,说道:“先去吃饭,晚上再检查。”
北屋的中堂摆了一张大桌子,孙钰的妻子依次的将饭菜摆上桌,随后便回到了厨房。
说到底,这毕竟是封建社会,双方称不上通家之好,见面已是迫不得已,同桌吃饭肯定是不能的。当然啦,在明末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钱谦益家的河东君就不太受这等约束,而钱牧斋本人也一向由着她。
桌子上摆了三个菜一个汤,土豆炒青菜、清炒肉丝、韭菜炒鸡蛋外加一小锅青菜豆腐汤,而先前烧糊了的就是那个土豆炒青菜。
饭菜闻起来很香,这让陈文想起了前天晚上和王翊王江一起吃的那顿饭。不过,这里面却没有他先前透过厨房打开的窗子所看到的白藕、红菱等物。
对了,那些东西应该今天晚上乞巧的贡品吧。
其实,在厨房里还有一只白煮鸡。按照金华府一带的传统,七夕之日,每家都要杀一只鸡,意为这夜牛郎织女相会,若无公鸡报晓,他们便能永远不分开。
寓意很是美好,不过那只鸡的命运就要苦得多了。因为今天它除了性命不保,晚上更是还有别的任务,以至于要到明天才能被摆上餐桌。
这时代又没有冰箱,坏了可怎么办啊。
“陈兄,你怎么不动筷呢。”
“哦。”陈文反应过来后,便起身盛了一碗汤。南方人先喝汤后吃饭,这个他还是懂的。
虽然食材只有青菜和豆腐,但是汤的味道却很是鲜美,尤其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味精,所以更为难得。
相似小说推荐
-
回到过去当神犬 (血海兵锋) 起点VIP2017-08-27 军旅生涯重生变成了一条军犬,为人民服务永垂不朽!...
-
明末乞活 (好大一只乌) 起点VIP2017-07-26 两宋元明那一年,李自成还在为大明帝国的快递业务兢兢业业的挥洒汗水,张献忠还在官府衙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