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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败家子 (尹三问)



“是!”贺兰楚石悻悻点头,但实际上有些不大理解,寻常百姓家的孩童如何能与国公家公子相提并论?莫不是岳父牧守地方,意图展现仁义之名吗?

侯君集似乎隐约猜到了女婿的些许想法,叮嘱道:“天佑还小,得教他学好,之所以带他来陈州,怕的就是在长安与勋贵子弟一起花天酒地,越发的不成器。你做姐夫的,要督促他,切莫溺爱,让他不知天高地厚。”

“好了,莫要多说了,楚石也是关心天佑。”侯夫人埋怨道:“不管什么赏罚,等天佑伤好了再说。”

小纨绔只是擦伤,所有侯君集夫妇并未十分在意,医官似乎也这般认为,但事实上他犯了个大错。

不知道是医疗条件落后,还是习惯问题,医官没有好好清理大面积的创口。或许他压根没将擦伤当回事,只是简单擦拭,然后撒上了所谓的金疮药。

导致的结果便是,两天以后,创面没有开始愈合,反而有化脓迹象。最要命的是,小纨绔开始发热了。

医者顿时傻眼了,冬季天气寒冷,怎么可能化脓呢?目光落到侯夫人特意添加的几个炭盆上,好像有一些答案了。

可是又能怎样呢?面对质问,难道说是刺史夫人害了儿子不成?何况更大程度是自己的失误。

摸着儿子滚烫的额头,侯君集夫妇的脸色变了,眼中多了无尽的担忧。贺兰楚石毫不客气地将医官踢翻在地,这一次,侯君集没有阻拦和责备。

“我不想和你计较,我只问你,可有办法让天佑退烧?”侯君集的语气很沉重,久经沙场,这样的情形见得多了。

他有经验,当前最要命的是发热,高热是会死人的。哪怕侥幸扛过去,脑子也会烧坏,这是他最疼爱的幼子,聪明伶俐,年仅十一岁……

“是是……”医官唯唯诺诺答应,连忙去开方煎药。从此刻开始,他丝毫不敢马虎大意,因为他从侯君集的眼里看到了杀意。稍有差池,丢官免职不说,甚至可能有性命之忧。

医官很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但结果似乎并不如意。一夜折腾,灌了好几次药,小纨绔滚烫的额头没有凉下去,甚至开始迷迷糊糊说胡话!

“如何?为何我儿还不退烧?”侯夫人看在眼里,忧心忡忡,泪流满面。

“庸医无能!”贺兰楚石愤怒不已,狠狠踢出一脚,从力度上来看,医官肋骨折断是必然的。

侯君集强迫自己冷静,温言安慰夫人道:“莫要担心,你忘了武德九年吗?你在家中难产危急,我在玄武门前命悬一线。结果呢,你们母子平安,而我跟随秦王…陛下大获全胜,才有今日。

这个儿子好啊,自出生便有老天护佑,护佑他自己,也护佑爹娘,所以我给他取名天佑。当年那样危急的时刻都过去了,今次也不会有事的。”

“岳父大人说的是,天佑落马受伤,血流不止,恰好有人出手帮忙止血……可见吉人天相,上天庇佑,必定没事的。”贺兰楚石先安慰两句岳母,说道:“小婿这就去另请名医,为天佑诊治。”

“去,快去……”侯夫人摆摆手,似乎突然想起什么,喊道:“还有那个帮天佑止血的年轻人,想必也是位雌黄圣手……”

“是呢,那人临走前交代过,少公子伤口沾染秽物,若不清洗干净,恐会化脓……”

侯夫人病急乱投医,带着哭腔道:“看看,有先见之明,必然医术高明,快去找到此人,来为我儿诊治。”

“去,先另请医者过来,然后找到此人……”侯君集当即吩咐。

侯毅唯唯诺诺道:“可是……此人并未留下姓名,想要找到只怕不易……”

侯君集怒道:“哼,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哪怕把淮阳城给我翻过来,也要尽快找到此人。”

于是乎,刺史府乱作一团,淮阳城里紧接着鸡飞狗跳!

……

又是一个清晨,谢逸从被窝里爬起来,首先端起放在炕沿上的一碗凉水,一饮而尽。

没办法,火太旺了,不来点凉水浇浇压根不行。

如花似玉的嫂子又不见了,听声响好似在外面灶台上忙碌。自打前日解衣带后,杜氏似乎有意避开他,话也少了很多。

唉!一想起当时情形,谢逸心里便有些想入非非。雪白的后背,如玉的肌肤,还有那莲藕般的玉臂……

不曾想,粗布衣裙下掩着如此珍藏,一面之缘,便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还有那件边角料特制的小衣,也不知还穿在身上没?

一想到这里,谢逸越发觉得火大了。明明娇艳欲滴,秀色可餐,却只能看不能吃,真是熬人啊!

作为一个正人君子,绝不能用强,更不能用下三滥的手段,只能用正大光明方式去感化,追求。

让美人儿心悦诚服,人约黄昏后;最好是有一天,能有投怀送抱的艳福……

想到就要立即行动,谢逸当即穿衣起身,嫂子应该在忙着做早饭,赶紧去帮忙。

你做饭来我烧火,一起来把美食烹,多浪漫啊!

趁着杜氏不注意,谢逸站到了灶台后,想着要不要来个佯攻突袭,然后美人儿吓一跳,跌倒怀中的戏码。

天朗气清,朝霞灿烂,背景唯美无比,衬托出的气氛也很不错,正缺这么一丝旖旎……

谢逸刚要行动,偏生就在此时,一群不速之客出现了,气氛陡然间被破坏。

ps:有事回来晚了,不凑巧作者后台又进不去,现在才能登陆更新,很抱歉!以后尽量每天两章,都白天更。

第十二章绕不开的侯君集

不速之客登门,实在讨厌!

破坏气氛,打搅了谢逸动之以情,拥美入怀的伟大计划,实在可恶。尤其是看到不请自来之人是郑斌后,谢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许久不见,谢三郎已经沦落到烧火添柴的地步了?”郑斌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这年代讲究君子远庖厨,所以争辩完全是对牛弹琴,谢逸不打算浪费唇舌。

“有何贵干?黄鼠狼给鸡拜年?”

郑斌眉梢微微一动,感觉败家子似与往日有些不同,没有了那种外强中干,表面上狂妄,实际唯唯诺诺的感觉。如今则是英气勃勃,自信满满,好像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大抵是没明白歇后语的意思,郑斌略微迟疑道:“什么拜不拜年,此来是为了和三郎做比买卖。”

“生意,我与你有什么买卖可做?”谢逸的表情有些冷峻,懒得嘲讽某人没文化,但来者不善,不安好心应该确信无疑。

“怎么没有?”郑斌笑道:“就是你和陆安做的买卖啊!”

“陆安?”

郑斌诧异道:“难不成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晓?就是那个憨憨的胖子。”

谢逸恍然,那个买诗的胖少年好像就是姓陆。怎么?郑斌竟然找到了自己家,难不成“商业机密”和卖主身份全部泄露了?

“前几日陆安在望湖楼献诗两首,《春晓》和《从军行》,相当不错的佳作,可惜不是他自己所作,竟然是花钱买来的。”

郑斌笑道:“那日曾有见到你与他有过接触,想来诗文是你卖于他的吧?”

“接触而已,能说明什么?恰巧碰到聊两句而已。”

“三郎,何必呢?你我之间还用得着绕弯子。”郑斌笑道:“我啊,对那些诗文的来源很感兴趣,可是三郎你的手笔?”

“你相信是我作的?”

“原本不相信,不过今日见到三郎…与往日气质截然不同,想着兴许有这个可能。其实这不重要……”

郑斌笑道:“听说陆胖子只花了几贯钱便买了两首诗,那等佳作价钱未免也太低贱,如果三郎手中还有佳作,十贯钱一首卖与我如何?”

“你要买多少?”

“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只要你能写出同水准的诗文,有多少我要多少。”郑斌笑道:“我可以为三郎提供居所,珍馐美食,仆从女婢侍候,只要你能写出好诗。”

“意思是我以后专门给你作诗喽?”

“大抵如此……不过也不能这么说,你作诗,我付钱,公平交易嘛!”

大概是觉得有戏,郑斌的笑容很灿烂,言辞也客气亲近,仿佛与谢逸是多年至交好友,过去种种恩怨全然不存在一般。

“哎呀,竟有如此好事!”谢逸叹道:“可惜啊,那两首诗是家兄仅存的遗作,早知道就卖与郑兄了,那可就是二十贯,真是亏大发了。”

嘴上这么说,谢逸心中却一阵阵冷笑,想要让自己做他的御用枪手,然后拿着自己写的诗出去招摇撞骗,博得才子之名,甚至成为一代大家。

然后呢,自己能得到什么?几百乃至几千贯钱?听起来似乎也公平,可到那时,自己等若是他最致命的秘密,还有机会离开吗?轻则被拘押起来榨取剩余价值,重则有被杀人灭口的可能。

当枪手没前途,尤其是被买断的枪手,这个道理显而易见,谢逸怎会不明白?郑斌如此,全然是把人当傻瓜忽悠啊,岂能答应?

“果真是令兄之作?”郑斌不由有些失望。

“当然!”谢逸淡淡笑道:“好了,郑兄慢走,不送!”

郑斌眉头又动,疑惑道:“三郎,你可莫要蒙我……在陈州,换了旁人根本出不到如此高价;至于刺史府行卷,想想你自己过去什么德行?刺史大人会举荐了一个败家子为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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