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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 (薪越)



无论怎么说,在社会上,美女总是能受到优待。

比如看一篇小说,如果知道作者是位美女的话,那读者看书的心情绝对不一样,这是人之常情。

林徽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林子轩打算在《新月》杂志上推出一个专栏,叫做“人间四月天”。专门刊载林徽茵的诗作和散文,把她捧为民国第一女诗人。

有了这个噱头,不怕杂志不畅销。

就连郭沫偌也知道这个方法,他的创造社同样推出了一位女作家,叫做冯沅珺。

这也是一位才女,家学渊源,自幼喜爱读古文,尤爱读唐诗,十二岁就能作诗填词。

1922年。她毕业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并考取北京大学研究所研究生,研习中国古典文学。

1923年开始小说创作,以笔名淦女士在《创造季刊》与《创造周报》上发表《旅行》、《隔绝》和《隔绝以后》等小说。

她的小说充满了大胆的描写和反抗旧礼教的精神,震动过许多读者。

这几位女性可以说是五四以后中国第一代的女作家。她们所写的小说大多是反映社会现实的“问题小说”。

林子轩不由得想起那位喜爱拍电影的丁灵。

丁灵是五四以后第二代的女作家,她更多的是关注女性自身的问题,比如《梦珂》和《莎菲女士的日记》。

后来的萧虹则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她创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小说文体。

那就是小说的散文化,她小说中的语言没有着意雕琢的痕迹。自然而然,蕴含着一种稚拙浑朴的美。一种独特而醇厚的情调,从而成为“萧红体”小说叙述风格的重要特征。

至于张爱灵,她是海派言情小说的集大成者。

她的小说和新文学的关系不大,而是直接来自于中国古典文学的熏陶,她写出了一个真实而虚幻的上海。

这些女作家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们,而她们则书写了这个时代。

1923年12月10日,《新月》杂志的创刊号全国发行,掀起了对于新诗的大讨论。

有人认为所谓的新诗格律化是给新诗带上枷锁,是束缚了新诗的“自然”和“自由”,是新文学的倒退。

也有人赞成,诗歌之所以不是小说,不是散文,是因为它应该有旋律,有节奏,不能太过散漫,没有约束。

这其实就是“自由体新诗”和“格律化新诗”的争论。

郭沫偌的《女神》是自由体新诗的代表作,他的诗歌完全是按照自己抒发的感情而定,诗节、诗行长短无定,韵律无固定格式。

或者说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只要能把感情表达出来即可。

而徐至摩提倡的诗歌格律化,则是要求诗歌要有一定的节拍,有韵律,有音乐性。

两者的诗歌主张有极大不同。

林子轩没有参与论战,他知道这种争论直到后世也没有消失,不过在后世新格律诗处于边缘地位,自由诗占据了主流。

这不仅是因为自由诗最能体现新诗自由的精神,最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

还因为新格律诗比较难写,自由诗写起来较为容易,所以写新格律诗的诗人越来越少,不过那时候诗歌早就没落了,诗人也不值钱了。

鲁讯在1934年说过:“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可惜中国的新诗大概是前一种。没有节调,没有韵,它唱不来;唱不来,就记不住;记不住,就不能在人们的脑子里将旧诗挤出,占了它的地位。”

这或许能说明后世诗歌没落的原因,因为没有韵律,所以读者根本就记不住。

在这一期的《新月》杂志上,也有人注意到了林徽茵的名字,虽然诗写的一般,但却是一位颇有家庭背景的女诗人。

因为父亲在北洋政府中担任要职,林徽茵在北平颇有名气。

林子轩给了她特别的推荐,培养她成为《新月》杂志的代言人。

第二百章超越时代所遭遇的尴尬

在僵持了大半个月后,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判定商务印书馆旗下的杂志社传播不良信息,对林子轩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让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象征性的赔付林子轩一千银元作为补偿。

这是双方角力的最终结果。

商务印书馆家大业大,林子轩拿它没办法,而且官司也不能无休止的打下去,这算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了。

商务印书馆的创始人鲍咸倡是浙江宁波鄞县人,他的父亲鲍哲材早年在宁波崇信书院读书,毕业后到上海担任沪南清心堂牧师,并参与开办清心中学。

沪南清心堂属基督教机构,其与清心中学都由美国北美长老会所办。

也就是说商务印书馆和美国基督教的关系密切,在上海租界内,教会拥有很大的能量。

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有关林子轩和孟晓冬的绯闻也从报纸上消失,但却成为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孟晓冬重新出现在舞台上唱戏,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就算以前不听戏的人也来捧场。

她在上海的京剧界已经有了名角的地位。

这就是明星喜欢炒作绯闻的原因,能够极大的增加知名度。

只是也留下了后遗症,在闹了这场绯闻后,那些觊觎孟晓冬的人不再出现,同时也让孟晓冬和林子轩纠葛在了一起。

就算林子轩打赢了官司,但多数人还是认为孟晓冬和林子轩有关系。这就是八卦的力量。

林子轩不可能管得住别人心里想什么,他又没有超能力。

他接到了来自英国和美国的信件。

弗吉尼亚伍尔芙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毫不客气的批评这本书的美国血统。也就是说,相对于英国文学的典雅和优美,美国文学带着一种浮躁和夸张。

美国文学刚开始是模仿英国文学,后来逐渐脱离英国文学。

到了这个时代,美国文学才发展出自己的特色,开始繁荣起来,由此也就出现了英美文学的差异化。

英国文学较为传统。无论是写作方式还是用词上都中规中矩。

说难听点叫做古板,说好听点叫做典雅。

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所以美国文化是各种文化相融合的结果。反映到文学创作上,美国文学讲究创新,语言上较为张扬,充满个人色彩。不那么规范。经常使用俚语。

这在英国文学中并不常见,所以英国人认为他们的文学较为正宗。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主人公满嘴脏话,这就是美国文学的一大特征。

为了表达内心强烈的情感,美国作家不介意使用这种方式,当然,并不是说美国文学都是如此,只是这本小说较为典型。

不过伍尔芙也是文学的创新者。能够接受《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种写法。

在批判了一番后,她认为这本小说的心理描写极为成功。虽然不是正宗的意识流写法,却有了意识流的神韵,展现了美国人空虚压抑的生活。

从故事来看,整个美国社会都处在一种精神的荒原上,迷失了自我,找不到出路。

这是一个异化和堕落的社会,而主人公想要保护心中最后一点美好,也就是孩子的世界。

这和艾略特的《荒原》所表达的意思接近,都是西方社会的精神幻灭。

《荒原》用的是象征主义手法,普通读者很难读懂,《麦田里的守望者》用的是小说题材,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她决定帮助林子轩在英国出版这本小说。

在美国,彼得逊律师给林子轩找到了出版社,只是出版社并不看好这本小说。

如果不是林子轩在美国小有名气,他们可能就拒绝出版了,他们觉得用《乱世佳人》作者的新作作为噱头,应该能吸引一部分读者。

他们更希望林子轩能写通俗文学。

至于《超人》这部漫画,感兴趣的人更少,这和美国漫画还处在发展初期有关。

1896年5月17日奥特考特的连环画《黄孩子》的刊登,标志美国连环漫画的诞生。

和中国一样,这个时代的美国漫画家并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也没有可观的收入。

此时美国漫画的主要读者是儿童,为了迎合儿童的阅读兴趣,市面上的漫画大多以卡通人物和卡通动物形象为主。

比如1910年连载与日报连环画“楼上一家人”中小疯猫的形象,到了1916年,小疯猫已经成为了卡通明星。

而且,现在的美国没有专业的漫画杂志,更没有超级英雄。

出版社认为漫画的设定太复杂了,虽然超人一开始是孩子,但很快就长大了,孩子们不会接受一个成人作为主角的故事,他们或许根本就看不懂。

《超人》的读者群应该是青少年和成年人,但现在有多少青少年会去看漫画呢。

培养市场需要时间,所以出版社不愿意出版《超人》。

于是,就只能自费出版了,这在林子轩的意料之中,他不介意花时间培养美国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并相信漫画的黄金时代就要来临。

他主要是把这些超级英雄的版权归在自己的名下,现在花点钱,将来会有大丰收。

彼得逊律师对林子轩的漫画情结非常不解,不过他是个律师,完成客户的委托就行了,并不太关心其他事情,反正用的是林子轩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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