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因为五门功课中四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
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
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
在随后的两天时间里,他四处游荡,花钱找了女人,可当女人来的时候他又害怕了,结果被人打了一顿。
他看不惯女朋友的虚情假意,和女朋友分手,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得酩酊大醉。
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
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他回到家里,向妹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并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
后来父母回来,他溜出家门,碰到一个可能是同性恋的老师,他只好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
他临走前想见妹妹一面,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
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却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
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
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
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他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
他呆在疗养院,对于出院后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是一本描写青少年内心世界的小说,主人公对于未来的焦虑,对于社会的愤怒,对于自身的困惑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它不属于某个时代,而是写出了青春期少年所遇到的普遍问题。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青春,或许和霍尔顿的不一样,但总有些特别之处。
1774年,德国诗人歌德写作了《少年维特之烦恼》,据说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
他偶然遇到了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但是绿蒂已经订婚了。
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
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最终他愤然辞职。
他碰到社会上的种种不公现象,越来越苦恼,觉得生活没有出路。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留下遗书后自杀而死。
1987年,余化在《北京文学》上发表了一部小说,叫做《十八岁出门远行》。
十八岁的主人公被父亲逼着出门看世界,他接过父亲递过来的背包,很欣喜的出门了,等待他的将是什么呢?
他先是用一支烟换取了免费搭车,并为此洋洋得意,这是一辆运送苹果的拖拉机。
后来拖拉机抛锚了,周围的山民们抢走了车上的苹果,他们甚至打伤了阻拦的主人公。
而苹果的真正主人——司机却在一旁漠不关心,还对着被打伤的主人公哈哈大笑。
最后,司机抢走了主人公的行李,和山民们一起离去,主人公成了唯一的受害者,孤零零的站在抛锚的拖拉机前。
这些荒诞的事情就像一颗炸弹,将主人公原本的价值观摧毁殆尽。
主人公在十八岁时怀着热情和梦想第一次出门远行,现实世界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小说用颇为荒诞的手法展现了青年成长阶段在迈向成人世界时的种种遭遇:理想与现实、抗争与无奈、残酷与温暖、失去与收获等。
余化的这篇《十八岁出门远行》受到了卡夫卡的影响,在荒诞中展现世界的真实。
2006年,今何再写了一篇《中国式青春》。
主人公叫做李向阳,是一位生在中国的超人,这是一个有关李向阳和丁丁的故事。
林子轩觉得写的比《悟空传》要好,至少他以为自己看懂了,并且感慨颇深。
以上都是描写青年人如何面对现实世界的小说,是抗争还是妥协?
我们该度过一个怎样的青春?
1962年,鲍勃迪伦一曲《随风飘荡》在全美乃至全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
美国整个六七十年代,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美国叛逆青年,弹着老吉他,哼唱着这首为反对越战创作的曲子,在怀疑中重建新的文化。
1994年,电影《阿甘正传》上映。
已经青春不在的“垮掉的一代”和所有美国人一起,冲入电影院里看着这部电影,一遍又一遍听《随风飘荡》,随着那些镜头回顾着他们青春时的每个记忆片断。
他们觉得自己就是跟在阿甘身后的那一群人,不停息地跑过了自己的青春时代。
当他们回顾往事时,他们会这样说,我这一生永远在路上,也永远没弄清自己要去哪里,至于理想,我从来不知道那是什么。
回到《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冷眼看着这个世界,觉得自己是个旁观者。
他没有什么生活的动力,这世上能让他动感情的时候不多,除了在大雨中看妹妹骑着她心爱的木马。
霍尔顿的心中充满躁动与不满,他不明白有什么可以去追求,也不理解成年人所追求的有什么意义,他嘲笑这个嘲笑那个,最后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每个年代的青年人度过的青春都不一样,但总有一些相通的东西。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过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第一百七十八章拒绝长大的霍尔顿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篇幅并不长,只有十多万字。
赛珍珠刚开始抱着观摩大师级作品的认真态度来对待这篇小说。
这是一篇采用倒叙的第一人称小说,小说的主角是一位老师眼中的坏学生,被学校开除,然后在社会上游荡。
开篇还不错,人物刻画的很丰满,特别是心理描写尤为出色,果然是大师级的作品。
但没过多久,她就动摇了。
这个主角无所事事,也没有碰到什么大事,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难道这只是铺垫?
她怀着这样的心情又看了几天。
还是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主角的境遇也没有改变,就是讲主角在纽约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看到的社会百态。
这个主角没什么理想,对什么都无所谓,胆子不大,性格说不上颓废,就是显得没特色,唯一的特色恐怕就是满嘴的脏话了。
你这是写着玩的吧?
赛珍珠很想这么说,但林子轩毕竟是大师级的作家,或许有什么深意也不一定。
按照传统文学的写法,主角这时候就可以参与一些重要事件了,由此改变自己的性格,成就一番伟业。
比如家庭变故,社会问题,或者被关进警察局。
但林子轩只是让主角回家,和妹妹见一面,说什么要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种理想。
也就是说主角还是有理想的,只是这个理想比较奇怪。
好吧,这也算是一种改变,赛珍珠继续期待。
主角接着游荡,借宿在老师家中,因为怀疑老师是个同性恋,半夜里跑出去,在火车候车室里过了一夜。
然后,主角不想回家,准备远走他乡,到西部去。
看到这里,赛珍珠兴奋了,前面果然都是铺垫啊,到美国西部去,那里混乱不堪,正是英雄成长的最佳舞台。
但她再次失望了。
主角竟然因为妹妹放弃了计划,陪着妹妹到游乐场玩了一会,随后就回家了。
说好的英雄成长史呢,说好的传奇故事呢,像《乱世佳人》那样史诗级的故事在那里?
你不能就这样结束啊!
林子轩果断的给小说结尾,霍尔顿回到了家中,进了疗养院,他看起来什么都没有改变,但也许有些东西已经改变了,谁能说的清楚呢。
赛珍珠陷入沉思之中,这部小说和她以往看的小说截然不同。
就给随便写着玩一样,没什么主线,唯一贯穿全篇的是主角的心理活动,跟一个孩子在大城市里梦游差不多。
要说批判社会也不太像,主要还是围绕着和霍尔顿有关的事情来写。
对了,她猛然间意识到霍尔顿的状态,似乎有点病态。
否则怎么会对一切都失去兴趣,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种思想太过消极了,也可以说太过简单和纯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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