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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特种狙神 (板栗饼)


没有任何交流,没有战略策划,那样的时刻只有当机立断的勇气和默契。
秦木的跃出让其他人也跟着跃去接住他,他们谁也没有迟疑,行动间的默契是最有力的扶持。他们犹如链接在一起的人形绳索,把猴子拉出山涧。
众人躺倒在地皮上,胸膛上下起伏扩张着呼气,入秋的凉意在此时体现的尤为显著。呼出的气体已见白色的雾状,淡薄浅显。
”我****小鬼子的,九死一生!“
”长这么大,比悬崖那里还要危险也就这事了。“
惊险带给他们的是别有一番的体验。
秦木把一根树枝交给猴子,取出自己的尖刀,猴子明白要做什么,把那根粗硬的树枝咬在嘴里,向秦木点下刀。
用刀往裤子上割出一个口子,秦木瞧下伤口感叹道:”哎,猴子,算你命差,可惜不是三八大盖的子弹,否则它的穿透力强,直接透过你的腿,也不甚至要我亲自动手。“
”没事,这点痛算什么,要是我叫一声疼,我就不是狼牙队的人!“猴子咬着树枝含糊说道。
”好样的。要是你真叫了,那我们这里的人,也差不多都给鬼子打死了。“
尖刀插入肉中,猴子的面部肌肉像是绞在一起,痛苦而又狰狞,他用自己的意志力再抗拒着。秦木的动作娴熟地挑出那枚子弹,看了一眼,丢进山涧里。
”看来机枪没打中你,倒是步枪把你给射中了。“
做些简单的处理,猴子还是能一拐一瘸前进。
当秦木要擦拭去那血迹时,他感觉这样的景象似曾相识,好像在那经历过。
没错!他想起来,是在那场噩梦中,他的刀锋上带着血,正好与现在的情况相符合,难道梦里的一切都是真的?
他不相信鬼神一说,他也不信命里安排,只相信自己的努力和上天给的运气,其它都是胡扯。
丢开那无稽之谈,秦木擦干净刀子,放回刀鞘中。他们重新前进,经历过鬼子的子弹,山涧的惊险,再也没有令他们害怕的,无非是与死亡擦肩而过。在战友情面前,死亡会让他们痛苦万分,却不会可怕。
由于浪费不少时间,离开那片林子,行军的速度又加快不少,猴子跟在队伍的最后面,有人轮番扶持着他,还剩下一条腿,那也不能拖慢行军速度。
整个时间控制在很好的范围内,部队没有过像这次一样,拼了命地再赛跑。他们手里握着是两条命,一条严三,一条程姑娘,二者的命运被他们所决定,即使是少有休息的行军,也让他们并没有感到平时训练中的那种疲惫感与劳累,更多的只是往战地医院靠近再靠近。
沿途中,依然时不时要躲避鬼子行驶过的车辆和几个零星的小据点。地图上的河流位置使得狼牙小队们能够在水尽之时得到很好的补充。
下午时分,本是明朗无云的天气经过几轮风刮过后,乌黑的云朵密集地飘来。空气稍带些沉闷,天色渐趋黯淡下来,直至明亮的下午变得有如黄昏之后的几个小时。
山谷里寂静,秦木带着小队还在奔行,他不住地看着天色,心里犯着惆怅。千算万算也纵有一失,午间休息时,天色已并不见好,穿梭于林子里的他们没有太在意到外面的天气。可那一群集体搬移的蚂蚁在秦木双腿折成的拱桥形状下爬行而过。
根据常识,蚂蚁搬家,意味着有雨。
当时的他不经意地只是看着它们繁忙的样子,百无聊赖地戏看它们,那才是活生生的自然信息。
他懂得,可是他脑海里没有反应过来。
现在回想起,自己怎么就那么粗心,就算当时想起,可能也于是无补,他们还得不停地赶路。
”飞毛腿,你去前边探下路,往高处走,看看方圆二十里内有没有什么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秦木叫过飞毛腿。
”好,等我消息。“
向来以速度见称的飞毛腿,奔跑是他的强项,此项任务交给他,即不会影响部队正常前进时间,也能及时完成任务。
”秦大哥,看天气应该是要下雨。“混迹于山林的猎户们,对天气还是敏感的。
”不是好事。“秦木答道。
”值得庆幸的是,雨可不会那么快下,放心。“
”你懂看天气?“秦木质疑。
平阳村的人,以猎为生,哪个进山后不懂得瞧天气,那肯定要吃亏。
他们只要感受下风,体验周围的温度,观察天上的云彩和阴沉沉的乌云,也能琢磨个十拿九稳。他们不靠运气,只靠真本事,所有这些都是祖祖辈辈和大家在无数的日子当中亲身总结的经验。

第二零二章:阴沟翻船

现在虽是天满乌云,还不至于那么快的下大雨,赶紧找个能挡雨的地方才是个关键。
行军路上大家不停地张望着四周,或许能有个山洞或是间破屋子,躲过这场雨。严三现在的病情不好,若是淋到雨,伤口感染或是感冒,那得完蛋。
风在继续吹着,未到晚上,阴冷的山风贴肤的犯凉,山里的雾气也在此时若隐若现。待到下雨时,浅薄的雾便可散去。
飞毛腿以其快速的奔跑登至一处地势较高的山丘之上,他举目四望,放眼放去的视野范围里并未有什么人家,荒山野岭的。他看下天色,怕是雨要来得不小,没准还是暴雨。
他快速地搜索起整个地区每一处细节之处,现在只要是个能挡雨的地方,就算是狗洞也好。
毫无发现的飞毛腿,再向前继续走,反复查看。此地区的树还算多,很多视线已被那些遮挡去,到底有没有遗漏,他不晓得,只能凭借居高临下的优势来仰眺每一处视线可见的地方。
一角土灰的屋檐从很远处的林子中露出,飞毛腿犀利的眼神发现细节,他不断查看,确定它就是一间屋子,周围在无其他建筑,或许可以避避。
他跑下山头,告知发现。秦木令他再带上俩个人,先前过去查看周边情况,他们随后跟上。
山脚下那间简陋的屋子内,敞开着半边的门,里边坐着两个匪气十足的男子。
更确切的说,那里曾是一座供奉香火的土地庙,年久失修,战乱已经导致人口迁往能更好生活下去的地方。里面的一尊以往有香火供奉的尊像,已被人移走,仅存一张案桌,倒是腾出不少地方。
屋子不算大,仅有一间,外面是个小院子,从前那燃香的大鼎香炉被无情的踢翻在院中一角,横倒着无人理睬。
屋子残败,只剩下这里的人用它们作临时的休息处,满是灰尘,连老鼠也无法在这里找到更多能生存下去的食物,它们会在半夜吱吱地往外跑,到了下半夜再跑回来。
其中一名男子从角落处抱了半捆的细枝杆丢到地上,拾张板凳坐下。屋子里因为长期的烧火,烟熏之下房梁之上都是焦黑的一片,但并不影响正常的作息。
男子叫痣多星,人如其名,脸上和身上痣多,用他自己的话说,唯一的缺陷就是胸无大痣,否则他早已名扬在外,干出一番事业。痣是上天给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天都不给他胸前一颗痣,注定要让他平凡一生。于是在家乡游手好闲一无所成之下,跟着几个人,到了此地当土匪,做了个手下。
要是日子再往前推个十年八年,或许土匪还是个不错的勾当,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说得优雅点就是自诩为绿林好汉,没有绝世的神功也有枪支,现在哪还什么少林功夫、武当绝学,一把刀一支枪,谁人不服。再不行,趁其不备,棒棍下去,量他是什么英雄盖世,也受不了最强的招术。
痣多星摘断截枝杆,扔在冒着小火的柴火堆里,他看着外边的天气呲着嘴说:“我个乖乖,提前进入黑夜啦,暴风要来,那我俩晚上来一杯?”
另外的男子眼角看去角落那剩下的半支羊腿乐道:“行,晚上烤羊腿吃,还有半壶酒。”
他名叫花道士,是个不守规则而又不甘道士生活的俗家子弟。自从入了匪,都叫自己的绰号,名字那是个普通人家才用的,他们既然为匪,就用绰号。
从前也是个不学无术,学了几天道,假扮道士到处去各村骗吃骗喝骗钱花,不想几年前还是阴差阳错地整死一大户人家生病的儿子。又是报官,又是抓人,花道士眼看就要遭秧,脚底抹油,跑来当个土匪多好。
“要不再去多捡些干柴,趁着雨还没下来,怕是到时天冷,木柴不够,生不了火。”
“也是,这七日轮到我们守山口,万一是个连夜雨,那屋里的柴怕是不够用。”
痣多星走到墙角,提起一把枪,往外出去捡柴。大风吹过,他打个喷涕,缩紧肩头,双手入袖,夹着枪,走进林里。花道士把门合上,外面风大,吹得火星乱窜,他自顾自地取刀刮块羊腿肉,放在火上烤起来。
路途上,飞毛腿等人环视周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的情况。风很大,吹得他们眼睛都进沙子。天色愈发昏暗无光,现在的天气情况和他们以往所见的都不一样,云越积越多,难得有光线从中漏出来。
现在还是下午四时,却已提早进入黑夜,秦木的狼牙小队正在赶往飞毛腿所说的地点,好歹有一处落脚。
山脚处那间残败的房屋第一眼让飞毛腿感觉更像是一座废弃的小庙,他的直觉没有错。三人提着枪,小心地往屋子靠去。
“我去墙头看看,有没有人?”跳蚤说道。
跳蚤也是个能攀爬却更善于潜入的人,他的绰号一点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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