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这时候,忽然听得一道柔弱的声音传来:“两个人吃这么一大桌子饭菜,能吃的完吗?简直就是浪费。”
刘琦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书生,身材高挑,面如冠玉,一双眼睛尤其灵动,整个人如同玉树临风,连刘琦见了这等相貌,都感觉自惭形秽。
刘琦张了张口,刚想说话,却听得刘安没好气的说道:“我们公子愿意,你管得着么?我们买饭花的是自己的钱,浪不浪费跟你有何关系?”
那个书生嘿嘿冷笑道:“你可知道粮食来的多么不容易?现在正值战乱,我们荆襄虽能坐享太平,中原地带有多少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想要寻一点热水都不可得,你们却如此浪费,实在是不可饶恕。”
刘安豁然站起身来,刚想反驳,却被刘琦用目光止住,然后见刘琦把他拉回座位,对着书生说道:“这位兄台说的极是,正所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粥一饭,我辈当思来之不易,怎可如此浪费?今日我们要的饭菜实在太多了,浪费可惜,如若兄台不嫌弃的话,与我二人共用一餐如何?”
那位书生的口中反复诵念了刘琦口中的四句诗,又喃喃地说了几句“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的话,眼中闪过了一丝的神采,对着刘琦说道:“这位兄台作的好诗,又是如此的贴切,小弟佩服,不知公子姓甚名谁?师承是哪一位?”
刘安刚想开口,却被刘琦止住,随后见刘琦淡淡说道:“在下姓金,名卯刀,字伯瑒,襄阳人士,由于家贫,家父并未延师进学,在下之学能有今日之果,全靠自学成才。不知兄台尊姓大名?在下见兄台心忧百姓,爱惜粮食,令人好生敬佩。”
书生笑道:“在下姓草,名朋刀,字如玉,也是襄阳人士,今日叨扰兄台,真是汗颜。”
刘琦闻言大笑道:“曹朋刀?真没想到在下的名字中有个刀字,兄台的名字中也有个刀字,此时我们之间有缘,哈哈,这就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来兄台,我们干上一杯。”
草朋刀听刘琦念错了自己的名字,也不以为意,慢慢回味着刘琦有缘千里来相会这句话,脸上竟然现出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红晕。
刘琦亲自为草朋刀倒上一碗酒,然后递到了对方的面前,笑着说道:“曹兄。我们一见如故,这杯酒如果不喝的话,那可真是可惜了这份缘分。”
草朋刀虽然不愿饮酒,但见对方说得如此真诚,只能接过了酒碗,浅浅的喝了一口。
酒刚入口,就感觉一股辛辣传到了腹中,草朋刀立刻大声的咳嗽了起来,脸也被憋得通红。
刘安见到草朋刀这幅模样,就知此人从来没有喝过酒,不由的心中大乐,嘿嘿笑着说道:“竟然还有不饮酒的男人,我这可是第一次见识。”
草朋刀闻言大怒道:“谁说我没喝过酒?那只不过是我肠胃不好,忽然闻道酒味有些反胃而已,现在我就让你看看,本小……本公子会不会喝酒?”
草朋刀说完之后立刻举起酒碗,强行压住想要吐出来的**,咚咚咚的喝了个底朝天。
可是草朋刀刚刚喝进去没有两分钟,就感觉到胃中如火烧一般,紧接着就感觉到喝到腹中的酒猛地向外涌,他连忙起身,却猛地哗啦啦全都吐到了刘琦的身上,弄得他身上到处是秽物,散发着一股股强烈的恶臭。
“啊?这,你怎么能吐到我家公子的身上?我家老爷家教甚严,你这样不是让我家公子回去受罚吗?你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你就别想走了。”刘安立刻站了起来,挡在草朋刀的身前,生怕他逃走了。
草朋刀也是一脸的歉意和羞愧,连忙说道:“真是抱歉,金兄,不如这样吧,在下和这家酒楼的伙计很熟悉,不如您就先凑合凑合,穿上伙计的衣服回府,小弟回去命人把衣服洗了,再想办法给您送过去,就是不知道府上该如何走?”
刘琦笑着说道:“兄台不必自责,这原是在下的不对,既然曹兄不能饮酒,在下便不该苦劝。既然兄台与伙计熟识,那在下便穿了他的衣服回去吧,至于这衣服,脏了也就脏了,回去洗洗就是了,怎能劳动兄台大驾?”
草朋刀却是坚持道:“这怎么行?既然金兄的衣服是被小弟所污,小弟自然有责任把它洗干净。我们且休说这个问题,金兄先换上伙计的衣服再说。”
便朗声喊道:“小二。”
只见一个小二立刻跑了过来,看到草朋刀的时候,脸色忽然一变,颤抖着说道:“大小……”
可是在看到对方的目光的时候,连忙说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哦,我这位朋友喝得有些高了,吐了一身,你引他去你房中,把你的衣服借给他穿,然后把他的衣服换下来交给我。”
“诺。”那位小二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草朋刀,连忙恭敬的带着刘琦到自己房中,取出一套干净的衣服给刘琦换上,并将刘琦换下的脏衣服用一个包袱包住,送到了草朋刀的面前。
草朋刀挥手让小二退下,随后对着刘琦笑道:“呵呵,实在不好意思,这一次让兄台受了如此委屈,某心中实在惭愧,请金兄暂且回府,等过两天我将兄台的衣服洗干净之后亲自送到附府上,只是不知道尊府是何处?”
刘琦张了张口,刚想说话,忽然听得刘安喊道:“我家公子在镇南将军府内左数第三重小院之内。”
草朋刀一怔,喃喃说道:“竟然是在镇南将军府!那令公子究竟是何人?”
“好说,我家公子乃是镇南将军,荆州牧刘大人之长公子,他的名字想必满城皆知,上刘下琦。”刘安嘿嘿一笑,傲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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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蒯越的感慨
“原来这就是将曹操打得大败的长公子刘琦!今日一见果然不凡,无论是谈吐,还是气量尽皆不凡,嗯,他的相貌也是如此英俊。”
草朋刀呆呆的看着刘琦离去的身影,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
而刚才那个小二在送走刘琦之后,却发现“草朋刀”仍然站在那里出神,不由开口问道:“大小姐,您这是怎么啦?”
原来这个“草朋刀”其实是这家酒楼大老板蒯正的亲妹妹,也就是蒯良之女,今年一十六岁,名叫蒯如玉,是酒楼的大掌柜。
本来虽然父亲去世,但是蒯氏第一大族的影响还在,二叔蒯越也是荆州牧刘表手下与蔡瑁相当的权势人物,再加上大哥蒯正对自己宠爱有加,自然是养在深闺之中。但是蒯如玉却总是闲不住,再加上她尤其对经商特别感兴趣,便央求大哥让她经商,蒯正最后无奈,只好答应让她掌管酒楼,但是她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的也不成体统,便与她约定,让她女扮男装,才被允许掌管酒楼,而且还特别规定,每月她只能到这里待上最多十天,而且每天最多只能待上三个时辰。
而蒯如玉也确实展现出了她的天分,虽然完全按照蒯正所作,可是在她的经营之下,这座本来不怎么起眼的酒楼竟然在短短半年之内成为襄阳第一酒楼,这样的局面就连蒯正都目瞪口呆,自叹弗如。
今天正好赶上蒯如玉到酒楼巡视,却恰好碰到了刘琦主仆二人,以她独特的商人眼光,第一眼看到刘琦,就觉得他绝非一般人,所以故意扮作客人,在他们不远处坐下。
可是当她看到刘琦的仆人竟然点了那么一大桌子的饭菜,心中顿时有些不满,她是商人思维,崇尚节俭,再加上自己原本对刘琦颇有好感,失望之余便直接出口进行教训,没想到虽然那仆人有些倨傲,但是主人却谦虚的接受了自己的批评,并且出口成章,念出了许多自己闻所未闻的诗句。
蒯如玉虽是喜爱经商,可是作为大家闺秀,诗书也读了不少,却从来没有听过刘琦口中吟诵的那些诗句,便认为这一定是刘琦所作,心中自然钦佩不已,待得后来因为平生第一次饮酒而不适应,直接吐到了对方身上,心下有些歉然,便吩咐小二、家奴蒯清将衣服换与刘琦穿上,同时决定自己亲自给对方洗掉秽物,再给对方送去。
而当自己得知对方竟然是传闻中的刘荆州膝下长公子刘琦的时候,芳心竟然莫名其妙的喜悦不尽。
刘琦现在可是整个荆襄地区的名人,自从今年的荆襄文会上一鸣惊人之后,更是统领大军打败了以善战闻名的曹操,据说他慧眼识珠,礼贤下士,招揽了许多年轻俊杰,还听人说他与士兵同饮食,甚至还能与士兵徒步奔跑四百里,赢得了广大士兵的忠心钦服。而刘琦在与曹操大战时期的智慧更是被传得神乎其神,说刘琦能掐会算,洞察天机,一眼就看出曹操的诡计,所以才能轻松取胜。
坊间对于刘琦的传闻各种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据说已成为整个荆襄地区无数少女梦寐以求的男人,只不过碍于身份地位的差距,她们谁都不敢奢望这一点。
但是蒯如玉却对此感到有些动心,因为叔父蒯越膝下无女,自己作为荆襄第一大族蒯氏的大小姐,却是整个荆襄地区与对方最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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