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被那些不速之客绊了好些时日,今天送走他们,才算得空,得来拜见嫂嫂,也看一下响儿,响儿这些天在这边还好吧?”
“郎君这问得可笨了,当初郎君去长安,前后近三个月,响儿和淳明都是在方娘子这边,自然住得好啦。”爽儿甜笑着道。
叶畅嘿然一笑,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方氏如此聪明之人,还会对响儿不好么?
贺知章在卧龙谷一住便是十日,每日白天便与叶畅一起,游于群山,他虽然年老体弱,游兴却高,叶畅跟着他出去不免心惊胆战。不过这个时候文人儒士外出,岂有不带僮仆者,贺知章带着数名家仆,凡难行之处,这些家仆便肩背手抬,将他送过去。
十日过后,叶畅的五坛酒已空,再留也留不住贺知章了,他告辞而去,毫不留恋。
二人心中都明白,以贺知章的年纪,不大可能再北上,因此,这一别有可能就是永别。
杜甫也随之离开,与贺知章不同,杜甫对卧龙谷中的各种机械、建筑更感兴趣,无论是水排,还是虹渠,他都看得津津有味。
热闹一时的卧龙谷因此而冷清下来。
“听闻这些时日郎君日日下厨,为那些贵客烹饪,奴却没吃到,郎君可真是向着外人!”响儿发了个小牢骚,然后快活地又道:“昨日与淳明他们一起去打了栗子,我们摘了许多大栗,淳明偷吃了不少!”
小姑娘絮絮叨叨的话语中,叶畅已经跨过前院,到了后边的院子。他咳了一声,大声道:“嫂嫂,嫂嫂。”
“进来吧。”
方氏略有些庸懒的声音传入耳中,叶畅向响儿低声道:“响儿,你守在这里,莫让人偷听了。”
响儿点点头,她对叶畅是绝对信任的,知道叶畅与方氏定有要紧的话要说,便拿了一件女红,带着针坐在了小院门口。
她如今已开始跟着方氏学做女红了,不过据叶畅了解,方氏自己的女红水准相当一般,也是嫁给叶曙之后才开始学习的。
“嫂嫂。”进了门,便看到方氏抱着呀呀学语的小良好,懒懒地靠在壁上,而赐奴起身向他行礼:“叔父。”
将小赐奴也打发出去玩,叶畅拱手,向着方氏行了一大礼:“多谢嫂嫂。”
“谢我作甚?”
“那日若不是嫂嫂发威,只怕我就要大大地出乖卖丑了。在贺公等人面前出丑,声名必受损。嫂嫂全我声名,此恩不可不谢。”
“也不只是为你,同样是为我自家名声,他们背地里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想要离间你我,以为我全然不知么?”方氏冷笑了一声:“我若不做些什么,岂不让人觉得好欺,那我孤儿寡母的,在村里更没法活了。”
“嫂嫂早就有这打算,为何不先说与我听?”叶畅挠了挠头,那天的情形还真是惊险,他想来想去,就是没有想到陆氏身份暧昧这事情上来。
方氏白皙的脸上浮起淡淡的红晕,略微有些自负:“只许你瞒我这个瞒我那个,却不许我算计你一回?”
“我哪里对嫂嫂隐瞒了?”
“真的吗?”
而且方氏那微眯起来的眼睛,叶畅只能举手投降:“罢了罢了,以后有什么事情,我必不向嫂嫂隐瞒。”
方氏得意地笑了,她出身高贵,只是因为惊变,不得不离开大唐的高层政治圈子,在叶畅身上找了点平衡,让她心情非常畅快。
这小叔声名远扬,可还是被自己占了上风。
“响儿与淳明他们的事情也解决了,让我不解的是,你为何还要给他们二十铤金银?”方氏又问道:“依他们所作所为,便是不象长支那般,也不该落任何好处与他们!”
“终究是四年父子,我终究养在三支四年。”
叶畅的回答不出方氏意外,但还是让她美眸微凝,目光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
“十一郎,你果然心善。”
“呵呵。”
“不过太心善了也未必好……罢了罢了,这是你的事情。”
话是如此说,方氏心中还是极为欢喜的,叶畅与叶曙一般都是心善之人,但叶畅比叶曙更聪明,也更有担当。
若他不是心善,又怎么会念着兄弟之情,千里迢迢将叶曙灵柩运回,还冒着奇险,杀了杨富,替叶曙报了部分仇。
“如今事情已了,只等族长开祠堂告祖,便可结束此事。十一郎,此后海阔天空,鹏程万里了。”方氏又道。
“托嫂嫂吉言,不过现在就有一件烦恼的事情,让人不知如何处置。”
叶畅原是独自谋划未来的,因为一直顺利,他也有些低看此时古人的智慧。但先是在韩朝宗那里屡屡被占便宜,又被贺知章婉拒,他便知道,这些古代杰出人物,之所以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绝不是浪得虚名。而方氏那日翻云覆雨的表现,也让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更多地借助嫂嫂的智慧。
“你说说看。”
叶畅便将自己想借贺知章的声望影响来印刷,但为贺知章所拒绝的事情说了出来。
“十一郎,你怎么傻了,幸好有贺公,否则你还不知闯下什么泼天大祸来!”
听得是这么一个缘故,方氏的脸顿时绷紧了,忍不住教训叶畅道。
“呃……有这么严重?”
“你那句段所用的标点,干系重大,乃至决定儒家经典正诣,你如今是什么身份,能做这种事?当初孔颖达在前隋之时舌战群儒,穷悬河之辩,研先圣之礼,名闻于上,结果呢,却是群儒延请刺客刺杀于他!若不是杨玄感所庇,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这个典故,叶畅略有所知,却不象方氏晓得的这么清楚。听方氏随口出来,不由得咂舌:文人的理论之争,谁说只是口舌之辩,几乎都会闹得鲜血淋漓啊。
“你那句段标点之术,分明是想把持儒道经典之释意,贺公智远,一见便知。这等事情,上犯朝廷之禁忌,下引儒林之嫉恨,真不知你一向聪明,为何会做这般自寻死路的勾当!”方氏又埋怨道:“贺公还说错了,你便成了天下儒宗,也休想把持对儒道经典的释意,这可是绝人饭碗的事情……”
“嫂嫂!”
叶畅面红耳赤,忍不住叫了一声,方氏才意识到,自己几乎就在将叶畅当小孩子教训。
她捂着嘴轻轻笑了起来:“十一郎莫怪。”
“我已知道错了,现在问题是,我非要推广此物不可……嫂嫂可有妙计教我?”
方氏惊呼了一声:“你还想推行此术?”
叶畅点头,方氏从他目光中看到了坚持,心中犹豫起来。
对叶畅,她是极了解的,虽然性子“温和”,但脾气却有些倔,认准的事情,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他既然下定了决心,那么即使自己不帮他出谋划策,他也是要想的。
“这就难了……我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啊。”方氏喃喃地说了一声:“十一郎,只能给你参谋一番,你想用横版和标点去印儒道经典么?”
“原是有这个想法,但如今不敢了,我虽然要推行我之道,却不想被人刺杀。”
“那么释家经卷呢?”
“儒道势大不能惹,释家亦是如此,若我来印释家经卷,只怕连善直都要出来与我闹一场。”
说到这里,叶畅垂头丧气,这些古人,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各自的主意、各自的利益,想要他们完全按照自己意思去行动,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贺公不允你以此法印他的诗卷,那么想来其余文人,只要稍明事理,也不会允你,你若去印,必引攻讦。诗印不得,文就更印不得,当真是难办。”
方氏起身思忖,不自觉便把小娘交到了叶畅的手上。小娘与叶畅也是亲热的,在叶畅身上爬来爬去,还努力用自己的手去撕扯叶畅的脸。叶畅也是好脾气,就任她蹂躏,方氏转脸看到这一幕,猛然间灵光一动。
“既是这些都印不得,你何不先印其余?”她笑道:“我想到了,你与赐奴、响儿他们说的传奇!”
赐奴、响儿,包括淳明与新来的六位少年都喜欢叶畅的一大原因,便是叶畅有一肚子的故事对他们说。既有来自大唐本土的土产,亦有来自于《一千零一夜》、伊索、安徒生等舶来品。
“正是,传奇!”
叶畅也是一拍腿,大唐之时,在晋人的小故事基础之上,新兴起了传奇这一文体,也就是短篇小说。此时它尚只有雏型,到牛李党争之时才最为繁荣,这种新出的文章载体,正合他用!
传奇这文体还有一个长处,便是便于优伶之辈在酒楼坊市中游唱,这些优伶当中,也颇有能识字者,句段标点,便也有理由:这些优伶虽是识字,学问却有限,恐怕不解文章真意,故此以标点示之!
而且除了短篇,他还可以写长篇,反正他有的是故事,若是闲暇足够,他甚至可以将《三国演义》与《红楼梦》都改头换面地抄出来,不过《三国演义》在充满浪漫情怀的此时应该能大受欢迎,《红楼梦》则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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