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辆特大号的葱油车便是所谓的大花魁车了,它并不属于某个私人,而是归属于神都烟花青楼业行会所有,是历届大花魁的专属座驾。
行会在向京兆衙门报备这辆大花魁车时一并申报了两项特权。即:天交暮黑之后,大花魁车在兴艺坊内驰动时可用香花导引,坊内一应人等见车架俱需回避。
当然,这两项特权只能在天色暮黑之后,也仅限于在青楼烟花汇聚的兴艺坊内施展,饶是如此也了不得了。
谁都知道这车是大花魁专属,是以车子一动,那大花魁可真是万众瞩目,风光到了极点。
唐松听完也明白了,说来说去这不过是洛阳烟花青楼行招徕顾客的手段罢了,凡来兴艺坊的不拘什么身份都是寻欢客,都好这热闹,自然也不会计较什么。
早就从史书中看到唐朝行会发达的记载,今个儿却是亲见了。
“这车中的大花魁是谁?”
唐松这一问,只让那洛阳寻访客连好眼儿看他都不肯了。
开玩笑吧,连大花魁是谁都不知道,你还好意思来兴艺坊?
“声名常在云霄外,天下绝色她第一,如意娘啊!”,寻芳客说到如意娘时,脸上不自觉的带上了淫荡狂热之色,“她原是长安万福万寿楼年岁最小的镇楼伎家,自两年前来神都后,每一曲出必然轰动四方,引得兴艺坊内众青楼歌女纷纷传唱,随后扩展到遍布大街小巷的茶肆酒肆,而今听说就连京畿道辖下那些小州小县的青楼小娘们也都以唱如意娘新曲为荣”
“就这样不到两月之间,如意娘便暴得大名,听见过的人说她不仅是曲子唱的好,舞跳得好,人也是绝色。如此三绝集于一身,两年下来更是声名大振。最终在上个月被诸家青楼公推为新任大花魁,硬生生将这大花魁车从沈思思手里抢了过来……”
那寻访客说发了兴,唐松却没兴致再听了,心里来来回回滚动的都是“每一曲出必然轰动四方”这句话。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办法,似乎找着了!
第五十四章 宋之问,吓不死人的
晨早未久,盛夏的阳光已穿过湘妃竹花窗以及窗后的亳州轻容纱幕,散散碎碎的点点光斑朦胧的照在刚刚梳洗罢的沈思思脸上。
斜倚着梳台,慵懒坐在锦凳上的沈思思对此恍若不觉,心里只觉一阵阵儿空落落的提不起精神。
自从上个月大花魁车被如意楼来人驾走之后,除了唯一牵挂的那件事之外,沈思思就一直是这副万事提不起精神的模样了。似乎如意楼那些人驾走的不仅是一辆香车,就连她这位旧花魁的心魂也一并带走了。
打双陆,没意思!
荡秋千,没意思!
斗草、琵琶、戴上覆纱胡帽去逛热闹的北市……
没意思
没意思
没意思啊!
看到主子这般模样,刚刚走到门口的丫鬟玉珠逡巡迟疑起来。
沈思思猛然坐起了身子,“可是那事有消息了?”
玉珠低垂的头摇了摇
失望啊,这已是这些日子里不知第几次的失望了。沈思思开口说话也是懒懒的没了半点精神活力,“有什么事?说”
“有一位远道而来的少年公子想要请见……不知……”
沈思思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太阳。
这辰光怕是群玉楼才刚刚开门吧,刚刚开门这少年公子就到了,莫不是一早就等在外面的?
倒难得了他这一片心!
“请进来吧”,沈思思摆了摆手,身子却是没动,既没有再添盛妆,也没有换上舞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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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真是……提不起精神哪!
便这样素装见见,与他说几句话,酬慰一番心意也就罢了。
不多一会儿的功夫,门外有脚步声响起。
因着沈思思的心情,近来这间华美的香闺里一直沉淀着一股浓浓的懒散气息。但当那位少年公子迈步走进来时,香闺里就像涌进了一道清新劲健的春风。
就连门口那只一直懒洋洋趴着的碧眼波斯猫都感觉到了,激灵灵翻身而起,跑到少年公子身前不远处蹲下来,边用舌头舔弄着毛茸茸的尾巴,边好奇的看着少年。
前大花魁沈思思可谓阅人无数,此刻却也眼神微微一亮。
好一个风流少年!
月白色的道衣清清爽爽。俊挺的脸上并不曾像神都其他那些少年们一样敷粉簪花,却胜在干干净净,尤其是在清晨这个时刻看来,益发显得清朗了。还有他那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像极了……对,就是初夏的阳光。
干净清爽,活力青春……看着这少年,沈思思的身子坐正了些,精神似乎也好了一点儿。
那少年见礼后,便择了沈思思对面稍远处的一张胡凳坐下。
见他如此,沈思思对他的好感又多了几分。往日里来访的男子们总是尽力的要往她身边靠,坐的多近都不甘心,甫一见面就黏糊的烦人。像少年这样子的真是凤毛麟角,何况……他的眼神还那么清澈干净。
“敢问公子名讳,从何而来?”,沈思思边吩咐玉珠奉茶,边随口问着,唇边已有了微微的笑容。
适才要见一见这人,看来还算个不错的决定。想来,今天上午的日子当不会那么无趣难熬了。
“唐松,自如意楼而来”
唐松话刚说完,便听“啪”的一声脆响,却是那丫鬟玉珠没拿稳手中的茶瓯,摔在地上片片粉碎。
如意楼,如意娘!
如意楼上如意娘!
滚热的茶水在地上飞溅出去,粉团团的碧眼波斯猫“喵呜”声中飞快的逃了。
沈思思刚刚好了一点的心情全没了,脸色也变了,“噢,却没想到,公子如此早行竟是为羞辱奴奴而来”
唐松从胡凳上站起身,取出袖中的汗巾走到玉珠身前蹲了下来。
在沈思思的注视下,在玉珠诧异到极点的目光中,唐松自自然然的拉过小丫鬟的手,用月白的汗巾包裹住了玉珠被瓦瓯碎块划破的手指。
“流血了,小心别再沾着水,我来吧”,向玉珠温煦的一笑后,唐松边收捡着地上瓦瓯的碎片,边浅笑着道:“前日、昨日两天的时间里,我在如意楼枯坐了十个时辰,喝淡了十三瓯庵茶,终无缘一睹如意娘之风华。若说羞辱,我又有什么资格羞辱思思姑娘”
直到唐松话说完,玉珠才似惊醒过来般猛然从地上站起,看了看手指上裹着的那方清清爽爽的汗巾,又偷眼瞥了瞥沈思思,脸上团团的起了一晕泅红。
这唐松自进香闺以来,既没有外地士子初见沈思思时的拘谨,也没有神都风流少年的浪荡放纵,就那么月白风清,淡淡爽爽的,但这屋子里的气氛却莫名其妙的便被他主导了。
能做花魁的毕竟不是简单人物,此刻沈思思那提不起精神的慵懒已彻底消失无踪,实实在在的对这少年起了兴趣。
向玉珠摆摆手后,沈思思开口道:“那公子是为何而来?”
“为大花魁而来”,捡尽了地上瓦瓯的碎片,唐松站起身来迎住沈思思探究的目光轻声道:“你的大花魁”
言语轻淡,里面却有着不容置疑的自信。
沈思思的心猛然一跳,脸上却是冷笑了,“公子怕是刚来洛阳吧,好大的口气!”
“思思姑娘丽质天成,歌喉婉媚,软舞健舞无不精擅,更兼画艺琵琶可称兴艺坊一时翘楚,十二岁甫一登台便名满洛都,十四稳居镇楼大娘子,五年前荣升大花魁”
“而今思思姑娘芳华正盛,歌舞之技已臻巅峰,与那如意娘所差者……”
“什么?”
“歌诗,上好的歌诗”
沈思思身子紧绷,语气已是咄咄逼人了,“此事在兴艺坊可谓是无人不知。你说出这些又有何用?未必你还能写出比她所唱更好的新歌诗”
在这个“新”字儿上,沈思思刻意加重了语气。
唐松依旧是一副月白风清的样子,“若是不能,又何必要来?”
沈思思笑了
冷笑,“你可知如意娘的歌诗是谁所写?”
不等唐松回答,沈思思黯然神伤的一声长叹,声音里又带上了浓浓的倦怠,“罢了,我也累了,公子这便请回吧”
正在这时,手上依旧裹着汗巾的玉珠端着漆器托盘走了进来,托盘里一瓯酒,一盏琉璃尊,还有一方纯白胜雪的锦帕,帕子上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八尾雕工精湛到极点的小冰鱼。
酒浆倾入琉璃樽中,那红色澄澈到了极致,葡萄美酒夜光杯,果然是无双佳配。
唐松穿越来唐之后便好饮葡桃酒,只是在此之前还从不曾见到过这般极品的,此时看到这酒色,忍不住轻赞了一句:“好酒”
“这是经万里长途而来的波斯葡萄酿,自非河东葡萄酿可比”,沈思思懒懒的说了一句,一并瞥了玉珠一眼。
玉珠低垂着头,羞红了脸。
“谢过姑娘了”,唐松向玉珠含笑致谢后,镊起两尾冰鱼投入琉璃樽中,对沈思思适才的逐客令只若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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