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哥,这次咱们是一起走,还是像上次那样分开走?”
李闲皱着眉头问。
他伸手在自己的头发上理了理,让他那一头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恢复了顺直。李闲一直很别扭的坚持,衣服可以脏一些,脚可以三天不洗,但头发必须要保持清洁干爽。这种怪癖一直被大伙儿讥笑,说他投胎错了应该是个女儿身才对。每次大家这样说的时候,李闲都会骄傲的掏出还有长出羽毛的小鸟骄傲的撒一泡尿,然后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再然后大家就开始对他的鸟儿品头论足讥讽说那里竟然还有一条蚯蚓。
李闲这个时候总是很生气的,尼玛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还非得论长相?难道撒尿那个洞也得是大眼双眼皮才美?
“你怎么不去问你阿爷?”
陈雀儿一边将包裹往那匹博踏乌上绑一边笑着说道。这匹博踏乌是他的爱马,比爱女人还爱的马。那次去截杀突厥人的时候,就是陈雀儿骑着这匹博踏乌踩的盘子。
“问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该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烂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陈雀儿哈哈大笑道:“可不许这么说你阿爷,要是让他听见了还不得揍烂了你的屁股!”
李闲摊了摊手说道:“你知道的,从六岁开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会说他坏话的,而他喝醉了是绝对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时候,他又忘了我说他什么了。”
陈雀儿笑着说道:“就你机灵!怎么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临出发的时候才制定路线的?”
李闲撇了撇嘴说道:“每次都会换无数条路线,每次都累的人连眼皮都睁不开。”
陈雀儿道:“毫无疑问,每次的路线都是最正确的。”
“小鸟哥,听说留下了活口?”
李闲忽然严肃的问道。
“阿爷怎么会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话,罗蛮子未必就知道是咱们做的事,咱们也就没有必要才住安稳就又要跑路。”
“是两个女娃,一个小姐样子的和一个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见得有我年纪大。该杀的人杀,可两那个女娃是那些人顺道带来见识中原繁华锦绣的。她们还小也没有罪,不能杀。杀妇女小孩,咱们从来都没这么干过。再说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难道罗蛮子就不知道是咱们干的?这方圆几百里,还有谁敢不给他罗蛮子面子啊。这方圆几百里,把罗蛮子看成一滩屎的也就大哥一个人了。罗蛮子又不是傻逼!”
“你错了!”
一个比陈雀儿还要魁梧几分的壮汉恰好走过来,他听完陈雀儿的话一本正经的说道:“第一,在大哥眼里,罗蛮子连一滩屎都不如。第二,罗蛮子确实是个傻逼。”
李闲最得意的事,就是教会了铁浮屠这些人傻逼这两个字的正确用法。
“虎奴哥!”
李闲看起来很乖巧的叫了一声。
这壮汉叫伏虎奴,可以说是这伙马贼里最能打的三个人之一。就连陈雀儿都不是他的对手,据说他曾经在契丹人的地盘上大杀四方,一个人干翻了契丹四十几个武士。然后耀武扬威的从契丹一个皇族子弟手里抢过来一匹博踏乌,再然后千里走单骑很霸气的回来了。之所以他做出这么威武的事,是因为他打赌输给了陈雀儿,赌注就是一匹博踏乌。那天……他们两个在幽州城里喝醉了酒,逛青楼的时候恰巧一个名气不小的女子挂牌子第一次接客,两个人打赌那女子是白虎还是不是白虎。伏虎奴说是,陈雀儿说不是,于是两个人上楼将那个趴在女子身上耸动的胖乎乎的家伙从二楼丢了下去,然后扒开那女子的腿研究了一下。其实伏虎奴输的很冤枉,因为两个人找来找去,就找到了一根微微卷曲的小小草。
伏虎奴是大丈夫,愿赌服输。
那可怜的女子,被两个酒气冲天的家伙翻过来复过去的检查,那最隐秘的部位被两个流氓的大手摸了不下几十次。最让她难以忍受气愤异常的是,这两个看起来挺顺眼的家伙竟然看完了摸够了之后扬长而去,流氓的很不彻底。
难道就那么不吸引人吗?
她咬着牙诅咒那两个酒鬼肯定是处男,而且还要处男一辈子。
“你小子少给我卖乖!”
伏虎奴瞪着李闲骂道:“说!上次往茅厕里扔石头的是不是你!”
李闲严肃的认真的真诚的说道:“我保证,虎奴哥,肯定不是我。”
“那你说是谁?”
“是我阿爷,不信你去问他!”
李闲举着两根手指发誓,然后用极低的声音嘀咕道:“不过石头是我找来的。”
“混蛋小子!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烂了你屁股?”
壮硕的好像一头犀牛,雄健的好像一只猛虎,高大的好像一座山峦,瞪着一双虎目的张仲坚恨恨的骂道:“我就说过,出卖老子的永远是你这个小王八蛋!”
李闲笑了笑,看向伏虎奴。
伏虎奴诧异,然后愤恨:“大哥!真是你?”
“当然……不是!你觉得我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吗?那小孩子才会做的调皮捣蛋的事我会去做?虎奴,你大哥能把你塞进茅坑里,也断然不会往茅坑里丢石头的。”
伏虎奴想了想说道:“大哥说的也是。”
张仲坚赶紧岔开话题道:“收拾好了咱们就走,在鱼排子沟歇脚吃饭。三天到无终县,然后找个地方落脚。”
“分开走?”
陈雀儿问。
张仲坚大手一挥道:“分开个屁!拢共只有三百里不到的路,没必要分开走。再说,罗蛮子若是识相的话,就不会动手!”
“不动手?那咱们跑路干嘛?”
伏虎奴问道。
张仲坚瞥了一眼伏虎奴鼓囊囊的胸肌骂道:“你个胸比心大的憨货!咱们若是不走,他罗蛮子必来无疑!咱们走,他要给突厥人有个交代。咱们不走,他也得给突厥人一个交代。你说哪个交代好交代?”
伏虎奴懒得去想:“大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张仲坚懒得理他,看了看大伙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吩咐道:“没用的东西就都撇下吧,小六子,你那个破板凳还栓马身上干嘛!收拾差不多咱们就走了!鱼排子沟最出名的就是有头熊瞎子,猎了几次没猎到,争取咱们走之前把熊掌吃了!”
一行人哄笑着上了清一色的高头大马,伸手矫健的马贼唱着歌往东北方向飞驰而出。
众人在鱼排子沟休息了一晚如愿以偿的猎杀了那头经常出来祸害人的熊瞎子,第二天一早继续上路。三天后,这支看起来没有什么风尘仆仆样子的队伍就到了渔阳郡的治下,谁都没有想到这一走就是五年,六十几个豪气干云的马贼,五年后回到涿郡的时候只剩下了十八个人。
幽州。
一个校尉装扮的人朝着书桌后面那个锦衣中年男子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禀大将军,属下去的时候,人……都跑了。”
正在看书的锦袍男子抬起头扫了那校尉一眼,随即点了点头说道:“知道了,你出去吧。”
那校尉退了一步后忐忑的问:“要不要派兵拦截?”
中年男子皱了下眉头说道:“你可以自己去追,但只能步行。”
那校尉讪讪的低下头躬身退了出去,锦袍男子将书放下,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张三,你这个憨货这次总算没犯倔也没犯傻。”
第六章武侯连弩
三月的风总是还带着一点冷冽清澈,尤其是纵马飞驰的时候刮在脸上的风真如剪刀一样锋利,幸好马贼们习惯了这种生活还不至于被剪刀刮花了脸,万条垂下绿丝绦来。
马贼们藏身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渠沟的小村子,从这里出发前往渔阳郡并不是很远,三百里的路,而且大隋的官道又平又直战马跑起来很舒服。说舒服,是相对来说的,若是普通百姓在马背上颠簸半个时辰只怕屁股就要磨破了皮,三百里路一口气跑下来的话,就算正规骑兵也会感觉到痛苦。长期在马背上生活的人很好辨认,走在大街上你看谁的两腿别扭,罗圈腿,走起路来上身不动,下身一颠一颠的,不是长期骑马的就是小儿麻痹症。
要是在澡堂子里就更好辨认了,谁屁股上有一层茧子那就差不多可以确定身份了,不是天天被打屁股就是天天八小时工作制的骑马。天天被打屁股这种事,也未见得谁就舍得打出一层死皮来吧。
这些马贼当初跟着张仲坚在燕山里生活了好几年,在塞北又过了好几年,他们早就习惯了马背上的日子。从渠沟往北到固安县城采买了补给之后,在涿郡幽州一带能止小儿夜啼的马贼队伍铁浮屠就这样离开了。他们的下一站是渔阳郡,谁也没有想到在那个比驴蛋大不了多少的地方会撂下那么多兄弟的性命。
“阿爷,小狄就在渔阳?”
李闲胯下是一匹才两岁口的黑马,这是张仲坚特意给他从几十匹幼马中挑选出来的。据说也有契丹名种博踏乌的血统,但马蹄子上面却没有那四片祥云一样的白毛。这马李闲已经养了一年多,十分喜欢。陈雀儿曾经故意取笑说一匹不纯的博踏乌稀罕个啥?傻小子是你阿爷忽悠了你有什么得意的。李闲一脸深沉的说小鸟哥你不懂,这马和人不一样,杂种未必就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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