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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知白)



既来之,且安之吧。

李闲追上达溪长儒问:“弱洛水离这里多远?”

“要走二十天。”

“二十天……不能再快些?”

“你着急?”

达溪长儒问。

李闲点了点头:“着急。”

“急着回来?”

达溪长儒问。

李闲笑了笑:“不……我只是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走路上。一天就十二个时辰,老天爷多一点都不给。没有资格浪费啊……能快就快一些吧,练刀这种事总比练贱难一些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成的,总不能到你给我打造出属于我的长刀的时候,我连刀都不会握。”

达溪长儒傲然笑道:“剑?装饰而已,杀人还是要用刀。”

李闲点了点头,笑,笑得很贱。

这世间杀人的手段很多很多,每一种杀人的手段,其实也都是一种保命的手段。杀人的手段学得多一些,保命的手段就多一些。对于如何能保住自己生命的手段,无论是大手段还是小手段,还是多多益善,宁滥勿缺的。至于什么家族二百六十年荣耀,李闲撇嘴,去他妈的吧,别人听你忽悠,老子难道也会信你那一套,神婆?前日才见了李渊,他也是姓李的一个。他才是姓李的那个!

第十四章妖人

达溪长儒是个不善言谈的人,一路上李闲问他十句话,达溪长儒有时候连一句都不回答。而李闲似乎并不介意,也不知道他是在喋喋不休的与达溪长儒交谈,还是在自言自语。

在奚人部落采买了补给后,血骑并没有过多停留就又开始上路。长途跋涉,虽然李闲说他一再表示自己急着到达目的地,但达溪长儒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行军。李闲其实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也不着恼,远距离行军,就算血骑的人不爱惜自己,也要爱惜马力。若是有足够的备用战马的话,相信速度会提上去很大一截。他之所以催,仅仅是因为他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嘴巴闲下来。虽然他叫李闲,但他其实是一个喜欢让自己看上去很忙的人。

路途无聊,如果同伴还是一个沉闷的人,那就更无聊了。如果同伴是一百零五个沉闷的人,如果李闲自己再不多说几句话,他怕自己也会变成血骑一样沉默寡言。都说近墨者黑,李闲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那一百多个伪哑巴传染成哑巴。但李闲相信近猪者臭,他必须尝试一下能不能让达溪长儒变得活泼一些。

终于,当达溪长儒对李闲的胡言乱语忍无可忍的时候,他将腰畔的横刀解下来递给李闲:“如果你真的很无聊,就练习拔刀吧。”

“拔刀?”

李闲皱着眉头将横刀接过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重量。李闲上一世是个兵器爱好者,尤其是刀具十分的喜爱。他曾经网购了一柄唐刀,长一百零二厘米,锋刃七十五厘米,刀柄二十七厘米,但是那刀重量很轻。达溪长儒递给他的这柄大隋制式横刀要略微的短一些,却远比那柄现代的仿制品要沉重。将近一米长的横刀拿在李闲的手里,和他的身材对比看起来有些离谱。毕竟他是一个才满十一岁的男孩,身高勉强达到了一米五多些。

将横刀抽出来,李闲比划了一下问道:“拔刀?是不是这样?”

达溪长儒难得的笑了笑,冷漠的脸上展现的笑容看起来很舒服,有点阳春暖日的味道,只是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李闲如坠冰窟。

“很好,就这样,从今天开始每天拔刀一千次?”

“为什么?一千次,难道你不觉得多了些吗?”

“一千二百次!”

“好吧,一千次。”

“一千五百次!”

李闲嘶吼道:“我已经接受了,一千次!”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你再说一句话,就每天拔刀两千次。”

横刀属于双手刀,在陆地上使用并不显得有什么别扭,但坐在马背上,因为空间的制约所以拔刀这个看起来简单的动作,其实也有些难度。李闲的手臂短,刀身长,要想将横刀拔出来必须尽量的将身子往后仰,这样的话,他拔刀一千次也就不止手臂遭罪了,连着他的小嫩腰都跟着受牵连。

从早晨到中午,李闲完成了六百次拔刀的动作。听起来好像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难的事,但骑在马背上不断的后仰抽刀六百次,真要做起来简直能折磨死人。他的手臂越来越沉,达溪长儒下令休息准备午饭的时候,李闲抽刀的动作已经比最开始要慢五倍以上了。

血骑自发的分成几队,两个小队分出去往各个方向巡哨警戒。其他人下马搜集干柴点火,然后将一路上顺便射猎的野物架起来烤。

李闲咬着牙将横刀入鞘,然后从马背上艰难的跃下来。手臂上的疼简直难以忍受,就好像有一万只蚂蚁附着在骨头上不断的啃咬一样。

“六百零一次。”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面无表情的说道。

李闲呲着牙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抱怨:“刚开始就这么大强度,难道修炼不是循序渐进的吗?”

达溪长儒板着脸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还没有完成,还差八百九十九次。”

他朝火堆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完成不了,午饭就不要吃了。如果到了晚上你还没有完成一千五百次抽刀,晚饭也不要吃了。如果睡觉前你依然没有完成,那么……你也就不必睡觉了。”

达溪长儒转身,看着李闲说道:“但我们不会等你,明天一早还是要上路的。”

李闲咬牙,最终把问候达溪长儒八辈祖宗的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强忍着那种刮骨一般的痛楚,缓缓的将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那柄几斤重的横刀此时如同几百斤重一样,他的手几乎已经掌握不住。就这样,李闲艰难的又抽刀十几次,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

达溪长儒熟练的将一只野兔剥皮,然后用铁钎穿了架在火堆上。等做完了这些之后他才对李闲喊道:“我说让你拔刀,是在马背上拔刀,而不是这么站着。所以这十三次不算数。”

李闲的嘴角已经被他咬破,但他没有说什么,一言不发的走到那匹黑色的非纯种博踏乌身边,颤抖着艰难的爬上马背。

阳光笔直的照射下来,照在马背上已经无法挺直腰板的少年身上。看起来李闲已经忘记了自己拔刀多少次,他只是机械的重复着那个动作。当他感觉到眼前越来越黑的时候,忽然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身体,将他从昏厥的边缘拉了回来。

达溪长儒递给李闲一个水袋:“饭你不可以吃,但水是必须要喝的。如果你一口水都不喝,我不保证你会不会熬过今天。我记得我跟你说的是以后每天一千五百次,是每天。”

李闲想抬手接过水袋,却发现手臂已经完全不听从大脑的指挥了。他试了几次,却根本摸不到那个水袋。并不是他的眼花了,而是他的手已经失去了方向感。达溪长儒举高水袋递到李闲嘴边,李闲俯下身子叼住,当一口清冽的带着甘甜味道的水进入他嘴里的时候,李闲甚至错觉这就是传说中的琼瑶佳酿。

一口气喝了半袋水,他贪婪的就好像一只饥饿的小兽终于触碰到了母亲的乳头一样,全部的欲望都是索取。

“还差多少次?”

“七百九十次。”

达溪长儒将水袋收好,然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烤的金黄的野兔后腿,在李闲的鼻子面前晃了晃。李闲的视线是模糊的,甚至脑子里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是根本就什么都没想,但他闻到那种诱人香味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张嘴咬了出去。

嗒的一声,牙齿撞击在一起。

达溪长儒将兔肉塞进自己嘴里撕下来一块,很惬意的咀嚼着:“给你闻,已经是破例了。”

李闲费力的裂开嘴笑了笑:“您敢……再破例一次吗?”

达溪长儒哈哈大笑道:“再过一会儿就要继续上路了,在日落之前必须赶到四十里外的一个无名小湖边宿营。祝你好运吧,希望今晚你有的睡。”

李闲撇了撇嘴:“我就说……近朱者赤,您今天的话可真多!”

达溪长儒怔住,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一言不发的走开。

看起来随时有可能从马背上掉下来的李闲竟然还能仰天大笑,就好像一支斗胜了的公鸡一样骄傲。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可以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得意。如果非得精简到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贱。

血骑休整之后继续上路,以血骑的素质下午半天时间赶四十里路并不算难事。但对于李闲来说,这是一种绝对的煎熬。他要一边不停的机械的抽刀,还要尽量保持着身子的稳定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虽然从六岁李闲就已经开始骑无鞍马,并且能做到只靠双腿来控制骏马的方向。可是,现在的李闲连自己的腿都快感觉不到了,又如何能保证黑马的腿不走歪?

幸好,马是一种追随性很强的动物。他的黑马跟在血骑后面倒也不至于掉队,不过李闲却已经掉下来四次了。

达溪长儒再一次将李闲像提小鸡一样提起来放在黑马背上,然后很不是人的在李闲耳边提醒:“还有四百零三次。”

队伍在落日前赶到那个无名小湖边宿营,这个时候的李闲完全是一个已经失去了神智的机器人一样,他的双臂早已经没了知觉,就好像在拔刀的根本不是他一样,李闲甚至错觉自己是在看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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