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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东汉末 (庄不周)



这让风雪非常苦恼。

“风雪姑娘,怎么不高兴?是不是在这里闷得太久了,你放心,明天杀了那个竖子之后,我们立刻就走。”窦归见风雪脸色不好,便歉意的说道:“这两天委屈姑娘了,等回到草原上,我送两匹双面锦向姑娘陪罪。”

风雪一听,顿时眼神一亮,随即又黯淡了下去,无精打采的说道:“不敢,你们汉人常说,无功不受禄,我这次只是陪着阿哥来看看,并没有出力,怎么能受你这样的大礼。”

槐纵放下酒杯,淡淡的说道:“窦家果然是世家,居然还有这种据说已经失传的双面锦。”

窦归道:“这也是早年宫里所赐,家里传下来的。逃出来的时候,阿母丢了无数的金银,最后连首饰都丢了,就是舍不得丢这几匹双面锦。如今我窦家到了草原上,阿母又已经病故,留着也只是让人睹物伤怀。草原上虽然有无数美人,可是只有风雪姑娘这样的绝代佳人才配得上双面锦这样的神物,而只有穿上双面锦的风雪姑娘,与王子这样的英雄才相衬啊。”

槐纵大笑,风雪红了脸,感激的瞅了窦归一眼,喜不自胜的低下了头。

鹿安侯也连忙凑趣道:“正是正是,王子英雄盖世,将来一定能继任鲜卑大王,也只有风雪姑娘这样的佳人才配做他的阏氏。到时候,我还在厚着脸皮去讨杯酒喝呢。”

“呵呵呵……这件事之后,我们便是朋友了,喝酒还不是最方便不过的事情?”槐纵笑道:“我可告诉你,窦家的九花酿那才是好酒,你以后到弹汗山去,可不是忘了去讨几杯。”

“一定一定。”鹿安侯讨好的笑道:“到时候还要窦公子赏几杯才好。”

“好说,以后窦家的帐篷随时向你敞开。”窦归矜持的笑了一声,举起杯向槐纵、风雪示意,然后又向鹿安侯点了点头。鹿安侯心花怒放,连忙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有些太激动了,洒得胸前湿了一片。

“天色不早了,我们休息片刻吧。”槐纵看了一眼帐角的青铜提梁漏壶,这只镶金错银的漏壶是窦归送给鹿安侯的礼物,鹿安侯视如珍宝。

窦归点头应了,转头对鹿安侯道:“我们就按既定安排,明天你去出谷口拦截,我自领人去堵住他们的退路,只要王子推下石头,我们就一起杀入谷中,将他们斩尽杀绝。那些财物和人马都是你的战利品,我只有一个要求,留下那个刘修的性命,我要亲手砍下他的首级。”

“公子放心,我一定不会动那汉狗一根汗毛,完整无缺的把他交到你手上。”鹿安侯大喜,胸脯拍得咚咚响,想了想,又说道:“不过,他要是运气不好,被王子的石头砸死了,那你可不能怨我。”

窦归莞尔一笑:“那是自然。”

“那汉子可狡猾得很,只怕上面一有什么响动,他第一个会跳起来逃命,哪有那么容易被阿哥砸到。”风雪心里高兴,眼波流动,更显几分妩媚:“我可提醒你,那汉子的刀法非常不错,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窦归点点头,笑而不语。他听窦虎说了,风雪和刘修动过手,输给了刘修。他对此并不奇怪,刘修既然是敦武的弟子,敦武又亲口说连窦虎都不是他的对手,那刘修的武技自然不是风雪能够匹敌的。如果要论单打独斗,他窦归也没什么把握,也许只有槐纵有几分机会。他早就听说了,檀石槐能统一草原,打下如此的疆域,不仅是因为他有谋略,那一身惊人的武技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槐纵作为他的长子,武技也非常出色,在檀石槐手下众多的将领中,慕容风、风裂以智谋出名,而槐纵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猛将。

要不然,他也不会花那么多心思,一定要把槐纵请来观战。

第104章射雕手

日出东方,第一缕阳光照进山谷的时候,窦归和鹿安侯出发了,他们各带了五十多人,分头走向山谷的两端,山谷中只剩下了二十来个鲜卑武士。不过刘修等人依然不敢掉以轻心,这二十多个武士个个精壮剽悍,装备精良,而且警惕性非常高,寸步不离中间的那个帐篷。

刘修不认识窦归,刚刚出发的那两拨人都穿着差不多的服饰,而且都戴着头盔,在显示他们的身份的同时,也让刘修无法从他们的发饰来确定他们究竟是胡人还是汉人。不过,昨天晚上他已经知道这里有汉人,他可以肯定,窦家的人一定在其中。

留在帐篷里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窦返?刘修迫切的想知道,而王禅等人想的却是那里面会不会是槐纵,因为他们从已经出发的人中没有发现胡风雪。既然风雪还在帐篷里,以她的身份,除了槐纵还有谁有资格让她陪着。

王禅激动不已,却没有失去理智,他这边一共有二十五个人,对方人数也有近二十,他并不占什么优势。

“你们有什么办法?”王禅指了指帐篷,顾不得擦掉眼角的眼屎,沉声说道:“我们只有一次机会,要是被他们缠住,我们的损失肯定不会小。”

鲜于银和刘修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请大人吩咐。”

王禅满意的一笑,用刀尖在地上画了个示意图,然后说道:“我打算这样安排,你们看行不行。我们分成三面围上去,尽量把声势造得大一点,让他们以为我们来了大批人马,先挫了他们的锐气,我们才好趁乱取胜,先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另外,我想安排两三个武技最好的潜到他们附近,等帐篷里的槐纵冲出来的时候突然发难,争取一击必杀!”

王禅竖起手掌,在颈边示意了个割喉的动作。刘修见了,心道此人虽然是个武夫,可是对杀人却拿手得很,在这种人数并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想到斩首战术。

“很好。”刘修再次点点头。鲜于银咂摸了片刻,也点头称赞。他虽然是上谷郡的兵曹掾,也上过战场,但是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干,和王禅这种老手比起来显然有些经验不足,所以才自降身份,和刘修一样听王禅指挥。

“我算一个。”王禅当然不让,然后目光灼灼的在众人脸上扫了一圈,欲言又止。刘修眨了眨眼睛,举起手,怯生生的说道:“我行不?”

王禅笑了,点点头道:“德然武技最好,人又警惕,虽然经验不足,但是跟着我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好,算一个。”

“我……”鲜于银刚要说话,张飞就抢先道:“我也去。我和先生配合最默契了,我们两个人能抵得上三四个。”

鲜于银咂了咂嘴,无奈的苦笑一声。王禅安慰他道:“伯玉,你有指挥作战的经验,留在这里指挥全局最好了。注意,一定要让对方摸不清我们的底细,在他们反应过来尽量多杀伤。”

“我明白。”鲜于银郑重的点点头。

王禅又吩咐了手下人几句,这才带着另外一个亲信,和刘修、张飞一起悄悄的向帐篷摸去。他们非常小心,生怕动作太大而被对方发现,短短的两三百步距离,他们花了大半个时辰。在他们潜伏前进的时候,鲜于银他们也摸到了百步之外,端起了十几具弩,瞄准那些胡人,一旦他们有所警觉就在第一时间射杀他们。

刘修和张飞一前一后,摸到了离帐篷不到五步远的地方,直到能看到那几个胡人的眼睫毛,听到帐篷里的说笑声,这才停了下来。王禅和他那个手下在路的那一侧潜伏下来,互相打了个手势,这才给一直紧张的注视他们的鲜于银发出可以进攻的信号。

鲜于银点点头,跳了出来,带着几个士卒发足狂奔。帐篷前的胡人一听到他们的脚步声,立刻做出了反应,几个人冲上去拦截,其他人立刻将帐篷围住,大声叫了起来。他们说是的胡语,刘修听不懂,但是他很快听到了槐纵的声音,顿时心中大喜。

鲜于银人未到,弩先发,“嗡”的几声响,几枝弩箭瞬间飞过三五十步的距离,将堵在最前面的两个胡人射倒,趁着胡人慌乱的短暂时间,他飞奔到面前,战刀呼啸而下,直劈当头的胡人。那胡人事起仓促,又被弩箭射得手忙脚乱,挡不住鲜于银的攻击,勉强挡了两刀,被鲜于银一刀斩杀。

“围上去,别让他们跑了!”鲜于银举刀厉声大喝,“左边的,跟上!右边的,你老母的快点,跑了一个胡狗,老子杀你全家!”他挥舞着手臂说得煞有其事,好象在指挥着大队人马要将这些胡人全部斩杀一般。

左侧的士卒也杀了过来,他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呼小叫,声势造得十足。围在帐篷前的胡人见势不妙,连忙分了几个人迎了上去,刚刚奔出几步远,右侧又响起了吼叫声。

胡人一时摸不清究竟来了多少敌人,只是本能的分成三面迎敌,已经有些慌乱。面对着急速杀来的汉卒和比他们更快的弩箭,他们损失惨重,短短的几息之间就倒下去五六个。

形势迅速的倒向汉军,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杀到了帐篷前,牢牢的占据了优势。这时胡人也发现上了当,对方的人数并不多,刚才只是虚张声势而已。他们怒不可挡,不顾已方的伤亡,奋不顾身的杀了上来,互相掩护着奋勇厮杀,将包围过来的汉军死死的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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