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啥?手机号?太短。门牌号?太长。生日?太老。数字密码?太难。郑能谅忽然灵光一闪:“不会是三围吧?”随即连连摇头自我否定道:“不可能,那还是人么!”
答案并不重要,虽然这从天而降的神秘姑娘来去如风,但郑能谅确信两人在不久的将来还会重逢,因为昨夜他又看见了那棵海棠树。也许是阿珧在睡着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脸,也可能是在摇醒他的时候,总之他在盗格空间的选择决定了他会再次出现在她的身边,在数年后的下一个猴年马月里。
这就是郑能谅和戴珐珧初次相遇的过程,许多年后,那家老旧的录像厅早已寿终正寝,那条小巷也变成了一座国际化游乐场,但每当郑能谅重温当年那些老片子,或者听见强劲的马达轰鸣撕开街道,甚至只是闻一下路边摊烤鱿鱼的气息时,都会想起十八岁生日那个奇妙的夜晚。那一晚,月亮很丰满,夜风很温柔,空气很迷人。
“走火入魔啦?人家看报纸,你傻笑什么呢?”秦允蓓伸手在郑能谅眼前连打几个响指,把他从一年前的回忆中唤入现实中来。
郑能谅眨了眨眼睛,抬手看看表:“我是在笑,你要是再吃下去,口语课就迟到了。”
“糟了!”秦允蓓如梦初醒,一把抓起单肩包飞奔出去。一般的课迟到几次也没关系,可这口语教授喜欢把平时考勤和科目成绩挂钩,秦允蓓口语水平本来就在挂科边缘,自然不敢再授人以柄。
郑能谅上午没课,不慌不忙吃完早点,看看秦允蓓留下的一大桌空盘,乖乖把学生证押给了老板,然后朝宿舍走去。宿舍门半掩着,隐有歌声飘出,柔美的旋律略带忧伤,听上去似乎是俄语。冉冰鸾的床在门边下铺,一道倩影侧卧其上,面朝里,手里翻着一本书。郑能谅靠着门框,静静聆听这首动人的歌曲,他可不想扰了未来嫂夫人的雅兴。
宋颖哲是冉冰鸾的女朋友,蕙质兰心,气质不凡,是个典型的知性美女。冉冰鸾也堪称模范男朋友,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温柔与浪漫,又很专一,面对他父母对二人关系的强烈反对依然坚定不移。这种执着的叛逆,在同龄人眼里看来就是完美理想的爱情。所以朋友们都深信这一对璧人毕业后就会结婚生子,过上童话里王子与公主的那种幸福生活,白头偕老。
郑能谅平生只对两种人特别尊敬,一种是长寿者,因为生存在这个浮躁且危险的世界上需要极大的智慧和勇气,所以活得时间愈久之人便愈有高明之处,值得尊敬;另一种便是对爱情持之以恒的人,这道理更简单,长久不变的爱情,往往比长生不老更难。而正是因为世间有了这两种人的存在,其他人对于生活和爱情的信心才不容易被无所不在的歪风邪气所动摇。
“大禹同志,三过家门而不入呢?”宋颖哲发现了郑能谅,从床上坐起。
郑能谅轻轻拍着手,笑道:“好惊艳的曲子,听入迷了,还以为我走错房间了呢。”
“柳拜乐队,”宋颖哲从身后摸出一个磁带盒,“俄罗斯的披头士。”
郑能谅接过来,一个字也不认识,又递回去,问道:“刚才这首叫什么?”
“《在那浓雾后面》,我的最爱。”
“你的最爱不是鸾少嘛。”
“哼,”宋颖哲佯装怨愤道,“别提那负心汉啦,都不知道穿越到哪个时空去了,害我在这独守空房。”
郑能谅这才发现她手上拿的是《寻秦记》,冉冰鸾最痴迷的小说,便开玩笑道:“我想他肯定是穿越回上辈子找你们前世的定情信物去了吧。”
宋颖哲噗嗤一笑:“万一他发现我的前世比现在的漂亮,舍不得回来怎么办?”
郑能谅朝空中勾了勾手指,道:“那就让他的前世穿越回来陪你,总不能让前世的你一妻多夫吧?”
“想的美,他的前世要是个丑八怪,我不亏大了?”宋颖哲撇了撇嘴,忽然道,“你说要是真的在不同时空里,两个相爱的人还有没有可能感应到对方呢?”
郑能谅心弦一震,把视线投向墙上的世界地图,幽幽道:“真正的爱情,就像爱因斯坦所预言的原初引力波一样,是不会被时间和空间所抹除的。”
宋颖哲听出其中的弦外之音:“勾起你的思念了?”
郑能谅自我解嘲:“思念就像腿毛,不去刮它容易引起瘙痒,刮了它却长得更凶猛。”
宋颖哲半开玩笑道:“一直很好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能摄走我们郑大官人的魂魄?”
每个学期放假,郑能谅都要坐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越过数不清的城市和村庄,经过数不清的车站和人群,望着天上月亮追赶着太阳,太阳又挤走了月亮,看着陌生又熟悉的风景从窗外掠过,听着车轮与铁轨的热烈交谈,想象着他与黄河长江一道向东流,恍然觉得这便是人生。将近江南的时候,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绿色世界伴着晨曦跃入眼帘。郑能谅手托着腮,享受这片宁静,任思绪在弥漫着青草香的天地间随风飘摇。下一秒发生什么都不重要,只有回忆。
宋颖哲那句不经意的玩笑就像突如其来的盗格空间,使郑能谅陷入了如旅途般漫长的沉默。
第三章
1
上中学的时候,郑能谅是一头骆驼。
首先发现这个秘密的人是生物老师,他长着一只比老鹰还标准的鹰钩鼻,连眼睛都像是从老鹰身上移植过来的,一眼就能看得学生们不寒而栗。他脾气很好,至少对郑能谅特别客气,因为其他学生在他的口语中都是“蠢猪”、“傻鸟”、“笨驴”之类的低级动物,远不及郑能谅的“骆驼”这么高贵大方、亲切含蓄。
郑能谅分析了生物老师赋予每个学生动物代号的用意,认为存在以下三种可能:
一、出于对所教专业的满腔热爱,从心里到眼里都只有动物,乃至情不自禁脱口而出;
二、学生太多,担心认错人,不得不借用一些浅显易懂的专业术语以便区分;
三、为了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认识各种动物,用这种方式让大家身临其境地体会一番当动物的感觉。
多年后的某个暑假,郑能谅重归母校,希望能当面求证这些推测,可惜生物老师早已辞职经商去了。剩下郑能谅独自伫立校园的一角,注视着行色匆匆的人们,搜寻他当年的影子。
时钟飞速倒转,停驻于那个遥远夏日的午后。郑能谅依然站在原地,操场上人声鼎沸。
运动会总是与他无关的。他不喜欢跑步,绕着草坪兜几圈最后还是回到原地,吃饱撑的;不喜欢跳高,蹦来蹦去像耍猴;不喜欢篮球,那次脑震荡把他摔成了惊弓之鸟。他不拒绝标枪,但是观众那么多,他不知道会扔到谁的头上。他喜欢吃叫花鸡,非常喜欢,可惜它不是运动会项目。
郑能谅不上场比赛,也不加入拉拉队。老师说这样不好,脱离集体,缺乏参与意识。可他的确参与了,他给女运动员们倒水、递毛巾、打扇子——并非歧视男运动员,而是他们都被女生们簇拥着,根本轮不到他。心情好的时候他还写写广播稿,《啊!体育!》、《啊!铅球!》之类的,每每逗得播音员们花枝乱颤。
播音员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漂亮女生,见她们笑,郑能谅也自鸣得意地乐。然后班主任过来严肃地批评他:“我们班都输掉了,居然还这么高兴!”
他知错就改,于是用参加追悼会的表情来观看比赛,庄重肃穆的形象使他被校保卫科一眼相中,破格提拔为维持秩序的纠察队员。可好差事没干多久就黄了,原因是他在工作期间走神。
这一走,走了很远。
午后,无风。郑能谅站在跑道中段的土坡上,靠着树干,透过枝叶仰望蓝天,阳光很好,空气微香。女子百米跨栏比赛即将开始。
郑能谅不喜欢大晴天,灿烂得有些虚假,放荡的热浪也令人反胃。他灌下半瓶汽水,口舌生津,呼吸顺畅,气定神闲,爽得不得了。然而一分钟后,这一切将不复存在。
郑能谅的目光顺着跑道游向起点,五个女孩正并排做着准备活动。
一号试图弯腰,却被腹部汹涌的脂肪挡住了,显然与鼓励奖很有缘分。
二号是个小家碧玉型的姑娘,正在为运动服的暴露而愁闷不已,缩手缩脚打算把每一寸肌肤尽可能地裹起来不让人看到,估计在跑步过程中将因含胸低头而撞上跨栏。
三号……
郑能谅怎么也无法回忆起四号与五号的模样,一点印象都没有,只因为在鉴赏她们之前,他望了一眼三号。
只一眼,便令他意乱情迷;只一眼,便望尽了前生后世。很多人都期望自己拥有言情小说里描述的这类特异功能,可那些其实都是玄幻小说。郑能谅的真实经历是:三号,从远处看,是个有点姿色的女孩,五官端正,但还算不上天使;身材匀称,却也比不过魔鬼。
他对这个女孩并没有特别的眼缘,这也许同他的近视眼和当时的日照强度有关,总之他的视线毫无留恋地从她身上飘开了,沿着跑道游向终点,在三分之二处忽然被一团刺眼的亮光阻住了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