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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想的。”冯见雄毫不脸红地总结道,“未来最好的办法,还是把目前的N站,拆分成两家机构。
一家专注于视频内容的播放,也可以加上一定的‘人工智能内容分拣、猜你喜欢’。而另一家,则专注于音频文字内容的制作、分发,以及视频的制作。”
“这样拆分太奇怪了吧?为什么把视频业务的某一个部分,和音频、文字业务绑定在一起?你要是把音频、文字单独与视频分开,我都可以理解。”周天音立刻反驳。她倒不是在乎自己的权柄被削夺,她只是怕不能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
“我这么分当然有我的道理——首先,我最基本的原则,是把我们的公司,拆成‘制片’与‘发行’分开的两个部分。
美琴和丁学姐这些年来操办《奇葩说》,积累了那么多经验,也把《奇葩说》做到了国内第一脱口秀。后来她又组织了网站不少的自制综艺和自制个人脱口秀,连高大松和罗胖子都是她负责指导规划的。
美琴,让你担任内容制作公司的负责人,我相信是最合适的。”
冯见雄这一番话,前面都是在和周天音说,只有这最后一句,是转向虞美琴的。
“放心,我知道自己的实力。”虞美琴点头表示了解。
周天音一想,到这儿为止,貌似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冯见雄一边说是“制作”与“发行”这两个拆分尺度,另一边又说“音频的发行和制作都交给虞美琴”,这让天音的思维稍稍有些混乱。
如果按照上面的话,音频的“发行”不也该放在N站、放在她那儿么?
她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然而冯见雄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疑惑:“我之所以这么分,是因为音频的‘发行’,至少是传统意义上的‘发行’并不重要。所以没必要单独当一回事儿拿到N站了。其体系的完整性更重要。”
周天音:“为什么?”
冯见雄:“因为互联网公司的音频内容,不适合插播片头广告呀!我们总不能去找保健品公司合作,然后在音频前面卖药卖酒吧?而视频是很适合贴片头广告的,是会产生收入和利润的,这里面的利益分配和摆平要难得多。所以,我们只把容易产生‘不患寡而患不。”
没有利益纠纷的发行,并没有多少工作量,也不需要那么专业的才能。
冯见雄看妹子们没有异议,一气呵成宣布了剩下的决定:“所以,将来这样拆分之后,N站可以继续保留一定的年轻人属性,二次元热度,也卖会员。但因为音频和文字内容拆分出去了,所以N站的‘会员免广告、会员免费看’就波及不到音频、文字方面的业务了。
你们要知道,站在视频网站的角度,对它卖出的会员销量负面影响最大的事情,就是让用户发现‘我都掏了每个月的会员费了,居然还有内容要我再花钱看?’这种情况。
因为用户对于网站会员费的对标,是视为‘有线电视费’的。在美国那边,有线电视费交了之后,依然有付费点播的内容,美国人民习惯了,所以这没什么,奈飞的会员卖起来阻力也没那么大。
可是国内呢?中国公民习惯的是‘我交了有线电视费之后,电视机上的所有东西都该免费让我看’,他们理解不了收费点播节目。而互联网在国民眼中,永远收费应该比传统媒体更少,所以这也是优酷和我们N站迈不出去这一步的致命伤所在。
我们要不伤害用户情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一部分不能免费看的内容,变得‘它本来就不是N站的内容,而是另一家公司、另一个媒体的内容’。充其量,只是这家媒体是从N站拆分出去的,可以跟N站用同一个账号密码而已。
在我的设想里,以后一刀切买个VIP就能看的东西,就由美琴制作好之后,卖给你的N站放,这主要是主流的、高成本精制作的兼容性大片、大综艺。
而那些买了VIP后还要继续掏钱看的小众内容、长尾内容,那些小而美的东西。就省掉这一道‘制片方卖给发行方’的环节好了,美琴那儿制作好之后她自己直接卖。”
冯见雄说完自己的宏大设想,也懒得想名字,直接对虞美琴一个人说:“你那个公司,名字你自己想。不过面向消费者的APP,我觉得可以改名叫‘得到’。我觉得这个名字比较吉利,争取把它做成上进者为内容付费的金牌平台吧。当然了,‘制片公司’的全面业务,你也要管起来。精力不够就让丁学姐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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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杰克马做不到,不代表雄哥做不到
任何一家做内容的平台,如果它同时又是内容创作的直接签约方,那么水深和腐BAI肯定是不可能彻底消灭的。
无非多少而已。
大部分国内已有的互联网公司——也包括直到后世2020年为止,那些还活着的公司——所尝试过的廉洁自律、防止公信力下降的方法,主要就是这么三类:
第一类叫“编审和运营分开”,这是腾云系,以及很多后来做到港股上市的大型文学集团常用的办法,让和作者接触的工作人员,与负责给作品广告位的工作人员分开。
给作者提供建议、内容审核的人,本身无权排推荐位。而排推荐位的人又跟作者双盲,不许联系。这样一来,某些作者试图塞红包走后门的歪风邪气就被堵住了。让同行在攻讦网站“水太深”时,多少可以拿这个制度反击一下,建立口碑。
第二类,叫“所有推广资源内部结算”。这是阿狸系比较擅长的,也就是我不管你这个作品火不火,值不值得被砸贴片广告来推荐。反正公司的每一个广告每一个推荐位,都是明码标价的,就跟天猫上卖的“天猫直通车”一样。
你是大神,你也得6万块一个横幅真金白银掏钱买,你是扑街,你也一样可以掏这么多钱买——只要你自己觉得你掏了这个钱、宣传了自己的影视剧之后,得到的增收会比你的投入更多,会火,你就可以赌。
广告效果不好的后果与风险,一律由创作者承担。(当然,阿狸系在这么干的情况下,他们收取的分成比例,会比腾云系的‘技术服务费’低很多。既然阿狸系的广告位是卖钱的,那么它上面的影视、小说、音乐销售得到的收入,网站刮走的比例肯定要降。
假设某点上写站拿40%,然后推荐位由网站分配。那优酷上可能网站就只拿20%,但推荐位要掏钱买。)
至于第三类……严格来说都不能叫措施了,那就是很多小作坊式的一团乱麻,一团和气,长官意志,那是最烂的状态。
但是,在冯见雄高瞻远瞩的眼中,这三类其实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无论是阿狸系的还是腾云系的路线,说到底只是缓解了这个方面的大公司病,而没法根治利益分配的勾心斗角。
冯见雄眼中,最完美的做法,就是他跟虞美琴、周天音灌输的——拆分公司,把“发行”和“制片”拆成两家制作公司,并且由绝对独立的利益。
后世的优酷网站,其实也有自己的制片公司,但股权和利益架构独立性不高——至少其制片公司拍出来的片子,哪怕质量太烂了,也不会见优酷网直接不要、不买。
自家制片公司拍出来的东西,网站必须买。
这一点,就已经不够独立了。
因为网站只要非买不可,那它就必须确保制片公司不能拍出“有可能特别烂”的东西。
然后大数据的绞索,就开始套在制片公司的脑袋上了。
如何确保“不可能特别烂”呢?这时候只能按照大数据,比如买个套路点的,有过爆红先例的类型剧本。然后买人气流量指数符合性价比的小鲜肉。
创新?不存在的!
因为创新就意味着不可预测。
天才和疯子,只在一线之间。要想创新成功,就必须承担完全失败、被世人误解的风险。
而制片方拍出来的东西“不管啥样都有人必须买”的情况下,谁知道这个制片方良心如何?是真的创新?还是打着创新的旗号,行“关联交易”、“捧红潜规则的私人”之实?
但这个阿狸系与腾云系都无解的问题,冯见雄的“绝对拆分”却可以解决。
因为他会命令周天音公事公办:如果将来你觉得美琴那边送来的片子、脱口秀、综艺……质量太烂,或者预测的播放收益肯定收不回她的版权报价,那你就可以不买,甚至铁了心狠狠砍价!
换句话说,虞美琴这个制片公司,端的不是“只要拍出来,肯定有人收”的铁饭碗。100%盈亏自负,没人同情托底。
看起来很容易做到吧?
或许有看官会诧异:既然这么容易解决,为什么历史上阿狸系和腾云系那些从事内容发行的平台,都想不到呢?
其实很简单,答案是:他们想到了,但客观情况做不到。
这些公司的股权结构太过复杂,不好拆分。
一旦公司做起来之后,到了那个体量,成为了国内某个品类数一数二的平台,这时候平台的价值值多少?拆出来的独立制作公司又值多少?怎么拆?
如果每个大股东依然在拆分后的两家公司里,按照拆分前那样同等持股——那对不起,这等于拆了没拆。反正左手亏的钱就是右手赚的钱,大股东还有什么心情去枉费精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