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这种担心,很好,说明你长进了,已经不是去年那种为了赚快钱就毛躁冒进的状态了。”冯见雄顺了顺史妮可的秀发,把马尾辫捋到一边,鼓励道,
“不过,如果一辈子打那些自导自演、靠盘外收益捞好处的官司,那你永远成长不到一个真正的大律师的,以后工作也很难有创造性,只能一辈子当个计划的执行者。幸好邓长春不是什么难搞定的对手,你就当练练手,学学怎么打硬仗!放心,有我在,肯定赢的!”
至今为止,史妮可跟着冯见雄,一直是在优雅的赚钱,几乎没有和法律上的强敌正面硬刚过。在只是为了钱的情况下,这种高效率的计划其实也没什么不对,但作为律师,攻坚的能力是不能放弃的。
如果一直“左右互搏做局”下去,能耐是有可能退化的。
加上冯见雄刚好闲着,心情又好,就拿上次那个邓长春祭刀吧。
一行人聊了一会儿,周天音已经买了外卖回来。这几天一直在庆功玩乐,每天都吃的不错,所以稍微弄点清淡的对付一下,也就舒坦了。
……
两天之后,冯见雄好好休息调养够了,也让史妮可准备好了相关材料。
然后就拿着一纸格式的客户委托书、还有事先从田海茉那儿弄来的一叠法援中心授权文书,直奔YH区人民法院——也就是邓长春那东瓯佬,在钱塘注册公司设厂的所在地法院。
品牌侵权的官司,不同于专利案件,并不能享受“专利案件归中院”的《民诉法》特别优待,所以但凡涉案索赔金额几百万级别甚至更低的,一审就只能找基层法院了。
根据《民诉法》,侵权行为之诉,优先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按说,地方政府因为企业在辖区内创造就业和税收的关系,都是喜欢偏袒本地企业的。所以商业侵权案件,大多都要避开企业所在地起诉,专门找一个别的侵权行为地。
不过,邓长春这么一个卖冒牌麻辣腌渍海鲜的小商人,每年营业额上亿都不一定做得到,实在是太菜,所以冯见雄就懒得这么干了——为了避开企业所在地,冯见雄还得出差,多费事儿?那种小作坊老板也配让冯见雄如此大弄?
所以,他是径直跑去YH区法院,拿出相关证据和委托文书,直接起诉。
第77章 坑同行不偿命
“对不起,先生,我确认一下——您是要起诉隆盛食品有限公司,侵害了您的委托人‘黔贵L干妈’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告隆盛食品卖假货?”
受理窗口的小姐,结果冯见雄递过去的材料,略微有些不信地又重复确认了一遍。
冯见雄还以为对方是在质疑他“你明明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只是某法律援助中心的,凭啥接这种案子”,便强硬地解释道:
“怎么?材料不够充分么?还是说觉得法援不能用于商事诉讼?请注意:这不是合同纠纷,是侵权行为,按照相关法条,法律援助也是可以介入的!”
立案窗口的小姐连忙制止他说下去:“不不不,先生您误会了,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你的代理资格没问题,我没有质疑这一点。我只是确认一下你是要在我们这儿起诉……”
说着,那小姐手上活儿倒是不慢,三两下就把立案材料整了。
不过她的内心,倒是颇为哂笑的:怎么还有这种愣头青,到企业所在地法院直接打上门起诉的?难道连“地方政府保护本地纳税企业”这种潜规则都不知道么?
要知道,后世《新J报》的无良小便捏造材料栽赃中联Z科惹出诽谤官司的时候,浮南佬可是从CS调了警力跨省偷袭、突击办案把人从浮北佬的地盘上抓回来的。然后一番调教,那个自称“硬骨头还有两三根”的报社就跪地求饶了。
如果指望浮北佬当地的警力帮浮男人做事……呵呵,那早就被三一XX如此如此了。
“连立案小姐都不看好我们呢,是不是太冒险了?”史妮可在一边旁观了全程,内心还有些不确信。
“放心,我了解过这个对手,没什么大不了的。”冯见雄有恃无恐。
……
“老板,我们被人告了!区法院立案庭的何科长刚才打电话通知我的,传票这两天就到。”
市郊,隆盛食品的厂区。
唯一的一栋三层办公小楼楼顶,邓长春的办公室里,他的秘书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小贺慌慌张张地冲进来,连珠炮似地说出这个事儿,连敲门后那声“请进”都没等。
隆盛食品就是一家薄利多销打价格战的食品企业,专做腌渍货,主要是海鲜。这样的公司,可见管理班底架构是很简陋的。
公司对于卫生工商食监这些衙门,倒是要经常迎来送往接待。但司法层面的官司,真是一年也不一定惹得到一件——平时最多碰到几期劳资纠纷导致的劳动仲裁。
这也难怪一听说公司被告了,秘书小贺就慌了神。
“”邓长春对秘书的毛躁很不满意,蹦了一句瓯语方言粗口。
作为十大最难听懂方言之首,诸位看官自然是没必要听得懂的了。
骂过之后,正事儿还是要办的,邓长春训斥道:“到底是什么案由被告了?谁起诉的?给我说清楚!”
“是是是。”秘书连忙反应过来,“是‘黔贵L干妈食品公司’告的,案由是商标侵权。”
“乱弹琴!我们的商标是成功注册下来、还早就在先使用了的,凭什么告我们侵权?字眼图案也不是完全相同嘛!”
邓长春还充内行,作指点江山状藐视了一句,然后又想了想,才不情不愿地翻了好久的名片夹,挑出一张来,吩咐秘书找律师。
邓长春的公司,平时连专人的法律顾问都没有,所以请律师这种事情自然不讲究,就图个快,从本地的大律所‘泽达事务所’找了个要价便宜的年轻律师——他前几年开始做这笔仿冒生意的时候,还忍痛花过一小笔咨询费,请对方律所咨询过怎么操作,所以还算是有“良好的合作历史”。
两小时后,律师就匆匆赶到了他的公司。
说是“年轻律师”,其实也是三十四五岁的了。
那人一进门,就跟邓长春寒暄起来:“邓总,幸会,鄙人李义风,如果您决定和我所合作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我负责了,以后还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气,要李律师多多关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邓长春也不摆架子,拿烟对着办公桌对面的会客沙发晃了一下,示意李义风自便。
因为连正规的法院传票都还没来、只是靠区法院立案庭里有平时打点过的熟人通风报信,所以邓长春和秘书小贺也提供不了多详尽的资料,只能是一问一答地口述。
“对方是什么事务所代理的?”李义风先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他连原告是谁都还没问,就直接问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来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内人都知道这是该有的职业病。
因为原告企业的名字,律师不一定听过,也不能最快评估出对方的能量。但圈内有名的大律所,律师们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托的事务所很牛逼,那也能间接证明原告很有实力。
另一方面,虽说案子的胜败理论上是看双方谁占理——但如果占理的一方就能赢,那这个世界还要律师干什么?名律师还凭什么收那么贵的费用?
再退一万步讲,名律所名律师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占理,哪怕加了律师BUFF还是肯定赢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会接这种案子了,免得坏了自己的名声
秘书小贺果然不专业,刚才的关注点与李义风明显不同,一开始都没关心对方的代理人。此刻被问到,连忙回去翻刚才打电话时随手记的便笺,说道:“呃……这个……那个……好像有点不太对?对方没有代理律师事务所……”
李义风不由得对对方的业余程度一阵鄙夷:“怎么可能?难道是原告本人来自诉的?”
小贺更急了,支吾着说:“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对方是一个大学挂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援中心的人。不是说这些人也能打打假官司的么?”
李义风一愣,随后无比猖狂地狂笑起来:“法援中心?哈哈哈哈!那肯定是个出不起律师费的穷逼原告了,这种官司肯定不费吹灰之力啊!”
猖狂地笑完之后,李义风还转向邓长春,卖弄他对圈内潜规则的见识。
以示他李大律师虽然在本省第一的泽达事务所里只是个敬陪末座的家伙,但拿到社会上还算是一号人物的:
“邓总,你不知道,法援中心的人都是不拿钱白打的,有个屁的水平!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嫌疑人本来就是个惯偷抢劫犯之类的穷逼,诉讼法又要保护他的辩护权利,所以塞个连律师证都考不出来的辣鸡去做义工。真有本事的,一考出证就离职了。
还很多法援的人甚至开庭前什么调查都不做,就逼于无奈跟嫌疑人会见一面,然后一开庭就劝嫌疑人认罪伏法,说两句‘诚心悔过,请求轻判’的话,就算走过场了!理论上法援也能帮人打假,但都是些品牌、技术持有者是很穷苦的自然人的情况下,才会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