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是偷换概念,不能这样类比!”谷和仁微微有些失措,至今依然觉得有几分迷惘:怎么金陵师大这种队伍,今年会变得如此强大?
不应该啊。
但他毕竟是多年的知名喷子,资历深厚,知道这时候一定不能再被对方牵着走了,要立刻反问转移话题。
于是他想也没想就歪楼道:“刚才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试图用打击犯罪来证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很有可能导致手无寸铁的平民被技术力量掌握者更加肆无忌惮地侵害!
美国为什么会发展成今天这样暴力案件频发?不就是因为美国官方可以滥用枪支,所以也不得不听从民间的呼声,允许百姓也持枪保护自己。
如果美国政府能够一开始就跟我国政府一样自律,严管公权力的用枪,只怕今天也能跟我们国家一样和谐吧?所以,呼吁一项技术带来的便利和透明度时,不仅要看理论,还要看这种透明度能够被谁掌握。如果只有强势一方可以利用这个工具,弱势一方不能用,那这种工具还是不要也罢!”
谷和仁的话颇为引起了几个悲天悯人评委和部分观众的共鸣,一时之间心理的天平又向复旦大学队方向有所倾斜。
但冯见雄立刻刁钻地接过了话:“很高兴对方辩友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是说,问题并不在于互联网有可能扩大个人行为透明度、减少隐私范围。而是在于,我们要确保互联网技术发展带来的透明度,可以公平地被社会各方所使用。既然如此,我们还限制互联网科技发展干嘛?在这个问题上,你我双方不是达成共识了么?剩下要谈的,只是如何确保公平的问题了!”
复旦队四名队员闻言都是一愣,顿觉这句话着实难以反驳。
“对啊!要关心的,应该是新技术带来的信息透明度,如何被穷人富人、有权人无权人公平调用的问题,而不是限制技术本身的发展啊!这个角度说的太好了!”主持人萨贝宁觉得眼前一亮,再看场内观众时,大多数人似乎也被这种分析说动了。
“不……不对!对方辩友这是在用理想主义想当然!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乌托邦的理论,所以任何观点都应该结合社会实践,有可操作性。
请问对方辩友:当今世界,究竟是像我国这样警察和人民都没有枪,凶杀案更少、更安全;还是像美国那样,警察和人民都人人有枪凶杀案更少?如果确保人人都公平有枪这点暂时无法做到时,是不是一竿子禁枪更加有社会责任感?”
冯见雄反唇相讥:“你的类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谷和仁立刻追问:“说话要有证据,那倒是请你举出‘未来让贫寒者和富贵者拥有同等调取互联网透明数据’可能性的社会模式来!千万别等哪一天,你的家人因为互联网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被诈骗得惨不忍睹时,你再来追悔莫及!”
“当然可以!”冯见雄毫不示弱,“我觉得互联网带来的数据透明度提升,和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任何一次都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正如人人可以买摄像头进行安防监控,人人也都可以买DNA鉴定仪鉴定某个公共场合最近有哪些人来过了。
未来,只要程序合法、诉求合理,任何公民应该都有权提出调取公共监控数据、每一个离婚案的当事人,都该有权公平地申请电信移动公司公开自己配偶的GPS行踪记录。只要国家的法律保障,确认这种诉求在调用权限上是对所有人公平的,就没有问题。
而且,刚才我方说过,隐私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也就是‘陌生人的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阶段时,才产生的。为的就是解决‘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如果别人知道我的情况而我不知道别人的情况,我就有可能有危险,吃亏了’这个问题。而在熟人社会,是不存在隐私权这个概念的。
未来,正是互联网带来的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大发展,有可能从根子上就消灭掉‘陌生人协作社会’这个隐私权存在的社会基础,把人类重新拉回到熟人社会,既然如此,隐私权还剩多大意义呢?一个更加透明、互相了解的世界,难道不是更好吗?”
第71章 奈何雄哥有高达
一个空谷幽兰、碧竹如玉的美少女,用铮铮然有金石之声的气势,宣讲着为复旦大学队敲响丧钟的总结陈词。
毫无疑问,这个美女正是冯见雄最默契的好搭档,虞美琴。
她的话语,有一些是冯见雄赛前提纲挈领的,但更多是她自己经过自由辩论的搏杀后,浴火淬洗,凝练而成的。从情态到语调,从肢体动作到表情节奏,无不透出一股浑然天成的美感。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财产私有制是在人类原始社会末期诞生的,贯穿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注意社会,并且最终会在共产注意社会消亡。
所以,那些以‘因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有私有财产’为导因,作出‘所以人类发展到越高级,就越该有私有财产’判断的人,都可以说是蜀犬吠日、夏虫语冰。
他们就像感恩节后生下来的火鸡一样,才观察了短短一年的时间,因为这一年里每天早上11点听到喂鸡铃响了之后就能吃到饲料,就把‘每天早上11点永远有饲料吃’当成了‘普世真理’给归纳了出来。殊不知下一次感恩节来的时候,他们要面临的就是被屠宰。
所以,当你可以看清多远的过去,才能看清多远的未来。火鸡理解不了共产注意,也同样理解不了隐私权最终返璞归真地自然消亡。只有能够站在整个宇宙发展史宏观层面上思考的智者,才能理解这种历史车轮的沛然无前。
那么,原始社会的没有私有财产,和共产注意社会的没有私有财产,是一种形态么?显然不是,马克思告诉我们,前者是物质极大贫乏的无私产,后者是物质生产极大丰富、泛滥后的无私产。
同理,隐私权这个概念,在人类发展史上从无到有,再到重新消亡,也是经历了类似的发展阶段——前者是人可以认识的人太少,而不需要隐私权概念;而后者是人类可以深入了解的人太多,同样不需要隐私权这个概念。
在资本注意社会化大分工出现之前,我们活在一个熟人社会,所以我们不需要隐私权,乡老族长、邻里亲戚构成的社会秩序,让人人互相了解彼此的底细,所以隐私不重要。
只是资本注意把社会解构、重组成‘陌生人大合作’之后,受限于人脑的制约——根据生理学家的分析,人类的大脑如果不借助任何外力,只能构建200多个强社交关系,乃至最多数千、数万的弱社交关系。
这个数据还是根据我们这一支‘智人’来算的。而按照人类学家近年来考古的最新成果,如果是已经被我们的祖先消灭了的‘尼安德特人’,可能只能产生30~50个人的强社交关系——尼安德特人的脑容量是不比智人弱的,体格也反而更强。只是因为它们的社会协作范围更低,所以才被我们的祖先智人灭种了。
所以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依赖外界技术,只靠生理本能,最多只能熟知和运用不足200个人的底细——但在资本注意大分工下,他却需要和数以万计的人合作,因此这时候人类为了保护自己,只能用隐私把自己笼罩起来,只为了避免‘万一别人很了解我的私事,我却不了解他的私事’带来的不安全和不公平。
可见,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这种追求这只是为了‘公平’这个次要法益而实施的权宜之计,并非人类追求的本来目标。
可是,未来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科技的发展,焉知人类不能借助信息科技,突破人脑的认知极限,从‘只能保持200个很熟很熟的强相互关系’,变得‘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掌握数百万人的底细’呢?只要这种技术可以实现,并且是对双方公平的,那么隐私权有和没有,又有多大关系?
设想一下,如果有一套社会信用系统,让双方都可以平等知道对方的底细,一刷脸就自动跳出数据,那又有什么不好?
世界,将完成一个从‘每个人只对200个人知根知底’的状态,前进磨合到‘每个人都只对几十个人知根知底,而对社会的其余部分把自己包裹保护起来’,最终臻于‘每个人可以和数百万乃至数亿的人知根知底’的大成境界——这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数据的采集和应用成本,正在以每年下跌数倍的指数级速度下降。
当今时代,我们或许仍然可以看到很多因为隐私泄露而导致的电信诈骗、恶意推销,但这真的只有通过历史的倒退、通过断网去解决吗?并不是!理论上,如果可以做到全国每一张电话卡都实名制,所有网络虚拟电话都强制锁死追踪IP及上网人个人ID,那么电信诈骗一下子就会绝迹。
所以,这种诈骗的存在,并不是单纯隐私泄露的问题!
而是隐私泄露得不够对等、还有一些躲在阴暗角落里的犯罪分子的隐私被藏了起来的问题!
在我们追求100%实名制的过程中,或许确实会产生越来越大的阵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