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轩,这期的黑板报就你负责了嘛!”
“是啊,周轩。这期的黑板报内容就是你的作文,你肯定非常熟悉了。你抄起来肯定很快啊,那都交给你了哦。”
“轩哥,你太厉害了,我最佩服你了!我感觉轩哥的粉笔字肯定也写的特别好,你一定要让我们见识见识。”
“对啊。周轩,你看我这么矮,连黑板一半都没有达到,怎么可能够的着。”这是同桌卓莲说的。
周轩白了她一眼:“那你就负责下面一部分就可以啦。”
“轩哥,你看啊!如果要我们一起抄写呢,你还得把作文再抄写一遍给我们,还不如你一次在黑板上抄完得了。”旁边的同学又建议道。
周轩思考了一下,好像是这个道理:自己抄写到本子上,再给他们抄,一是费时,二是他们的字真的惨不忍睹。
凭着自己的记忆力,可以一字不漏地重新抄到黑板上。
“好吧。那我自己一个人抄上去。”周轩最后只得这样说。
“哦哦哦哦。那辛苦轩哥了。”
“周轩,你最好了。”
同学们一哄而散,周轩心里一叹:好吧,我自找的。
晚自习下课以后,周轩就开始黑板报规划和完成的事业。
第二天一大早,每个来到教室的同学,都不由自主地望向后面的黑板。他们听说昨天晚上下了晚自习以后,周轩一个人在弄黑板报,不知道弄的怎么样,最近几天出尽风头的周轩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精彩。
一个,两个,三个……
每个人进去都去看了一眼黑板报,然后就整个人呆住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惊讶,粉笔字写的太好了,飘逸的文字简直就是一种艺术,更何况周轩还画了一幅画,就是乡下下雪的情景,非常逼真。
大家都在想:周轩作文写的好,口语还那么顺溜,现在粉笔字居然也写的那么好,画画还那么棒,还有没有其他他不会的。
“周轩写的粉笔字好帅啊,好好看啊!好崇拜他……”一个花痴女这样说道。
“是啊,没想到他这么多才多艺,简直太……”另一个如是说。
“而且你没发觉最近周轩天天锻炼,好像身材也越来越好了。”另一个偶尔跑步的同学这样说到。
“是啊。周轩真的太有毅力了,天天锻炼,风雨无阻。我记得那天早上下小雨,他跑步回寝室,我在楼上看到,真的好帅啊。衣服虽然湿透了,但是真的好男人。”
“以前周轩看起来挺普通的,但是最近我怎么感觉周轩越来越帅,越来越有气质了呢?”
“是啊!是啊!”
“我也发觉了!”
当然这只是部分比较花痴的女生的讨论,而进来的男同袍们却是另一种心情了。看着班上的女生对周轩的崇拜之情,一种嫉妒之情在心底涌起,周轩你要不要那么牛。成绩不如周轩的还罢了,只能在心里酸溜溜地说周轩怎么什么都会。而那些以前成绩比较周轩好的就更郁闷了,现在这样周轩都这么受欢迎了,那以后周轩成绩上来了,他们还有何优势。
现在他们希望的只是这次测验周轩的成绩还是和以前一样,那样他们还能找回点优势。他们也要更加努力了,既然不能再其他方面做的比周轩好,那只能在成绩上继续保持优势了。
可惜他们不知道,年级第一都是周轩的囊中之物,他们想在学习上压周轩一头,那是不可能了。
直到周林来到教室的时候,教室的议论到了一个高潮:“我靠,周轩这么牛。粉笔字写的这么好看。”
就连其他班的同学都跑过来一睹周轩的字,搞得六班的窗口时不时地冒出几个身影,探头探脑地朝后面望。
直到班主任刘老师来到,一声大吼:“干什么呢?你们不是五班的吗?马上就早自习了,还不进教室,跑这里来干什么?”
刘老师上了三楼楼梯,拐过角就见本班窗外有几个人,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没想到过来以后,看到同学们都在看后面的黑板报。
待到大家一哄而散,六班同学也都坐好开始早读。
刘老师才走进教室,一眼就看到后面的黑板报,也是惊讶不已:“周轩这小子,居然写的一手好行草。”
行书方正有力,大方简洁,干净利落,比草书容易识别;草书就比较潦草了,字字呼应,贯通一气,变化无常,就是不太好辨认。
周轩的行草根据文字顺序,适当的草书化,大部分文字都能很好地辨认,而有点偏草书也增加了文字的飘逸,看起来非常漂亮。
刘老师非常惊奇,要练这么一手粉笔字,可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好的。这时候,刘老师很怀疑周轩的父母都是农民的资料,如果说周轩父母都是老师,有这样的成绩还正常一点,毕竟从小接触作文、写字,完全有可能达到现在的程度。
但是如果周轩父母不是老师的话,周轩完全凭借自学达到这样的高度,那不得不说周轩真的是一个天才。
刘老师倒是越来越期待他以后的表现,现在的就是他的全部了吗?
因为跑步锻炼的原因,周轩每次都是踩着点到教室,因此每次都是在全班瞩目下走进教室。这次也不例外,虽然想到自己的一手行草为给大家带来惊讶,但是也没想到当自己走进教室的时候,本来都开始早读的同学们都停下了了,定定地看着周轩,刹那间安静了下来。
“同学们好,同学们辛苦啦!”不知道为何,周轩想起每次阅兵式领导的经典语录,周轩就看着全班同学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出乎意料的,同学们很配合:“首长好!”
“哈哈哈……哈哈哈……”
在一阵笑声中,一天的早读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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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幺舅家
就这样到了周末,周轩想起自己好久没有去幺舅家了。
幺舅都打了好几次电话来了,周轩要是再不去就是不对了。
按照记忆,周轩沿着长江大道朝西走。走了大概七八百米,然后又拐了几个弯,就到了西城农贸市场。
幺舅家也是农村的,还是和周轩一个乡的,只不过不是一个村,隔的不是很远也不是很近。
以前每次去外公外婆家都是走路过去,大概半个多小时。
后来幺舅和幺舅妈在县城农贸市场租了摊位卖猪肉,过得比较辛苦,但是收入还是不错。
幺舅每天凌晨三四点钟就要起来,然后黑灯瞎火地去屠宰场打猪肉,和很多的猪肉摊贩争好猪肉。再把猪肉拖回农贸市场切好、挂好,再等幺舅娘带早饭过来,然后就开始一天的工作了。
沿着记忆走到幺舅的摊位,只见摊位上面只剩几块肉没有卖完。
“幺舅,吃水果。”周轩走了过去,递过手上的水果。
上一世的时候,周轩初中、高中再加上复读一年,一共七年的时间。每到周末,幺舅幺舅娘都会打电话过来,让周轩去吃饭。反正也不知道吃过多少次饭,但是也没两次提点东西水果上门。
后来大学了,工作了,除了过年回去,平时也没有多打电话问候幺舅,现在想起来,自己做的真不对。
幺舅和幺舅娘对自己真的很关心,这一世自己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
幺舅看到周轩来了,笑道:“最近怎么没来啊?你乱花什么钱?下次别买了啊。”
周轩笑道:“每次都来幺舅家吃饭,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提点水果来,感谢你和舅妈的照顾,谢谢你们。”
幺舅看着周轩,觉得周轩突然长大了,说话水平提高很多,懂得体谅人了,感慨道:“周轩你最近懂事了许多啊。懂得感激体谅人了,非常不错。”
周轩笑道:“人总要试着长大的。”
幺舅笑道:“好啦,走吧,回去吃饭。你幺舅娘肯定都快做好饭了。”说罢将没卖完的几块肉扔给隔壁的摊子,让隔壁帮忙卖了。再将摊子上的挂钩案板菜刀收起,放到摩托车上面。
周轩做到后座,幺舅骑着车,几分钟就到了幺舅他们租的房子。
进到屋里,周轩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两个菜,表妹在一旁看电视。
周轩走到厨房,看到幺舅娘正在炒菜,立刻亲切地招呼道:“幺舅娘!”
幺舅娘看到周轩,特别高兴,忙喊周轩先坐,还有两个菜,炒好就可以吃饭了。
周轩答应着,拿了一个大橘子给表妹,说道:“苏洋,来吃水果。”
苏洋是幺舅的女儿,今年才五岁,还没上幼儿园,非常可爱。
苏洋接过水果,甜声道:“谢谢哥哥。”
午饭吃的比较开心,因为幺舅娘炒的菜非常好吃。
火爆肥肠,酸菜鱼,辣子鸡,干锅鸭……这些都是幺舅妈的拿手好菜,又辣又麻,味道简直不摆了。
吃饭的时候自然也聊起了周轩的成绩,不免又被舅妈一阵教育。
周轩初二成绩下滑的厉害,他们也知道,但是也和其他老师一样,说了很多次,但是周轩还有没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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