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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药谷 (红棉似火)



出了谷府,他便沿着山间小道行走,这时,药力作了,只觉得一股热气,从下腹丹田处升腾起来,接着便是全身燥热,皮肤被烧得火辣辣的十分难受,脑袋晕眩得什么东西都想不起来。

他惊了:如果烧坏了脑,成了呆子,练不成功,那谷中人岂不是白白地被妖魔们灭绝?那整个仙药谷,就没有了人类,变成了妖魔鬼怪的天下了,这如何是好啊!



第三七章 练功

他突然想到:冰冷的潭水可以降温,也许能御去自己身上这没法化解的燥热,于是狂奔起来,在离水潭不远处脱掉衣服,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

在这清凉的潭水中,他觉得自己舒服了许多,身边围绕着一群大鱼,不停地吞食从他身体上冒出来的气泡,好象这些气泡里面,含有丰富而美味的各种营养。

当身体的余热全部挥掉,回复了正常体温之后,他走上岸,穿好衣服,悄悄地溜回谷府,走进卧房,躺在床上。

第二天傍晚,他可学乖了,出前,倒出一粒仙丹,用绸布包好,然后顺着山间小道,直向北山走去。

打开石室门后,他先坐在玉石单人床上,小心翼翼地打开小布包,取出丹药服下,当现自己下腹丹田处有一股热气升腾时,便赶紧脱光衣服,躺在冰冷的石板床上,全身开始燥热时,他也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仙师炼的丹药,也确有奇效,药力能穿透他体内的十二经脉和奇经八脉,自动打通任督二脉,这样,就不用象练气功的武林人士那样,强行打通任督二脉,以至于走火入魔,轻者则精神失常,四肢残废,武功尽失,走路都要人扶,重者,口吐鲜血,即时毙命。

但服食丹药也有它的弊端,丹药会在人体内产生热量,令全身热烧,如不及时散去,便会烧坏头脑,引起神经错乱,轻者变成痴呆,重者四肢抽搐,手脚颤抖,亦是废人,有一条残命也是无用,所以仙师吩咐他躺在玉石床上,亦是尽快散去余热。

所谓丹药练功法,就是令练功者的身体一阵热一阵冷,体内经脉一阵膨胀一阵收缩,热胀冷缩,一张一驰,丹药所产生的真气储存在体内就更加充盈,其实练“金刚不坏之躯”和练“金钟罩”是大同小异,但是用服食丹药来练“金刚不坏之躯”,除了刀枪不入之外,最主要的还有延缓衰老,健康长寿之功效,练的时间久了,还可以长生不老呢!象仙师那样,修练了一千年,就可以活一万年,十万年,百万年,甚至与天地同寿。

三个时辰后,当余热散尽,方磊也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时直觉得脊心凉,那块玉石板就象一块冰,寒气袭人,他赶快用意念控制着那一小块核心碎片,释放出能量,让体内产生热量,以抵御玉石板出的冰冷之气,他又觉得体内暖洋洋的了。

他现在明白了:为什么仙师光是‘淬体’就用了十年?是因为他身上没有核心碎片,不能产生热量,只能依靠体内的真气来抵御寒冷,要想体内有充盈的真气,不练他十年八年,那能成功?

看来,他只要坚持练功三个月,就能抵上仙师练功十年,体内的这一小块核心碎片,真是令他受用无穷啊!

清晨,他神彩奕奕地走出山洞,从洞口直接往下跳,轻飘飘地落到地上,自从服了丹药后,即使不食早餐,他也没觉得饿,好象食与不食,都是一样的效果,脚步沉稳,四肢敏捷,过山岗而履平地,走起路来就好象一阵风。

他又来到第一次遇着仙虎的地方,看见松树下,有几只山鸡正在觅食,在这深山密林中,山鸡的主食就是松籽,用双爪拨开松针,下面一层都是散落的松籽,怪不得只只山鸡都长得体大肉厚,差点肥得都飞不起来了。

方磊准备抓两只山鸡回去,让谷主,夫人和三个丫环尝尝新,自从催长了潭水中的鱼后,谷中家家户户都多了一种荤菜,现在,他又想让谷府的人先尝尝鲜美的鸡肉,人家都说,无鸡鸭也好,无鱼肉也好,也就是说,第一是鱼,第二就是肉了。

他趁着山鸡正在旁若无人地啄着松籽时,突然纵身一跃,一手抓住一只鸡脚,两只山鸡拼命地拍打着翅膀,企图想挣脱逃走,方磊把其中一只山鸡的翅膀用脚趾压着,顺势抓住了它的两只脚,对另一只山鸡又是如法泡制,然后双手提着两只山鸡,直向山下走去。

回到谷府门口,冬梅和秋菊看见方磊手里提着两只漂亮的山鸡,忙迎了上来,一人抱着一只,慢慢地向里面走去。

秋菊说道:“少谷主!那只母兔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可能是怀了兔娃娃,一旦产下兔崽子,可就好玩啦!”

春桃说道:“一个女孩子之家,说这样的话,一点也不知道羞耻!”

秋菊分辨道:“原来就是这样嘛!有什么好羞耻的?”

“你不会把话说得婉转些?非要说得这么直白?”春桃带着教训的口吻说。

方磊笑道:“这是动物展的自然现象,不要大惊小怪的,你们把两只山鸡送到厨房,叫厨工们宰好,我亲自下厨,做个‘竹笋炒鸡丁’和‘白切鸡’给大家尝尝新口味!”

冬梅忙说道:“这么漂亮的山鸡,我才舍不得宰杀它们呢?我们要在兔笼子旁边放上一个鸡笼子,养着来观看!”

这两只山鸡确实很好看,大红的冠子,象一把梳子,油亮的脖子,金黄色的爪子,特别是那长长的尾巴,五颜六色,漂亮极了!”

方磊说道:“你们要养鸡,简单极了,找来一个竹笼子,赶明儿我捉一窝小鸡回来给你们养,到时,咱们既养了家畜,又养了家禽,这就叫做禽畜兴旺!”

三个丫环齐齐抚掌道:“那敢好啊!”

当厨工们把鸡宰杀掉,处理干净五脏六俯后,方磊果然和冬梅一起进入厨房,他往锅里放了两瓢清水,煮沸后便把切好的竹笋放进锅里泡水,等煮熟后捞了起来。

他又重新往锅里放水后,把其中的一只鸡放了下去,并对冬梅说道:“你先把那只鸡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我要用竹笋来伴炒,等锅里这只鸡煮熟了,用来做白切鸡,两种制作法,就会有两种不同的味道!”

制作白切鸡,最关键是要会制作香油,把蒜蓉装在一个碗里,然后把烧得滚烫的茶油浇上去,直接把蒜蓉烫熟,那种香喷喷的油味便出来的,拌在熟鸡肉上面,香飘四溢,令人食欲大增。

中午时分,谷主和夫人来到餐桌前,刚好方磊和冬梅各自捧了一大盘鸡肉出来,方磊说道:“爹!娘!磊儿把两只鸡制作成两种味道,请您们尝试一下那种鸡肉的味道最好!”

谷主拿起一双筷子,夹起一块竹笋炒鸡丁,现这种鸡肉清甜爽口,又夹起一块白切鸡肉,现这种鸡肉香脆嫩滑,他赞不绝口:“唔!一种鸡肉,两种做法,三种味道啊!”

可不是吗?这些又脆又嫩的竹笋,沾上了黄橙橙的鸡油后,味道就更加鲜美啦!



第三十八章 猎狼

东方刚泛起鱼肚白,方磊便走出山洞,飘落地面后,快步地向密林深处走去,这时候的他,手中已多了一只竹笼子。

昨天,他答应三个丫环,给她们抓一窝小鸡回去饲养,方磊知道,小鸡一般都喜欢食虫子,那里腐烂了的木头最多,那里的虫子最多,就可以找到母鸡和小鸡的栖息处。

密林深处,枝叶扶疏,遮天盖地,外面早已天明,但里面还是阴阴沉沉的看不见光亮,今天他穿了一双高筒皮靴,是他在出国之前花了上千元买来的,旅游时穿在身上,现在刚好派上了用场,他运起神目,在荆棘丛生的山地上大踏步前进,也不怕芒草割脚。

就在这时,朦朦胧胧的晨光中,他现周围有十多双绿莹莹的眼睛在注视他,并且慢慢地移动着,他心中一紧,知道自己被狼群包围了。

他心里虽然有点紧张,但不惊慌,经历了那次仙虎的追赶后,他的胆子大了起来,心里承受能力也强了,他想道:只要能保持镇定,那狼群也就不敢轻易进攻。

其实,在山林中,最难对付的还是狼,老虎虽然凶猛,但不会耍手段,而狼既凶残又狡滑,会使用心里战术,看见你稍微露出胆怯时,便群起而攻之,又撕又咬,分肉而食。

方磊放下竹笼子,稳稳当当地站立在原地,脸不改色心不跳,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时,猛听得后面有一条狼袭来,他连头也不回,突然右脚向后一蹬,那带着铁板的后脚跟踹中了狼的下巴,顿时流出了鲜血,痛得那条狼惨叫起来,其他的狼也跟着“呜呜”嚎叫,凄厉的叫声,响彻整个山谷,令人心寒。

狼群试着进攻了几次,都是徒劳无功,不是被方磊踹中头部,就是被踢伤前腿,正当它们想放弃时,方磊现了那条是头狼,每次进攻前,都是那头狼先“呜呜”叫两声,出进攻的信号。

其实也是如此,那头狼的身材比其它狼大三分之一,年龄也比其它的狼大,样子也比其它的狼凶猛,而且只是号施令,自己却是踌躇不前,很可能就是狼族中的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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