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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 (小笔如来)


  路云潇洒地收起手机,继续做饭去,马义一个人在客厅发愣。
  无庸置疑,路云一组合照发过去,自己被富婆包养的谣言必将不攻自破,却也正好趁了老妈抱金砖的念想。马义心里怪怪的,他隐隐觉得自己貌似刚刚从一个是非漩涡里脱身,紧接着又陷入一个温柔陷阱。
  得了,自己修真的事还不知道怎么向父母解释呢,现在又添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金砖牌路云!
  唉,男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桃花运,那绝对是人生一大悲剧,然而桃花运若过于泛滥,何尝不是一件让人苦恼的事呢?反正马义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马义,吃饭了。”路云腰间挂着围裙,婷婷而立,一点都不象叱咤风云的江湖儿女,倒象一个十足的居家师奶。
  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又经过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马义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他不客气,放下心事,抓起碗筷,狼吞虎咽。
  “我烧的菜味道怎么样?”路云看着马义的吃相,就知道他已经饿坏了,心头一阵柔软,细声软语似在询问自家男人。
  “嗯?”马义抬头,嘴里塞满饭菜。刚才吃得太急,他没有品出饭菜的味道,路云一阵幽怨,说道:
  “你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道味道。”
  马义反应快,马上囫囵咽下口中的饭菜,然后边拱嘴,边学猪叫:嗷哦、嗷哦……
  路云莞尔,饭桌上的气氛重回温馨。
  吃过饭,路云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马义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不会玩枪,更不会躲子弹。
  他在电影里看过,用枪高手是可以躲避敌方射来的子弹的。现在他正被地下世界的人马追杀,他们手里都有枪,而以自己现在的修真水准,枪还是他的致命克星。他最好学一些用枪和躲子弹的本事,否则一旦遇上他们,他除了逃别无选择,而他已经不想再逃了。
  或者,别人根本不让他逃。
  “要不你再多留一天,教我用枪?”路云也在逃难之中,马义有些犹豫。他不敢确定路云会不会为了他而留下,毕竟多留一天,她就会多一分危险,而他确实又很需要她的帮助。
  “好!”
  路云爽快地答应了。这是马义心中最想得到的答案,但是当他听到路云回答的时候,他还是恍惚了一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再次确认路云愿意为他留下时,马义对路云的好感陡增,帮她铲除南荣帮,一劳永逸地解除危险的念头更加坚决。
  “你确定一天就能学会用枪?”
  路云的意思是学会开枪也就是一分钟的事,但是枪要用得精,成为真正的用枪高手不是可以一促而就的,不仅枪手需要历经千锤百炼,更需要有好的老师在一边诲人不倦。
  一天时间,只是学会开枪,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枪手,那么还不如不学。
  “一天足够了,我保证能成为你最好的学生。”
  马义自信满满,在路云眼里却是牛B轰轰。唯有马义知道自己不是吹牛,他已经元气二重,就象武侠小说里拥有九阳神功的张无忌,早已经伐骨洗髓,打通了任督二脉,任何高深的武功他一学就会。
  路云没有反驳,她没有说话,并不代表她会相信马义的话,她又不是不知道好枪手不仅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她倒想借此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狂妄的家伙。
  路云拿出她最爱用的伯莱塔92F型手枪,大致讲解一下枪的产地,结构和性能,接着双手突然加速,只听“嘁哩咔嚓”一阵响,原本好好的一支枪,被路云瞬间拆成一堆零配件,然后再一眨眼的功夫,她又将桌上的一堆零配件组合成一支枪,桌上一个零配件都不剩。
  前前后后,路云用时不超过30秒钟。
  路云将组装好的枪往马义眼前一丢,示意他照着她的样子做一遍。她知道马义不可能做到,她这么做,只是想打击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让他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做人,时刻要惦记着保持低调。
  马义不理睬路云的挑衅,拿起枪仔细打量了一下,然后双手挥动,路云只觉得眼前一花,手枪已经被马义**完毕,桌上只剩一堆零配件。
  “叭嗒”路云的美眸跌落地上,她刚才虽然没有打秒表,但是她大致能看出马义拆枪时间用不到两秒。就在她一愣神的功夫,马义又操起桌上的零配件,两手交相配合,晃出一道道残影,又一阵“咔嗒咔嗒”响声后,一支完整的枪摆在路云面前。
  沉默、惊讶、惊呆,路云仿佛看着一个怪物似地盯着马义,快速拆枪装枪看似简单,但拆枪不到三秒,装枪不用五秒,这样的高手,路云莫说自愧不如,她就是见都从没有见过,今天算是开眼了,而让她大开眼界的人居然从来没有摸过枪,说出来谁信?
  事实是马义确实从来没有摸过枪,他一不当兵,二不是杀手,连最起码的混混都不是,他就是一个来自大山的农民工而已,以华夏的法律制度,象他这种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碰到枪,顶多是摸过鸟铳。然而,他交的第一份作业,就连老师都自愧不如。
  “我学得怎么样?”马义虚心问道。路云脸一红,确认马义没有消遣自己的意思,于是矜持地点点头:
  “还可以吧,咱们到室外去试枪。”
  门外,五十米开外的一块石头上摆上几个玻璃瓶子。
  路云教马义填弹,举枪,瞄准……
  这些动作比较危险,一不小心容易擦枪走火,伤及人身安全,所以路云讲得比较细心,她的左手搭在马义的肩上,右手托着他的右手,教他瞄准,三点成一线,平心静气,人枪合一。
  马义倒也想平心静气,做到人枪合一,可是路云在自己耳边呵气如兰,胸前的温柔若即若离,摩蹭着他背侧,马义的天眼受不住诱惑,居然挣脱他的控制,轰然打开,路云仿佛赤身裸体与他腻在一起,他顿时血脉贲张。
  路云感觉到了马义的变化,他的手在抖,气喘变粗,路云虽然不知道马义能透视自己,但是也能明白他对自己起了邪念,她皱起眉头,却不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是怒、是羞、还是喜?她略一沉吟,突然握住马义握枪的手,食指压住他的食指,逼迫马义扣动扳机。
  “呯、呯”
  两枪,一枪脱靶,一枪打中玻璃瓶,玻璃瓶应声粉碎。猝不及防的枪声将马义的邪念打压下去,他赶紧收回天眼,心想以后要加强对天眼的管制,不能够动不动就往美女身上溜,否则,说不定真会遭天遣。
  “自己练去。”路云面罩寒霜,心如撞鹿,松开手,离开马义半米之遥。
  马义不小心猥亵了路云,心中惭愧,但是他又不能道歉,因为道歉等于将自己猥亵她的心思和行为**裸地告诉她,让她更加难堪。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糊涂,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举枪,瞄准,击发,马义依着路云教的要领操作,扣动扳机……
  “呯、呯、呯……”
  每一声枪响就有一个瓶子应声而碎,着弹点一致。一旁的路云,樱桃小嘴张成了O形,她这个徒弟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他天生就是玩枪的料,仿佛他在娘胎里就学会了打枪,来到人世第一次打枪就打出了满环!如果让那些靠苦练出来的神枪手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有马义这种玩枪怪胎,估计都得买块豆腐将自己撞死。
  其实路云她自己就是这样想的,可惜身边没有豆腐,石头倒是有,问题是石头太硬,撞起来头会痛,所以路云只好作罢。
  马义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天份,他仍然虚心地向路云请教。不久,路云的一身本领已经顷囊相授,马义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马义,你就是一个怪胎。”
  路云丢下一句话,然后骑上摩托车匆匆走了。
  马义还是一个妖孽,如果她再不趁早抽身走人,她担心不用马义再起邪念,她自己将会节操不保,虽然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她不能这么做。
  女孩嘛,脸皮本来就嫩。
  

第三十三章 三十年河东河西

  马婶这几天就象战胜了老鹰的母鸡,挺着干瘪的胸脯穿村过寨,逢人就拿出手机给他看马义和路云的合影。
  “你知道么?马义不是被富婆包养,那女娃是他相好的,能干着呢,是个大老板,她还在教马义做生意呢,咱是农民,只懂耕田种地,哪懂生意上的事。
  那女娃就知道哄我这个老婆子开心,当我面夸马义能干,她忘记了马义是我儿子,他有多少斤两当妈的能不知道?
  哎呀,多好的姑娘呀!真不知道马义是用几辈子修来的福份。不象某些人,逢人就说自家女儿钓到金龟婿,可是八字有一撇了吗?”
  好事之人拿过手机一看,果然是马义和一个美女的合影,那美女美得亮瞎了他们双眼,他们一辈子没有出过几回大山,几十年来,见到的女人,个个不是蓬头垢面,就是面黄肌瘦,人人不是皮肤粗糙,就是水桶腰。
  路云就象电视里的仙女,馋得他们涎水横流。马婶心里又是骄傲,又是鄙视。骄傲是因为未来儿媳长得漂亮,招人眼球;鄙视是鄙视村里的癞蛤蟆们看到天鹅肉就想吃的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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