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义实在搞不懂路云为什么对一个玩具抱有那么大的信心。他不敢象路云那么托大,伸手入口袋,口袋里是一把牙签,本来是防三金帮人用的,现在看来,它要在这里发挥作用了。
马义再次启动天眼,这栋楼房里果然危机四伏。一楼的房间里有四个人,三支短枪一枝长枪,楼顶上也有人枪,在他们开始上楼的时候,门口的几个也进来了,还顺手关上锈迹斑斑的大铁门。
他们是想瓮中捉鳖呀!
路云没有天眼,不可能发现目前处境的凶险,马义有心提醒,可是辉爷的人在身旁虎视眈眈,马义根本没有机会告诉路云,况且自己说了路云也未必会相信。
辉爷是她的生意伙伴,马义不知道他们交情的深浅,他拿不准路云最终会选择相信谁,是他,还是辉爷?
马义手心开始冒汗,如果只是动刀,他没把这帮杂碎放在眼里,可怕的是他们手中有枪。马义刚刚吃过枪的亏,心里还有阴影,他都不知道自己这次能不能应付得了。
他焦虑地看了路云一眼,路云却视而不见。马义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不应该贪财,为了50万的薪酬,将自己推入危险的境地,这钱他有命挣,只怕没命花了。
“怕了?”路云回头问马义,他是她的搭裆,搭裆怂了,对她没有好处。路云的目光如刀,刮得马义浑身不自在,马义一挺胸:
“我怕个逑!”
路云淡淡一笑。
二楼整层就一个大办公室,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坐在老板椅上,双腿架在办公桌上,手指上的钻戒硕大而嚣张,身后站着两个彪形大汉,腰里各别着一支手枪。他们是中年男子的贴身保镖。
“路小姐到了,有失远迎,有失远迎。”看到路云和马义,他只是双手抱拳打招呼,都没站起来,态度有点傲慢。
“辉爷,我没有迟到吧。”路云眉头微皱。
“没有,没有……”
马义趁着他们寒喧,观察四周环境,办公室很大,阵设很简单,一张办公桌,沿墙摆着一排沙发,奇特的是在办公室的两边各摆着一扇屏风,屏风是木质的,最少有4公分厚度,上面镂花,还开有许多小孔。
那些小孔引起了马义的注意,一些小孔有被灼烧的痕迹,马义天眼扫到之处让他吓了一大跳,屏风背后竟然藏有枪手。而且他还发现,原本在楼上楼下的人都已经守在门口,子弹已经推上膛,只等辉爷发出信号。
他们中埋伏了。他和路云正侧对左边的屏风,枪手的呼吸马义都能听到。他恍然大悟,屏风小孔的灼烧痕迹是枪在发射子弹时,被子弹的高温灼到的,看来,这两道屏风为辉爷办成了不少事。
马义已经料到辉爷想黑吃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现在的形势是敌众我寡,敌强我弱,他决定先出手。如果不抢占先机,他们会死无葬身之地。
马义悄悄抽出一支牙签,对着屏风的一个小孔轻轻一弹,手中牙签一闪而没,射进屏风后枪手的眉心穴,枪手哼都来不及哼就挂了。门外有九人,房内五个人,马义暗中数数,一把牙签捏在手中。
最让马义郁闷的是,自己第一次出门做生意,居然就遇上黑吃黑,他都没地方说理去。他心里有被路云拉上贼船的感觉。不过现在不是找路云算帐的时候,最关键的是想办法逃命。
路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掉进陷阱,性命危在旦夕,她和辉爷正相谈堪欢。
她接过马义提着的箱子,开箱,里面是一撂图纸。
“辉爷,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我的钱呢?”
辉爷一挥手,身后的保镖提起一个密码箱,打开,里面是整箱的纸币,辉爷得意地说:
“按你的要求,五分之一RMB,其余美钞欧元,合计1000万RMB。”
“辉爷爽快。我们告辞了。”交易比想象中简单,路云非常高兴,让马义提起密码箱,向辉爷告辞。
“慢。”辉爷却意外抬手留人。
“什么意思?难道辉爷想反悔?”路云顿住脚步,脸上的笑容倏地消失,目光冰冷的盯着辉爷。
辉爷哈哈一笑,说道:
“辉爷我也是道上之人,道上的规矩我懂,咱们交易归交易,我决对不会反悔。只是你的身价现在值800万,而且支帮主已经知会天下同道中人,一旦见到你,不论死活他都要。你知道的,支帮主的话没人敢不听啊,所以你也别怪我。”
“难道你不怕我供出东西已经在你手上吗?”路云冷冷地说道。
“怕呀,所以我不能让你再开口说话了。”辉爷无耻地说道。
马义趁两人你来我往,唇枪舌战之际,瞄准机会,将右面屏风的枪手也解决了,暗桩已除,危险减半。他寄希望于路云,希望她能应付得了,面对面与枪对峙,马义心里确实没谱。
“是吗?”路云抬手摸向脑后。
“别动。”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她,另一支枪对准了马义,两保镖面无表情,如果路云不听话,他们真敢扣动扳机。
人家早有准备,路云全盘皆输,她乖乖地站着不敢乱动,一脸愧疚地望着马义。马义是她的救命恩人, 她知道马义生活落魄,于是想拉他一把,结果却将他拉进了鬼门关。
“路小姐,本来咱们合作是愉快的,有财大家一起发多好,可是支帮主不同意呀!如果让他知道我放了你,我吃饭的家伙还不得搬家?你的路数支帮主一清二楚,如果不是他支招,我真不敢对你下手。”辉爷得意地说道。
“不过,我还是高看了你,为了你,我可是上了双保险,结果什么都没派上用场,你就落入我手了,哈哈……”
“未必!”辉爷耳边蓦然传来冰冷的声音,他还没搞清楚是谁在说话,紧接着听到“噗噗”两声,他的保镖突然就软软地倒在地上,眉心间有一点殷红,双目圆瞪,死不瞑目的样子让人毛骨悚然。
路云惊骇过后是一脸不可思议,她刚才正好面对着马义,马义纹丝未动,叨嘴里的两支牙签却突然疾射而出,瞬间化作杀人利器,一举射杀了两个皮糙肉厚的保镖,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她都不相信。
莫非传说中的摘叶飞花皆可伤人是真的?
辉爷不愧是个人物,稍一愣神就迅速恢复其彪悍的本性,他毫不犹豫地冲两边屏风喝道:
“动手!”
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回荡着辉爷的怒吼,可是屏风后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辉爷,不好意思,他们帮不了你了。”
马义笑意盈盈。偷袭成功,一举杀了四个杀手,他心里一阵得瑟。路云一头雾水,听不明白他俩的对话,转到屏风后一看,一个枪手手握着枪,眉心一点殷红,已经了无生气。
路云心里再次掀起惊涛骇浪,她惊奇的望着马义,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屏风后有埋伏的,又是怎么将他们杀死的。马义留给她太多的不可思议。
同时她也一阵后怕,如果陪她来的不是马义,而是米莉莉,她们两人此时恐怕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辉爷脸色灰白,嘴唇嚅动着,悄悄按下桌面上的电铃,门外一阵电铃声响起,马义还没有搞懂是怎么回事,办公室的门猛然洞开。就在门开的一瞬间,辉爷蹲下身,躲在办公桌后。
这是他事先和手下约好的,也是他为拿下路云而设下的最后一道保险。
门外的人一进门,招呼也不打,抬手就开枪,马义条件反射般甩出一把牙签。只见他手一挥,所有的枪声随之嘎然而止,枪手们每人眉心一点红,脸上满满莫名其妙的表情。
他们刚才正按预定方案,向对方痛下杀手,绝不留情,结果对方手一挥,自己的小命就被人家收走了,那家伙难道会使妖术,摄人魂魄?
马义一阵踉跄,显然他也吃了大亏。
第三十一章 灰飞烟灭
枪声停顿,躲在台下的辉爷以为得手了,他意气风发,从办公桌后站起来,眼前的景象却差点将他吓死。
一地尸体,全是自己手下。
出于本能,辉爷想掏枪,他手未动,一支冷冰冰的枪口已经对准他的太阳穴。
“不想死就别动。”路云的口气如同枪一样冰冷。
局势戏剧性逆转,自己亲手设计的死局被对方轻易击破,自己反而落入对方手中。辉爷自知败局已定,顿时面如死灰。
“咱们谈谈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只求你不杀我。”辉爷也是道上成名多年的人物,不料今天阴沟里翻船,栽在一个小娘们手里,他心里不服。
然而不服归不服,时势比人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性的是人家,他只能放下架子,委屈求全。
“呯!”一声枪响代替了路云的回答。辉爷浑身一震,跌坐回老板椅上,一股鲜血从他大腿汩汩往外冒,他脸色腊黄,汗如雨下,瞪着一双狼眼,狠狠地瞪着路云。
路云将他五花大绑捆在椅子上。
………
马义大腿和胸口各中了一枪,腿伤还好,没有伤及筋骨和大动脉,胸口的伤却差点要了他的命。
也许他命不该绝,打中胸口的子弹并不是铜皮铅心的真子弹,而是汽动手枪打出的钢珠,杀伤力有限。若被真子弹击中,子弹贯穿心脏,估计碧海老祖亲临,马义照样得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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