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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 (小笔如来)


  一个是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白马王子,一个是情同姐妹的同学,令人纠结的二选一啊!
  如果不是白雪提起,马义甚至都忘记了长孙绛英的存在。他们只有一面之缘,人家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贵族小姐,血统纯正的豪门闺秀;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民工,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宽阔如同浩渺的太平洋一眼望不到头。
  所以他怎么敢对她有非份这想?
  白雪这么一说,马义心里除了意外,那颗被菊子伤得千疮百孔的心还涌起一丝温暖与骄傲。他马义也不是没人挂念的可怜虫!
  “现在不能告诉她,我现在处境不妙。”马义说道。
  “白雪,拜托你一件事,你回到滨海给她提个醒,让她防着点长孙望。”
  马义来自草根,不知道现实中的豪门恩怨与电视里演绎的是否一样,但是他有预感,长孙望不会让长孙绛英过得一帆风顺。
  “长孙望是她的亲叔叔,为什么要提防他?”白雪莫名其妙,她也是出身草根,也不懂豪门恩怨。
  “唉,我们都是草民,不懂豪门贵族的家事,我也是凭感觉长孙望会对她不利,你就看在她把你当姐妹的份上提醒她一下,小心无大错。”
  马义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毕竟只是自己的臆测,更不会告诉白雪,长孙冶其实不是患心肌梗塞,而是被长孙望下了毒药噬休。长孙家的这趟浑水到底有多深马义无从知道,他不想让自己与白雪牵涉其中。
  但是长孙绛英是个善良的女孩,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一生平安,而不是要惨遭小人的荼毒伤害,适当提醒一下,至于结局如何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白雪点点头,觉得马义是对的,那个很火的电视剧《甄嬽传》演的不正是这样的故事吗?不论是宫廷之中还是豪门之内,为了一己私利而勾心斗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罔顾亲情的桥段也许并非全是虚构的,艺术源于生活嘛。
  “你为什么不亲自提醒她?人家可是白富美,而且她一直在找你。”白雪酸溜溜地说道。一双明亮的眼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马义的眼睛,她在寻找一个答案,一个让她忐忑的答案。
  “我们没有任何交情,甚至可以说彼此还很陌生,所以我说了她未必相信。”马义老实回答。
  “没说你怎么知道她不相信?说不定她就相信你呢!这可是绝好的接近她的机会。长孙绛英可是咱滨海医学院的校花,追求者海了去,你却不去珍惜这个机会,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刚才你也说了,她是白富美,而我呢?只是一屌丝,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做做梦就行了,千万别当真,否则伤身劳神。”
  “屌丝也可以逆袭嘛!”白雪口是心非的规劝。她已经确定马义对长孙绛英没有那层意思,不由心头窃喜。虽然她觉得自己很过份,但是爱情是自私的,她也控制不好自己的情感。
  “唉,也只有你这个傻姑娘才会这么认为,我虽然不是一个宿命论者,但是我相信屌丝始终就是屌丝,能逆袭的屌丝他本来就不是屌丝,只是现实的环境暂时掩饰了他真实的身份而已。而我从里到外就是一个混得很悲惨的农民工,在自己的感情路上,不仅被别人扣了一顶大绿帽,还差点为此丢了小命。”马义叹道。
  菊子是他心里永远的一道硬伤。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失去是为了更好的拥有,你要把眼光往前看,别将自己的情感锁在过去里,要放松,放开,你迟早会发现在你的身边会有许多美好在等着你。”白雪循循善诱,目光温柔如水,水波中有银光闪闪。
  马义能读懂白雪的心思,但他躲开了白雪的目光。地球他都将要抛弃了,他还敢与地球人产生感情吗?
  

第二十一章 上古神虫

  白雪的家座落在半山腰,四周群山葱绿,晨雾缭绕,山峰忽隐忽现,宛如仙境,清脆的鸟鸣从晨雾深处传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马义的灵台清明空灵。
  白雪家乡的空气比滨海空气清新,比自己老家的空气多了一份灵气。虽然这份灵气还不足以供他炼气,但是在这种空气里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马义舒展了一会筋骨,他惦记着蜇伤白霜的玉哥儿,它是上古神虫,蓝妹儿也是上古灵草,他都想去看,看看那里还有什么有灵气的东西,说不定自己修真能用上。
  他想让白霜带他到玉哥儿出没的地方走走,可是他四处找遍了都没有见到白霜,白雪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马义,你在找什么?”
  “我找白霜,我想让她带我去她被玉哥儿蜇伤的地方看看。”
  “你疯了,那地方多危险。”白雪立即反对。
  “没事,它伤不了我。还有,那里说不定还有什么宝贝,不去看看多可惜。”马义坚持道。
  “我带你去吧,白霜天没亮就和她的伙伴上山采茶叶去了。”白雪想了想说道。
  说罢,白雪解下腰间的围裙交给白妈,带着马义去麻草坡。
  白雪虽然在城市生活了三年,但是从小翻山越岭练就的脚下功夫一点都没有荒废,崎岖的山路坎坷不平,但是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马义也是山里的孩子,眼前的山路也难不到他,两人一路走来,轻松愉快,白雪边走边哼着苗寨山歌,音韵不错,可惜马义听不懂。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麻草坡到了。
  “就是这里。”
  白雪指着一棵绿葱葱的山茶树说道。马义俯首寻找,在茶树根附近果然发现了一株蓝妹儿,因为花已经被白霜采了,蓝妹儿已经开始枯萎,只留下几片枯叶。蓝妹儿生长周期很长,生长速度很慢,但是开花之后,它的生命也到了尽头,花谢草枯。
  马义在蓝妹儿周边一阵扒拉,终于在一堆草丛中,他又找到一株蓝妹儿,这株蓝妹儿刚出土没多久,只有两片嫩绿的叶子,要等它开花,起码要在五十年以后。
  马义将昨晚就准备好的一个香囊挂在茶树枝上,然后示意白雪躲在树后,白雪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看到他郑重其事的样子,也不多问,静悄悄地躲在树后。
  山风徐徐,香囊的香气四里飘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马义敛声静气,耐心地等待玉哥儿出现。蓝妹儿已经被白霜采走,马义也没有把握玉哥儿会不会再出现,只能希望自己亲手制作的香囊魅力足够。
  天边,一轮旭日冉冉升起,山间的雾气越来越淡,金色的阳光洒在山坡上,绚丽迷人。
  白雪脚蹲得有点麻了,但是她看到马义还是一动不动的,她也不敢乱动。
  “来了。”马义轻声说道,他听到了玉哥儿翅膀振动的轻微的声音。
  不一会,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色虎头蜂从远处飞来,扑向马义挂在树枝上的香囊,马义瞅准时机,及时撒出手中的网兜。网兜是他昨晚向白妈要来的一块旧蚊帐布缝制而成的,经过马义法力加持,它已经不是普通网兜,而是神奇捕器。
  虽然元气二重法力低微,但是用来对付玉哥儿绰绰有余。
  玉哥儿猝不及防,落入马义的天罗地网,马义加持在网兜上的法术牢牢控制住玉哥儿,让它动弹不得,只好束手就擒。
  马义三只手指捏住玉哥儿的劲后背,将它取出网兜。玉哥儿摆脱了网兜的束缚,立即变得暴燥生猛,发出“嘶嘶”的叫声,伸出尖利的尾针,扭动着尾部,它的尾针顶端挂着一滴透明的毒液,它在寻找时机,时刻准备给自己的敌人至命一击。
  马义毫不畏惧,将真元灌注左手拇指指甲尖,指甲尖顿时锋利如刀,“刷”马义的指甲快速划过玉哥儿头部,在它的后脑划起一条细细的线痕。
  然后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过白雪的柔夷,白雪还没有反应,马义的指甲已经划破她的食指,白雪只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伤口已经渗出一滴殷红的血滴,马义不含糊,立即将白雪流血的食指按在玉哥儿的伤口上。
  接着,他冲玉哥儿打出手印,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玉哥儿渐渐停止了反抗,安静了下来,尾针收入腹中,尾尖的毒液也滴落草丛里。
  “好了。”马义说着松开白雪的手,白雪抽回自己的手一看,刚刚还在滴血的手指已经恢复如初,竟然还没有留下伤痕。
  她惊异的望着马义,眼神怪怪的,她看不懂马义,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是江湖术士?或者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妖怪、是来自星星的教授?刚才他明明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血都流出来了,可是她居然找不到伤口,她是学医的,当然知道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科学。
  还有,马义刚才一系列怪异的动作,口中的念词都是些什么?他是怎么做到让一只凶猛的毒虫变得乖巧听话的?
  玉哥儿伏在马义的手掌心,没有刚才的凶狠好斗,就象一枚精雕细琢美仑美奂的玉雕。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白雪的心中。
  “送给你当宠物。”马义对白雪说,将玉雕般的玉哥递给白雪,白雪本能地缩回手。白霜中毒后的惨状让她心有余悸,她不敢碰这只让人闻之色变的毒虫,除非她疯了,才会将它当作宠物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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