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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 (小笔如来)


  “采药的。”马义回答道。
  采药的人会有那么好的身手,一条烤熟的鱼,那么远的距离他反手一抛就到了自己跟前,都不用眼睛看,又稳又准,鱼居然还保持原状,普通人根本就做不到,她顿时对马义充满好奇,甚至崇拜,以为他是隐世高人。
  她往睡袋里钻了钻,然后对马义说道:
  “你能不能转过身来?”
  “确定要我转身?你不会是引诱我耍流氓吧?”
  “切,刚才你不是已经流氓了吗?现在又开始装纯洁了?别那么虚伪好吗?骚年!”
  路云俏脸一红,切道。马义大呼冤枉,天地良心刚才自己只是助人为乐,才给她脱衣服的,他堂堂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让她浑身湿淋淋地躺在睡袋里吧?万一着凉感冒了显得自己多没良心似的,对吧?
  好,你冤枉好人,说我是流氓,哥就流氓一回你能咋滴?马义转过身,瞪着双水牛眼,嘴里还嚼着鱼。
  “咦,你是马义?”没有传说中的惊叫,却有意料之外的惊讶。
  “咦,你是谁?你怎么认识我?”马义也惊讶,印象里他从没有见过路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认识自己。
  “现在你可出名了,全华夏地下世界的人没有不知道你的。至于我嘛,我叫路云。”路云说道。
  “……”马义无语,被地下世界的人惦记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在滨海市杀了步仁,三金帮下了江湖追杀令,现在你的人头值50万。”
  “你不会是来追杀我的吧?”马义立马警惕,全神戒备。路云哂然一笑,说道:
  “如果是美金我可能会考虑。”
  “不骄傲你会死啊?”马义没好气地说道。听到路云居然嫌弃自己的人头不够值钱,马义莫名其妙地感到有一丝生气,虽然被人追杀是一件挺不爽的事,可是被人藐视貌似也是蛮让人不舒服滴。
  “和我一起去做一笔买卖怎么样?事成之后,我付你50万。”
  路云没有反驳,而是以与马义项上人头同等的价格雇佣马义。她本来有一个搭裆叫米莉莉,可惜为了逃避组织追杀,两人失散了。与买家约定的时间不多了,她只好临时好抓差。
  说实话,马义有点心动,他不是路云,财大气粗,50万对他而言不是一个小数目。父母把自己拉扯大不容易,家乡太落后太贫穷,他想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上次赢的一百万,送人情、捐款用去了一大半,只给了父母10万,10万对农村人来说是数目不菲,但是要想修建一栋象样的楼房却远远不够,如果能再给他们50万就足够了。
  “不行,我很忙的。”马义矜持地拒绝了。
  他不是装清高,他确实有些犹豫,他现在的能力太弱,无妄真经里的本事还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他必须尽快找到天地灵气或者灵物,突破自己的修真瓶劲,强大自己,否则三金帮的人马杀过来,他没有还手之力。
  “放心,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大约明天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完成了。”路云说道。
  马义狐疑地望着路云,如果说刚才拒绝她是想矜持一下,而现在则是怀疑她的目的,她是想拐自己去搞传销?或者是诱拐自己合伙去抢银行?路云给的酬劳太逆天,马义心里不踏实。
  “你不会是想借种生子吧?”
  马义异想天开。豪门少妇借种生子的小广告,在滨海市随处可见,路云虽然被人追杀,但是看得出来她不缺钱。这钱是好赚,但是对于马义来说是一道坎。辱没先人的事他绝对不会干,人再穷,也不能丢弃路道德底线,这是马义的做人原则。
  ……
  长孙望的心情特好。
  三金帮已经发出江湖追杀令,马义纵有九条命都不够死。在滨海,从此没有会给他带来麻烦的人,于是他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划争夺家族权力的事。
  现任家主长孙冶是自己的亲爹,但是他一直不待见自己,一门心思想把家主之位传给长孙希。五年前,长孙望派人略动手脚,结果长孙希意外发生车祸,稀里糊途地被自己的亲弟弟送到西天佛主那里念经去了。
  搬走了碍脚石,长孙望仍然不能如愿。长孙冶非但没有让他接班的意思,反而将大权牢牢抓在手中。长孙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自己的老父亲动了杀机。
  迷途天堂能杀人于无形,眼看大功告成了,不料功败垂成,马义这根搅屎根硬是搅黄了他的好事。因为担心事情败露,剩余的迷途天堂已经被长孙望冲进了马桶,要想再给长孙冶下药已经不可能。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提醒长孙冶,他的身后事必须有个预案。他不是普通人家的老头,他手握家族大权,肩挑家族赋予的重任,长孙家族是百年大族,家族的传承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整个家族的兴衰存亡。
  他决定选择时间召开家族会议,讨论与宣布下一位家主的人选。
  老不死的终于舍得交出手中大权了,长孙望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在他这一代人中,论能力论资历他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下一代都还年轻更不能胜任,长孙望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

  马义最后决定先跟路云去做生意。修真是很重要,但是要突破元气二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反正只需要一天的时间,等他赚了50万后再进山也不迟。自己现在远在南云省,他相信三金帮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
  交易地点叫麻坡,离大余乡有七八十里路,路程有点远,时间又紧迫。马义重回白雪家,上次顺来的摩托车寄放在她家里,现在正好取来代步,马义载着路云先到大余乡,他们先吃饭,然后到加油站加满油,再去麻坡。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规模小得可怜,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满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胖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饭店软硬件只能用“糟糕透底”四字形容,冠名与位例四大洲之首的亚洲貌似不和谐,再仔细一看,原来此亚州非彼亚洲,少了三滴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华夏山寨货果然无处不在!犄角旮旯都不能独善其身。
  马义迟疑了一下,扭头看着路云,意思是问她要不要换另一家。
  路云耸耸肩,说道:“入乡随俗吧。”
  路云不反对马义就放心了,至于他自己,在滨海市流浪的时候,垃圾桶里的厨余他都吃过,亚州饭店的环境对他根本没有压力。肚子饿了,填饱就是,乡下人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
  他刚才只是担心路云不习惯而已,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觉她与自己是一路人,心里对她的好感倍增。
  马义和路云各点了一份牛腩米线,10元一碗,乡下物价不高,碗用的是海碗公,米线量够,就是牛腩有点少,汤水不知道用什么脚料做的,呈暗褐色,汤面漂着几粒象苍蝇一样的豆鼓。
  马义和路云正低头吃着米线,饭店门口走来五个光着膀子的青年。十六七岁年纪,身高不过165公分,皮肤黝黑,象烧炭人家的孩子,脏兮兮的T恤搭在肩上,手臂上纹身裸露。纹身不咋滴,龙不象龙,蛇不象蛇,稍远点看就象手臂上贴着一条蓝黑色的麻绳。
  蹩脚的纹身却不影响他们装B,他们嘴里叼着香烟,嚣张拨扈,仿佛自己就是当年纵横铜锣湾的“鸡哥”。
  “咦,这不是五哥的摩托车吗?”一个挂大耳环的家伙指着马义停放在饭店门口的摩托车说道。
  “大耳环,你有没有认错?五哥人都傻了,还能开摩托出来?”
  大耳环摇头说道:“我怎么可能认错,五哥是傻了,但是他的摩托车也丢了,说不定偷车的人可能就是弄傻五哥的人。走,进去看看。”
  大耳环一挥手,其他人立即与他一起走进亚州饭店。
  路云抬眼看马义。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什么好隐瞒,马义只好点点头,路云抚额,她为马义脑残感到无语,刚刚抢来的车,他居然敢在人家地头上亮出来,如果他不是二得惊天动地,就是天生爱惹祸的种。
  路云开始怀疑自己找马义作搭挡是否正确。
  “喂,我问你,门外的摩托车是谁的?”
  大耳环恶狠狠地问老板兼掌勺师父,老板很畏惧大耳环。在大余乡,谁不知道他们是横行乡里的小恶霸,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魔鬼,让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安生。
  “他……他们的。”老板指了指马义和路云。
  箭已在弦上,路云再想低调也已经不可能,她头都不抬,指指马义,再反手指指大耳环他们,意思是让马义解决这个小麻烦。
  麻烦是他惹的,他理应出面解决。
  她知道马义的医术很好,她明明中了枪,枪伤却在她一觉醒来时痊愈了,她很惊讶,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不肯讲。现在正好称一下他的斤两,顺便了解一下他是什么牛人,掂掂50万薪酬是否出得值。
  “哥们,咋滴了?”
  马义笑脸迎上前去,亚州饭店太坑爹了,居然没留后门,正门门口已经被他们堵上了,他想一走了之已经不可能,虽然现在的马义根本不会害怕这些装B土霸王,但是他喜欢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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