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样的夜晚,紫光常常走入程雅湘的梦中,和她幽会,和她亲热。她想起他们在邮路上的那些缠绵的语句和挑逗的话语,内心就陡起波澜,身体就有一种奇特的反应……在梦里,她和紫光接吻、拥抱、抚摸,享受着在现实中没有的一切……
每日早晨,程雅湘起来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内裤,不然浓重的气味可能会引起旁人的怀疑。这种事情持续了将近半年,她从来不敢告诉紫光她在梦中有对他的亵渎,甚至当她这样想的时候,她都会有一种负罪感,愧疚感。
渐渐地,程雅湘在做事情的时候,老是会神情恍惚,表现出失魂落魄的样儿,脑海里时不时会浮现出一些羞人的情景来……
有一日晚上,程雅湘和紫光又在邮路里“见面”。她问紫光到底爱不爱她。他回信说:“当然爱。”可是,他跟着又说:“我们的爱只能在邮路上进行,我不会和你见面的。”
程雅湘在读到这封信以后,克制不住地告诉了他她在梦里所做的一切。她这时的想法是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她要和他在现实当中完成这段难得的缘分。
第三十二章
但是紫光却突然“沉默”了,晾起她来,不再一日两次给她写信或者就只是一日一次地给她写信,而是在相隔三日以后才回信给她,表现得不无忧郁地对她说:“雅湘,我跟你说,相见不如不见,有情不如无情。我们见了面又能怎样呢?你还能在我身上找到你在虚拟邮路上想象的那种感觉吗?在认识你之前我曾经有过一次十分投入的恋爱,苦心经营了六年时间,整整六年的时间啊,到头来说破就破,再也没法维持。因此请你原谅,我很难再用真心、真情、用无遮无掩的自我来再爱一次。亲爱的湘,邮路上我可以尽情地发泄狂野、表露情感的放肆,在那儿你是我漂泊灵魂的港湾,是我美好幻想的女主角。只有在邮路中,我才可以卑鄙无耻地说我爱你,而在现实当中却不行,因为我再也没心情去切实地经历了。”
两个星期后的一日,因为报社发出的邀请,程雅湘衣饰一新地来到了某地一处舞厅,参加一年一度的报社读者大派对活动。尽管程雅湘自知自己长得并不漂亮,不是那种很有魅力的女孩子,但也时不时有男青年向她发出共舞的邀请。无意中引起程雅湘注意的是,有一个穿着灰布旧上衣、青色旧长裤的土气男青年,既不主动请女孩子跳,也没人找他跳,孤独寂寞地坐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当时程雅湘一看见他便不无鄙视地想:他也是一个“文学青年”吗?他有那个能耐?有那份潇洒吗?到报社主办者宣布派对结果的时候,出乎程雅湘的意外,主办者竟称那人为“紫光”,并把他请出了舞池中心,然后又把“香蕉奶片”程雅湘请了出去,说他们在邮路上已经配成了一对“恩爱夫妻”。
一刹那间,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射向程雅湘和紫光,当中有惊诧的、疑惑的,也有嘲笑和不以为然的。程雅湘完全无法承受这种刺激,即时双手一捂面,带着哭泣声快步跑了出去。
从此以后,程雅湘坐到了自己家的桌子前,仍然摊开信纸想要写信,但从她的手指间和笔下轻轻地“流淌”出的文字,紫光再没有出现在她的眼中。她后来化名给他发去信件,地址写她的一个同学的并由那同学收到转交给她,也毫无回信。由于紫光只留给她一个应该也是他同学或者朋友帮他代收信件的地址,所以在后来,茫茫人海,她根本无法再联络到他。几个月过去了,她由最初的鄙视、反感,逐渐转为了惭愧、自责,最后变成了痴情的等待。每次宋体字在冰冷的纸上“闪烁”着蓝色的“幽光”,她都沉浸在时光的忧伤里,深切地体会到了痛楚的感觉……
……………………
听完程雅湘的爱情故事之后,林森朝心中生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情绪——他不是与程雅湘同病相怜,而是与紫光同病相怜。因为紫光像他一样是一个丑小鸭,难得到女孩子的喜爱,俘获不了她们的芳心。但他比林森朝强的是,他会写作,可以通过报纸的媒介与女孩子结交,尽管女孩子最终弃他而去,但他也体验到了一种恋爱的滋味。而林森朝呢,却因为不会写作,更没有跟报纸有过什么联系,而至今不知怎么跟女孩子打交道,发生关系。
这时林森朝也有些妒嫉那个紫光,他第一次与程雅湘相见,虽然程雅湘因为鄙视、反感他而弃他而去,但他在信上所写的诗词、情语终究已深入到她的心灵,叫她难以忘怀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想念他,痴情地等待着他。
程雅湘不属于林森朝能产生主动追求欲望的那种女孩子(比她长得漂亮好看的姑娘他当然更不敢去追求,但他心中隐藏有一种主动追求的欲望。如果他具备条件,他会大胆地去追求的)。林森朝当然不会尝试取代紫光占据程雅湘的心灵和她以后的生活。但他不能不想到,以他现在的条件,就是他想追求程雅湘,那也可能是白费心机哩!
尽管林森朝的心对程雅湘保持了起码的理智和距离,完全当她为一个一般相识者对待,破费了一笔钱财请她吃过饭后,很希望她能快离开,但她却不知为什么那么爱“粘”住他。在沙头瀑布与林森朝形影不离,林森朝当晚回他租住的农家过夜她竟也跟着他!他偏又是个脸皮软的人,她不走他也不好强迫她走,只好让她跟他同居一室了——在这儿得讲清楚,林森朝所遇到的这种同居一室,可不是有情人在一起的那种暧昧的同居一室,而是他俩虽同睡在一间房子里,却是分开两张床睡的,而且这间房子与主人所睡的另一间房子连通,又没门作屏障,睡在那儿谁也不敢想入非非、轻举妄动。
第二日早上醒来,林森朝想到程雅湘可能因赶不上坐当日的班车回五十多公里外的A县县城,所以像他一样在南岭大峡谷附近多住一晚。因此他虽然有些肉疼,也还是再花钱请她吃了一个早餐,她说要给回钱他他也豪爽地回绝了。
事后林森朝有些后悔,如果他不讲人情世故接受她要给回他的饭钱的话,她可能会无所留恋地快快离开此地,不再继续“纠缠”着他。谁知因为他太过“豪爽”了。结果又给了她一个留下的理由,于是她吃过早饭后,竟拉他陪她一起到某镇去逛街。他既是一个脸皮软的人,哪能拒绝她的邀请呢?犹豫了一下之后,他就只好跟她去了。走在路上的时候,她倒很知道他们的关系,虽然肩并着肩,却离着将近两步远的距离,给人一看就知道他们之间不是那种有情有意的人。
第三十三章
既然程雅湘“自觉”地拉开与林森朝的距离,他当然也要更加头脑清醒地拉开与她的距离,因此有一次她要进镇上最大的商店去,他便一脸厌倦地说:“你自己进去吧,那店子里我样样东西都熟透了,现在又不买,不想进去了。”
然后林森朝就站定在门外,一动也不动了。
程雅湘看他一眼,也没勉强,独自一人快步走了进去,过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用黑袋子提了一团东西出来。
开始林森朝也没在意她拿的是什么东西,因为与已无关,他犯不着去抱什么好奇心。当遇见一间破败的厕所时,她从黑袋子里拿出了一包日用卫生巾,撕开外包装取了一片在手,其余的装回黑袋子去,然后就交给他抓着,她自己则紧紧张张地跑进了女厕去。
你完全想象不到,林森朝是一个四十岁的光棍汉,从来没有亲近过女人(这意思是除了他自己的母亲之外),只从书报上知道女人每个月都会来月经的,而他却从来没有亲眼看见过。现在突然有这样一个长得并不难看的年轻女子这么无所顾忌地把她女人的用品交给他“保管”,你说他怎么可能不怦然心动、想入非非呢?——但是林森朝可以向你拍胸脯作保证,他这种怦然心动、想入非非并不是对程雅湘本人起了什么非分之想,而是由她的拿卫生巾进女厕去使用,想到了相貌不丑的女人的“可爱”,来月经的女人的“可爱”,从中体验到一种难得的异性相吸的别样滋味。
正是因为林森朝是一个不会随便对具体的女人想入非非的人,所以程雅湘从女厕出来后,他便能表情平静地将她的卫生巾交回给她。
林森朝相信程雅湘也不是一个轻佻随便的女孩子,她没有因他与她见了三次面,又请她吃了两次饭,就用言语挑动他,用表情撩拨他。没有,她由始至终都是保持着一个正派女子应有的举动。
正由于林森朝和程雅湘都不是轻浮放荡的人,他们便更容易遇到一些彼此都尴尬的事,到女厕所用卫生巾算得一个,还有一个更大的在后头。
在某镇街上逛了街、买了卫生巾之后,林森朝要回南岭大峡谷去。某镇上有车回县城,他希望程雅湘不再跟着他,自己快快离去。谁知她偏不坐车走,仍要随他再去南岭大峡谷。没奈何,林森朝只好由得她了——他毕竟没权、没资格赶人家走。
林森朝和程雅湘两人同样保持着两步远的距离肩并肩地往前走,路上说了两个并不幽默的笑话。经过一小块豌豆地旁时,看见那些插了竹枝的豌豆叶长得很高又颇密,她竟然说:“我尿急了,得去解手!”说着她就快步跑进了豌豆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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