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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 (镔铁)



面对怒气冲冲的两个女孩,林逸笑了,笑得很亲切,很温和,很可爱,以至于原本恼怒的女孩子们不禁心想,他的笑容为什么这么好看?

“是啊,我就是个卖旧书的,没钱也没背景,说的再直白点,现在的我没车也没房,唯一有的,就是这些旧书。我爱它们,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我喜欢它们,把它们当成老婆妻子。也许这种感觉你们不懂,你们也不会懂,不可能懂,在你们的生活里,包含的是红酒,牛排,夜场,KTV……在我的生活里,包含的是旧书摊,旧书店,挥汗如雨淘书的人们……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你有你的好,我有我的妙,本来互不干扰,可是你那些话贬低了我,也贬低了自己,更贬低了你们身旁的这位秦总。”

“什么叫破书,什么叫垃圾?如果真是破书,是垃圾的话,这位事业有成气宇不凡的秦总又怎么会大老远跑过来?又怎么会好言好语地希望我把这些书卖给他?没错,30万是很多,换成以前的我,估计早就举手投降,被这些钱砸晕砸倒,可是现在,我依然站着,并且有资格训斥你们,为什么这样,因为我不稀罕!”林逸“不稀罕”三个字说的郑重有力。

“看到没,我身旁这位光头兄弟,他叫老曹,我喊他曹哥,以前也很喜欢钱,也是见钱眼开,可是现在,你那30玩对他来说也只是玩玩!他也不稀罕!”林逸语气酷厉。

一旁,曹一刀还在腹诽林逸干嘛把自己给揪出来,一听这话,忙配合地冷哼一声,挺胸凸肚,小眼一斜,大嘴一撇,来个很牛气的造型,大声说:“没错,俺不稀罕!”

两个女孩包括秦总在内,都被林逸这番话骚得脸红,原以为拿钱砸人是一件很爽的事儿,可是被人反砸过来,那可就欲仙欲死了。

现在秦总都快羞死了,本来他带俩女孩过来也是应应景,毕竟大老远的跑过来有美陪伴路途才不会寂寞,可现在才知道,女人的嘴巴除了会办事儿外,也会坏事儿。

“咳咳,不好意思啊,林先生,我没想到她们只是随口说说,能引起你这么大的反应。如果刚才她们有什么说的不对的地方,我替她们道歉了……总之,我这次来是交朋友的,书海淘宝,除了能够淘得自己的喜欢的书,更能交到可以信赖的朋友。我希望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不要被刚才那点小误会给干扰了……如果这些书你真的不打算卖,我也不会强求,刚才所说的话,我收回去,什么30万不30万的,你就当耳边吹吹风,过去算了。”

这位秦总不愧是做大生意的人物,一番话下来,立马就把现场尴尬的气氛给化解了。

林逸见好就收,既然人家已经道歉,自己也没必要揪着不放,笑道:“刚才我也只是随便说说,秦总不要当真,两位美女,抱歉了。”林逸朝那两女孩笑笑。

“哼!”换来白眼和不理睬。

林逸耸耸肩,刚才雷霆万钧,此刻,风轻云淡。

第八十七章.一本书,一辆路虎

秦总也不愿意再在这事儿揪扯下去,就自顾自地再次欣赏林逸的那些藏品。

可以说,林逸把收来的那些有价值的民国新文学全都码放在了这宽大整齐的书架上,差不多1000来本书,本本都是精品,让人看了眼馋。

这秦总虽然也是大玩家,家里也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一下子看到这么多民国新文学,也是赞叹不止,虽然刚才未能如愿以偿地收购那套39本的精装良友文学丛书,却也没影响他继续欣赏下去的心情。不过当他看到在书架左侧一旁,单独摆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檀木盒子,那盒子雕工细腻,犹如一个天然的书函,显得古朴高雅,不禁楞一下,“这个是……”他忍不住伸手去打开。

林逸想要阻止,却来不及了,心里寻思,自己也能太小气,想看就让他看看吧。

没错,那檀木盒子里摆放着的正是林逸喜欢之极的那本《志摩的诗》。

……

作为上海来的新文学玩家,秦总在玩旧书的业界也算是小有名气,并且是货真价实的“三品玩家”,可以说他过眼过的新文学版本,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所以从一开始,能够入他眼的也就只有那套精装良友,本来他以为后面的书估计也就那样,没什么大的看头,可是在他打开檀木盒子的那一瞬间,他愣住了。

一本漂亮的线装书,犹如一位绝世尤物玉体横陈楚楚动人地躺在盒子中。

姿态是诱惑的。

模样是迷人的。

磁青纸封面,白色笺条,手写书名《志摩的诗》。

顿时,秦总犹如雷击。

……

凡是玩民国新文学的就都知道,在这一行有“四大控”,分别是“鲁迅控”,“张爱玲控”,以及“俞平伯控”和“徐志摩控”。

鲁迅因为是名人中的名人,喜欢他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凡是他的文学著作,都是新文学爱好者追捧的焦点,什么《野草》,《呐喊》,《彷徨》,凡是他的初版本,就都是难得的珍本,尤其《狂人日记》,更是珍本中的珍本。

俞平伯是红学大家,又是诗人,学者,被誉为红学第一人,所以他的民国著作也是很多红学爱好者热捧的对象。他的作品不多,却本本都是好东西,《冬夜》、《西还》、《忆》等,一本难求。

张爱玲就不用说了,凡是知道她的人就都知道她的一生就是个传奇,因此有无数新文学爱好者喜欢研究她,研究这个独树一帜的女性,对于她的新文学作品也是趋之若鹜,《半生缘》,《小团圆》,《倾城之恋》,《十八春》,凡是刊载她文章的杂志都成了新文学中的珍品。

至于徐志摩

不管你是不是新文学爱好者,都必须承认,他在整个新文学的文坛上,就是个天之骄子,如果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那么他就是一个神话。

很不幸,秦总就是一名“徐志摩控”,属于那种磕了药的最狂热类型,并且是“志摩控”的晚期患者。在他家里所收集的新文学版本中,最多的就是徐志摩的作品,从1923年徐志摩第一本小说集《轮盘》,到1936年妻子陆小曼帮他出版的《爱眉小札》,基本上他收集完了徐志摩所有民国时期出版的著作。

对于徐志摩,他是痴迷的,是痴狂的。

记忆中,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徐志摩的?

初恋朦胧的大学时代么?

那时候的自己长发飘飘,张口莎士比亚,闭口弗洛伊德,文青的不能再文青。

那时候的他,认识了同校的那个女孩。

女孩不喜欢莎士比亚,也不喜欢佛洛依德,她只喜欢徐志摩。

她喜欢徐志摩的诗。

于是他就去读徐志摩的诗。

她喜欢徐志摩的故事。

于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诗篇,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拥,可是最后,她却离开了他。

为此,他放纵,他堕落,他借酒消愁。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世故,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唯利是图。

他发了财,成了有钱人,坐拥一切,金钱,名誉,地位,还有女人。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闭了一切的城堡,冷酷无情,没人能走进去,也没人能读懂他。

可又有谁知道,在他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一个抹不去的“徐志摩”。

有时候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轻轻拿起那些熟悉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诗句依然,物是人非。

……

秦钟秦总努力吸上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翻腾的情绪平稳下来。

在商场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出现这么情绪时空的情景,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外国对手,他也游刃有余,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可是现在

“我需要冷静。”他对自己说。

“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秦钟了。”

秦总再次恢复平静,轻轻地欣赏这本品相绝佳的《志摩的诗》。

如果说之前的激动是因为再次遇到这么好的徐志摩作品,那么接下来那衬页亮眼的签名,还有那撩拨人心动的手迹小诗,就让他有些难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签名本也不是没有,可是像这样,线装《志摩的诗》,签名本,手写秀丽小诗,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的,却绝无仅有。

甚至,他连见都没见过。

这绝对是极品!

作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钟秦总,发出了无声的赞叹。

当然,赞叹归赞叹,秦总还是用他那无比专业的目光,锐利地检查了这“签名”和“小诗”笔迹的真伪。

没办法,随着新文学行情大涨,尤其签名本的热炒,如今冒出来很多赝品,还有很多模仿签名本的假货,必须要谨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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