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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锦衣护卫 (/贾宝石)


难道他们要在这座山上躲避几天?

不无可能,擅长丛林作战的特种兵一旦入了深山老林,就彻底的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第144章 精灵

我军特种兵为什么能长期制霸各种国际特种兵比赛,因为他们所接受的是真正的魔鬼训练。

比如说,入选特种大队的体能标准之一便是,15公斤负重越野5公里必须在22分钟以内完成,最好的成绩是13分钟,由某人老爹于1996年创造,接近于5000米世界纪录12分37秒,简直就是妖孽般的存在。

凌剑锋晋升教官后,在部队平时训练中,将负重越野的难度大幅提升到20公斤20公里,起初新兵蛋子们叫苦不迭,心里也不服,都说教官是魔鬼,故意整新兵,结果凌剑锋自己背负30公斤,天天陪他们训练,这帮孩伢子才心服口服。

而孙明杰他们这帮人,同样经历过正规的特种训练,三年前训练大纲修订过,负重越野竟然提升为20公斤30公里。

虽然都是佣兵界的老人,可他们还是受不了这种压迫式的训练,很多人跑步到一半就瘫了,破口大骂那个修订特种教程的混蛋,又不是培训x战警,用得着如此卖命嘛!

直到后来,yk组织成员在执行任务时的伤亡率下降了足足12个百分点,大家这才明白那个混蛋的苦衷。

长此以往,越来越多的佣兵被培训成魔鬼战士。

丛林,面对崇山峻岭里茂密的丛林,五位国际佣兵同时将目光看向身旁的凌云峰,从现在开始,他们要翻越至少五座山头才能到达储备物资的秘密基地,这小子不会拖后腿吧。

“走吧,天黑之前务必赶到山洞!”孙明杰作为队长,给他们下了命令。

三十公里负重越野,而且是丛林山路,必须赶在天黑之前到达目的地,sun是不是疯了,真把他们当x战警了吗?

“怎么,有难度?”

大胡子雅鲁不好意思说自己不行,而是指指凌云峰:“你确保这小子能跟得上?”

万万没想到,那小子若无其事的说:“日落之前都没问题。”那更不用说天黑了。

此时已是入秋时节,太阳六点半落山,可要天黑起码得八点。凌云峰将时间整整提前了一个半小时,不自量力啊。

“我去,你小子不吹牛会死吗?”

凌云峰笑道:“胡子哥,你要是不行我可以帮你背着枪,等你跑不动了,我还可以背着你。”

众人听完哈哈大笑,不过也只当是个笑话,想背着雅鲁跑,这玩笑开大了,他起码有一百八,身上的装备也将近四十斤,加起来两百多斤的重量,一般人背着百米都走不动,更别说三十公里了,而且还是崎岖险峻的丛林山路。

孙明杰看看手上那支装有gps定位系统的战术手表,“宝贝们出发了。”

一声令下,五人钻入茂密的丛林中,凌云峰笑笑紧随其后。

这帮人跑路很专业,不是说他们步伐像运动员如何节省体力,而是战术规避危险。

ben负责头前开道,达奇负责左翼,库克负责右翼,雅鲁殿后,孙明杰居中,顺带着看住凌云峰不让他掉队。

六人呈菱形前行,每个位置与中心点保持在二十米以内的距离。

他们就像活跃于山林中的丛林精灵,悄无声息的往目的地进发。

时不时传来“咕咕咕”“哞哞哞”的叫声,这是他们的暗号,表示一切正常,没有警方跟踪过来。

不要忘了,那辆防暴车他们可是扔在高速路边的,警方一旦发现,很快就会采取地毯式搜捕,田野间留下了他们的脚印,借助猎犬的敏锐嗅觉,警方不难找到他们的行踪。

孙明杰当然想到了这点,有雅鲁在他很放心,那位大胡子很会布置诱饵和障碍,即便猎犬跟了上来,也会被他的陷阱引开到其它方向,丛林作战没点真本事是不行的。

“咕咕!”

“咕咕咕!”

一切正常,没有危险。

“喂sun,那小子累趴下没有。”身后传来雅鲁幸灾乐祸的声音,在他以为凌云峰现在即便不累趴,起码也气喘吁吁跑不动了。

“很不赖,脸不红心不跳,是个当兵的料。”

“呦,看来我轻视他了,不愧是mr·ling的儿子。”

此时他们已经翻过一座山头,行军距离大约有八公里了,要是一般人哪能跟得上,即便是四平八稳的公路,一路走下来也很累,更别说荆棘丛生的山林了,山石迤逦,连绵不绝,枯草灌木攀枝错节,根本就没有路,还得时刻注意周边的危险,即便警察跟不过来,可在国家森林保护区内,难免遇到野兽。

野兽?

刚说起野兽,头前开道的ben就遇到了危险。

“叽叽,叽叽。”

前方发出老鼠般的叫声,不过这只老鼠体型肯定很大,与ben差不多吧。

所有人同时停了下来,匍匐原地等了约一分钟,一颗脑袋从前方露了出来,是ben。

他们互打手语,凌云峰完全看不懂,却能猜到前方一定遇到了危险。

难道警方追过来了?

这大大超出了凌云峰的预料,现在这五个人还不能落到警方手里,要不然就没法从他们口中得知老爸的下落了。

正考虑问题时,前后左右四个位置的侦察兵全都向中央位置匍匐而来。

“什么情况?”

ben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是野猪。”

雅鲁嘴上笑了笑:“野猪?刚好我饿了!”

不过大家都没有笑,普通人都觉得野猪没啥可怕的,被冠以百兽之王的猛虎或者狮子才是最可怕的,还有成群的狼群同样让人头痛不已。

其实,丛林里真正的兽王非野猪王莫属。

这种体型庞大,**成群的家伙,脾性很是捉摸不透,一般来说,它们白天大多不会走动,中午时候都聚集在丛林中躲避暴晒的阳光,一到黄昏便出来觅食。

此刻正是野猪群出来觅食的时候,这种杂食性畜生,可不管你的骨头硬不硬,饿极了什么都吃,连人都不例外。

“走,过去看看。”

六个人匍匐向前,耳旁渐渐传来潺潺流水的声音。

正前方有一条山涧,十头趴在水里洗澡的黑鬃野猪,挡住了他们前行的唯一道路。

第145章 野猪大作战

自然界中,几乎没有哪种动物的脾气像野猪那样让人捉摸不透,简直臭到了极点。它的性格就犹如拳击台上的暴君。当你靠近时,它可以装作没看见,对你置之不理,也可以奋起獠牙,追的你满山跑。

体格健壮, 四肢粗短,身子小头却大,看上去比例很不协调,雄性的头部有两只大獠牙,在动物界,野猪的这种犬齿发达程度名列前茅,比狼牙都要坚固,向上弯曲的样子更是恐怖吓人。

其中,那头野猪王壮硕的就像一头牛,目测其体重至少在350公斤以上,是其同伴的两倍大,这样的野猪极为罕见,国家森林保护区内,野猪没有对手,它们衣食无忧,所以体型长得都格外庞大。

“怎么办?”

雅鲁提议道:“我们每人负责两头,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击毙。”说完,拍了拍怀里的m4a1山寨版,榴弹发射器里的炮弹蓄势待发。

“你疯了吗?只要开枪就暴露了咱们的方位,天知道身后有多少警察正在搜捕咱们。”

“用消音器。”

孙明杰摇了摇头:“也不行,为了以防万一,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

没有人会鄙视孙明杰的这种谨慎,事实证明,他的种种选择都是对的,在以往的任务中,他谨慎的作风不知救过多少人的命。

“那怎么办?总不能看它们洗澡吧,万一这帮犊子泡在水里不走了呢?”

“先找找看有没有其它路线。”

大家领命,然后分头行动。

这是一座天然山涧,深十多米,一条倒v型羊肠小道,将悬崖两岸连接起来,平时,护林员都是从此处来往两岸的。

十分钟后,大家悻悻而返。

“全都侦察过了,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要不然就得多翻越一座大山,至少多走六公里山路才能绕过去,明显不可取。

孙明杰抬头看了看西天,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时间不等人。

“上消音器,强攻。”

“他怎么办?”雅鲁指了指一旁蹲在草稞子里抽烟的凌云峰,看上去悠闲得很。

孙明杰内心再三考虑,终于从腋下快枪套里抽出一把瓦尔特ppk自动手枪,交给凌云峰护身。之所以不给他沙鹰,那是因为后者后坐力太强,这小子估计没用过真家伙,眨一开枪,要么虎口震裂,要么手枪震飞。

ppk就轻便多了,普通人第一次用枪也能轻松驾驭,电影里007就使用这种配枪,熊国纳粹大佬也是用ppk自杀的。

“小子,会不会打枪?”

凌云峰刚想接,孙明杰突然收回手去,嘿嘿道:“你不会从背后打黑枪吧。”这正是他考虑再三才将手枪取出来的原因,这小子的老爸就是被他们掳走的,给他一把枪,保不住这家伙会杀人报仇,还能去公安局领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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