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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终结者 (浙东匹夫)



说完这些,费莉萝停顿了一下,不忘拉过陆文君的手,补上一句:“恭喜你们了,以后阿杰就靠你照料了。”

语气里,听不出悲喜。

顾莫杰一咬牙,在陆文君身边坐下,直视费莉萝的双眼,问道:“不可能是无缘无故摔的吧,不然为什么躲着大家?”

费莉萝理了一下自己毛糙杂乱的头发,说道:“你真想知道?知道了可不许冲动。”

顾莫杰和陆文君对视一眼,答应道:“保证不冲动。”

“那还是将近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

十一月底的时候,有资格保研的本校大四学生,基本上都得找好愿意接收自己的导师了。

保研或者考研这事儿,不比高考。

高考上了投档线之后,可以服从分配。分数够的人想去啥专业去啥专业,分数不够的话还能调剂到跨度很大的毫不相干的专业里去。

保研和考研,必须是先定好研究方向的。如果要去的专业考不上或者不符合保送名额,就直接退回来,没得读了,基本没有大跨度的调剂。

当时,费莉萝最想念的,是国际商法或者知产。

钱江大学法学院恰好有一个教授,叫程春名,研究方向和费莉萝想报的挺对口。而且看上去蛮有学术实力:三十几岁年纪,北大博士毕业,后来还去法国普罗旺斯大学交流过。

费莉萝没有多想,就和程教授接触了一下。

程教授人前看着很是阳光,私下面试问的问题也挺专业。费莉萝对答如流,本是一场师生相得的美谈。

聊到最后,程教授不经意加了一个问题:“有没有谈男朋友?会影响学业么?”

费莉萝被问到,登时就脸红了,局促了几秒钟,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顾莫杰算是她男朋友么?不是,人家是陆文君的男朋友。

费莉萝只能回答:“没有。”

殊不知,这个回答,却种下了祸根。

程教授是浪漫之国留学回来的,做了好几年教授,带了好几届女生,可谓是阅人无数。一个妹子,是不是处子之身,程教授瞄一眼就知道了。

费莉萝本就是这一届最耀眼的系花,被顾莫杰开垦滋润了之后,更是妖娆盛放,那种妩媚,在有心人眼里,根本是掩饰不住的。

一个大四女生,明明已经尝到了那种滋味,却对别人说自己没有男朋友,多半便是因为临近毕业、将来和男友出路不同、所以刚刚劳燕分飞了。

程教授本不是兽性大发之人,也不是特别喜欢挑战高难度。坐在那种位置上的人,更喜欢等着被潜的女生自己送上来,为了保送的资格自愿俯就,而不是他主动出击。

可是,费莉萝的姿色和气质实在是出众;她的回答,又给了别人一种“这个妹子很容易被上手,而且眼下正饥渴着呢”的错觉。

程教授用他那个天天算计国际商法空子的高效大脑,核算了一下机会成本,然后让费莉萝在十二月初的某个周末,到他宿舍里谈一谈。

费莉萝这才知道大事不妙。

然而,她心中还存了一丝侥幸。她知道对方也是有身份、不愿意吃相太难看的。之前的问题,可以用误会来解释。

既然对方只是想要好处,费莉萝不吝在别的方面多给些好处;换取对方高抬贵手,在被占便宜的前提下,给她这个名额。

更重要的是,当时费莉萝刚刚和顾莫杰摊了牌;说她决心读研了,以示自己不怕将来学历比顾莫杰高、绝无嫁给顾莫杰之心。因为费莉萝和陆文君都知道,以顾莫杰的人生经历,他是绝对不会忍受娶一个学历比自己高的女人的。

如果摊完牌一个月,突然就因故读不了研了,岂不是出尔反尔,让陆文君将来更加疑忌自己么?

费莉萝只能咬牙硬上。她准备的好处,是一个五万块的信封,自忖足以解决程教授了。

然后,她去了程教授的住处,摊了牌:拿走五万块,不要阻挠她读研。

程教授那天喝了点小酒,没料到居然有女生上门来,却开出这么一个条件。

人家已经不是处子了,却依然宁可给他五万块钱,也不愿意让他睡一次。

程教授觉得自己受到了鄙视和羞辱。

他一把锁上门,狞笑着说:

“你以为你进了这个门,还有机会清白么?即使事后你捅出去,我也有的是办法证明,你是自愿被我潜的。法院不会相信一个周末去了教授家里的女生,会不愿意被人上,何况你本来就是个破鞋了,就算做法医鉴定,也只有一个‘处膜陈旧性破裂’的鉴定结果。

你也是学法的,应该知道,能够认定男人强奸罪的女人,绝大多数都不是正经女人,越是正经的女人,越是忍受不了交叉盘问!”

费莉萝听到这话的时候,冷汗都下来了。正因为她是读法律的,她才可以听懂对方那有恃无恐的言语背后的诡计。

“程教授,五万块钱还不够买你高抬贵手么?我不读了行么?我保证不说出去今天的事情,求您放过我吧。这些钱绝对没有我的指纹,你收下也没人知道是哪儿来的。我的手机也没有录音,我可以把它砸了,只要你放我走。”

第二十章小不忍则乱大谋

“除非是双方都有后台、设局陷害。否则一般来说,贪污罪就是上等人的身份犯;强奸罪则是下等人的身份犯。”

这句话,算是刑法学界一句不成文的格言。

它的意思,无非是说:如果你没什么官位,只是一个普通的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你想犯贪污罪,那都是不太可能的事情。虽然法条规定了,任何公职人员都具备犯罪主体的资格;但是权力太小、可贪太少,几乎让你想够到犯罪的红线都够不到。

如果你没有官位,却够到了,那就是有对头在推波助澜。

同理,如果你是一个上等人,在没有人对付你的情况下,想犯强奸罪,难。

比如后世著名的李天二案。李天二当然是罪有应得,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他之所以能够被定罪,他背后有人想对付他,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推手。否则的话,和他一样行径的人,一抓一大把,也没见谁被定罪。

如果是穷人,没有身份的人,在犯了强奸之后被成功定罪的,倒是常见现象。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强奸罪的罪与非罪,其构成要件是极度依赖于当事人在事发时的主观动机和意志的。

杀人罪,你杀了就是杀了,只要不是意外事件,哪怕证明你没有主观故意,至少还有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兜底。抢劫、盗窃这些,更是很少有动机证明的问题。

然而强奸很特殊,因为强奸的定罪要素里面,要求女方反抗,或者受胁迫,要求从法律上证明女方不是自愿的。如果自愿了,那么强奸是不存在过失犯罪的,直接就成了无罪。这个世界上,几乎已经没有国家有“通奸罪”了,你情我愿,就丝毫没有罪行可言。

这种特殊性,在发达国家,诸如美国这样的地方,率先形成了一种社会尴尬:能够被定强奸罪的男人,往往都是奸了一些人尽可夫的女人的男人,甚至那些“受害者”本身就是曾经做过鸡的;

而那些真正凌辱了无辜良家的人,只要你律师费足够充足,同时你没有政敌或者商界的敌人要对付你,那么就等着你的律师团帮着你盘问脱罪吧。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美国的刑诉律师很强大,他们会用极尽道貌岸然但又让人难堪的言语去盘问受害者。比如让受害者回答“你在被啪啪的时候究竟有没有什么什么的感觉、有没有高潮?”、“如果你抵抗了,你当时是怎么抵抗的?用了哪些肢体动作?”

实际的律师提问比这几个例子还要不堪百倍,足以让良家根本不忍回答。从而漏出一星半点动机证据链上的前言不搭后语,然后被嫌疑犯的律师逮住空子穷追猛打,最终败下阵来,被稀里糊涂的证明成“其实女方在那时候已经自己想要了”。

能够忍下律师全程盘问的,都是在那事儿上见多识广,绝对活儿好的女人。说白了,第一要素就是那女人本身已经没有脸了,脸皮足够厚,才能扛得住。

这种悲哀,在通奸无罪的时代,似乎确实找不到什么比较好的规避办法。国内这方面的问题虽然没有米国那么严酷,但是也不遑多让。十几年的司法实践翻下来,成功定下强奸罪罪名的,98%以上都是穷人。

有钱人,哪怕上了女人,也能被证明成是女人自愿的。

也正是因为费莉萝也是学法律的,而且成绩还不差,她才深知这一现状。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程教授轻描淡写几句切中要害的话威胁过来,费莉萝立刻感受到了如临大敌。

因为她知道,如果在这屋里受辱了,她很有可能没法证明对方的罪行。她是一个谋求保送研究生的大四女生,对方是一个手上握着接收名额的教授,这种事情,没有人会相信她的清白,没有人会相信她试图靠塞钱来买对方不作梗。

尽管靠费莉萝本身的成绩,哪怕不塞钱,公事公办,都是可以得到保送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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