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部长看着李路,站起来,缓缓开口,他的语气少有的真诚,“李部长,一直没有机会向你正式道谢,你这一走,恐怕今后没机会见面了,请你接受我的感激。”
李路笑了笑,知道郑部长指的是二十多年前自己留了他一命,他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示意郑部长不必如此。
看了看时间,金厂长说,“他该到了。”
话音刚落,门口附近的林冲就听到稳重的脚步声,几个健步如飞稳重如山的中年人在几个干练的便衣青年的陪同下走过来,林冲看得出,那几个便衣青年是万中无一的高手,而走在前面的中年人比李路稍大一些年纪,军队上位者的气势不怒自威。
林冲认出来了,那是东南军区的大老板余明家上将。
“老李。”余明家走进来,看见李路。
李路站起身,给了余明家相应的对待。
“余司令员,你们哥俩好好聊聊,我们就不打扰了。”金厂长和郑部长站起来,说道。
余明家朝金厂长和郑部长点了点头,“辛苦二位了。”
“惭愧。”金厂长和郑部长离去。
旁人离去,剩下的,就只有余明家的心腹和林冲了,他们成为有幸亲耳听闻两位传奇人物最后见面的对话。
“老李,委屈你了。”
“你说得倒也是轻巧,一个委屈就概括了。”
“那就不说了。到了那边有什么打算?”
“这个问题很重要?”
“嗯,很重要。”
“除了军刀团,其他的,我就不掺和了。”
“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就知道,你宁愿放弃红色集团,也绝对不会放弃军刀团。”
“那你一定知道军刀团的战略意义。”
“你是战斗到死的战士。”
“只要还需要我活着。”
第964章终章梦如人生
镜头中出现南港市区的容貌,暖阳之下的现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温暖,冷冰冰的高层建筑群被笔直宽敞并且车水马龙的道路分割、连通。
最繁华的城区商业干道解放大道,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高大树木上悬挂着的彩灯,以及两侧张灯结彩的商场卖店,昭示着现在正在欢度春节。
高楼大厦围绕着的一大片区域里,几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马路成了繁荣与落后的分界线,那一边是南港市区最后一个城中村。
乱糟糟的电线和弯弯曲曲污水横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着普通身材强壮的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艰难地去寻找模糊甚至看不见的路牌。
胡文兵对着纸条上的地址,一路问过来,费尽了力气,终于找到了这里。
穿过一条淌着生活废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着的木质房门。走过去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紧闭窗户的单间里,亮着昏黄的灯光,一个头乱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对着他,蜷缩在一块床板上熟睡着。
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胡文兵扫眼望去,乱七八糟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扔着空荡荡的红星二锅头酒瓶,在那张只有三只腿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已经出异味的卤味。
一只耗子沿着墙角一闪而过,绊倒了一只空瓶,出哐当的声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体只是动了动,随即便继续酣睡。
胡文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难受非常,转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却是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腾上心头。
****的,终于找到你了!
“李麦!”
他大吼一声。
邋遢男子转了一下身子,睁开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胧中看到一张熟悉的国字脸和一具魁梧的身躯,但晕晕的脑子没有找到相对应的印象,随即复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过去,把手包扔在一边,掰过他的身体,两手揪着邋遢男子的衣领,猛地把他给拎起来。
“你******给老子站起来!”
胡文兵松手,邋遢男子摇晃了几下,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了几眼,又倒下去,蜷缩起身子睡觉。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胡文兵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烟点了根,指着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我看你就是个窝囊废!你什么风浪没有经历过?怎么这关就过不去了呢?!”
回头看出门外,几个衣着鲜艳的孩童手里拿着烟花从门前跑过,兴奋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门外门内的气氛却是落差巨大。
“李麦,过去了,已经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这般糟践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吗?!”
缓了缓语气,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你堕落至此,想要干什么?说句难听的,女人不多得是吗……”
他最后一个音节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转过身,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那瞬间迸出来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脏,让他没来由的一阵恐惧。
那慑人心扉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邋遢男子再次复身过去。
无奈地摇了摇头,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烟,拿过手包,从里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黄了的信封,皱巴巴的。
李麦使劲地摇晃着脑袋,用力拍了好几下,慢慢清醒过来。他盯着胡文兵看,这让胡文兵感觉到非常的不舒服,因为李麦看他的目光像是不认识的一样。
“娘的,你不会是喝酒喝傻-逼了吧?”胡文兵拿下嘴巴的烟,担心地说。
李麦终于开口说话,“不是……”
费力组织好了语言,他继续说,“我好像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白日梦?”
“梦里我俩都是大官儿的后代,现在这么穷困只是家里想让我们吃吃苦,然后继承家族的产业,好像有好几千亿。你后来好像一口气买了十几台路虎卫士,一个颜色一台,有几个特别喜欢的颜色买了两台,换着开,你说这样可以方便搭配衣服的颜色。然后我呢是开了一辆很牛逼的越野车,好几百万,6。2排量的,一脚油门两块五的那种v12动机,马力非常的强劲……”
“操,看样子是喝傻-逼了。”胡文兵吃惊地烟都掉了,他赶紧的走过来,扶起李麦,“走,我带你上医院看看。娘的,没钱不要紧,最重要身体健康,你丫的都傻-逼了!”
李麦一脚过去,“滚一边儿去,老子没神经。”
“那你巴拉巴拉的说个鸡-巴-毛,官二代富二代都出来了,你想钱想疯了是吗?还是因为翟晓雨给刺激的。人死不能复生……”
“行了,老子没事。老子像是要死要活的人吗?”李麦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就你这种状态,我很为我干儿子担心。”胡文兵叹着气说了一句。
李麦没什么反应,突然,他猛地睁开眼睛,缓缓转过身,单手撑在床板上,“你,你说什么?”
胡文兵把信封递过去,“前几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给我的,辗转了好几个地方,寄到了我新单位。但是信的内容是写给你的,你自己看吧。”
李麦伸手接过信封,拿出信纸,缓缓摊开,熟悉的笔迹,熟悉的文字逻辑,是翟晓雨。
“李麦,我隐瞒了你,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时候,已经三个月了。不管如何,我会把他生下来,我会带着我们的儿子等你回来。你牺牲了,我就把他养育成人送进部队!”
日期是李麦入伍三个月的时候,信中只有短短的这么两句话。
这是一封寄往部队的信件,但彼时李麦已经结束了新兵训练,被选入了猎人集训营进行隔绝式训练。信件被打了回来,翟晓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给了李麦的死党胡文兵,但那时胡文兵恰好换了新工作,信件经过辗转以及意外的遗忘,居然五年后的现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麦看着信件呆,嘴巴微张着。
胡文兵沉声说道,“我托人查过,翟晓雨是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她为了保住你的骨肉,牺牲了自己。”
李麦目光呆滞。
“她是一个好女人,但是她已经死了,你要面对现实,振作起来。为了儿子,你必须振作起来,你听见了吗?!”胡文兵重重地说道。
李麦的眼珠子终于动了动,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妇,我们有一个儿子……”
胡文兵突然站起来,扬手就甩了李麦一巴掌!
“你他-妈-的清醒点!翟晓雨已经死了!她已经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浑浑噩噩的李麦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你颓废了整整三个月!够了!已经够了!振作起来!把孩子接回来!把他养育成人!这样你才能对得起死去的翟晓雨!”
李麦缓缓抬起头,看着脸部青筋暴出的胡文兵,浑浊的目光慢慢变得光亮起来,麻木的表情缓缓生了变化。
“我真的有一个儿子?”
看到李麦终于回过了神来,胡文兵放开他,缓缓地点点头,沉声说道,“翟晓雨去世之后,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现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为所服役的部队性质特殊,李麦退役的时间比一般部队要早两个月,因此他回来的时候,是国庆之后不久。当他满怀激动去找翟晓雨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冰冷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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