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奶爸》全集
【 】
作者:步枪
唯女子难养也?
不,孩子也让人很头疼!
给儿子赚钱,给儿子找妈,单身兵王很焦虑!
乱花渐欲迷人眼,儿子认可的才是真正的她!
退役特种兵李麦发现自己有个儿子,毅然决然踏上了奶爸之路。
第1章序章
这是一处低矮的平房,亮着昏黄的灯光,外面迎接新年的鞭炮声响彻天地,而这个乱七八糟的出租屋里,一个邋遢男子平躺在破床板上,褪色严重的军用被子盖在身上,几个空空荡荡的二锅头酒瓶散落在身侧。
一只耗子从床头的破桌子上奔过,撞倒了相框。
“哐当!”
相框掉落,玻璃破碎。
邋遢男子伸手把玻璃碎片拨开,锋利的玻璃切割了他的手指。他毫无知觉,捡起相片,注视着。
据传,这是第11短刀突击队五名幸存战士的唯一一次合影,在退伍聚会的那个晚上。
要走了,按照惯例,返乡前一天的晚上,大聚餐。
不再禁酒,不再安静。
猎人部队所有指战员,上到少将,下到列兵,这一夜模糊了森严的等级。你可以毫无顾忌地向少将部队长敬酒,同样可以毫无顾忌地熊抱着少将部队长痛哭流涕。
短刀突击队,影子部队,隶属猎人部队,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一批人。这一点从突击队序号可以看出——“11”代表着他们是第十一批短刀突击队队员,猎人部队中的精锐。
第11短刀突击队也成为了最后一批短刀突击队,此五名战士退役之后,短刀突击队将不复存在。
因该突击队过于恐怖的战斗力,上级决定将其解散——已经有人感受到了它正在朝着不可控的方向继续壮大。
九名队员,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四人牺牲,幸存五人。
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23岁。
照片的背景是部队食堂,敞亮宽大,整齐的饭桌,以及或仰脖对吹、或拥抱痛哭的、穿着没有任何标识冬常服的战友们。五个身高几乎一致的大头兵站成一列,有的撸起了袖子,有的规规矩矩地站着,有的摆出了有力的姿势,唯有中间那位嘴巴里叼着一根烟,下巴微昂,双手插袋的十足的兵痞模样。
他就是李麦,也是此时此刻人不人鬼不鬼的邋遢男子。
这一张照片,是李麦唯一能够从部队里带出来的东西。
其实他应该有一次解释的机会——我刚刚点起烟抬起头,宣传科那摄影干事就摁下了快门,绝对不是故意摆出那副模样。
不管如何,他们五个人最后一次相聚,被定格在这一个瞬间。
望着相片,李麦缓缓地闭上眼睛,思绪飘回了那一天……
校场之上,一片肃杀之气,凛冽的寒风刮过,平添几分杀气。
整齐列队于观礼台下的,是一队身着剥除了军衔和标示冬常服的士兵,但这丝毫无法影响他们身上蕴含着的绝对气势。
年过半百的少将缓步走下观礼台,站在队伍前面,目光从左到右仔细地看着每一张面孔。
一共是五张面孔。
“从今天起,你们将脱离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役序列。”
少将的声音低沉浑厚。
“但是!”
“祖国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在过去的五年里所流下的每一滴血!”
“你们,是最强大的男子汉!你们不会被击倒,包括你们即将要面对的社会!”
少将缓缓吸了一口气。
“我希望你们,脱下了军装,不要脱下信仰!退出现役,不要褪掉红色!”
“你们是猎人部队最精锐的士兵,在过去五年里你们执行了九十二次实战任务,你们的功绩,理应获得一个老兵的崇高敬意!”
少将后退一步,敬礼!
五名士兵,用力抬手,最后一个敬礼,向着八一军旗!
其中一名浓眉俊朗脸庞的士兵,透过军旗,仿佛看到了那个等了自己五年的女人。
李麦在心里默默念道:
“翟晓雨,我回来了。”
而你,却不在了。
李麦喃喃地自言着:“老首长,我不想倒下,可我没有办法……”
第2章我有个儿子
三个多月后,晌午。
镜头中出现南港市区的容貌,暖阳之下的现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温暖,冷冰冰的高层建筑群被笔直宽敞并且车水马龙的道路分割、连通。
最繁华的城区商业干道解放大道,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高大树木上悬挂着的彩灯,以及两侧张灯结彩的商场卖店,昭示着现在正在欢度春节。
高楼大厦围绕着的一大片区域里,几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马路成了繁荣与落后的分界线,那一边是南港市区最后一个城中村。
乱糟糟的电线和弯弯曲曲污水横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着普通身材强壮的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艰难地去寻找模糊甚至看不见的路牌。
胡文兵对着纸条上的地址,一路问过来,费尽了力气,终于找到了这里。
穿过一条淌着生活废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着的木质房门。走过去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紧闭窗户的单间里,亮着昏黄的灯光,一个头发乱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对着他,蜷缩在一块床板上熟睡着。
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胡文兵扫眼望去,乱七八糟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扔着空荡荡的红星二锅头酒瓶,在那张只有三只腿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已经发出异味的卤味。
一只耗子沿着墙角一闪而过,绊倒了一只空瓶,发出哐当的声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体只是动了动,随即便继续酣睡。
胡文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难受非常,转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却是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腾上心头。
狗日的,终于找到你了!
“李麦!”
他大吼一声。
邋遢男子转了一下身子,睁开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胧中看到一张熟悉的国字脸和一具魁梧的身躯,但晕晕的脑子没有找到相对应的印象,随即复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过去,把手包扔在一边,掰过他的身体,两手揪着邋遢男子的衣领,猛地把他给拎起来。
“你他妈的给老子站起来!”
胡文兵松手,邋遢男子摇晃了几下,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了几眼,又倒下去,蜷缩起身子睡觉。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胡文兵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烟点了根,指着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我看你就是个窝囊废!你什么风浪没有经历过?怎么这关就过不去了呢?!”
回头看出门外,几个衣着鲜艳的孩童手里拿着烟花从门前跑过,兴奋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门外门内的气氛却是落差巨大。
“李麦,过去了,已经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这般糟践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吗?!”
缓了缓语气,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你堕落至此,想要干什么?说句难听的,女人不多得是吗……”
他最后一个音节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转过身,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那瞬间迸发出来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脏,让他没来由的一阵恐惧。
那慑人心扉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邋遢男子再次复身过去。
无奈地摇了摇头,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烟,拿过手包,从里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发黄了的信封,皱巴巴的。
“就你这种状态,我很为我干儿子担心。”胡文兵叹着气说了一句。
邋遢男子没什么反应,突然,他猛地睁开眼睛,缓缓转过身,单手撑在床板上,“你,你刚才说什么?”
胡文兵把信封递过去,“前几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给我的,辗转了好几个地方,寄到了我新单位。但是信的内容是写给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过信封,拿出信纸,缓缓摊开,熟悉的笔迹,熟悉的文字逻辑,是翟晓雨。
“李麦,我隐瞒了你,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时候,已经三个月了。不管如何,我会把他生下来,我会带着我们的儿子等你回来。你牺牲了,我就把他养育成人送进部队!”
日期是李麦入伍三个月的时候,信中只有短短的这么两句话。
这是一封寄往部队的信件,但彼时李麦已经结束了新兵训练,被选入了猎人集训营进行隔绝式训练。信件被打了回来,翟晓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给了李麦的死党胡文兵,但那时胡文兵恰好换了新工作,信件经过辗转以及意外的遗忘,居然五年后的现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麦看着信件发呆,嘴巴微张着。
胡文兵沉声说道,“我托人查过,翟晓雨是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她为了保住你的骨肉,牺牲了自己。”
李麦目光呆滞。
“她是一个好女人,但是她已经死了,你要面对现实,振作起来。为了儿子,你必须振作起来,你听见了吗?!”胡文兵重重地说道。
李麦的眼珠子终于动了动,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妇,我们有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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