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大猫哭了,大猫哭了。”浩浩指着大猫,摇着张晓雨,小眼睛里闪着晶莹,小嘴一撇,眼看就要哭出来。
看得李麦这心里一阵比一阵酸,李麦赶紧的说,“儿子,那不是猫咪,是老虎,会咬人的。”
“它不是老虎!它是大猫!它是我的好朋友!”浩浩叫喊起来。
大猫像只小狗似的蹲在那里,看着浩浩,虎目噙泪!
此时,浩浩脱离了危险范围,李麦这才冷静下来观察大猫。他发现这只幼虎身上没有那种虎气,或者说还没到那个年龄。他试着慢慢走过去,大猫没有什么反应,依然是楚楚可怜地看着他们。
李麦在大猫面前两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凝了凝神,突然眼神一变,射出两道精光,浑身散发出令人心悸的气势。
大猫没有任何反应。
这个时候,李麦基本上可以肯定,这只幼虎肯定是还处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物种的朦胧阶段,就像初生牛犊不怕虎一样。李麦知道自己在部队里养成的杀气是如何恐怖的。一般动物看见他,都会下意识地后退。
但这只幼虎没有,这就说明了它根本什么都不懂!
而且,李麦还想到,浩浩肯定不知道跟这幼虎玩耍了多久,如果这幼虎有攻击的倾向,恐怕他这个儿子就不能完完整整地被张晓雨抱着了。
浩浩大哭起来,挣扎着要下来,张晓雨怎么安慰都不行,她看着大猫,心也软了。
李麦没办法,示意她把浩浩放下地,自己则慢慢伸手去摸了摸大猫的脑袋,大猫耳朵往下垂了垂,真的跟猫咪一样享受着李麦的抚摸。李麦不禁摇头苦笑了一下,试着抱起大猫,它依然是很温顺的一点反抗都没有。
估计有三四十斤的样子,还挺重手。
浩浩还是挣脱了张晓雨的手,跑过来:“把大猫给我!把大猫给我!”
喊着就扑了上来,大猫突然用力挣开了李麦,李麦措手不及,给它跳了下去,一人一虎居然拥抱了起来!
李麦猛地提起的心慢慢放下去,灌注了力气的右手也慢慢松弛下去。
浩浩抱着大猫,大猫跟只温顺的猫咪依偎在他怀里,看着太有爱了,连张晓雨都被感动了。
恰在此时,李麦的目光突然一凝,耳朵动了动。
张晓雨看见,忙问,“怎么了?”
李麦抬起手示意她不要说话,浩浩和大猫也很乖地停止发出了声音。李麦转过身,面向树林,凝神静听。
他捕捉到了枪支射击的声音,虽然只有一声,虽然极其的轻微,但他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而且他好判断出,枪声离这里最多一千五百米,因为密布的丛林,传到这里已经非常的微弱了。
同时,他还判断出,那不是猎枪的声音,而是自动步枪,而且肯定是八一系列步枪!
胡文兵没有告诉他这段时间有军方的人在北岭山训练,龙章也没有告诉他这几天会有强力部门在这片丛林执行任务。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持枪歹徒!
他这才想起,之前沉浸在幸福当中,又因为自己强大的自信,他根本没有打开扔在车里的单兵电台,他也知道这处山谷手机是没有信号的。
看了看张晓雨和浩浩,目光落在大猫身上,李麦沉声对张晓雨说,“可能出事了,我们得离开这里。”
说着,他摸了摸浩浩的脑袋,“儿子,咱们要去别的地方玩了,你让大猫走吧。”
浩浩坚决地摇头:“我不,我喜欢它,我要带它回家!”
李麦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小孩子有哪一个是不喜欢小动物的,这小白虎又长得萌萌憨憨的,更招人喜欢了。
张晓雨这时候说,“浩浩,大猫的妈妈肯定也在焦急地等着它回家呢,如果你不放它走,它妈妈肯定会着急的。”
浩浩犹豫着,李麦抓住机会,说道,“以后有时间老爸带你来这里和大猫玩,好不好?”
看了眼李麦,浩浩扭头认真地问那小白虎,“大猫,你妈妈在家等你对吗?”
小白虎没说话,就看着浩浩。
“好吧,虽然我很想把你带回家,天天在一起玩,但是我不能那么自私,让你的妈妈着急。大猫,你回家去吧,我还会回来找你的。”浩浩摸着小白虎的额头,带着点哭腔说。
李麦和张晓雨感叹儿子懂事的之余,也被这分离的一幕给震撼到了,张晓雨的眼眶中更是溢出泪水来。
“好了,要去收拾东西了,和大猫说再见吧。”李麦硬着心肠,示意张晓雨把浩浩牵走。
浩浩一步三回头地看着大猫,大猫蹲坐在那里,看着浩浩。它似乎想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目光中带着点疑惑。
李麦微微叹了口气,轻轻地抚摸了大猫几下,然后飞快地开始收帐篷。他的速度非常的快,一个人只花了一分半钟,就把偌大的帐篷收进了袋子里,连床垫被子枕头等等各种东西都收拾了起来,往车尾箱里装。
那边,张晓雨哄着浩浩帮着她收拾炊具什么的,浩浩的目光却是一直看着二十多米外的大猫。
很快,所有的东西都装上了车。
李麦向张晓雨打眼色,张晓雨抱起浩浩上车,李麦接着就关上车门,浩浩就趴在车窗那里看大猫。
车子启动缓缓开去,大猫这个时候才明白,他们要走了。
突然,大猫发足狂奔,追了上去,发出一种闻者悲痛但并不成熟的虎啸。车里的浩浩看见追上来的大猫,顿时大哭起来,跳着冲李麦大喊:“停车停车!李麦你快停车!我要大猫!我要大猫!”
张晓雨都搞不掂他了。
无奈,李麦只得停下,推门下车,大猫一下子就窜过来,趴在后座的车门上,悲伤地叫着。
不知道浩浩怎么弄的,居然推开了车门,大猫一下子就跳上去,扑到怀里,就呜呜咽咽地叫鸣着。
“大猫,你是无家可归了吗?”浩浩抱着大猫的脑袋问,“那你上我家住,好不好?”
大猫呜呜咽咽地叫着,温顺地用脑袋拱着浩浩。
张晓雨看得心头一阵比一阵难受,便说道:“李麦,要不就把它带回去再做打算吧。”
苦笑地摇了摇头,李麦说:“嗯,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回去再说。”
第145章虎目噙泪
李麦的判断一点都没错,距离无名山谷约莫1700米处的树林里,李小刚靠坐在大树干上,正在咬着一块带血的兔子肉。
此时,李小刚身上的那身警服已经不知道扔到了什么地方去,他身上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袖衬衣,下面是一条露出半截小腿的深色长裤。他的脸上和胳膊,都是冒着丝丝鲜血的小伤口,有的还很长。
看样子,他是硬生生地在这片丛林里冲开了一条路,因此留下这些伤痕。
那支八一杠自动步枪被他扔在手边,前面是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野兔,一把带血的砍刀就扔在草地上。
他刚刚用枪打死了一只野兔,已经十几个小时没有进食的他,用从山下农户里偷来的砍刀把野兔宰了,就这么生生地吃起来。
现在的李小刚,在遭受了沉重的人格侮辱以及身体创伤之后,杀了两个人,又逃入了这深山,已经爆发出了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人类文明的概念已经彻底从他的脑子里消失了,为了活下去,他会下意识地去做任何一切事情。
活吃野兔肉便不在话下。
从这一点看,倒是跟一些特种部队的训练指向有些相同——激发人体潜能,把文明世界的人变成能够适应原始世界的人。
最令人费解的是,仅仅是使用过气枪的李小刚,居然可以使用八一杠只用一发子弹就把奔跑中的野兔打中。
这种枪法,一般的特种兵都难以企及。
吞下了一大块兔子肉,李小刚突然愣了一下,随即,他飞快地一抹嘴角的鲜血,操起八一杠和砍刀就起身飞快地朝密林中钻进去。
他突然意识到,枪声极有可能引来麻烦,因此果断地离开那里。
不得不说,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小混混小窃贼,经过这些事情,迅速成为了敏感的刺猬。
凭借着感觉,李小刚几乎是没有目的地狂奔着,那些时不时就划破他胳膊和脸庞的枝叶荆棘,也没能让他皱一下眉头。这个人,对疼痛已经麻木了,他的双眼是通红的,不像正常人的眼睛。
有道是,阴差阳错,或者说,李小刚命该如此,但是好是坏,此时却不能马上下结论。
他冲出了一片密林之后,突然眼前豁然开朗,印入眼帘的,是一条硬底化公路。无意之间,李小刚抄了个近道,跑到了李麦的前头来,这条路就是进山出山的必经之路,北岭山的消防通道、战备公路。
驶上了战备公路之后,李麦就拿出手机,准备给龙章打电话,而龙章的电话倒是先来了。其实,龙章一直在不断地拨打李麦的手机。
“您在哪个位置?”龙章的语气有些急。
“我已经在出山的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李麦沉声问道。
龙章松了口气,他知道李麦没有遇到逃跑的李小刚,当下说道,“第三看守所跑了个犯人出来,极有可能潜入了北岭山。他杀了一个警察一个武警,抢了一支八一杠。市局正在调集警力搜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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