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逸这会也没多想,没有意识到送男人项链给女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大婶,你帮我试试这项链戴着好不好看。”
回到院子里,沈薇薇把项链套在了李大婶的脖子上,然后赞叹道:“真是太漂亮了,李大婶戴着真合适,就一直戴着吧。”
“这怎么行?这么贵的东西怎么能要!”李大叔的脸sè一下子涨红了:“婆娘,快取下来!”
李大婶也很不好意思:“太贵了,闺女,这不合适。”
“贵什么啊贵,假的。”陈可逸大手一挥:“几块钱的玩意,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李大婶确实很喜欢这条项链,怯生生地望了李大叔一眼,见他没有坚决反对,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下来。收下项链后,她整个人都热情了不少:“闺女,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个蛋?”
沈薇薇嗔怪般地横了陈可逸一眼:敢说本姑娘的项链是假的,回头再收拾你!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傲娇,接感觉不对头,浑身痒痒的。
“哎呀,好多蚊子啊,咬得全身都是包!”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白花花白嫩嫩的小臂和小腿上,有数不清的小包,又红又肿。
“乡下地方,蚊虫多,毒xìng很大的。”李大叔拿来了一捆晒干后编在一起的白蒿:“这里不比城里,没有蚊香,更没有灭蚊器,我们都是用这玩意驱蚊的。”
“有没有花露水什么的?”沈薇薇问了一句,自己就停了嘴,明显不现实。而且她见陈可逸给她打眼sè,意思是忍一下。她微微撇了撇嘴,然后看了看陈可逸的手臂。
“咦,不对啊,大叔你没被蚊子咬?”
陈可逸这时也感觉到有些奇怪:记得还在后山烧烤的时候,自己还嫌蚊虫多,被咬了好多包。怎么到现在,反而一点感觉都没呢?
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白又光滑,哪里有半点蚊虫的痕迹?
“乡下人皮糙肉厚的,都习惯了。”李大叔指着自己手臂上的小包,惊讶地说道:“但是小陈你一点都不被咬,还真是有点奇怪了!”
沈薇薇凑近陈可逸,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使劲嗅了嗅:“大叔,你可真够臭美的,刚醒了没多久,还把香水给喷上了。”
香水?哥什么时候喷过香水?
陈可逸感觉到莫名其妙,凑近手臂,轻轻嗅了嗅:怪了,还真的有一股清香味。
这香味很淡,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让人心旷神怡。
并且还带有驱蚊效果……好强大!
“这香水真不错,比我用过的所有香水都好,是什么牌子的啊?”沈薇薇兴奋地问道。女孩子对化妆品的追求,就像男人对美女的追求,看一眼就走不动路。
“我从来不用香水啊。”陈可逸摊开手,实话实说。
“我又不是白拿你的,我要给钱的好不好。”沈薇薇伸手揉着陈可逸的肩膀,腻歪歪地请求道。
“给再多钱也没法啊。”陈可逸说道:“你也不想想,我要真带了香水瓶,在河里的时候,也早就掉了。”
呃,好像是啊。沈薇薇嘟着嘴,百思不得其解。
陈可逸倒是被自己这番话给提醒了:这股香味,是掉下瀑布后才有的。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可抑制的,他联想起幻觉中的那滴水珠,从葫芦塞子的裂缝中,挤出来的那一滴水珠,融入血液中,带来的一丝清爽。
恩,在那一刻,似乎就是这样的清香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那滴水珠,不是幻觉,是真的?这是不是说明,我脑部的肿瘤,真的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葫芦?这是不是意味着,一年以后,我不会死啊?
陈可逸的脑子很乱,但理智告诉他,这种天方夜谭的猜想,不要抱太大希望。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真的是能量葫芦,那又怎么样,就确定自己一年后不会死了?不,你要知道,能量总是守恒的,当你能够提取出比正常状态更多的能量时,那意味着你在透支,说不定会死得更早!
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假设,要是你透支的并不是自己的能量呢。就像大手大脚花别人的钱,再怎么挥霍,自己也不会破产。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得一步一步看,现在先别急着高兴,也别急着忧伤。
平常心。
陈可逸想到这里,就尽力让自己保持平常心。但作为一个正常人,突然面临了这种状况,谁TMD能平常地下来,一个好奇的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这滴水究竟有什么用?不会单单就是驱蚊子吧……
第十二章净化剂
一个人猛然间得到一个超出了认知范围的东西,难免心cháo澎湃。即使不至于想象着拯救地球的宏伟目标,至少得有个相对高远点的志向吧。
仅仅用来驱蚊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物尽其用吧。一定还得有个出人意料的用途才对。否则老天跟我开的这个玩笑,就真的是个玩笑了。
越想到这里,陈可逸就越好奇。
不过好奇归好奇,一时之间还没法验证。有什么法子呢?只能走着瞧吧。
“我不管,大叔,回去之后,你得给我带香水。”沈薇薇这会像是想通了。
其实她什么都没想通,就认定一件事:这香水是陈可逸的,回去后大叔自己看着办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不能让本姑娘满意,哼哼,就别怪我心狠手辣,就是抢也得抢几瓶过来!
陈可逸也懒得解释了,跟女人据理力争?那是吃饱了没事做。
哥现在还没吃呢!看看,耽搁了这么久,桌上的菜都快要凉了。
陈可逸拿起筷子,开始对付这些农家的饭菜。由于调味品缺乏,这些菜都没什么味,不过这样的清淡也透出一股子纯天然的味道,没打农药,没用添加剂。虽然味道上差了些,但是健康。
更何况陈可逸对吃的一向不怎么挑剔。
陈可逸不挑剔,并不代表沈薇薇也是这样。
眼见着陈可逸大口大口地吃着,沈薇薇却半天下不去筷子。其实她也不是要摆什么谱,但是这么多年的饮食习惯,让她对味道很看重。乡下的这些没油水的粗茶淡饭,她真的难以下咽。
像山药蛋,咸菜这些,要sè泽没sè泽,要香味没香味,连一点点油星都没有,看着就没胃口。整个桌上,就鱼汤算是荤腥,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舀了一勺,结果只喝了一口,差点没喷出来。
没有辣椒,没有葱姜蒜,没有料酒,更没有从超市买的专门熬鱼汤的各种复杂调料,仅仅就只放了一点盐巴,熬出来的鱼汤,非但没有什么香味,甚至鱼腥味都没完全压住。
这种汤,怎么喝啊?
她皱着眉头,看着李大叔和李大婶很珍惜地喝着鱼汤,生怕浪费了一滴的样子,像是在享受这个世界上无上的美味;如果说因为生活条件的差异,使她对此现象还能理解的话,更让她想不通的是,陈可逸也很平静地喝着汤,眉头都没眨一下。
大叔重口味,这是用生命在喝汤啊!
“乡下穷,没什么好招待的,闺女吃不惯吧?”李大婶得了项链后,大概也有点不好意思,热情了许多,放下自己的碗筷,准备站起身来:“我去隔壁王大娘家借两个鸡蛋来。”
“不用,不用。就这样挺好的。”沈薇薇赶紧阻止到,一来是确实不想给人添麻烦;二来呢,她觉得即便是借两个鸡蛋来,做出来也未必就吃得下去……
“是啊,这么多菜,还炒什么鸡蛋啊?”陈可逸也跟着劝说道:“别看她吃的少,都是减肥闹的,不用管她。”
“城里人就是太折腾。闺女啊,不是大婶说你,本来就细胳膊细腰的,还减什么肥啊。要是太瘦了,以后生娃娃都不容易!”李大婶的一番话差点没让沈薇薇晕过去。
“闺女,听大婶的,多吃点。”李大婶亲自动手,给沈薇薇盛了满满一大碗鱼汤。
如此盛情,沈薇薇不好不喝,但她的忍受力实在有限,刚抿了一小口,就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味道不好啊?”李大婶尝了一口:“挺好的啊,就是冷了,我去热一下。”
“李大婶你坐着吃,我去就行。”陈可逸赶紧招呼着,抢着端起盆子,进了厨房。
“大叔我帮你打下手!”沈薇薇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逃也似的追了进来。
进了厨房后,她做了一个鬼脸,轻声说道:“这些东西,你是怎么吃下去的?”
“我这个人,对事物一向不挑,能填饱肚子就成。”
“切,骗鬼呢!你做的烧烤那么好吃,肯定是个做菜的高手。”沈薇薇这会仿佛化身八卦记者,正在做采访:“能不能透露一下,你的秘诀是什么?”
“有个屁的秘诀。”陈可逸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半晌后,又轻声接了一句:“只要用心,谁都是高手。”
哇,大叔又开始冒充哲学家了,臭屁的很。
不过么,每次他这么臭屁,我都觉得很有型呢,真奇怪……
陈可逸将灶里的火点燃,然后鱼汤倒回锅里,重新煮一下。
“哇,这种烧柴禾的土灶,我还从来没用过呢。”沈薇薇觉得很新鲜,主动抓起一把柴禾,直接往灶里面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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