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你这个感觉是对的。不过你能意识到这一点,说明你还有救。如果命够硬的话,就好好活下去……”
轰隆隆的水声震天响,盖过了陈可逸的最后一句话,巨大的水流,以让人眩晕的恐怖气势,冲下了山崖。
在这股狂流之中,卷着两个如纸一般飘零,无助的身影。就在落涯的那一瞬间,陈可逸拼尽全力,换了一个身位,将自己的身体,放在了沈薇薇的身下,做了一个肉垫。
顺着瀑布跌落,基本是九死一生,但若是研讨一下这一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生机,在下面做肉垫的,连这点渺茫的理论都不存在了……
陈可逸做出这样的选择,倒是没什么纠结,反正只剩下一年的寿命了,能多活几天当然好,不行也别勉强。沈薇薇的人生才刚开始,要真是一起死,那没办法;要是有那么一星半点出现奇迹的希望,自然是留给她了。至于有没有奇迹,就看她的造化了。哥只能帮到这了。
轰隆的水声,险些没把陈可逸的耳朵震聋,疯狂的水流,更是让他完全处于失重的状态,感觉到全身上下,就没一个部位,是属于自己的了。所有的知觉,都在迅速地逝去……
而他最后的一个感觉,是下坠到最后,后脑勺重重地撞上了水底的石块。而具体的部位,好死不死,正是脑部那肿瘤的所在……
劫数?该死的和尚,强大的乌鸦嘴!
陈可逸立即昏迷了过去
……
恍惚间,一种感觉渐渐袭了上来,既熟悉,又陌生。这两年以来,每次的昏迷都会进入这样的场景,在昏迷中,感觉着自己的昏迷,天啦,多么拗口而纠结的状况!
但与以往有一点不同的是,那个虚拟肿瘤,或者说脑海中那个葫芦的塞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激烈的撞击,而有了一丝的松动!
绝不是被拔开,而仅仅是一丝的松动,或者说,开了一条微不可察的裂缝,但就是这么一条若有若无的裂缝,却渗出了一滴水珠,进入了陈可逸的脑中,迅速融进血液里。
一丝若有若无的清爽,在这一瞬间莫名地占据了陈可逸的感官,但维持了不到一秒钟,又瞬间消散。那一丝清新的感觉是那么的爽,但也是那么的短,微不足道。
接下来,是从未体验过的灼热和疼痛,痛的让人无法忍受,宁愿死去也不想再受这样的折磨。但这疼痛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持续不断的肆虐着,从那一滴水珠开始,蔓延到了所有的血液之中,最终遍布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陈可逸甚至能感觉到,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在撕裂,生命的能量不断的流逝,直到将要彻底失去知觉。
或许,这就是所谓生命的尽头……
一直都听说,死亡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与生俱来,深入骨髓,据说是因为死亡的过程很恐怖。也就是据说,其实哥一直没有亲身经历过,直到今rì,这才是第一次,没经验,没做好充分准备,这次的体验,是如此匆忙,如此局促,几乎还没来得及做出总结和心得体会,就这么结束了。
真的有点不甘心啊……
过往的一幕一幕,像电影一样,在眼前不断浮现,有欢笑,有遗憾。都是那样的真实,也是那样的残忍。他忍不住想伸出手抓住,但过去的都已经过去,又怎么可能抓得住。人生就像是一场没有存档的游戏,怎么可能让你有重来的机会?
陈可逸本以为自己完全看透了生死,但真正到了这一刻,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本心:
尼玛这可是死亡啊,谁特么看得透啊!说什么不怕死的,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有种的,你死一次试试。要是经历过一次之后,还能说这话,那哥就真心服你了!
死亡真是太恐怖,太残忍的一件事,任你铁打的汉子,也逃不过这深入骨髓的恐惧。影视剧里那种花生米都吃了几百颗,还要摆出一个伟岸的POSE,大喊几声“XXX万岁,为人民服务”,然后带着愤怒的火焰,激发小宇宙,往天空扔一颗手榴弹,打下敌人罪恶的飞机……那真的不是地球人,是外星来客。
总而言之,在经历了死亡的恐惧后,陈可逸是真的特么的不想死了!
第十章桃源村
“大叔,你总算醒了,真吓死我了!”
陈可逸只感到头痛yù裂,忍着剧痛缓缓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薇薇那张纯美的脸颊,但此刻的脸sè有些苍白,尤其是那双如星的眸子,红红的肿肿的。现在更是挂上了一丝经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极而泣。
“怎么回事,死了都还有幻觉?”陈可逸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象,本能地伸手抓了抓,狠狠地箍住了沈薇薇的藕臂。
温润,细腻,富有弹xìng,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触感……不对啊,幻象哪能这么真实?
“大叔,你弄疼我了!”沈薇薇撅着嘴,嗔道。但她并没有立即抽出手臂,就这么任由陈可逸抓着,即使已经留下了五道红印子。
她宁愿就这么被他抓住,害怕一转眼,人就没了。
咦,不对啊,幻象不但有血有肉,还能说话?这好像是真实的世界啊!
陈可逸使劲眨了眨眼,将目光散开,这才注意到,沈薇薇那疲惫的身躯上,换上了一套很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粗布衣服,蓝sè的底子,胸口处用彩线绣了一朵花。以这个时代的审美,这无疑是老土到渣的款式,更何况这粗布上,还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
但这衣服却很干净,给人的感觉是一直都收藏地很好,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
不过话说回来,这衣服虽然老土,但是穿在沈薇薇这个天生衣服架子的身上,也别具一番风味。
而自己身上,也换了一身土布,比沈薇薇的更简陋些;更糟糕的是,头部绷着,很不zìyóu,本能地伸手一摸,就感觉到是一圈纱布,把自己的脑袋包成了一个粽子。
不对,我在哪里?
陈可逸的眼光,迅速扫过自己的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破落的屋子,砖木结构,只是砖瓦都褪了sè,屋顶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房梁,以及茅草。窗户开着,可以看见一块上了些年头的玻璃,边角碎了一块,贴了一张报纸;屋里除了一个款式极为老旧的木头柜子,几乎没什么摆设。而这已经算是屋里最显赫的奢侈品了。当然,没有摆设也不会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因为还堆着很多草,以及几个大缸子。
陈可逸注意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木床,铺着草席,散发出一股很强烈的味道,有些熏人。床头的墙上,粘贴着大红的年画。或许整间屋子里,就这年画算得上最新鲜。
“小伙子,你醒了。来,喝口水。”这时,一个肤sè黝黑的大叔捧着一个大瓷碗,装了一大碗水,走到了陈可逸的床头。
这大叔身量很矮,人也挺瘦,但看起来却很有力,一副典型的庄稼人把式。他的脸上皱纹很多,显得很沧桑,或许由于过于繁重的劳作,背有些微驮。
“大叔,是你救了我?”陈可逸赶紧直起身子,感激地问道。
他想接过大叔递过来的一大碗水,但却被沈薇薇抢了去。似乎还有些烫手,她差点没抓稳。但她却没有放手,而是凑上去,轻轻地吹气,想让水尽快凉下来。
那认真的模样,像是在完成什么不得了的任务。
“真是奇迹啊!”大叔惊叹道:“我们几个老伙计正好在附近捞鱼,遇见这事,真是吓得够呛。当时把你们捞起来,可吓了我们一大跳。这个小女娃娃还有一口气,你可是完全失去了呼吸。后脑壳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就有人说你不行了。
我们把你们抬了回来,小女娃娃半天后就醒了,但你一直没有气。我们商量着可能真不行了,但女娃娃非要守着你,就像发疯了一样,不让人处理。
说来也怪,你虽然没有气了吧,但是脸sè一直没变,身体也没变质,怎么看都不像死人。我们就寻思着再看看,还特意跑了几十里山路请了个郎中,说你还没死透,可能还有戏。
本来想送到城里的医院去,但郎中说就我们这破路,车子都很难开进来,再说这一路颠簸,没事人也得弄出个病来。结果这小女娃娃就这么一直守着你。
今天是第三天了吧,小伙子你总算是醒来了!”
陈可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了!
一抬眼,正好迎上沈薇薇既担忧又喜悦的目光,看到那深深的黑眼圈,疲惫的jīng气神,以及有些干裂的嘴唇,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说你笨还真笨,该睡觉就睡觉,傻等着,我也不能提前醒。”
“是啊,我就是笨!就是笨!你能把我怎么样!”沈薇薇有些刁蛮地撅起嘴,然后将手中的大碗粗鲁地送到陈可逸地嘴边,直接往里面灌。
“哼,还说我笨,其实你才是傻瓜,分明自己能脱身,还非要跟我一起,而且还做垫背的!”沈薇薇开口时还是略带刁蛮地语气,但说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有些哽咽。
“小伙子你不错,我们几个老伙计都说,好久没见过这么爷们的人了。”大叔竖起大拇指,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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