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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诸天万界的旅者 (1大智1)


  “有了这活字印刷,我们还需想办法降低造纸的成本。”跟着陆煊,他也学会了成本这个词。“如此一来,有朝一日,天下图书,贱若谷糠。寻常百姓家中,均可购置。届时,天下寒门世子,皆为太子门生......”
  李亨也似乎想到了那种局面,压抑着某种激烈的心情,道了一声:“好......”


第68章 怒火
  忽略那些能够发明创造的工匠,这是封建王朝的一个传统弊端。陆煊一直以来也试图扭转这种观念。只不过收效甚微。他能做的也只能是改变一下身边的一些局面。
  所有参与改进印刷术的工匠,每人至少的了十贯钱的赏赐。领头的更是拿到了五十贯。这对于这些匠人来说,是一笔只在想象中的巨款。如此一来,他们自然热情高涨,工作更加用心。
  活字印刷这东西,陆煊能够提供不少思路。不过造纸术,就不行了。这东西他实在是没有涉猎。实际上,唐朝的造纸术,已经非常不错了。因为书画等艺术的发展,唐朝的造纸术,也跟着发展。等到陆煊穿越过来,发现人家造得纸,已经超出他的想象了。
  他唯一能够提供的就是,竹子应该也可以造纸。还有一些漂白之类的概念,剩下的就靠那些工匠自己去实验了。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其实应该算是唐朝的科学家了。他们差的只是一种思想上的解放。
  时至今日,其实整个民生中,还有最重要的一项,陆煊没有涉猎。那就是食。这个时不单单是指吃的,而是指粮食。对于提高粮食产量这方面,陆煊能够做的实在是不多。
  后世的各种肥料配方,他一个都不知道。而且农作物的培育,也是需要漫长的时间。或者需要一个袁隆平。然而这些都没有。
  不过好在是陆煊还是知道不少有用的信息的。比如说他知道南洋的水稻甚至能够一年三熟。那群黄皮猴子,甚至不用劳作,每天躺在树林里睡觉,睡醒了随便吃点野生的水果就饱了。那片地区的土地气候,对于农耕文化来说,简直如同天赐之土。只可惜,落在了一群猴子手中。
  还有一个大杀器,地瓜。这东西应该是源自菲律宾。也就是现在的吕宋。地瓜这东西,产量高,适应性强。既能当饭又能当水果。糖分淀粉一样不缺。是一种完美的抗饿食物。茎秆还能用来饲养牲口,甚至人吃也没有问题。
  在前世,陆煊小时候曾经听过家中老人讲述。早年的饥荒年间,他的村庄,是周围一代,唯一没有饿死过人的村子。就是因为村子里曾经大量的种植地瓜。并且切片晒成地瓜干,储备起来当粮食。到了后来,连地瓜叶,地瓜杆都吃了。并借此成功的撑过了饥荒的年间。
  陆煊的家族也因此对地瓜有着很深的情感。即便是陆煊成人之后,家中的大多数地都已经转赠他人。但是仍旧会保留几块小山地,用来种植小米跟地瓜。(这是我家的真实情况,别的农活我可以不干。但是收地瓜跟小米必须得去。这些都是我爱吃的。而且是纯天然,没有丝毫肥料的真绿色食品。)
  而南洋的探索行动意义远远不止于此。那里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种东西,橡胶。衣食住行中的行,如果想要更进一步,少不了橡胶的存在。这东西几乎是现代工业的核心之一。如何提炼橡胶,陆煊自然则是不知道的。但是无所谓,还是那句话。只要提出一个概念,自然有人一遍又一遍的去尝试,直到出结果为止。
  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唐朝的航海技术还不够成熟。组建这种探索性的航队,风险性较高。
  而长安这边,地处内陆,远洋航行的技术,自然好不到哪去。太子府按照他的意思,派出了一队人,去沿海搜罗船员以及工匠,为以后得探索活动做准备。
  摊子越铺越大,陆煊已经开始感觉顾不过来了。在这个时代,他想要复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但是这个时代的生产力,以及个人的知识储备,又严重的限制了他。这让他萌生了一个特殊的想法。他需要找一些人,把自己脑海中的东西整理一遍,然后系统的传承下去。
  知识唯有传承,才有意义。思想唯有解放,才会出现创新。不断地传承,不断地创新,社会才会不断的进步。
  而想要达成这个目的,陆煊自己是做不到的。就算他做了皇帝都做不到。他需要一个群体,共同完成这件事。也就是说,他需要一群学生。不是一个,是一群。
  师徒传承的手段,自然是做不到这种事情的。他需要的是一所学校。
  陆煊越想越远,但是最后还是绕了回来。所有的这一切,想要实现,首先需要的就是让大唐盛世延续下去。
  八月,一个让陆煊不怎么开心的消息传来了。永王的伤好了……
  “那么大的一匹马,怎么就没踩死他呢?”
  张小敬微微的低着头回应到。
  “听说马踩中了他的大腿,现在永王变成了一个瘸子。伤愈之后,他性情愈发的暴戾。动辄重罚那些仆从。最近半个月,至少有四个仆人被他活活打死了。还有,据说他现在每天晚上都要一个女人,第二天……”说到这里,张小敬微微顿了一下。
  “第二天怎么样?说!”陆煊直视张小敬。语气中已经有了一丝寒意。
  “第二天,那个女人就会被扔到乱葬岗。”
  碰的一声,张小敬的身体如同布娃娃一样直接飞了出去。途中撞烂了一张椅子,整个人直接飞到了墙上。不等他的身体落地,陆煊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右手直接卡住了他的喉咙将他举在半空,压在了墙壁上。
  “别告诉我你是今天才知道这个消息的。”说到这里,陆煊心中有一种自责。他总感觉,那些被永王伤害的仆人跟女子,有自己的责任在其中。
  “大人……我……已经在搜集证据……啊……”陆煊右手发力张小敬只感觉自己得喉咙要被扭断了。
  “证据?证据救得了那些死去的人吗?”
  “大人……我只是不想你分心,毕竟你现在……”
  听到这话,陆煊更怒了。右手一甩,直接把张小敬扔出四五米远。
  “那些人是因为我们的报复行动才死的。你以为我会对此无动于衷。”
  “不,恰恰相反。我知道大人必定为此而自责。所以我才拖到今天,说出这一切。他们因为我们而死,所以我们必然要负责到底。大人,我给你一个承诺。永王今晚……必死。”


第69章 永王之死
  永王府,今天永王心情不错,刚刚有人送了他一匹好马,胭脂马。尽管自己再也骑不了真马了。但是这并不妨碍在某些方面补偿自己。比如说骑胭脂马,或者活活打死一匹胭脂马。
  是的,曾经嗜马如命的永王,现在已经彻底变态了。自从他无法骑马之后,整个永王府的人,都不许骑马。所有的马,都被他下令处死了。
  他现在感觉自己只有从那些女人的惨叫声中,才能够得到一丝快感。作为一个瘸子,他感觉自己已经非常仁慈了。毕竟只是一些贱民而已,活着也是浪费,不如拿命取悦一下自己。
  今晚的那匹小马,可谓风情万种,仪态万千。就算是身经百战的永王,都感觉自己或许可以多留她一个晚上。
  最关键的是,这匹胭脂马,不但不抗拒自己的皮鞭,甚至还乐在其中,那种享受沉醉的表情,让永王整个人都变得沸腾起来。
  “殿下,要再来一杯吗?”
  纤纤玉手,举着手中的酒杯,轻轻的送到永王嘴边。期间还自己先小酌了一口。永王其实并不在意这种事情。所有送到这个房间的酒菜,都是经过层层检验的。永王虽然疯,但是并不傻。知道自己树敌众多,随时随地都在注意保护自己。
  但是看到小美人这么识趣,他还是大发慈悲的决定,让她留三个晚上。
  接过那杯酒,永王一饮而尽,随后朝着美人扑了过去。但是这时候,一直顺从的小美人,却是轻轻一闪,避开了永王的身子。这让永王感觉到了一种巨大的羞辱。如果不是我的腿......你能这么轻易的躲开。他脸上闪过一丝暴戾,整个人再次扑了上去。
  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女人再一次轻轻的避开了。她脸上那种风情万种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冰冷。
  永王感觉到了不对劲,他想要呼喊,但是突然间想起。自己最近有个习惯,取乐的时候,不允许任何人在这个院子里。喊也没有人听得到。因为每一个送进来的女人,都是经过严格检验的,绝对不可能携带任何武器。永王自己虽然是个瘸子,但是凌辱一个女人还是没有问题的。更关键的是,前面的那些女人,一开始都是不敢反抗的。等到想要反抗的时候,却已经失去了机会。
  但是这次不一样,眼前的女人她理智,冷静,漠然。目光中甚至还有一种戏谑的感觉。就好像一只正在戏耍老鼠的猫。这种眼神让永王大怒,同时又大惊。他转身朝着门口跑去,跑出去叫人,然后把这个婊子碎尸万段。到时候,看他还笑不笑的出来。
  但是刚一转身,就感觉腿脚一软,整个人竟一下子摔倒在地。更严重的是,他感觉自己胸口传来了一种隐隐的绞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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