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这里,它是一个刀手最后的象征。
看着两个落魄到面黄肌瘦的‘刀手’,扬武扬威的想要抢走自己好不容易省出来的胡饼跟羊肉。陆煊只感觉一种无形的怒火从胸口涌出。
莫名其妙的穿越,被打,被抢,挨饿。差点死在这个所谓的大唐开元年间。陆煊心中的怒火一直被生存的压力压制着。这破地方跟他梦想中的大唐有个**关系。
陆煊选择了反抗,武器是手里的一块胡饼。
胡饼硬的能够砸死人是夸张。反正陆煊照着对方的脸砸上去,并没有砸死人,只是砸了对方一个跟头。
他疯了似的冲上去,抓住了对方握刀的那只手,然后用力的一拧。只听见咔擦一声,伴随着那人的惨叫,他轻松的夺过了那把刀。然后想都不想的一刀砍了下去。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力量远远超出从前。那把卷刃,十几个豁口的破刀,被他用出了斧子的感觉。一刀,就剁开了对方的喉咙,然后又一刀,砍断了脊椎,差一点就把整个脑袋剁下来了。
至于一旁的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手依旧灵活。而且经验比他丰富多了。陆煊一出手,他就趁着对方同伙愣神的功夫。一弯腰,抱住了另一个刀手的腿,然后猛地一掀。
碰的一声,后脑勺着地。对方哼都没哼出一声来,直接没气了(友情提示,打架千万别这么干,会出人命的。)。
当陆煊回过神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只有自己脸上还在流淌的热血,提醒他刚才发生了什么。望着眼前被他砍烂的尸体。他只感觉一阵莫名的慌乱。只是手里的刀,握的更紧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到一丝安全感。
杀人之后是一种什么感觉。陆煊其实没怎么体会。因为第二天,他还是得为生存奔波。攒下的那点家当,完全不能让他心中有丝毫的安全感。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手上有刀了。可以作为刀手,接活了。
在这片地上,需要刀手的活,全部都是玩命的活。陆煊没有来得及体验杀戮的后遗症,就面临了第二次的杀戮,然后是第三次,第四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杀戮,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因为这就是在这里生存的基本法则。
陆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险死还生。他不懂任何刀法,仅仅是靠着超出常人的速度跟力量,瞎几把乱砍。单对单,他这样优势很大。但是群战中,那些经验丰富的刀手,会迅速将他锁定为重点目标,然后围攻他。
要不是老头经验丰富,救了他几次。陆煊早就不知道被砍死多少次了。即便是这样,他身上仍旧陆续的留下了十几道伤口。最长的刀口,有二十公分长。从背部,险些砍到脊椎。连老头都感觉他死定了。但是昏迷高烧了几天,他又一次醒了过来。
老头很迷信,认定他身上有大气运,更加照顾他。陆煊在他身上学会了在这里生存的种种规则。说起来很神奇。两人一起做刀手,经历了不止一次的大战。陆煊身强体壮,但是弄了一身的刀疤。但是却老头屁事没有。
偏偏你还看不到老头偷懒。每次打架,不管是帮派争斗,还是砍马匪。老头都是嗷嗷上前,实打实的砍人。但是除了一次胸口被划了一道几公分的小口子。他几乎没怎么受过伤。
陆煊很好奇,曾经私底下问过老头。老头告诉他,开战之前就得选好目标。你看着我是嗷嗷往前冲。那是我害怕被人抢了目标。
我在这里混了二十年了。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眼睛好使。那些刀手一眼看上去,就能够看出谁是怂包,谁是真狠人。打架吗,当然挑软柿子捏啊。
陆煊无语,这是老头的生存法则,一般人学不来。不过他曾经问过老头。
“你看走眼过吗?”
“说实话,还真看走眼过一次。不过运气好,没栽到那上面。”
陆煊立马来了兴趣。
“说说看,谁能骗得过你这种老油子。”
“呵呵,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看走眼,就是你啊……”
陆煊的刀手生涯开始了,这一做,就是三年。
第3章 沙暴来袭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些事情不会有丝毫的改变,有些事情,则是会翻天覆地。
陆煊是属于翻天覆地那一部分的。三年时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小白,到如今的小镇第一刀手。他付出的代价,是手上近百次的染血,以及身上二十多道的刀疤。
不过名气大了之后,陆煊却不做刀手了。他盘下了小镇最好的一间铺子,跟老头一起卖起了羊肉汤。
作为一个现代人,陆煊很清楚,刀手这种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就算是自己带着穿越福利,体能,恢复力都超越常人,但是仍旧在凡人的范围之内。因为自己被砍也会流血,会虚弱,甚至会死。
所以,他找机会退出了这一行,干起了羊汤馆。他前世会一点烹饪。毕竟独自一人生活,这也算是必备技能。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在唐朝的一个西域小镇,他说第一,也没人敢说第二。
戈壁沙漠中,陆煊骑着一匹马,正不紧不慢的走着。在马后面,拴着两只羊。这是羊汤馆的食材,是他用一小袋盐,在西边的一个突厥小部落里换来的。
突厥部落,也不是真正的全民皆兵。仍旧有一些小部落,会被边缘化,被剥削。他们在突厥内部,混不下去,就只能在边境上,借助小镇这种中立之地,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
陆煊刚刚跟一个小部落谈妥了,以后定期来换羊。算是给自己的羊汤馆定下了一个长期的供货商。买卖做成了,陆煊心情不错,时间上也还富裕,他也不着急,就那样慢悠悠的走着。
只不过走着走着,一阵风沙让陆煊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他快走几步,来到了一个小沙丘。远远的望去,只见天边远远的出现了一道横贯天际的黑线。
这一下,陆煊脸色大变。脚步顿时加快。无奈马后面牵着两只羊,实在是走不快。无奈之下,陆煊只能斩断了牵羊的绳索,放走了一只羊。然后一刀切开了另一羊的脖子,将挣扎渐缓的羊,扔到马背上,直接快马朝着小镇方向冲去。
但是大漠的沙暴,就是这样,当你能够看到它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躲不过了。
陆煊只感觉一阵天昏地暗。狂暴的风沙,裹挟着天地之力,瞬间荡平了路途的一切。陆煊无奈,只能下马,在一个背风的沙丘后面,弓着身子,躲了起来。
那只放血放了一半的羊,被他压在身下,手里则是死死的拉住马的缰绳。戈壁沙漠地区,马比人命还要值钱,可不能轻易的丢掉。
狂暴的风沙很快没过了沙丘,把陆煊跟他的马和羊都彻底的掩埋。
于此同时,距离陆煊十几里的地方,一只由上百名士兵护送的商队,也毫不意外的被沙暴卷入其中。比陆煊更倒霉的是,他们身处沙暴的中心范围。直面了沙暴的全部威力。
尽管商队奋力的想要保持队形,但是在这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面前,他们所有的尝试都被无情的撕碎。风沙无情的吞噬了所有的士兵,还有商队。几个呼吸之后,就连那些隐约的呼救声都听不到了。
………………..
过了不知道多久,陆煊艰难的从近一米厚的沙堆中站起身来。同时起来的,还有被他拉倒,一起跪在地上的马匹。
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陆煊吐出嘴里,鼻孔里的沙子。有深呼吸了几口气,感觉整个人总算是活了过来。天可怜见,刚才那种情况,就算是他体能惊人,也差一点就撑不住了。好在是沙暴不是正冲着他来的,仅仅算是擦肩而过,这让他得以保全自己,同时还保住了自己羊汤馆明天的食材。
想到这里,陆煊把手深入沙堆,用力拖出了那只近一百斤重的山羊。
从马身上,摘下水袋,自己先喝了几口,然后给马喂了一点。陆煊骑上马,继续赶路。好在是沙暴这东西,来的快去的也快。没有耽误多少时间。赶回家倒是还来的及。
日落时分,陆煊终于赶回了小镇。
门口有几个刀手守在那里。不过看到是陆煊,连问都没问题,直接让开了身子,放他进去。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守卫,小镇也没有守卫。这些人,都是安先生手下的刀手,专门在这里敲诈外来者的几个渣仔。
安先生是小镇现在的话事人。一年前崛起,带着一群精锐刀手,横扫了小镇所有的帮派。最关键的是,他在周围的唐朝军方,跟突厥人那里,都有关系。
能够从突厥人那里,弄到没有被阉割的战马,卖给唐人。同时还能够从唐人手中,弄到那些违禁的军械,偷偷的卖给突厥人。也只有这种能够被两边的官方,都认可的人,才能够坐稳这个位置。
简单的说,他是个中间商,很有实力的那种。掌管了周围几百里的明里暗里所有的交易。陆煊的羊汤馆,就是从他手中盘下来的。不过陆煊没有花钱,而是在他崛起的时候,给他当了一个月的刀手。
那个时候,陆煊在大马营就已经是声名赫赫了。他答应跟对方混,但是不要钱,只要一间铺子。安先生痛快的答应下来,只要帮他打掉所有不听话的帮派,铺子随便陆煊挑。那也是陆煊的最后一战。在那之后,他就‘安心’的干起了买卖。而小镇也有了一个名字,大马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