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今晚最精彩的部分,当属陈苍以带伤之身,连败黄松和李孝儒两人。
他连败两人的场景,印在众军卒之中,挥之不去。
方烈摸着虬髯胡须,在火光的照耀下咧嘴一笑。
陈苍是他的兵,陈苍强,他也开心。
最主要的是,陈苍听话,会办事,这样他很放心。
明月高悬,火光逐渐暗淡下去,夜风袭来,温度更低了。
陈苍回到房中,简单洗漱之后,又喝了一口白天王盛送的药酒。
白天血战荒原狼,晚上又带伤连败两人,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历练与成长。
喝了药酒,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身体正在发生着一些奇妙的变化。
他躺在木板床上,身体暖洋洋的,哪里还需要什么女人来暖床。
身边无女伴,他也能睡得很香。
……
第16章 家中有女
秋风萧瑟,秋意渐浓。
军营中,训练场上的喊杀声却越发洪亮。
“杀!”
“杀!”
“杀!”
众人不是不怕寒冷的秋风,而是使命如此。
背负一座城,守护一城人!
陈苍在秋风之中奋力训练,面红耳赤。
昨天他经历多场战斗,又喝了药酒。今天他的状态出奇的好,充满精气神。
他奋力训练,在跟众军卒学习杀敌之术。
那些招式是最基础的,在战场上却极为实用。
那些杀敌招式,经得起战场的考验,也容易上手。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陈苍已经学会基础的招式,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强化,然后融会贯通。
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需要灵活多变,方能杀敌,增加生存的几率。
今天似乎是幸运的一天。
王盛竟然抽出时间,给陈苍传授马上杀敌的功夫。
也许,是昨晚陈苍送的两斤狼肉起了作用。
王盛先是口头传授,讲授理论知识。
他倒也讲得耐心,陈苍自然听得很认真。
虽然他现在是步兵,但谁没有一骑绝尘,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的理想。
在口头讲述之后,王盛骑上他的小母马,进行实战演练。
用他的话来说,想要在马上作战,首先需要稳。
人的身体要稳,马也要稳。
若是不稳,谈何其它。
王盛不愧是军中老卒,无论是步战还是马战,都颇有心得。
他用的武器是刀。
骑在小母马上,他挥刀时而劈,时而砍,时而刺,而是挑,没有死板的招式,唯有灵活多变。
马上战斗,除了稳之外,就需要变通。
毕竟,战场的形势瞬息万变,十分复杂。
那个时候就需要根据形势变通,以应对不同之敌。
亲自演练一番之后,他下马,让陈苍细细体会。
趁着这功夫,他顺便抽了一袋旱烟。
抽完旱烟之后,他再次骑上小母马,又让陈苍骑上方烈的老黑马,让陈苍进入实战演练的状态。
陈苍骑着老黑马,手里拿着刀,和王盛对战。
战斗可是个体力活,需要有极好的体力做支撑。
特别是马上战斗,就更消耗体力。
幸好陈苍本来底子还可以,最近几天又刻苦修炼功法,体质增强很多。
现在他在马上作战,体力倒也不会拖后腿。
王盛教得认真,也算负责任。
“这一刀偏了。”
“这一刀力道不足。”
“这一招,你要往左边闪。”
对于陈苍的不足之处,他会指出来。
一番实战,陈苍吃了不小的亏,身上中了几招,贼疼。
不过,疼则疼矣,他收获不小。
他足够聪慧,主要是两世为人,理解能力足够强,很多东西一学就会,甚至还能融汇贯通。
对于陈苍的进步,王盛看在眼里,并为此感到惊叹。
在他看来,陈苍学得如此之快,这样的人可不多见。
不过,他并没夸赞陈苍,只用了一句“一般般”作为评价。
他主要不希望陈苍飘。
时间不知不觉流逝,夕阳照耀之下,陈苍一边喂马,一边细细回味白天所学的东西。
他的脑海里,依然印着白天马战的场景。
他时而点头,时而摇头,看起来很古怪。
实际上,他有所感悟。
下一次,该如何出招才能更有杀伤力。
又该如何躲避才能让自身受到的伤害最小化。
等他回到房门口的时候,看到王盛还在抽旱烟。
王盛抽着旱烟,看了看陈苍,道:“忙完了吗?”
“嗯,忙忘了。”陈苍点头回应。
今天老黑马和小母马都挺累,刚才他给两匹马喂了充足的草料,把它们喂得很饱。
王盛听后,一边起身,一边收起烟杆。
“你王婶让我带你去吃饭,走,现在跟我回家。”
“哎,”陈苍有点惊讶,“王叔,是去你家吃饭吗?”
“是。”王盛点头。
“这样好吗?”陈苍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王盛看了陈苍一眼,“你要是不想去,可以不去。”
“有蹭饭的地方,怎么能不去呢?”陈苍嘿嘿一笑,很快跟了上去。
他也知道,王盛能邀请他去家里吃饭,说明对方认可自己。
看来,前段时间送的二两银子,还有昨晚送的两斤狼肉是送对了。
出军营的时候,陈苍两手空空,也没带什么礼物。
但是,作为过来人的他知道,最好不要空手去别人家串门,特别还是去别人家吃饭的时候。
所以,在街上路过一家酒馆的时候,他顺便买了一坛酒。
王盛有妻儿,居住在军中的家属区。
陈苍他们的营地在城西,家属区也在城西,只不过相隔两条街。
王盛的家,不算大,装修普通。
陈苍到他家,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王婶,竟然是一个豆蔻少女。
少女穿着淡绿色长裙,乌黑秀发披肩,脸蛋儿精致,尚未长开,却已经是美人坯子。
“莫非这就是王叔的女儿?”陈苍看了一眼少女,又看了看王盛。
他嘴上不说,心中暗道,“这真的是亲生的吗?”
王盛是粗犷大汉,长得五大三粗,和眼前的女子实在一点都不像。
少女看到王盛进门,脆生生喊了一句:“父亲回来啦。”
突然,她看到王盛身后的陈苍,先是看了陈苍一眼,而后又迅速移开眼神,微微低头,露出一丝娇羞之色,不敢看陈苍。
王盛简单介绍了一下,在那一刻,陈苍知道,眼前的绿衣少女还真是王盛的女儿。
她名叫王诗意。
人如其名。
在陈苍看来,王诗意这个名字,一定不是王盛起的。
恰在此时,有一妇女从厨房出来。
当看到妇女的那一刻,陈苍终于知道,王诗意随谁了。
那妇女三十五六岁的年纪,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一些痕迹,身材却保养得极好,风韵犹存。
她是王盛的妻子,也姓王,名叫王雪莲。
“当家的回来啦。”她先是跟王盛打招呼,接着又看向陈苍。
“这就是小陈吧,别客气,赶紧坐。来到这里就跟回家一样,不要拘谨。”
她笑着招呼陈苍落座,显得热情而又不做作。
她的笑容如同冬日暖阳,温暖人心,让人倍感亲切。
“王婶好”……王婶真迷人。
……
第17章 夜行
那一刻,陈苍觉得,王盛能娶到王雪莲,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大月国。
生出王诗意这样水灵的女儿,他一定是拯救了大月国两次。
陈苍把酒放在桌上,然后落座。
王雪莲给陈苍倒了一碗热茶,说是给陈苍去去寒气。
他早就没家了。
此时王雪莲的温暖与热情,却给他一种如同回家的感觉。
“谢谢王婶。”陈苍很自然地接过去,喝了两口。
茶水热气腾腾,充满温暖,但其温暖却不及王婶的万分之一。
招呼陈苍落座之后,王雪莲又去温酒。
他深知丈夫的秉性,必定要喝上两口。
王诗意迈着小碎步,走进厨房帮忙,她乖巧而又懂事。
两人消失,陈苍转头看了看王盛,他一度怀疑当初王盛是下了药,才把王雪莲搞到手。
就算没下药,肯定也是先上车后补票。
见过王婶和王诗意,却没见到王叔的儿子。
据王盛所说,他儿子在外面做生意,晚上要去应酬,挺忙。
王诗意把菜端上桌,她们还特意包了饺子。
王婶不但人美,手也巧,包的饺子是如此美味。
她是真正的贤妻良母。
只是家常便饭,陈苍却觉得十分温馨。
他乡容不了灵魂,故乡容不了肉身。多少在外拼搏奋斗的人,想和家人吃一顿热腾腾的饭而不能。
吃饭的时候,王婶还特意感谢陈苍送的两斤狼肉,还让陈苍以后有时间就多来家里坐坐。
两世为人,他自然健谈,时不时说上几句好听的,气氛很融洽,并不显尴尬。
王盛则和陈苍喝了几杯,有酒喝,他倒挺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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