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吃亏的总是他。
陈苍把张权打落下马之后,收了武器,下了马。
和张权一番对战,他其实收获不小,有不少感悟。
他也不管张权那幽怨的眼神,走到远处喝了几口水,休息一番。
王盛抽着旱烟,来到张权面前,一阵摇头。
“连一个新人都打不过,就知道去春风阁鬼混,今晚你来喂马。”
张权苦着脸,道:“是。”
说着,他把老黑马和小母马牵到马棚里,又给它们喂了草料。
什长方烈回来了,只不过神情有些凝重。
原来,是城外又有荒匪出没,袭击牧民。
这一次,有十几个牧民遇难,他们的粮食、数十头牛羊,也尽数被抢。
两个去城外打探消息的斥候兵没了音讯,几乎可以确定就死在荒匪的手里。
上面出动骑兵去追击,但是已经来不及,还是没追到那些荒匪。
那些荒匪属于马背上的民族,善于骑射,在荒原上十分灵活,堪称神出鬼没。
他们没有大规模进攻,这种小打小闹,骚扰牧民、袭击村落的行为,反而更让人头疼。
荒原广阔,村落分散,谁也不知道荒匪下次会出现在哪里,所以极难防御。
想要主动出击吧,又找不到荒匪的位置。
这种情况每年都会出现,只不过秋季更加频繁。
看得出来,为了应对荒匪,上面很头疼。他们也想了很多应对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
方烈还说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秋猎。
每一年,军中都会举行一场活动,名叫秋猎。
出动军卒,去荒原上猎杀荒兽。
狩猎的主要目标,就是荒原狼。
荒原狼猖獗,威胁着凉城军民的安全。
举行秋猎,也是为了打击荒原狼,抑制荒原狼的发展。
凉城军民和荒原狼之间的仇恨,丝毫不弱于和荒匪的仇恨。
荒原狼同时遭到凉城军民和荒匪的猎杀,却还能繁衍壮大起来,足可以见得它们的可怕。
根据方烈所说,秋猎将会在最近一段时间举行。
但是,具体哪一天,他倒是没说。
到时候,他也会带领一部分军卒参加秋猎。
至于要带谁去,他也没说,只说还没确定下来。
以后的几天,陈苍在完成上午的训练之后,都出城去放马。
王盛说该教的东西已经教了,一些东西需要陈苍自己感悟。
在城外草场放马的时候,陈苍则抓紧时间修炼焚空掌和蛮牛拳。
修炼焚空掌之后,他全身的气血变得炽热了很多。
他还学会了一种新的淬体方式,那就是用火炙烤。
无论是蛮牛拳和还是焚空掌,都需要用手把力量打出去。
所以,他用烈火炙烤双手。
这种方法,是他悄悄从王盛那里学来的。
把双手放在烈火上炙烤,提升双手的强硬度。
经过烈火的炙烤,确实起了一些作用。
他的双手无论是成掌还是成拳,都变得更强硬,更耐操,能承受更多的力量。
修炼之余,他还不忘骑上小母马,在荒原上练习马战。
因为小母马更强壮有力。
对于他来说,放马是难得的修炼时间,他自然十分珍惜。
每次修炼,他都会喝两口王盛给他的药酒。
那药酒效果不错,他能感觉到体质增强很多。
王盛说每天不能多喝,但他尝试着多喝了几次,发现身体承受得住,并没有什么问题。
效果出来了,但是,酒也喝没了。
于是,他打算想办法再去弄一点喝喝。
休息的时候,他也开始熟悉周围的环境。
西边也有一片草场,也有一个军卒在放马。
那军卒所放的马,可比他放的要好很多,而且数量更多。
你以为他在放马,实际上他也身兼侦查的任务。
然后他又往北溜达一圈,那里是茫茫荒漠,一眼望不到头。
除了看到两个斥候兵路过之外,看不到其他人。
据说,在北边茫茫的荒漠中,就有荒匪的老巢。
但是,具体在哪里,谁也不知道。
大月国曾派大军去扫荡过,歼灭了很多荒匪。
但是,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又死灰复燃,可谓杀之不尽,灭之不绝。
当然,除了荒匪之外,还有可怕的荒兽,其中就以荒原狼居多。
不过,自从前次那头老狼出现之后,最近几天陈苍再也没有见过荒原狼。
当然,见不到是最好的。
上次他算是幸运,但未必次次都能那么幸运。
北风吹来,卷起阵阵黄沙。
天空中,一群大雁呈人字形,正往南飞。
一、二、三……
他数了一下,一共九只。
这已经是他连续两天看到群雁南飞。
秋风萧瑟,群雁南飞,北境越发萧条起来。
黄沙席卷,大雁南飞,看着眼前的一幕幕,陈苍心有感慨,忽然想吟诗一首……
傍晚,他回到草场,骑上小母马,赶上其它马匹,回凉城。
路上,他遇到一对巡逻归来的骑兵。
他们装备精良,骑着高头战马。
他们从身后而来,速度很快,卷起阵阵沙尘。
很快,他们超过陈苍,进城去了。
陈苍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微微撇嘴。
等哪一天有银子了,他也要去弄一匹彪悍战马来骑。
到时候,他要表演什么才叫真正的一骑绝尘!
回到营中,他关好马,又回房简单洗漱一番,洗去脸上的尘土。
刚出门,却正好看到王盛坐在门外吧嗒吧嗒抽旱烟。
王盛抽着旱烟,看了陈苍一眼,突然道:“你要老婆不要?”
陈苍一愣,“王叔你……”
没等陈苍说完,王盛接着道:“你要是要,我立马帮你安排成亲之事。”
陈苍笑了笑,“王叔,你开玩笑吧?”
王盛神情严肃,“我怎么会用你的婚姻大事开玩笑?对方温柔贤惠,胜过我家诗意数倍,而且家有资财。只不过,需要你入赘。”
陈苍笑着摇头,“王叔,你别跟我开玩笑了。我这戴罪之身,拿什么成亲,更别提入赘。关键是,我牙口好,吃软饭不香。”
王盛听后,拍了拍陈苍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年少不知软饭香,错把青春倒插秧。少年人,你要把握机会。”
……
第21章 诗
对此,陈苍笑着摇头。
软饭再香,也要有一副好身体。他现在正处于修行起步的阶段,可不能随意透支身体。
在大月国,男子十六岁便可成亲。
他今年十六岁,刚好是可以成亲的年纪。但是,目前他还没有成亲的打算。
生存都是问题,谈何其他。更何况,受到“风月亭”一案的波及,他现在是戴罪之身。
若是他现在成了亲,有了儿子,那他的儿子也是罪人。
他的儿子,也要一辈子在凉城戍边。
目前他的打算就是好好修炼,争取活下去。然后,再想办法摆脱这戴罪之身。
王盛抽了口旱烟,摇了摇头,“你个小家伙,小心某天后悔。”
陈苍笑了笑,“王叔,放心,我不会后悔的。”
王盛听后,一边抽着旱烟,一边离开军营,打算回家。
陈苍看到之后,打趣地道:“王叔,你不打算邀我去家里坐坐吗?诗意可是说让我教她写诗。”
“再说吧。”说着,王盛加快了几步。
陈苍看到之后,微微一愣。然后,他转身回房,割了一块狼肉,放在锅里煲汤。
修炼是一件消耗很大的事情,最近几天他都给自己加餐,补充体力。
前几天他猎杀到的那一头老狼肉,还有一点。不过,也不多了。
军营家属区。
王盛抽着旱烟进门,似乎有心事。
一进门,便看到女儿王诗意坐在凳子上,正在读诗。
王诗意读得很认真,很投入。就连王盛进门,她都没回过神来。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多美的诗,真是想不到,陈大哥竟然能写出这样唯美的诗句。”
这首诗,来自于陈苍。
昨天,陈苍再一次到王胜家蹭饭。
交谈之间,得知王诗意不止识字,还喜欢读一些大月国的诗集。
当时,王诗意问陈苍,你来自大月国国都,会不会作诗?
对此,陈苍回了句“略懂。”
然后,就写了这首诗。
王诗意虽然只是一个豆蔻少女,但读过不少诗。
陈苍刚写下这首诗,她顿时就被吸引了。
这首诗,就是凉城戍边军卒的真实写照。字里行间,体现的就是戍边战士的辛苦与悲凉。
王诗意心生感慨,对陈苍的印象瞬间好了无数倍。能做出这样一首诗的,又岂是“略懂”那么简单?
就连王盛那个大老粗,听过陈苍所写的这首诗之后,眼睛都红了。
他似乎想起了往日征战的艰苦岁月,代入感太强了。
自从陈苍写了这首诗之后,王诗意看陈苍的眼神都变了,俨然成了陈苍的小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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