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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我神之名 (沙拉古斯)


  不会变成耳聋眼瞎的废人,不会变成茹毛饮血的野人,不会变成只直到吃和睡的活死人。”
  昆塔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
  “其实你不必受这么多苦,我可以早一点结束这一切,我就快找到答案了,只差了一小步,可我不敢那么做,伯爵会杀了我,我既不能骗他也不能告诉他结果,我只能期待他对你的仁慈,
  我一直把你当做朋友,我也说不清其中的原因,你差点杀了我,还想吃我的肉,可我还是把你当做朋友,
  我很珍惜你,但我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样算不算无耻?我还算是你的朋友吗。”
  说话间,昆塔流下了眼泪,在眼泪滴到曼达脸上之前,曼达猛地张开嘴,把刚才喝下去的水全都喷在了昆塔脸上。
  昆塔错愕片刻,立刻丢了水壶,连滚带爬的下了床。
  曼达睁开了满布血丝的双眼,面无表情的说道:“你很无耻,但你没做错,你还是我的朋友!”
  “你,你怎么可能,你,你就这么,这,没道理……”
  “别说这些废话!”曼达挣扎着坐了起来,“告诉我,那个叫沃姆的家伙是什么人?”
  昆塔平复了半响,颤巍巍道;“他不是人。”
  “我知道他不是人,他是魔鬼!”曼达咬牙切齿道。
  “他也不是魔鬼,他是虫子,”昆塔擦了擦脸,“他是一条蛀书虫。”
  沃姆是生活在书房的一条蛀书虫,四十年前,伯爵在峭壁之上修建了这座城堡,他就成了地下室里最早的住客,因为蛀食了一本被雅典娜之光照耀过的古籍,从而获得了智慧和神力。
  当伯爵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人形,伯爵没有杀死他,反而让他成为了提丰的信徒,并且获得了一阶神力。
  “他和我们都不一样,他拥有神的法力,但还保留着虫子的习性,他吃过很多的书,每吃下一本就会记住书里的内容,他还可以用它的虫丝,把他的知识传输到别人的脑子里。”
  曼达闭幕切齿,仔细回味着那个过程:
  “你知道吗?他把从嘴里吐出来的东西塞到了我鼻孔里,顺着鼻孔一直往上钻,你知道那有多么令人作呕……”
  “这是伯爵最喜欢他的地方,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拷问手段,”昆塔给曼达倒了杯水,“他的虫丝不能传递已知的知识,只能传递未知的知识。”
  曼达一口把水喝干,摇摇头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以你为例,如果你识字,他就不能把识字的基本知识传递给你,否则你的脑袋会立刻爆炸,也证明你向伯爵撒了谎,如果你真的不识字,他能在一夜之间把所有的词汇灌进你的脑子,让你承担难以想象的痛苦,比刀割火烧还要可怕。”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做错什么?”曼达一咬牙,头又开始剧痛。
  昆塔上前问道:“你真的不识字吗?”
  “我当然……”曼达警觉的看了看四周,不能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装逼行为招来杀身之祸。
  昆塔看出了曼达的顾虑:“别担心,所有人都去了神庙,没有人能听得到我们的话。”
  曼达眨了眨眼睛,他没有回答昆塔的问题,却突然反问一句道:“你为什么要向普罗米修斯祈祷?”
  “我,我,我当然是为了你,”昆塔辩解道,“普罗米修斯是伟大的先知,是先祖的缔造者和守护者,他,他掌管医药,我向他祈祷,是希望他能医治你的创痛!”
  “胡扯!掌管医药的阿波罗!普罗米修斯是提坦神,《颂歌》上有记载,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诵念提坦神的名号,除非是他的信徒,跟我说实话,普罗米修斯是你的本命神吗?”
  “当,当然不是,”昆塔放弃了抵抗,长叹一口气道,“我的本命神是海中预言之神格劳克斯,因为有一些占卜和预言上的天赋,让我误以为自己的本命神是普罗米修斯,结果……你知道的,我成了迷失者,被迫来到这座山谷,成为了提丰的信徒。”
  原来是拜错了神,可没想到昆塔沦落到这步田地,却依然守护着最初的信仰。
  昆塔涨红了脸,低下头,小声道:“我坚信普罗米修斯总有一天能听到我的祈祷。”
  “会有那么一天的,”曼达捏了捏昆塔的脸蛋,“你破解了石像上的文字?”
  “还差一点,就差一点,那是古亚兰蒂斯语,伊琴语和克里特语的结合,而且语序上有很多变化,只要再给我两天时间……”
  轰隆!一声巨响,整个山谷在颤抖。
  城堡在剧烈的摇晃,曼达从床上摔了下来,不慎把昆塔压在了身下。
  屋顶的吊灯坠落,砸裂了地板,距离曼达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
  几秒种后,两个人在灰尘中挣扎着站了起来。
  看着地上的吊灯和碎裂的地板,昆塔哆哆嗦嗦道:“你,你救了我?”
  “啊……不用客气,”看着一片狼藉的房间,又看了看窗外浓密的雾气,曼达喃喃自语道:“发生了什么?”


第20章 重创
  布鲁托的祭祀失败了,提丰骑着巨龙拉冬降临到神庙之上,盘旋片刻,拉冬突然发怒,用巨龙之火烧毁了祭坛,而提丰则用巨臂摧毁了半座神庙。
  自从伯爵盘踞了这座山谷,从未受过如此沉痛的打击,七十二位位信徒,九人当场毙命,二十一人重伤,其余人伤势也不轻。
  伯爵和布鲁托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前往祭祀的信徒全都遭到殃及,好在斯芬克斯会飞,只受了一点轻伤,三头犬莱昂德和其他七个人在山谷中巡哨,也侥幸逃过一劫。加上一部分留在城堡的人,包括昆塔和曼达在内,有战斗能力的,只剩下了十六人。
  这十六个人要肩负起守卫山谷的重任,虽然狮子女不肯明说,但曼达能够看出她的紧张,有人在觊觎这座山谷,而且有征服这座山谷的实力。
  莱昂德建议把老亚曼召回来,虽然年事已高,但除了斯芬克斯外,他是伯爵手下最强的战斗力。
  狮子女考虑再三,最终拒绝了莱昂德的建议,老亚曼在外面待得时间太久,没人能保证他不会有其他的想法。
  而且有想法的可能不止他一个,莱昂德也曾表达过对伯爵的不满,这两个人都能对狮子女构成威胁。
  危急关头,不要轻易考验一个人的忠诚,虽然结果很准,但结果往往让人无法承受。
  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守住大门,不能让伯爵受伤的消息泄露出去,而保守消息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能让任何人进出山谷。
  以前,除了伯爵之外,所有人都要值哨,他们分成八个小队,轮流在山谷中值守。
  现在只剩下了十六个人,数学奇差的斯芬克斯思考了整整一个下午,决定带领所有人一起死守山谷口。
  多么荒唐的想法,让曼达想起了前前世那位无能的老板,但凡遇到问题,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一拥而上,结果换来了极低的效率和不绝于耳的怨言。
  怨言有时是致命的,尤其对于现在的状况。
  战争还没有到来,全员上阵毫无意义,把握住核心才是关键。
  好在狮子女还能听得进去昆塔的建议,根据前前世的经验和现有人手,曼达帮助昆塔制定了一套“三班倒”的策略。
  十六个人中有三个人懂得医术,他们负责给伤员治疗,不参与值哨。
  作为山谷中的临时的掌权者,狮子女也不能参与值哨,剩下的十二个人正好分成了三个小队,白天一班,夜里一班,轮休一班,三班两倒,轮流值守。
  至于人员分配,就要交给狮子女了,斯芬克斯的针对性很强,她把曼达、昆塔、蛀书虫沃姆和莱昂德划成一队,由三头犬莱昂德担任队长。
  这样分配的目的明显是在针对莱昂德,曼达和昆塔尚未入阶(其实曼达已经入阶,只是没人知道),他们两个不具备反水的实力,沃姆是伯爵的死忠,配上这样的队友,莱昂德就是有想法,也没有出手的机会。
  当晚,莱昂德的小队负责值守,他让曼达和昆塔守在了山谷口附近,让沃姆在山谷中巡视,因为沃姆会飞,他是个有翅膀的蛀书虫。
  莱昂德隐藏在了水源附近的山洞里,那是昆塔常去的藏身之所。这地方位置十分隐秘,山洞在瀑布后面,一般人无法察觉,如果发现了入侵者,他还可以静静观察对手的实力,等待出手的机会。
  莱昂德选择这里的主要目的,一是不想冒险,二是不想消耗太多精力,在大多数时间,他可以安心的在山洞里睡觉。
  山谷口交给曼达和昆塔,没有战斗力的小角色让他们直接应付,有实力的闯入者势必会惊动巡哨的蛀书虫,如果连蛀书虫都应付不了,那莱昂德就要考虑一下是战斗还是逃跑的问题了。
  想睡觉的不只有莱昂德,刚刚苏醒的曼达也倦意十足。
  他和昆塔缩在山坡的草丛里,距离山谷口只有百步之遥,借着昆塔的烛火,曼达正在阅读《战纪》。
  《战纪》是古世纪的战争史料,虽然内容有些过时,但大部分战术和战法至今仍在沿用,沃姆在他的脑袋里强行输入了三分之一,还剩下三分之二,而这剩下的三分之二一共有八十卷,枯燥的军事理论让曼达有点怀念沃姆的高效率教学方式,如果过程没那么痛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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