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现在流行骨感美。”有人从对面的门口走闻声而动,“唷,我听声音还真像,真是高城你死小子啊!”
高城大吃一惊,“陈一,你怎么也在啊?”
“就许你来,不许我来啊。过来爷爷这里拿点东西。”说话的位斯文的小伙子,他是陈老的孙子,同谭剑一起为高城的发小。陈一模样跟陈老南辕北辙,人瘦的跟稻草,油头粉面,眉眼清秀,一双眼儿满满机灵劲。身穿着阿迪的套运动装,脚上蹬着耐克。嗓门是和陈老一般大,操着当地口音。高城笑逐颜开与他勾肩搭背,膀子勒住陈一脖子一使劲,痛得陈一大声疾呼憋死了。
高城用么指指巷子口,“门口那家伙你的?上次电话里你跟我白活半天那玩意?”
陈一挣脱开高城的压制,捂着脖子,“暴力!”立马嬉皮笑脸,“嘿,羡慕吧!叫你跟我一起开公司偏要去当兵。”脸上尽是得意洋洋。
“去,羡慕你个头!你这小胳膊小腿的上了那车跟个什么似的,跟只小山鸡进了大鸟笼。不如给我开呢!”高城朝陈一背上使劲一拍,陈一猛一咳嗽,跳出两步回头讪笑,“好歹当官的!你这个爆脾气不能改改啊!”随后注意到袁朗,“谁啊?”
高城一挑剑眉,神色自得,朗声介绍袁朗,“袁朗,我战友,兄弟。”
袁朗被高城的说辞弄得微楞,即反应过来,嘴角微微向上,“你好,我叫袁朗。”伸手和陈一握手。
陈一满面笑容,话出自真心诚意,“高城兄弟就是我兄弟!别客气啊!不过你们来得不巧,我有事得先走,赶时间,下次一定请你们吃饭!”
高城朝着他的屁股去了一脚,“唷,还跟我客气!你拉到吧你,有事快走!”
陈一大呼小叫不甘示弱。他跟袁朗道别,与陈老交代几句,朝巷子口停的车子奔去。
陈老推着高城,“走走,快去看你姥爷姥姥。”
高城挥手而就,“行,走啦。您老小心点啊。”拉一把状况外的袁朗继续前行。
走出段路拐个弯,高城对袁朗言简意赅的解释,“陈老,志愿军攻城,在朝鲜半夜趴在山窝里等命令突袭,冻掉脚趾,受过两次枪伤,俘虏过美国大兵。”
袁朗内心升起敬重之情,脸上不动声色,荣辱不惊。
高城又道:“陈一是陈老的孙子,我哥们,别看人瘦的跟麻杆,练过太极,去国外读了两年,回来干IT发了,门口那辆悍马就是他的。啊,他最讨厌人叫他陈一。”
袁朗随口问,“为什么?”
高城想起小时候的荒唐,笑了起来,“陈一陈一,陈姨陈姨,陈阿姨呀。”
又拐个弯,高城站在一户门前,门上的黑漆早已剥落,一对黄铜门钹颜色老旧,墙壁两则还贴有副对联,字迹不胜鲜艳,书写着“百年天地回元气 一统山河际太平”横批为“国泰民安”。高城推门而入,进门处正对面,修建影壁砖墙,隐约有倒挂的福字。
袁朗随高城踏进小院,顾盼四周。这是间典型的四合小院,北屋三间两明一暗住有人家,东西房各两间做厨房和书房用,南房三间房门紧锁不见人影。墙以青砖到顶,起脊瓦房,各屋前均有台阶通至前院。院中一棵枣树起地拔参天,树下一口水井,盖着木板。
一位妇人坐在小板凳上,手带黄色乳胶手套正在剖鱼。
妇人打扮普通,穿绿色的布衣,围着格子围裙,下shen是宽松的运动裤,脚下一双布鞋。
高城大摇大摆进门就喊,“我回来了!”
妇人一抬头,喜上眉梢,“啊呀,城城呀!”连忙摘下沾满一双鱼腥味的手套,洗洗手赶上去,和高城站在一处,抓着高城的手嘘寒问暖。
高城任她抓着手,“晴姨,姥姥姥爷呢?”
“午睡呢。”晴姨手指放在嘴唇上,又埋怨高城,“怎么回来也不说一声!”高城声音自然而然小下去,笑眯着眼,“晴姨,难道我每次回来还得跟您打报告,您级别赶上首长了啊。”谈笑之间完全一副没大没小,哪里有军营内一副天大地大我最大的恣意妄为,语气甚至有撒娇的意味。
晴姨满眼含笑和疼爱,点着他的脑袋,“就贫吧!你这孩子!”
高城口中的晴姨年约五十上下,中等个头,鹅蛋脸柳叶眉大眼,眼角有一泪痣,短发整齐的塞在耳后。她本外乡人,与丈夫进城讨口饭吃,不幸中年丧夫,立志不再嫁娶,带一对女儿生活。高城不懂事晴姨就到他家帮佣。高城姥爷嫌家里有外人不肯点头,高城姥姥见一个女子带俩孩子孤苦伶仃不容易,硬是拍板同意的。高城姥爷不是个硬心肠,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几场病来,晴姨悉心照顾放在眼里,平时做活实在深色姥爷欢心,早当成一家人看待,缺少不了。晴姨将高城姥姥和姥爷奉为父母般孝敬。她知道老人疼高城,更将高城视如己出,好吃的好用的总是给高城留着,生怕高城有不如意的。
高城拍了一下袁朗的肩,“我战友,袁朗。袁朗,这是晴姨,看着我长大的。”
晴姨连忙转向袁朗,客气的道,“哦,同志好,你们快进去,我先给你们先泡个茶。城城桌子上有你爱吃的桂花糕,自己拿。”
高城愤愤不平瞪大眼,“泡茶?晴姨,你拿我当客人啊!”
晴姨笑道,“谁叫你那么多天不回来,被当客人那也是自找的!”拉了拉高城的手,“不管怎么得今天得吃了晚饭才走啊!”
高城胡乱挥手应着,快步朝里屋走去,“得得,姨,先来点东西,饿死我了!”蹭的登上台阶,一进里屋,直冲八仙桌上的糕点。
袁朗礼貌的和晴姨打了招呼,随高城进了里屋。
“等着,我给你们下点面去。”晴姨说完就朝厨房忙活去了。
屋子虽旧,却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八仙桌靠着墙,墙上帖着年画,年画两边有诗词,上方有两方镜框框着黑白相片,分别是一位年轻人和一位老年人的遗照。年轻人头发梳的文思不乱整整齐齐,带着一副牛奶瓶底的眼镜,是位知书达理的文化人。老年人则剃平头,皮肤黝黑,一脸褶子,目光深邃。
高城口里塞着糕点,递给袁朗一块,“年轻那个是我姥姥的第一任丈夫王金存,原中原野战军独二师一三九团三营九连指导员,牺牲在一九四八解放战争汶河县战役,葬在纹河县革命烈士陵园。旁边的是我大姥爷谷子地,我姥爷兄弟,原中原野战军独二师一三九团三营九连连长。那次战役整个连队四十八人就剩他一个人埋死人堆里活下来。”
袁朗的眉微皱,“高城……这是你家?”
高城拉出八仙桌底下的椅子,一屁股坐到凳子上,他摇摇头,“正确说,是我姥爷家。”
高城发现桌子上有张烫金的请帖,拿过来瞧瞧,皱了皱眉,放回原处。
袁朗慢悠悠的尝了一口糕点,甜蜜的味道在口中满出来。他将视线对准挂在墙上的老式相框,里面框着不少黑白老照片。袁朗细细观察这浓缩人生的影像。
其中有一张是对男女的结婚照。男的剑眉郎目,相貌堂堂,蓄短发,下巴光溜溜的很干净,眼角眉梢尽显意气风发,愉悦言表于情;女子则长脸高颧骨,皮肤雪白,两只漆黑的小辫扎在两耳旁,浓眉大眼,眼神温润,秀气朴实。
一路看下去,袁朗在一张这家人全家福里找出张他略熟悉的脸。那张照片里有两对男女,年长那对穿布衣坐在前面,老太太手里还抱个胖娃娃;年轻的情侣站在他们身后,年轻女子上身着白色衬衣,一脸巾帼不让须眉的精干,男子一身戎装,英伟潇洒。此合照中年轻男子不是他们军大名鼎鼎的军长还能是谁──袁朗见过高城的父亲。第一次见到军长是他来老A参观,袁朗为其表演,受到好评。
唯一的彩照是一个男孩子穿军装、带大盖帽、胸前揣水枪,对镜头敬礼,男孩眉目清秀,跟个女孩子似的。俗话说,三岁看到老,想必定是高城。
高城乐了,“你当这里敌人阵地,搞侦查啊。”
“老本行嘛。都成本能了。”袁朗含笑而坐,“你还真是三岁看到老的主啊。”
高城哼了一声,“瞎说。”顺着袁朗的视线,看到墙上相框里自己的照片,整个人一楞,吞口唾沫装若无其事。
袁朗又说,“你小时候还长的真秀气,跟现在还真是判若两人。”
高城立刻道,“现在怎么了啊,男人不五大三粗,还得整的跟个女人样啊!”
“同志啊,你不知道,城城小时候跟大姐出去买油条,被摊主问,这是你女儿吧,自此以后城城死活就不肯着大姐去买油条了。”晴姨边说边笑,端来两碗热腾腾的面条放在两人面前,招呼着,“快吃吧!”
“晴姨!说什么呢!”高城勃然大怒,“袁朗,吃面!当没听到!”
袁朗笑道,拿过筷子和碗,“努力执行指示啊。”
高城拿筷子搅了两下,微微皱着鼻子,大模大样的挑剔,“晴姨,没放葱啊?”
晴姨拍了一把大腿,“啊呀,这不刚用完,还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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