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伸到一半的手,蓦然停下。
两人又在端详对方残缺的脸,虽然他很想死,但真死了,却一点都不快乐,他的眼睛是闭上的,但却不是自己给闭上的,叶孤城凝视他,能看出刻在他脸上的恐惧,悔恨,以及对生命的渴望。
如果是为了心爱的女人而死,他一定不会是如此表情。
叶孤城心道,柳余恨是突然死的,而且并没有死得其所。
他是被人杀死的。
上官飞燕最近的运气一直很差。
她原本是一个人生顺遂的女人,因为她聪明,美丽,狠毒,又会点武功。
这样的女人往往能过的很好,武功并不是她们的第一武器,一个美丽而聪明的女子,总是不需要自己动手,她们可以俘获一大批比自己武功更高的男人,以感情编织成网,使其卖命。
只要她的手段够高明,便能欺骗哪怕世界上最精明最自信的男人。
他会认为上官飞燕对任何一个人都是逢场作戏,只有对自己的感情才是真挚的。
她是一个值得被爱的女人。
但从某一天开始,无往不利的上官飞燕却碰壁了,她首先试图用最老套的方法见到白云城主。
不得不承认,一个方法如果足够古老,绝对是因为它足够有成效,倒在路边受伤的女子虽然可疑,但只要她足够年轻,足够漂亮,便总能激起男人的恻隐之心。
想到第一次的失利,她便忍不住咬牙切齿,对一个很美的女人来说,这已称得上是侮辱,那赶车的不是男人,白云城主也不是男人!
她原本很自信,因为她的美貌,也因为江湖上约定俗成的规矩,就算是铁了心不想管闲事的陆小凤,在看见一个美貌的女人倒在半路上时也会施以援手,即使女人身后连缀着无穷无尽的麻烦,但昏迷与容貌,本就是这女人的天然武器。
她本以为叶孤城会亲自下来看她,就算不亲自下来,也应该施舍一包伤药,将她藏在道路旁的草丛中,那样,上官飞燕便可以“幽幽转醒”,用她比初生小鹿更加水润的大眼睛看向帮助她的人。
哪怕是个女人,也无法抵挡她的眼神。
但是!但是!
想到这,上官飞燕更加用力以牙齿咬红唇,但她却小心翼翼,没让红唇被咬破,红润的嘴能让她更加惹人怜惜,但若上面有齿痕,则会让男人产生不太好的联想。
这不是上官飞燕想要的。
她深吸好几口气,等澎湃的情感平息才道:“柳余恨去哪里了?”
萧秋雨痴痴地盯着她,听到这句话,眼中的着迷之色也没有收敛,他道:“不知。”
九公子的速度太快了,唯一见过柳余恨尸体的,只有花家的伙计,以及棺材铺子里的人,叶孤城与朗月是除了当事人之外唯一看过的。
柳余恨的尸体,本就是给叶孤城看的,那是诱饵。
上官飞燕眼中含几丝愁苦,心中却已将萧秋雨骂得狗血淋头,你不知,你怎么什么都不知,既然什么都不知,我又要你何用!
但这些话她能想想,却万万不能说出来,在萧秋雨眼中,本就绝美的女子因为眼中的神采多添了几分愁思,颇有些弱柳扶风之姿。
上官飞燕颤了颤睫毛道:“在我心中最重要的便是你,但柳余恨好歹也为我做了很多事,在此关头突然失踪,我也心中难安。”
萧秋雨道:“我知你。”
爱情是会让人盲目的,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比爱情更加强力的滤镜,上官飞燕这样一个狠毒的女人在萧秋雨眼中却比初生的小鹿还要单纯,还要善良。
上官飞燕又在心中暗骂,她需要的这不是这一句简短的我懂你,既然懂她,就快点去找柳余恨啊!
柳余恨虽然毁容了,但却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他死心塌地地跟着上官飞燕,也并非无缘无故,而是女人处心积虑接近对方后所得到的结果。
这样一个在计划中能起到大用处的男人在眼皮子底下失踪了,骄傲的上官飞燕怎么会允许?
她心中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因为上官飞燕知道,柳余恨对自己忠心耿耿,并非是别人说两句话挑拨离间就能带走的,而他自己,上官飞燕往东走,他绝对不会往西走,恨不得把自己的头割下来拴在上官飞燕的裙子上。
这样一个男人,是绝对不会弃上官飞燕而走的。
所以,他一定遇见了什么事,一件让江湖一流高手柳余恨都无法脱身的事。
这件事情的幕后主使人是谁,他的目的又是什么,他是不是,也知道金鹏王朝宝藏的秘密?
夜晚,灯光昏暗,烛台上的两节蜡烛,只剩最后一小段。
眼明手快的婢女及时换上了新的蜡烛,昏暗的房间,再一次变得透亮。
叶孤城端坐软垫上,双眼微合,似在小憩,但谁都知道,他是房间中最清明最不可能睡着的人。
他在等,在等人给他传递来消息。
轻盈的脚步声。
只要是人,便会有脚步声,在这样静的夜,哪怕是针落入土地,都能听见回响,更不要说是一个大活人脚步声。
叶孤城的眼睁开,很亮。
来人道:“城主。”
叶孤城道:“查到没有。”
来人道:“没有。”他声音一顿,“熊姥姥就好像从世上消失了。”
叶孤城道:“她没有消失,只是还没有到她出现的时候。”
他很清楚,有人在吊着自己,只有在恰当的时间,才会再一次伪装熊姥姥出现,今夜她没有出来,就证明还没到时候。
叶孤城又道:“还打听到什么事。”
来人道:“打听到陆小凤与花满楼在哪里。”
他叫陆小凤不叫陆大侠,而叫陆小凤,因为白云城的人如同他们城主一样也很骄傲,虽然名声不显,但就实力来看,在江湖上也是少见的高手,这样的高手,是不会轻易称呼别人为大侠的。
叶孤城道:“可是从万梅山庄而来?”
来人道:“是。”
他又道:“我还听说,陆小凤请西门吹雪出来,是为了让他去杀人。”
也不知道来人的消息怎么会如此灵通,西门吹雪出门出得无声无息,但现在,竟然连目的都被他摸清了一半,只能说白云城的情报工作做得是相当好。
叶孤城笑了,如同天边的远山,黄河远上白云间,他就算是笑,都好像飘忽在云端。
叶孤城道:“这个世界上,能让西门吹雪出手杀的,只有五个人。”
他自己算一个,霍休算一个,峨眉派的独孤一鹤也算一个。
苏少卿走在青石板路上,手上拿着一本书。
他现在不是峨眉派的三英四秀,不是让人敬仰的苏二侠,而是珠光宝气阁的客人,年少却满腹经纶的学究。
他读过书,不仅读过,还读得很好,考过秀才,对经纶野史都非常熟悉。
他也很喜欢读书,仅次于练剑,所以,即使伪装一个年少的学究也能伪装得很好。
但他多多少少是有点遗憾的,因为苏少卿是一个文弱的学究,所以注定手不能握剑。
一个手不握剑的人,怎么会去特意看白云城主?
峨眉派的三英四秀,各个练一手好剑法,而苏少英更是独孤一鹤喜欢的小弟子,他有天分,又很勤奋,心中还有执着。
对剑的执着。
江湖排名,他并不低于嵩阳郭适,既然对方都能为了道而挑战白云城主,为什么他不可以?
他正走在去珠光宝气阁的路上,珠光宝气阁的霍总管邀他去吃饭,像霍天青的人物,无论是论江湖排位还是他的赚钱功夫,任何人都不应该拒绝他,苏少卿只是一个年轻的学究,自然也不会拒绝。
他走在路上,想饭桌间应该谈论什么样的趣闻,不想,却在半路生生停下了脚步。
他看见了一双靴,一双白色的靴,很少有男人会穿这种颜色的靴上路,因为白色实在是太不耐脏了一些。
随便碰到些什么,便会被尘土染黑,比起本就是黑色的靴面,白色的靴面上有一块赃污,才更加恶心些。
但他眼前的这双靴却不一样,非常得白,非常得干净,且别说是泥土的痕迹,就连一点点灰尘都看不见。
此人的轻功一定很好!
江湖上有些规矩是共同的,脚步越轻,轻功越好,此人走在地上,脚步轻得扬不起尘土,他的功夫,也一定是万里挑一。
苏少卿还没见到人的全貌,冷汗就浸透中衣,他知道,这人一定是来找自己的,要不然怎么会恰好停在他的面前。
“苏少英。”
声音清冷,如潺潺流水。
苏少英不说话,装作没事人一样走过去,他知道,此时不能应,更不能辩解,一旦他有什么过激表现,对方定能一把将他认出来。
“苏少卿。”
他挂在脸上若无其事的笑容终于消失了,苏少英绝对不知道,他刚才笑得有多僵硬,有多难看,简直像是棺材里刨出来的尸体。
苏少英头也不回道:“阁下找我何事?”
他想不到的是,对方且不说找他何事,反倒是说能将他分辨出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