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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番外完结 (浮云素)


  上官飞燕也才注意到自己现在并不光鲜亮丽,气急败坏地掏出手绢,避开身后人在脸上不断擦拭,一边擦拭一边恨得牙痒痒,早在心中将叶孤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对倒在路上美人见死不救,他一定不是男人!
  如果叶城主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指不定会在心中优哉游哉地吐槽上官飞燕见识短浅孤陋寡闻。
  这世界上不仅有喜欢女人的男人,还有喜欢男人的男人。
  在喜欢男人的男人面前,再漂亮的女人都与路边的小石子没什么区别。
  叶城主并不像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但也不像是喜欢女人的男人,情爱之事仿佛从他的人生规划中移除,翻不起丁点儿的浪花。
  受到后世无数武侠小说荼毒,叶孤城起码知道一点,那就是倒在路上的人最好不要捡,因为她们往往代表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神秘事件的开端,人那必定是美的,背景必定背负血海深仇,救她的人一定是大侠,然后就能开展出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古龙笔下的漂亮女人比一般的套路还难对付,出彩的都是枭雄,上官飞燕、林仙儿、白飞飞哪个不是狠角色?
  叶城主端着冰块脸将那些女人的事迹在脑海中回顾一遍,又把警惕等级很很向上提了一格。
  他现在也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物了,必须时时谨慎事事留心,要是一不小心被套牢了,命都保不住。
  死的人太多,命就不值钱了。
  他低头,看眼前厚厚一叠账册,叶孤城很少出白云城,每次出门,目的也不是在江湖上扬名,而是有正事要做。
  武侠小说有个定律,高手,那都必须是要有钱的,什么珍珠玛瑙,黄金玉石挥金如土不说,庄园海岛更是随意来。
  就好像他们天天除了练武或者行侠仗义什么都不用干,钱就从天上会掉下来一样。
  然而,叶城主却不得不以他的亲身经历告诉所有有错误认知的人,这都是错的错的错的!
  有钱的高手有三种,一是吃国家供奉的,具体可以看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像他们这种,严格意义上算是公务员,皇帝雇佣他们,所以永远不差钱花。
  但不差钱花也富有不到哪里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程度。
  第二就是陆小凤这种浪子,朋友特别多,名气也大,多的是人争先帮他付酒钱,也多的是人想花钱请他办事。
  居无定所,花钱如流水,赚的快,花的也快,说他是有钱人有点勉强,单说他是穷人却也不对。
  最后一种就是真正的有钱人!坐拥山庄城池,家财万贯,不当高手分分钟也能成为地主,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这一类的代表人物。
  西门吹雪叶孤城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讲道理他还真不想和这位剑痴见面,感觉他们俩见完面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死亡选择题简直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选择题。
  身为坐拥一座城,还有无数金银财宝的人中贵族,叶孤城不得不摊双手表示,有这么多产业,想要打理起来也是很难的好吗?
  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代表他注定不能心无旁骛,因为他是叶城主,不独是叶孤城,全白云城上下那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张着,他这个城主怎么看都要有些表示。
  自带完美主义者特点,看不过什么都不做靠老本坐吃空山,从老城主仙逝,少城主升级的那一刻起,他就摩拳擦掌搞商业改革。
  什么来钱快就做什么,当然,他干的都是正经生意。
  宋代庞元英在《文昌杂记》中有言:“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
  淡水珍珠养殖技术虽然出现,但在这年代还未普及,流通与市面上的,大多是天然珍珠,非常值钱,饶是少见的大户人家,若能看见一袋子成色上佳的珍珠,那也得目瞪口呆。
  白云城地处南海,早年就是靠水产品发家,但毕竟自然资源可遇不可求,说是要靠海吃海一辈子下去也发不了什么大财,在意识到陆地上的大部分生意他都很难插足时,富有经济头脑的叶城主便将主意打到了技术上。
  有超前技术并不代表着你更聪明,你更优秀,却代表你会多出一个主意,多出一种选择。
  他是白云城主,无论他做什么身后都有偌大一个城作为支持,所以,做任何事都需要深思熟虑,同时也绝对不能故步自封,因为畏手畏脚而放弃可能。
  哪怕是看在白云城的子民的份上,他都不会因为寂寞孤独去玩谋反。
  骨子里带点责任集合型人格,注定无法独自飞升。
  西门吹雪练得是出世剑,而他所学,是入世剑。
  叶孤城淡淡道:“江南花家,他们怎么说。”
  朗月道:“花家主人说,愿与城主交友。”
  商场上易结朋友不结仇,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花家的主人说出这句话,便是认可与白云城做生意。
  叶孤城闭眼,看见他这表情,朗月便默不作声地退出去,她很了解城主,他这般,多半不是感到困倦,而是在思考问题。
  叶孤城喜静,思考时是万万不能有人在他身边打扰的。
  江南花家,花七童,花满楼。
  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踏入花满楼的小楼,放眼望去,尽是花花草草,鲜花满径,生机盎然。
  花满楼是陆小凤最特殊的一个朋友,而他的小楼则是最安全,最有家的感觉的场所,江湖人只知道,进入花满楼的小楼,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追杀,你或许会得到一杯上好的茶,一句暖心的问候,以及主人亲切的微笑。
  无论是再怎样穷凶极恶的人,只要活着,就能感受到生命的美。
  陆小凤到小楼时,花满楼正在给一株花浇水,他的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因为什么都看不见,但那双好像蒙了雾一般的眼中,却有会心的笑意,他“凝视”一株花,就好像热恋期的少年在凝视他心爱的少女,浇水的动作是那么的轻柔,那么地饱含爱意。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抚槛露华浓。
  陆小凤屏住呼吸,竟然舍不得出声,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美得他不忍心打断。
  连脚步声都轻得听不见。
  花满楼浇完了水,忽然道:“陆小凤,为什么不进来。”
  陆小凤只能走进来道:“每次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来的是我。”
  花满楼报以微笑道:“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他竟是单纯凭借脚步声,就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他的听力,真可以说是好得可怕。
  花满楼又道:“你前些日子不还在京城,怎么突然就来找我了?”
  陆小凤是一个来去无痕的浪子没错,但这浪子,也是一个非常在乎朋友的人,与世无争如花满楼都听说过横空出世的白云城主,身为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现在应该也被困在京城才对。
  陆小凤闻言苦笑,好在花满楼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道:“别提了,叶孤城早从进城走了。”
  花满楼半点不吃惊道:“他走了,所以你也走了?”
  陆小凤道:“我本来早就想下江南来找你,却没想到会被很多事情绊住。”
  他的朋友很多,麻烦也同样的多,怕只有无忧无虑的浪子才能同时面对这么多的麻烦。
  但陆小凤这回却不由地长吁短叹,他几乎是从京城狼狈地逃出来,一路上还要防着各种人拽着他不放打探有关叶孤城的消息,横空出世的高手,让整个江湖都沸腾了。
  他叹息道:“也不知叶孤城去了哪里。”他道,“他实在是很好的一个人,你应该也会喜欢他。”
  陆小凤能感觉到,叶孤城虽然是一个会杀人的剑客,但他同样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
  叶城主会养肥嘟嘟的鸽子,座下有古灵精怪会撒谎的小丫头,说话间也会开玩笑。
  虽被称为仙,但他身上人的味道竟然比西门高很多。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o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隔着一道门,岚风听见他们城主完美的,充满磁性的男中音。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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