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猎人]欺诈魔术师
作者:汐若东篱
文案
黑色欺诈师千叶,以骗倒全世界包括自己为己任,谎言技能满点,根本不知道真心话为何物。技术技能满点,没有他攻不破的网络防线。
被信赖的下属杀了,于是穿到猎人世界里四处撩。小杰小动物多可爱呀!库洛洛是哥哥……好吧,这个哥哥有点可怕,稍微保持点距离。咦?发现小魔术师西索一只,天生欺诈师的好料子哦!
于是喜欢青涩小苹果的魔术师西索,在淡淡的装逼人生中跌倒了。
西索:哦,撩完就跑啊?太天真了!你个骗子还想斗过我?
【原著向~萌作者是原著迷,所以尽量保持原著和人物原型~没看过猎人的也不影响看文~】
内容标签: 猎人 欢喜冤家 原著向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千叶;西索 ┃ 配角:库洛洛;小杰;酷拉皮卡等 ┃ 其它:猎人;西索;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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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死了
一杯牛奶,一颗糖。
牛奶是暖胃用的,至于糖,是本人的恶趣味。我喜欢甜到腻人的东西,刺激味蕾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
对于一个靠头脑吃饭的人来说,这种清醒是必须的。虽然过多的糖分经过口腔,曾让我的一口好牙一度陷入危机中,但仍是改不掉嗜糖的毛病。
这和吸毒其实是一个道理的,我喜欢甜味分泌而遍布全身的感觉,总有种频临死地的甘甜,令人不能自拔!
我是一名代号为“千叶”的是黑色欺诈师,换句话来说就是混黑道的高级骗术师。
我所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不能信,但又不得不信。你永远不会知道我的真面目是哪一张,因为欺诈师资格的最后一道考验是骗过自己最亲密的人。
我的实际年龄是27岁,名字什么的,早就忘了。
16岁那年厌倦了平凡生活而离家,踏上了欺诈师之路。4年后,以一个流浪艺人的身份成为了亲生姐姐的完美恋人,成功的骗过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和朋友,在此1年后就干净利落的制造了一场死亡,甩手走人。
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对家人是否存在愧疚,也不会去在乎和权衡得到与失去的东西。因为这些对于欺诈师来说毫无意义。
欺诈师守则第一条:要骗过别人,就必须骗过自己。
口中嚼着糖,甜腻的气息令人舒服的眯了眯眼,往旋转椅上一靠,面对着正在同时工作的七台电脑,一手操控着左边屏幕上不断流窜的数据,另一只手一边玩着网游一边聊着天。
知情人都明白,每日从顶级欺诈师手中流动的钱少则千万,多则几十亿美金。但这并不妨碍我分分神,偶尔将自己化身为普通人,上网聊聊天,打打网游,看看漫画。
网络上的我,更多时候是化身为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享受着别人的宠溺或是无恶意的调戏。
眼角瞟见数据出现的一小个缺口,于是转了椅子,输入了几个数据,按了Enter键。随即转回身时,聊天窗口上的小图标动了起来,是一个叫“小妖受受”的女孩,标准的腐女一枚。
与她的聊天一向还算愉快,于是轻笑着点开,看着聊天窗口跳了出来:
小妖受受:\\(^o^)/亲爱的,如果乃注定要穿越,想穿到哪个世界?火影?死神?猎人?还是网王?
笑而不语:为什么都是动漫?
小妖受受:╭(╯^╰)╮因为动漫比较有爱。
笑而不语:好吧!那就猎人吧!
小妖受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以下省略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千叶的眼神不经意的闪了闪,一丝念头闪过脑海后消隐无踪。他伸手,在键盘上打上了对方希望听见的答复。
笑而不语:当然是因为猎人里的帅哥多,总类齐全!有西索那样的变态,又有库洛洛那样的黑暗团长,都是能力高又长得帅的!
小妖受受:(⊙o⊙)哦!乃果然才是受受啊!啊!啊!小女子马上去改网名……
笑而不语:受受啊!你错了!我其实是个攻!
小妖受受:o(╯□╰)o苍天啊!大地啊!难道是弱攻强受?好雷人!好有爱!好……话说,乃是攻的话,西索sama不就是受受了?
笑而不语:O(∩_∩)O
口中的糖全部化开,只留下满嘴涩涩的感觉,我砸吧砸吧清淡了的嘴,拿过牛奶一口气喝了下去。
脚在桌子下一踢,旋转椅带着我退出了电脑的包围圈。
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决定去阳台上吹着海风好好睡一觉。
可爱的卡通凉拖走在光滑而冰冷的地板上,一声声清脆的响声在空荡的豪华海滨楼里回荡。
已经眯着眼入睡的我,早已将适才那段无意义的对话自动在脑中过滤了。
没想到的是,两个星期后的一场拉斯维加斯珠宝交易会后,我带着丰盛的收获离开了,而自己曾经最亲密的伙伴莱恩却盯上了自己。
负责来取我性命的是一个代号为“冥王”的世界顶级杀手。
一个不为任何言语所动,冷情冷性的杀手。
那是我犯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错误。
放任“冥王”进入了我重重保护下的私人岛屿,看着他走进了我的卧室,然后用那双杀人杀到麻木的眼睛盯上了自己。
口里正嚼着的口香糖慢慢的失去了糖分,体内则是掩饰不住的兴奋感。
我知道这样是不正常的,自己就要死了,应该动用一下欺诈师的高超智商阻止“冥王”。但是“就要死了”这样的事实,让我一点儿也不想清醒。
“冥王”的杀人手法很是干净利落,一把短小精致的手术刀,一刀封侯,连一滴血都没有浪费。比我当初手把手教他时做得更好,更完美。
所以直到最后一刻还在赞赏的看着那双惯于杀人的手,就像在欣赏着一件优雅的艺术品,而后看着自己慢慢倒在平日里极喜欢的躺椅上。
我很满意自己直到死亡的前一秒钟还带着淡然的微笑。
或许是因为知道莱恩得不到我一分的财产。因为就在他死的同一时刻,属于“千叶”的所有财产将折合成现金流入世界上各大慈善银行,唯有三百万,留给了我的至亲。其他属于千叶的一切痕迹,都将从这个世界完全消失。
或许是我依旧保持着顶级欺诈师良好的风范,即便是死,也要骗过敌人的眼睛,不留下任何令敌人得意的理由。
又或许,欺诈师的生活对我而言已经了无生趣,再不能满足我一天天不安分的心。无牵无挂,无心无情的灵魂,只在死亡的那一刻,才能得到解脱……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大开文~~第一人称,不喜误入
☆、猎人世界
靠!靠!靠!靠!靠!靠!靠!
我难得放弃了平日的优雅,连连“靠”骂了七声。
透明的身体,风一吹就不知道被吹向何方。我自然知道自己是成了魂魄!但是鬼差呢?恶魔呢?天使什么的就算了,我本来就做好了下十八层地狱的准备。
但问题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我这一抹游魂在天地间左右上下飘荡,没有定向也不知道要飘到何时,脑中很自然的浮现了恶俗的七个字:“身世浮沉雨打萍”。如今,只怕现在自己是连浮萍都不如了。
欺诈师守则第十条:任何时候都不要让事情脱离你的掌控。
对于自己的新状态,我几乎是没有犹豫的选择了自我掌控。一般来说,鬼魂不是应该能够利用周身的气场来实现瞬间移位,或是搬起物体之类的?
虽然这个“一般来说”源自于小说漫画什么的。
如果这是部灵异剧,我该去复仇,将莱恩吓得上蹿下跳,但是我对那个跳梁小丑提不起兴致。如果这是重生剧,我该找个就要死的人附体,然后用另一个人的身份开始生活,问题就在于我并不期待这样的日子。如果这是部玄幻剧的话,那就等着机缘到了,自然有人引导我一步一步站在世界的顶端。如果这是部穿越剧的话,那我该在什么朝代遇上什么人,然后成为历史人物,或者大人物身边的什么人。
切!这个世界,果然没什么意思!
等到我真切的能够掌握自己的灵体,站在地面上的时候,依旧没确定自己到底属于哪一种。于是也就懒散了,随意而安的四处游走。
不自觉的砸吧砸吧嘴,郁闷的发现临死前口里嚼着的口香糖没有了,没有丝毫甜味的清淡,心情便愈加的烦躁。
“Hi!”河岸旁的一个小鬼偏着头向我的方向打招呼。
也不知道是谁规定的,为什么鬼魂就不能吃东西呢?貌似还是有办法的,一般是……
“你好!”
这次我终于确定,眼前的小鬼确实是在叫我了!所以这是遇见阴阳眼了吗?
“你能看见我?”既然世界上存在着灵魂,有人看得见便没什么稀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