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梦枕叹气,“徒儿都不都一直在孝敬师傅呢么……”
说得好像他有多委屈了一样。
仲彦秋一点也不生气,他甚至还笑了起来。
“孽徒。”
他这样念叨着,下一秒苏梦枕就觉得天旋地转,被仲彦秋摁在了书桌上。
嗯,他们俩刚刚就站在书桌边上讨论事情来着。
没毛病。
第五十三章
书房里很是安静, 屋角矮柜上燃着一缕细香, 端雅绵厚的香气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疏冷微凉, 书桌上摆着一个白瓷花瓶,大肚细颈描着粉彩的花纹,瓶中斜插着两支杏花, 花开得正好, 颜色是艳丽的红, 却并不显媚俗。
天生天养的东西有哪里来得媚俗之说,红就红得灿烂热烈, 如枝头燃着红霞似锦,单独一片花瓣落下,无论落在了哪里, 都是自成景致。
苏梦枕被仲彦秋摁在书桌上, 仲彦秋用的力道并不大,苏梦枕稍稍挣扎就能翻身脱开, 但是他并没有动作,只是顺着仲彦秋的动作倒下去,神情里不见半分惊讶。
不, 惊讶还是有那么几分的, 只不过瞬间就被他巧妙地遮掩了去。
衣袍带起微微的风, 枝头的杏花在风中颤了颤,忽地坠了几片花瓣落下。
苏梦枕看着那杏花坠下,条件反射地闭了闭眼,就感觉什么东西轻飘飘地落在了眼睑上。
淡淡的凉, 是花瓣的触感,但是却不仅仅是花瓣。
仲彦秋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着那花瓣落在苏梦枕眼睛上,鬼使神差地俯下身,隔着花瓣落下了一个轻吻。
仅仅是那么轻轻地碰了一下,花瓣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沾上半点来自于他的体温,克制温存,却又偏偏带着几分说不出的旖旎暧昧。
苏梦枕的脸藏在窗棂投下的阴影之中,睫毛轻轻颤动着,他没有笑,抿着唇极为严肃的样子。
就像是“苏梦枕”所应该有的样子,沉稳冷漠,老谋深算,静水深流叫人捉摸不透。
在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的时候,无论是因为惊讶,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都习惯用这副样子来遮掩自己的心绪起伏。
“爱情是这世上最短暂最善变的东西。”仲彦秋喃喃说道,他摁着苏梦枕,却又靠得不是那么的近,只维持在一个若即若离的距离,正可以窥见那人苍白的面容。
鬼魂的肤色是不是都要比常人要白上一些,还是只有苏梦枕是这般模样,面色在阴影之中也是雪一样的苍白,那几片花瓣落下,红得心惊。
“也许你对……我,只是错觉也说不定呢。”他小心地拂去那几片花瓣,伸手却叫苏梦枕握住了指尖。
苏梦枕的手是没有温度的凉,仲彦秋弯了弯手指,却没有抽出来。
仲彦秋不知道是什么让苏梦枕产生了这般爱上了自己的错觉。
但是啊,他想着,这兴许便是年轻人的通病吧,总会把什么一刹那的动心当做是能够天长地久死生契阔的爱情,然后自顾自地坚持着,追逐着,带了几分叫人啼笑皆非的莽撞与稚嫩。
还是个年轻人啊。
他微微的笑了起来。
所以才会这么执着,这么炙热的爱着一个错觉。
如果真的在一起了,起初也许是如梦似幻的美好,但等到时过境迁,等到年岁渐长,那些许错觉就会如梦方醒,他就会意识到那些投注出去的精力,投注出去的爱意,也许只是给了某个并不真实的幻影,一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才会觉得美不胜收难以自拔。
等到雾散之后,才会发现那自以为的绝世奇珍,也终究是自以为而已。
“不是错……就算是错觉又如何……”苏梦枕闭着眼,握着仲彦秋的指尖,低下头唇瓣轻触他的指节,“即便是假的,尚有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他的手从指尖握到了手腕,然后又握住了手肘,“况且,就不许我假戏真做么?”
他支起身,几乎和仲彦秋脸对着脸碰在一起,两人近得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他看着仲彦秋,仲彦秋也看着他。
那还是双年轻人的眼睛。仲彦秋想着,明亮地燃烧着火焰,热烈而又不惜一切地燃烧着,他只是这么看着,都觉得自己仿佛也在被灼烧着一般,不由自主地心口一颤,而又微微刺痛了一下。
他的脑子似乎也被烧得混沌了起来,明明一开始是想要把一切说清楚的,明明一开始是想要——
罢了罢了……
仲彦秋轻叹,闭上眼睛默许了苏梦枕的凑近。
唇瓣碰在一起,些微的凉意,柔软得让人生出几分手足无措的惶然,甚至忍不住地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错误的决定。
辗转磨蹭,舌尖小心翼翼地试探,苏梦枕的技术生涩得并不是多么舒服,但是仲彦秋放纵了,放纵了苏梦枕的靠近,也放纵了自己一时的沉溺。
就……就当是陪着年轻人做一场梦吧,等到梦醒的那一天……
仲彦秋的睫毛不安地颤动着,却没有再想下去。
唇齿相依,仿佛永远不知餍足地缠绵。
等到梦醒了的那一天……
就等到梦真的醒了,再说吧……
窗外日头渐西,倦鸟归巢,仲彦秋能听见窗外鸟儿叽叽喳喳的声响,那是几只不知什么品种的雀儿,占了门前的茂密梧桐做巢,叫声不是多么好听,却满满的都是活力,仿佛不知疲倦一般。
还有从外头和鸟儿一样叽叽喳喳靠近的笑闹声,稚嫩的孩子声音还带着几分奶气,跳跃着从这边,到那边。
仲彦秋侧过头躲开了苏梦枕落下的亲吻,“綬儿他们要过来了。”
“繶儿会看好他的。”苏梦枕说是这么说,但也还是很有眼色地坐直了身子,保持住了逍遥派大师兄的风范。
“太师傅!大师伯!”小孩子这么叫着推开书房门,“我又来玩啦!”
跟在他身后的青年躬身,“太师傅,大师伯。”
“进来吧。”仲彦秋点点头,小孩子就立刻迈开小短腿费力地爬过书房高高的门槛,然后直直的扑了上来,“太师傅!”
青年则是走到苏梦枕身边,苏梦枕随手从桌上抽了本书翻开,考校了几句。
这两个是包拯和巫行云的儿子,大一些的是长子包繶,小一些的是次子包綬。
巫行云生长子的时候多少伤了身体,因此等了好些年才又有了包綬。
包拯颇为庆幸两个孩子都没遗传到自己的肤色和身材,一个个像足了巫行云的眉眼,小的时候是粉雕玉琢楚楚可爱穿女装也毫无违和感的白玉团子,长大了些也是玉树临风的君子谦谦。
单他的大儿子包繶,今年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名满开封府的美男子,会试皇帝钦点的探花郎,走出去说是掷果盈车也不为过。
说实话,当时琼林宴的时候包拯跟他儿子站在一起,明晃晃的对比叫不知道多少大臣卒不忍视。
虽说包拯对自己的肤色和身材都没什么不满,但是他也知道,这年头他这一款阳刚肃穆的外貌不怎么吃香,想找个和自家夫人一样审美异于常人的还是很困难的。
特别是在李秋水当街打晕了狄青拖进宫去求赐婚之后。
巫行云这个审美,果然还是独一无二的。
第五十四章
说实话, 逍遥派众人对于李秋水会看上狄青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狄青生得俊俏, 面如好女, 即便面上刺了字也丝毫不损他的俊秀,偏又带着几分沙场下来的凛冽肃杀,半分不显柔弱女气, 可以说正正好好戳在了李秋水最喜欢的那个点上。
至于其余什么狄青身无长物家底贫薄, 什么常驻边疆少回京城之类让别的世家小姐望而却步的缺点李秋水可是半点都不在乎。
脸好看就行, 李秋水的小金库丰厚的很,养个男人绰绰有余。
大宋可不是千百年后成婚还要讲究个两情相悦的时代, 李秋水把人打晕了带进宫找皇帝一说,男未婚女未嫁,皇帝两边看看觉得不错, 狄青醒了问问也没什么意见——狄青对成亲本来就没什么看法, 只不过他人生中九成以上的时间都消耗在了战场上,他又没有女性长辈帮着张罗, 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那前些年传得甚嚣尘上的他和西夏公主之说纯粹就是被西夏放出来扰乱军心的,那西夏公主他总共就远远见过一面,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成家立业, 既是皇帝赐下的婚事, 总不会害他的。
不久之后, 李秋水就带着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嫁给了狄青,婚后跟着对方去了北疆,倒不是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类的,而是开在北疆的榷场她准备参一股, 可不得亲自实地考察一番。
婚后第三年仲彦秋就把象征逍遥派掌门地位的令牌交给了李秋水,他本身是打算用当年天机子留下的那枚八宝指环,但是想了想还是自己又刻了一块令牌,将那枚指环戴在了手上。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枚指环还是在自己身边放着比较好,这种超脱世俗的宝物总会带着些棘手的小麻烦,他倒是无所谓,他这几个徒弟可脆弱得很。
逍遥派的掌门交接没有什么仪式,也没有什么预兆,就是去北疆看望李秋水新出生的小儿子的时候顺手就送了出去,就跟隔壁村子谁家生了孩子随手送两个红鸡蛋过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