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剑,生平最大的追求便是达到剑道巅峰。
现如今,有玉罗刹这个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倒是给西门吹雪提供了新的思路。
西门吹雪想,或许,他也该给自己寻一把合适的剑鞘了。
眼下正值申时,是冬日里气候最温暖的时段,苗七等人喝着热茶,聊起了分别这一个多月所经历的事情。
“可惜你回来得晚了点,要不然,就能赶上公孙兰被处决的现场了。”陆小凤摸着胡子,一脸感慨的叹道:“你是不知道当时那场景有多壮观,刑场上简直是人山人海,我跟七童隔老远都能听见百姓们拍手称快的声音。”
这件事所造成的影响,远超陆小凤原本的预期。
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发酵,公孙兰的罪行和恶名早已传遍民间,公开处决那天,到场的不止有那些丧命与公孙兰手下之人的家属,还有无数围观群众,以及好奇心旺盛的江湖人士。
公孙兰死的时候,百姓们的欢呼声震的陆小凤耳朵都嗡鸣了起来。
说实话,那场面还挺震撼的,让身为幕后功臣之一的陆小凤倍儿有成就感。
苗七心道,没能亲眼目睹那么大快人心的场面,倒确实是有些遗憾,不过他这一个多月也没闲着,那个杀手组织的事儿,已经有眉目了。
“说起来,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和香帅他们是怎么结识的中原一点红?”
在叛离组织之前,中原一点红可是杀手界名副其实的无冕之王,凡是他接受的任务,从未有过失败的例子,所以江湖中甚至没有人知道一点红的真实相貌。
陆小凤好奇的是,这个鼎鼎有名的杀手,怎么会和素来与人为善、从不杀人的楚留香相交。
“我认识一点红是在没有来中原之前的事,不过楚大哥和一点红结交的时间比较早,据说是在调查天一神水案的时候,不打不相识的。”
“你一定想不到,一点红是个怎样的人。”
苗七眨了眨眼,故意吊了吊陆小凤的胃口。
“那你倒是快跟我说说啊!”陆小凤一脸憋屈的催促道。
“想知道啊,那你倒是求我呀,你求我我就告诉你~”
“你!”陆小凤急的拍桌,正想对苗七这番恶趣味的态度提出抗议,却忽然感觉一道极其慑人的视线锁定了自己。
他扭头一看,顿时熄了火。
得,有家眷了不起啊,他老老实实的等着还不成么……西门伯父您能别用那种让人浑身发毛的眼神瞅着我了不?
被陆小凤那副受气小媳妇儿的模样逗乐,苗七忍着笑继续道:“其实一点红人特单纯,他当初会进沙漠,是因为有人用楚留香的名义骗了他……”
说实话,一点红的遭遇实在是太倒霉了,比他还要倒霉,竟然打开头就撞上了石观音和无花,被打得落花流水,然后被姬冰雁碰巧捡了回去——
“后来知道自己是被忽悠了,一点红还憋着口气查了很久。”
可惜等一点红查到罪魁祸首的时候,苗七和楚留香等人已经干脆利落的废了柳无眉。
在苗七看来,一点红是个心思单纯到叫人没法儿不喜欢的人,他做杀手,是因为自幼就被杀手组织的首领收养,他进沙漠,是因为要报答楚留香手下留情的恩,他背叛组织,是因为想保护自己的朋友。
他的心里没有任何弯弯绕绕,纯粹的仿佛稚子。
“有机会的话,真想和他结交一下。”
陆小凤喜欢交朋友,现在尤其喜欢交那种心思单纯的朋友,因为和这样的人做朋友,会非常的轻松和愉快。
嗯,这样至少就不用担心朋友在背后算计他。
霍休那事儿实在是忒糟心,让陆小凤都快留下心理阴影了。
闲聊到傍晚时分,苗七等人便开始着手布置院落。
马上就是除夕了,按照惯例,家家户户都要张灯挂彩贴对联,苗七在塞北过的小年,错过了集市,家里头没有什么年货,但花满楼向来心细,早就提前帮苗七准备好了东西。
一群会武功的人干活,效率自然是极快的,不过两柱香不到的时间,该布置的东西就全部搞定了,连西门吹雪都被陆小凤给拉着,帮忙挂了几个灯笼。
看着焕然一新的院落,苗七只觉前所未有的安心。
这里是他的家,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根,身边是他的朋友和伴侣,还有他心爱的球球——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是那个四处飘零,没有归属感的异世来客了。
真好。
但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山东,薛家庄后山,一座僻静的院子内,忽的传出了一阵‘砰砰乓乓’的声音,这声音断断续续持续了许久,才安静下来。
不多时,两名黑衣蒙面人悄然退出院子,顺着一条偏僻的小路渐渐行远。一直退到山下的一片树林中时,二人才停下脚步,面面相觑片刻后,皆是露出了苦涩的笑意。
其中一位身形较高的黑衣人低声叹道:“这日子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头。”
“哼。”另一人嗤了一声,眼中流露出些许不满,抱怨道:“麻烦又不是我们惹来的,尊主整日只知道责骂咱们,却连幕后之人的半点儿消息都查不到,底下的兄弟们折了一批又一批,他还不同意暂停生意……”
要不是实力不够,他都想效仿组织的前头号杀手中原一点红那样,也叛逃了。
“嘘,慎言!”
警惕的打量了四周一圈,那高个黑衣人无奈道:“这些话你切莫再对其他人提起,万一传到尊主耳中,你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活的。”
“放心吧,除了你之外,我谁也不敢相信,更不敢对他们说这些话。”
闻言,高个黑衣人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随后又立马恢复平静,催促道:“咱们赶紧走吧,这里可不是什么说话的好地方。”
“嗯。”
当晚,一封密信从山东遥遥传向江南。
第112章
过完年,西门吹雪便回了塞北,向来闲不住的陆小凤也紧跟着告了别,说是身上没钱花了,要去找点乐子。
陆小凤有个绰号叫‘陆三蛋’,这三蛋分别是混蛋、笨蛋、穷光蛋。
女人喜欢叫他混蛋,因为他是个永远收不住心的风流浪子,朋友喜欢叫他笨蛋,因为陆小凤的精明很少在朋友面前展现,而穷光蛋这个说法,则是陆小凤时常用来打趣自己的。
他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喜欢喝最好的酒,给女人买最贵的首饰和胭脂,不管身上带了多少钱,要不了多久,就会散得一干二净。
可陆小凤从来都不会为钱财而发愁。
他有很多赚钱的法子,其中最常用、最好用的法子,就是赌。
一般人赌钱总是十赌九输,陆小凤却是十赌九赢,他的赌术很厉害,运气更厉害。
赌场一般都不会欢迎陆小凤这样的客人,因为在陆小凤身上,他们别说是赚钱,能不赔的血本无归就算是好事儿了。
已经有很多赌场把陆小凤设成了拒绝进场的客人,所以这一次,陆小凤想要去赌场捞钱,得稍微费点儿力气,找个自己以前没去过的地儿。
他想了又想,忽然发现除了关外,自己竟然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当然,陆小凤完全可以易容一番,又或者是刮掉两条胡子,脱下标志性的红披风,重新换个身份混进赌场,但是前者他嫌麻烦,后者又不情愿……
最后,陆小凤只能雇了辆马车,朝着关外行去。
关外最近很乱,无数奔着罗刹牌而来的势力聚集于此,他们表面上维持着和谐,内里却像是一锅滚烫的热油,只要稍有一滴水花溅入,便会沸沸扬扬起来。
陆小凤一路低调的抵达了边城。
他无意多惹麻烦,只想找个赌场进去捞上一把,赚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费。
这地方的气候格外阴冷,陆小凤找了家客栈入住后,便开始向店小二打听情况,他想知道城里最大的赌坊是哪家,以及哪里有可以泡澡的堂子。
“客官您是头一次来这里吧,咱们城里啊,就只有一家赌坊,跟这儿离得不远,您出了客栈左转,再走两条街,就能看见那银钩赌坊的招牌。”
店小二搓着手,嘴里冒着哈气,目光一个劲儿的往陆小凤放在桌上的钱袋飘。
“至于澡堂子,那就好找多了,光是客栈附近就有三四家,不过,您要是想找个环境好点儿的,还得去银钩赌坊那边儿,咱们城里最大的澡堂子也开在那里。”
陆小凤满意的点了点头,随手捞起钱袋,从里面取出一锭碎银扔到了店小二的怀里。
“行了,让厨房给我热壶酒,再上几个小菜,这儿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越往关外走,一路上能歇脚的城镇就越少,陆小凤已经有两天功夫没吃顿热乎饭了,他这会儿就想赶紧填饱肚子,然后去泡个热澡,等缓过劲儿来,再到赌坊玩上几把。
是夜,黑暗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一片静寂。
陆小凤跟在一人身后,脚步轻快的朝着前方走去。
他没想到,在这偏远的边城,竟然也能遇到一位老相识。
方玉飞,绰号银鹞子,是个小有名气的花花公子,吃喝膘赌,样样精通,武功也还不错,跟陆小凤算是一对臭味相投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