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福生低头看过自己身上的光,果然如他所想一般,是黑色的,就像长满了胸毛和腿毛,真恶心!他被自己恶心得一天都吃不下饭。他想让白玉龙钮把自己的这项特殊技能收回去,要知道一低头就能看见胸毛和腿毛般的黑光是一件多么震撼人心的事情,震撼的胃里都要风起云涌了。待胃里风起云涌一番后,常福生又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个个身有黑光的都是倒霉蛋,那么···他也是倒霉蛋大军中的一员,自己出门可能被狗咬,被鸡啄,还有可能摔个半身不遂,最最重要的是,还有可能走着走着就丢钱了!一想到这些,常福生就觉得自己好像被粽子王盯上了,背后一阵一阵的凉意···这样,不好,不好。
考虑了两天,常福生决定把白玉龙钮送回它原来待的地方,于是就有了最开始的那一幕。
关于剁左手还是剁右手的问题,常福生从月落乌啼霜满天一直想到了夜半钟声到咳喘,在一连串咳嗽声中,在一阵阵胸腔收缩的疼痛中,常福生认识到了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如果再下斗摸金,身上的黑光会越来越重,恐怕这条小命很快就要交代在斗里了。人生在世,最可怕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没花完。想想自己在地上留的“宝藏”,常福生有了勇气剁左手,自己存的钱足够一辈子吃穿不愁了,干嘛要跟自个儿小命过不去呢?嗯,就此离开盗墓界,让皇陵客真的成为传说吧。在想通的那一刻,常福生顿时觉得通体舒畅。
人世诸苦,烦恼忧伤,不过是看不透,想不开,放不下。看透了,想开了,放下的痛苦只是在那决定的一瞬间,之后便是超脱。
常福生把白玉龙钮送回了战国墓,但他依然能看到人身上的光,他看到自己身上的黑光似乎淡了一点,可又好像没有淡,那又怎样?看淡就好。
☆、chapter 14
不下斗的日子很无聊,常福生为了消磨时间干了很多事,在山里养鸡,在内蒙放羊,最扯的是在上海街头摆摊装半仙给人算命,跑了大半个中国,常福生发现其实不下斗的日子也能过得有滋有味。他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定居在了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城,一家和满,渐渐的,他身上的黑光越来越淡。他大概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过,最后他会在小学成为一名音乐老师——在他老婆的影响之下。皇陵客成了音乐老师,这世界多神奇啊!脱胎换骨,说的可不就是这个嘛!
常福生以为他会就此平平静静地走过他的一生,曾经下斗的日子,不必忆起,不必顾盼,早已随风而去。他就像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俗世老头,傍晚,出去散个步,然后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幸福得简直像不真实。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的黑光始终不能完全散去,常福生在早些年很是焦虑,但随着年纪愈大,他倒是看开了,黑光始终不愿散去,那他便等待,等待报应。
时间刻画史书很公平,无论你做过什么,时光的书页上都一笔一划镌刻清晰,你说你忘了,哪有那么容易?有时候,一条小径一扇门,就足以让你回到曾经。皇陵客终是皇陵客。
有个戴棒球帽的男人找到了楚河,他对楚河说,他要找一个人,那个人的外号叫作——棺材底下伸手。
尘封三十余年的外号再次被人提及,江湖是否会再添腥风血雨?而谁又将成为拯救世人于水火的救世猪?一切谜底,且听下回分解···哈哈哈,开个玩笑,这句话用在这儿太顺了,一时没刹住。(滚你!)
棒球帽男人不知是从哪儿打听到了曾经道上有一号人物叫作棺材底下伸手,他手上有一样宝贝——白玉龙钮。那可不是普通的白玉龙钮,这枚白玉龙钮上沁了血,可真真是样神器!
还存在在这世上的神器可不多了,屈指可数,后母戊鼎算一个,驻龙气,承气运,彰礼乐;金缕玉衣算一个,它是让人最接近永生的存在,只可惜,差了一点,但也就是这么一点,让永生成为了破灭的神话,可既是如此,金缕玉衣依然是一样神器;曾侯乙编钟勉强算一个,金声玉振,千古绝响;越王剑吴王矛算俩,砺光裂岩幽,其意可破天,是真真正正比倚天剑和屠龙刀还牛掰的存在,号令天下,莫敢不从。这些都是无法用价格来估量的宝贝。
楚河消息灵通,愣是把三十多年前消失的皇陵客给找了出来,兜兜转转大半个圈子,原来皇陵客与他就居住在同一个城市。楚河带棒球帽男人找到了常福生,那时常福生正在槐树下拉二胡,一只瘦小的黑猫慵懒地在槐树旁的草丛里打了个哈欠,两只眼睛眯成了两条细缝,细看之下,你会惊奇地发现,两条细缝里的眼眸颜色居然不一样,一只是幽蓝色,一只是淡金色,光彩熠熠,使人沉醉之余更有一丝心悸。
太阳渐渐下沉,余晖照耀大地,棒球帽男人来到常福生面前,弯下腰,笑道:“常先生。”
二胡婉转的声音戛然而止,常福生抬头看了棒球帽男人和楚河一眼,淡然问道:“你们是什么人?”常福生语声平淡,可心下却掀起了翻天巨浪,棒球帽男人和楚河周身都是黑光弥漫,这本不是什么出奇的事,可是就在他们靠近自己的一霎,自己身上淡淡的黑光竟有异动,徒然间浓郁起来。随之,心猛地一颤,好像预感到将有不好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该来的,总是要来吗?
“常先生,我们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知道你是什么人,皇陵客。”棒球帽男人把最后三个字的声音压得极低,只有他和常福生两人才能听到。“不知常先生可否赏光,听说清风阁的白条味道极鲜。”
棒球帽男人就是邹思。
常福生心下诧异,但还是点了点头,这个时候否认自己是皇陵客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已经十分确定他的身份。把陈年旧事扯出来,果然是来者不善,看来这清净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常福生心里苦笑一声。罢了罢了,偷得三十余年平静,已是实属不易,也该知足了,就跟他们走一趟,且看看他们是要玩个什么花样吧。
他们不知道在他们身后,一只瘦小的黑猫紧紧跟随···
清风阁常福生曾来过,环境不错,小巧雅致,有几分江南小桥流水人家的意蕴。不一会儿几道菜上来,邹思没跟常福生绕弯子,直接就挑明了自己老板对白玉龙钮感兴趣,希望他能忍痛割爱,至于价格,一切好商量。
听到白玉龙钮这几个字,常福生夹着白条的手一松,鱼肉掉在了桌上。怎么会有人知道他曾盗出过白玉龙钮?那个斗是他和另一个人一起摸下去的,他出来还是热的,另一个人出来就是冷的了。而且这白玉龙钮他也没在人前拿出来过,况且白玉龙钮到手不过十来天,他就送了回去,怎么会有人知道?难道那时候有人监视他?怎么可能?他那会儿看上去大大咧咧,但其实做事十分小心,不然怎么能在大大小小的斗里全身而退。呃···至少没缺胳膊少腿。不是监视,那又是谁?
楚河眼神往常福生处瞟了一眼,不紧不慢地一筷笋干送进嘴里。这位皇陵客果然不知道他们这些“情报人员”的厉害,有时候,死人也可以“开口说话”。
“不好意思,年纪大了,手脚不灵活。”常福生把筷子放下,暗暗将自己尴尬的表情收好,“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白玉龙钮不在我这儿。”
“是吗?”邹思的语气传递出一个讯息,他并不相信常福生的话。
“我已经说了白玉龙钮不在我这儿,信不信由你。时候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多谢款待。”常福生离席而去,邹思没有阻拦,楚河更没有阻拦的理由,他只是个情报贩子。
常福生走出清风阁,只觉得胸口闷闷的,其实在听到对方说出皇陵客三字自己流露出诧异的那一刻,自己在心态上就已经输了。
清风阁内,楚河问邹思:“你相信他说的话吗?”
邹思手指轻敲桌面,似在思索:“他一再强调白玉龙钮不在他手上,我相信他没有说谎。可是他为什么要一再地强调呢?”
“为了更有说服力?”楚河试探性开口。的确,楚河说的没有错,只是没有说全。
邹思轻笑一声,说道:“因为他紧张,因为···虽然白玉龙钮不在他手上,可是他知道白玉龙钮在哪里。”
第二天,常福生被一群人带上了一辆越野车,带头的正是邹思。那一去,常福生再也没回来。
黑猫知道经常给它喂食的那个老人死了,记忆里,一个光头,一个带棒球帽的男人是凶手。
在常福生死后的几天里,黑猫每天都会到常福生拉二胡的地方,静静地趴在草丛里,二胡声再没有响起,也再没有人迎着夕阳,给它投下面包。它依稀记得它不是猫,虽然它和猫是那么相像,具体是什么,它自己也忘了,它敢肯定,它不是猫,因为没有一只猫可以控制梦境!在梦中,它就是神,可以无限发挥无限创造,只要它想到的,它就能让这场景在梦中无比真实地上演。
它可以控制别人的梦,也可以控制自己的梦,可是无论它在梦里如何强大,现实总是不堪一击,梦里的神到了现实生活中就成了一只瘦小的小野猫,长得不好看,一身黑色的毛发更是不讨人喜欢。它总是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和一群又一群流浪猫抢食吃,骨瘦如柴的它是注定被欺负的那一个,不知多少次在其他流浪猫低沉的吼声中被吓退,不知多少次饿着肚子在西风里度过漫漫长夜。或许是经历了太多凉薄,所以对温暖格外珍惜,在它的记忆中,常福生是给了它最多温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