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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瓶邪]房租总会到期的 (仲品越)


  夹层被小心地打开,乍一眼夹层里似乎堆满了毫无用处的废纸,吴三省小心翼翼地把一堆废纸拿起来,很明显可以看出来里面包裹了东西,一层一层废纸打开,最后,一件精美的青瓷鸡首壶展现在众人眼前。
  果然和猜想的一样,这事情,大了!
  夹层里的东西一样一样被清理出来,总共近千件大小瓷器和陶器,大部分保存得非常完整,有一小部分出现残缺。
  吴三省点了一根烟蹲在瓷器和陶器中央,面色沉重,这件案子关系太大,不是他能接得了的,现在的走私都呈集团化,他的人手根本不够,看来要先上报省公安厅。
  看了眼时间,原来已经10点多了,吴三省站起来,大手一挥:“都散了吧,回家吧。”
  胖子敲了敲酸痛的腰,嘀咕道:“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肉又小了一圈···”
  潘子拍着胖子的肩膀说:“你啊就该好好减减肥了,不然以后有你受的。”
  大奎觉得手臂的二头肌又壮了一点。
  王盟觉得这一天过得特别充实。
  张起灵钻进了吴邪的伞里,两人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中。
  “吴邪,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因为···你那么晚还没有回家,有点担心你啊···”
  ···回家。
  下了车快到家门口了,张起灵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吴邪惊道:“你别告诉我你忙到现在连饭都顾不上吃!”
  张起灵点了点头。
  吴邪觉得自己真是被他打败了。
  拉着他到便利店,买了几个包子,突然间想起来其实自己也没有吃饭,于是又多买了几个。
  张起灵一脸嫌弃地看着吴邪手里的包子,他上次吃包子是在小学时候,他咬了一口就扔掉了,他要的明明是肉馅儿的,结果拿到手的却是豆沙。
  “你就是这么管我饭的?”
  “喂,大爷,这个点有得吃就不错了,我上哪儿给你弄大餐去?或者你愿意回家吃阿三吃剩下的?”
  张起灵认命的咬了一口包子,叉烧包,味道好像还不赖。
  进了家门,阿三一脸讨好地蹭着吴邪的裤管,吴邪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吴邪打开灯往饭厅方向一看,呵呵,饭厅里的战况怎一个惨烈了得···酒架上的红酒少了两瓶,地上多了两堆玻璃渣子,还有流淌一地的红色液体散发着阵阵酒香。餐桌上满是猫脚印,菜甩得满地都是···
  忍无可忍的吴邪弯下腰“温柔”地对阿三说:“阿三啊,你应该庆幸我不吃猫肉,不然你现在就在锅里了。”
  阿三见情况不对,拔起腿就跑,心里默念:我不就是喝高了跳个舞嘛···
  张起灵轻笑一声,默默拿来了扫帚开始打扫,吴邪拿了抹布收拾桌上残局,这场景怎么看怎么温馨,只是当事人不这么想。张起灵:我怎么觉得我好像养了两只猫?吴邪:我一定要掐死那只猫!
  终于把战场清理干净了,吴邪像死鱼一样趴在沙发上,嘟起的嘴都可以挂上一个油瓶了。
  翻了一个身,怔怔地看着正在做俯卧撑的张起灵:“我觉得我真像你妈,又管你吃饭,又要帮你打扫屋子。”
  张起灵的动作突然停住,一滴汗从发梢滴下:“没有,我妈才不会管我,而且,你比我妈可爱多了。”
  ···老子最讨厌别人说我可爱了!你信不信你再说我可爱我就在饭里下毒把你毒哑喽!
  躲在窗帘背后的阿三发现暴风已经转移,果断又开始得瑟起来,喵~你有贼心也没贼胆,再说你舍得吗?人家不就8点还没回来,你就风风火火地出去找人了,我已经闻到了浓浓的JQ的味道···呜~以后我恐怕都要在无时无刻不变身成某种发光体的生活中度过了,喵~
  没想到啊,一声“喵~”竟然可以包含那么多的意思,真是让人⊙﹏⊙b汗!
作者有话要说:  两口吃了一只粽子,太凶残了,差点被噎死。

  ☆、chapter 13

  这是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陈旧故事。
  三十多年前,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午夜夜黑不见月,凛冽的山风吹得人瑟瑟发抖,干枯的落叶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个声音突兀地出现在这夜色中:“TNND,这么黑的夜色都挡不住我身上的黑光,要死了,要死了。”
  说话的那人就是常福生,那时候他才二十六七许,却有了十余年的倒斗生涯,他脑袋活络又能吃苦,年纪轻轻就成了倒斗的一把好手,承蒙道上的人抬爱,被冠了个雅号——皇陵客!那会儿他年轻气盛,又仗着自己手艺好,可没少打皇陵的主意,就连一些比他成名早的前辈都不敢下的斗,他敢一个人摸下去,脱了一层皮上来,没事,养养又是一身龙筋虎骨。不过他还有另一个外号,而且人们也更喜欢叫他的另一个外号——棺材底下伸手。你问我棺材底下伸手是什么意思,呵呵,可不就是死要钱嘛!
  常福生幼年时候家里特穷,一碗清汤里一小撮粗盐再加几根野菜就是一顿,家里幺妹就是因为营养不良,没有熬过出生后的第二个年头,没过多久父母也相继染病去世。常福生没了办法,他一个屁大的孩子要养活自己和二弟,只好跟人去挖死人墓,听说一个盘子就能换一袋白面,天下竟有这等好事!
  从小过怕了苦日子,常福生对钱看得异常重要,但真正造成常福生对钱视如生命从而心理扭曲的却是另一件事,那时候常福生才跟家里的石磨差不多高,长期营养不良让他个子矮小,身材纤细,看上去就跟十岁的小孩一样,其实那时候他都十三岁了。父母已逝,他和二弟两个人相依为命,细数来他跟人下斗也有三百多天,快一年了。这一年里,他让二弟两个月有顿饱饭吃,然后是一个月有顿饱饭吃,再然后是可以每半个月有顿饱饭吃了,常福生心里挺满足的,至少他和二弟饿不死了,就是两个人没能剩下什么钱来,都换了口粮。天有不测风云,冬日的严寒让二弟患上了肺炎,常福生带他到镇上医院去看时,二弟的病情已经很严重。父母病逝的伤痛依稀还在眼前,这会儿二弟也要离开了吗?怎么可以···常福生求医生救救他的弟弟,医生伸出了两根手指,常福生哆哆嗦嗦地问道:“2分?”医生摇了摇头说:“20。”有种进口药可以缓解二弟的病情,不过价格对于常福生来讲简直贵的离谱,常福生真想一口老血吐给那医生看。20?你把我卖了都不知道有没有20!最终,常福生的二弟永远的留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季。
  二弟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唯一的亲人就在这呜咽的寒风里静静地离开了,从此天大地大,四海无家。一个人的地方,怎么叫家?心无所归,怎么叫家?常福生常常在想,要是那时候能拿得出20块钱该多好,就算把他卖了也可以,真的,那样二弟就不会死了···对了,钱!是的,钱真是个好东西,有了钱可以救命啊!可是···用来救谁的命?哈,没事,再也救不了二弟的命了,可它还能用来买东西,有了钱,什么山珍海味买不到!钱真是个好东西,我要挣钱,我要挣钱,我要挣很多很多钱···
  他不是钻在了钱眼里,他是疯在了钱眼里。
  之后就是一代皇陵客的传奇故事,一座座皇陵,挥了很多汗,流了很多血,也挣了很多钱。
  “咕咕,咕咕···”不远处树冠上一只大鸟叫唤了两声,然后扑棱着翅膀飞走了。常福生在掂量着心中的两件东西孰轻孰重,那只大鸟吵得他心烦意乱。
  左手是金钱,右手是生命,到底该舍弃哪一个?这个问题对于常福生来讲是个鱼与熊掌的问题,剁左手还是剁右手?难道就不能鱼与熊掌兼得?左手右手都是肉啊,剁哪个都会疼。
  十天前,常福生从一座战国墓中出来,一身邋遢的他紧紧揣着怀里的东西,笑得贼眉鼠眼,口中默念着:“发财了,这下发大财了。”他的怀里是一块白玉龙钮,一块普通的白玉龙钮只能卖出个好价钱,见过“大世面”的常福生又怎会如此?这块白玉龙钮很不一般,仔细看你会发现它那泛黄的玉身上别有玄机,丝丝红线在白玉中纵横,就好像白玉的脉络一般,就因为这红线,整块白玉龙钮就好像有了灵魂,变得灵动起来。这些红线不是它物,就是人血!常福生是在墓主人的棺椁里翻出的白玉龙钮,墓主人死于战火,下葬匆匆,常福生敲通棺材的时候还闻到了千年不散的血腥气,当时白玉龙钮就是被紧握在墓主人的右手,右手依稀还可见干涸的血痂。血线就是浸润了墓主人的血才会形成的,只是有一点很奇怪,曾经常福生也见过浸血古玉,红色都是呈团块状,不知为何,在这里竟成了血线,但也就是这份特殊,让白玉龙钮更加珍贵,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在得到白玉龙钮的那个晚上,常福生抱着白玉龙钮做了个梦,梦醒后,他发现自己多了一项技能,他可以看到光了。看到光有什么稀奇的,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看到光好不好!可是常福生看到的光不是普通的光,是人身上的光,很神奇,有些人身上的光是白色的,有些人的光是黑色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光,只是光的强弱不一样。当黑光浓郁到一定程度,那人就会遭遇一些不好的事情。在得到这项技能之后,常福生曾观察过一个身如披有黑纱的人,第二天他就被狗咬了,还有一个黑光如墨的人,没到一个星期,他就淹死在了河里。也许人身上的光就像一本功德簿,如果你做了好事,你身上的白光就会盛一分,白光会佑你平安,相应的,如果你做了坏事,你身上的黑光就会强一分,你也越容易交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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