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来一直以为,Toey仍爱着他。
即使这三年,他们没有一起。Toey也一直没找别人,过着独居生活。
但现在,他不确定了。
他变得这样洒脱,像极了年轻时的模样。
这曾是他身上最大的闪光点。
现在却令他害怕。
片场休息时间,Ohm坐在椅子上跟toey传着简讯。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吧?
——什么日子?
Ohm发了个无语的表情。
——你答应过我,每周给我做一次饭。今天已经是周日了。
该不会,忘了吧?
——哈哈哈!我逗你的呢!怎么可能忘?放心啦老板,你一来保证就有的吃哦!
toey总是给他起各种古怪的称谓,例如“老板”、“大明星”、“有钱人”。而Ohm常常会被他的话语逗笑。
例如现在,他就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最近好像心情很好。”
经纪人Dew在他身边坐下。
Ohm收敛了笑容。
“是不是谈恋爱了啊?”
Ohm看他一眼,没有做声。
Dew连忙摆手解释道:“别误会,我可不是要干涉你。之前那份合约已经到期,你爱跟谁交往是你的自由。只是在媒体面前不要太张扬就好。”
“我有分寸的。”他沉声回应。
Dew欣慰地点头,然后长吁一口气,开始感叹: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概三年前吧?
你跟那时相比变化真大啊!
老实说,带了你这么久,我是真把你当弟弟,也真心希望你能获得幸福。”
他拍拍Ohm的肩,语露真诚地说着:
“知道吗?当初我之所以劝你分手,是因为我看出来那段恋情让你很不开心。
恋爱的目的是给人带来快乐,而不是忧愁。”
他又补充一句:“不过你现在这样就很好。”
Dew太功利主义。他只希望得到生活中的美好,而拒绝人生五味的酸与苦涩。
这也是他一直不婚的原因。
Ohm沉默一阵,回了句“谢谢关心”。
两人便停止了交谈。
Dew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旋即笑了笑。
Ohm没告诉Dew,他的忧愁与快乐都是因为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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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和Dew还是有交过心的。
Dew比他大十几岁。
他常常说:“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
其实他只是想显摆,自己的人生阅历有多丰富。
不过在他面前,Ohm的确像小屁孩一样,被他牵着鼻子走。
Dew经常换女朋友。
当然他并不是那种生活糜烂的人,只是偶尔放纵。
他的每段恋情维持时间不算短,有时是一年,有时是几个月。
他说恋爱的目的是让人心情愉悦。当你对另一半的感觉只剩“不耐烦”和“苦闷”的时候,这说明已经到达恋情的结束期了。
就是这样一个对恋爱随意的人,原来也曾经有过倾情付出的年岁。
一次喝酒,Dew聊起他学生时代的往事。
“我曾经有一个很爱的人。
可以说,她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即使我以后再遇到其他人,也不会像爱她那样拼尽全力了。”
Dew缓缓说着,脸上带着陷入回忆的迷惘。
“那时候还是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但是我没钱。我的家境很苦,家里连电话都装不起。
我想每天听到她的声音。不见面的时候,也想能跟她说上话,分享生活中每一件小事。
因此连续数月放学我都去打工,当完跑堂又去夜市摆摊。终于,我凑够了钱,买了一对情侣机。
我还记得当时她拿到手机的时候,她的笑容,她喜极而泣的眼泪。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
我本以为,那么炽热的爱情,一定能走的很远。
但是工作后,我们就渐行渐远了。
她的工作忙,我的工作也忙。她有时间的时候我在工作,我放假的时候她要出差。
我们变得不同步了。然而谁也不愿意迁就。结局自然是分手。
你一定会问,分手的理由是因为爱情消失了吗?
不是的,我仍然爱她,分开时她也还爱着我。即使现在我也会这么说。
我们分手,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因为,我们长大了。
当我们还年少的时候,爱似乎就是全部。你会为了她的一句话,一个眼神,拼命折腾,哪怕受伤也要继续。
那是因为,当时我们还什么都没有。我们以为爱情就是全部。
但是当人长大了,我们有了工作,有了生活的负担,你才发现,爱情只是其中很细小的一部分。
这时候,你不再会为了爱情做出妥协,做出退让。
因为你有了更高的理想。
诗人总是赞扬爱情如何高尚如何伟大。但事实上,他们不会为了任何一段爱情,放弃对创作的追求。
看吧,即使对于浪漫主义的诗人,爱情都是可以被牺牲的。”
当时的Ohm的确被他的这套言辞说服了。
他在想,Dew那么精明干练情商高的一个人,在恋爱中有过无数的阅历。然而连他都无法真正掌握爱情。
那么又何况是恋爱经验匮乏的自己呢?
他不知道的是,有人恋爱一千次,都无法体会到爱情的真谛。因为他们总是在爱的时候先考虑自己。
一段恋情结束,他们可能会惆怅,会惋惜。但是绝不会回头,也不会反省。
有些人则不同。
有人只爱一次。
但这一次,即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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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开着车。目的地是toey的公寓。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他,吃到他亲手烹饪的菜肴,他就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即使在等红灯,他的手指也因心潮澎湃而在方向盘上敲打着节拍。
此时临近傍晚。夕阳渐渐隐秘在晚霞深处。
这时候Ohm偶一转头,视线向左前方一瞥,就恰好看到了toey。他穿着白色的T恤短袖,步履从容地拐进十字路口的一条小巷。
Ohm记得那条路比较僻静,而且里巷连着里巷,要走过三个路口才会通往热闹的马路。
于是,他做了个疯狂的、平日绝对不会做的举措。
他将跑车停在路边,从车上取出助理准备的墨镜和口罩。佩戴好后,他下了车,跟着toey穿进了里巷。
toey在前面走着,而Ohm在后面跟,静静地注视着他的背影。
他这才注意到toey走路时候的习惯:他会将双手背在身后,脚尖先点地,跃着轻快的步伐向前。
看上去活泼极了。toey似乎心情很好,断断续续的曲调自他口中溢出,飘扬在空气中,溜进人耳里。Ohm不禁被他的快乐感染,跟着在心里甜笑。
而他纤细的手腕上还挂着一条银色手链,手链上的圆铛就随着他的动作铃铃作响。
Ohm傻傻地跟在他身后,始终保持着7米远的距离。
不更靠近些也不离的更远。
他就这么跟着toey走过几条巷口。
好在这条路上鲜少有行人。他并没有遇到粉丝或是被路人认出。
终于,在最后一条里巷的中途,Ohm停了下来,不再继续前行。
他目送着toey穿过马路。
Ohm觉得自己有点傻。
跟什么呢?像极了跟踪狂。反正一回家,就能见到他。
家。一想到这个字眼,心头仿佛有股暖流缓缓流过。
Ohm笑着摇摇头,准备转身。
然而他的脚步僵住了,停在半路。
穿过马路的toey进了一间餐厅,然后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那个座位早已有人等候。
Ohm本来有轻微的近视。但三年前,为了拍摄便利,他做了视力矫正手术。
他现在真希望自己是看不清的。
但他还是看见了。
那个等候的人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衣着朴素,大方得体。
对演艺圈美女司空见惯的Ohm来说,她算不上漂亮。只是气质淡雅舒服。
toey冲那人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他的双唇张开,似乎在说些什么。
对方也在笑。
然后toey将头深深埋进菜单里……
Ohm听到了一些细微的声音。
这声音只有他能听见。
他低头审视自己,不禁自嘲地苦笑。
原来那是心破碎的声音。怪不得心脏的位置伴随着酸涩在心口蔓延。
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不再需要爱情。
他可以整月整月地工作不休息,似乎永远不知疲惫。
这些年来,他一直反复地提醒着自己,Toey的所有缺点。不美好的回忆向来不是他记忆擅长的强项,但他强迫自己不断回想。
仿佛只要记住这些,他就可以不爱他。
他就可以忘了他。
但是,当Toey死而复生的那一刻,当他从河里被救起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了。
现在的他想回头,想转身。
但是Toey已经不在了。
或者说,那个爱着他的Toey,他已经永远失去了。
(4.3)
多年后与Toey的第一次重逢,是在一个杂志周年庆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