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借用房东太太的厨房,我做了两份三明治和煎蛋。果然隔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就带着他的行李搬了过来。
“嘿,伙计,你太厉害了!”福尔摩斯瞧了瞧已经基本整理布置完毕的客厅,说道。
“吃早餐吗?”我指了指对面的三明治和煎蛋,要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一忙起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他略微皱了皱眉头,之后却还是同意了。安静的坐在一起吃顿早饭,似乎遥远,却又很温暖!
吃过早饭之后,福尔摩斯接着整理他的行李,我决定出去走走,有着雾都之城的敦伦,在清晨时光,显得非常的飘逸,顺着街道走着,我想起昨晚在行李箱中找到的钱财,和记忆里不同的数目,虽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富有些,总比更加贫困要来有用的多。
买了几件必须的用品,我停在了咖啡厅的门口,自从和太太结婚之后,我似乎好久没有享受过独自一个人的清晨,闲散的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的清晨。
看着橱窗中的身影,我愣在了前面。这玻璃窗反射出来的人是我吗?
虽然从死到重生,到再次遇见福尔摩斯,我都没有如此的讶异,可是眼前的这个人,让我太过于压抑,他是华生吗?
是的,可是他的年龄和我遇到福尔摩斯的年龄并不相符,还略带幼嫩的脸庞,虽然是个成年人,但是年岁显然不符合。
我伸了伸手,看了看自己的双手,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的手是因为经历过医院的疗养才变得如此白皙,可显然这双手,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有老茧的地方,似乎也只是因为在医学院里练习而来的。
显然我现在的年岁比我认为的要小的多,我的人生跳过了阿富汗战争……
我急忙飞奔回贝克街,租房里传来的是正常的,或者说是大众比较爱听的提琴声,而不是那些有时高亢,有时忧郁,但是总体显得非常刺耳的声音。
“嘿,华生,怎么跑的这么急!”福尔摩斯坐在客厅的边上,手拿着提琴问道,“你的脚步声可真是挺好认的!”
我重新打量着福尔摩斯,那面目是我熟悉的人,可是显然昨天的见面,我自带了太多的情绪,眼前的福尔摩斯更加的年轻、帅气、有力量。那不是为了寻找刺激而吸食□□的福尔摩斯,眼前的这个眼睛里还有着梦想、憧憬的年轻人。
我的目光移到他的手上,显然他的手依旧灵巧敏捷,但是还没有布墨水和化学药物的斑点,这是一双年轻人的手,如同他的眼睛一样。
我们似乎相处的更早,是我的再次降临打破了这一切吗?
我不得而知,但我庆幸,现在的福尔摩斯似乎更加好相处,我们的结局似乎走向更加未知而遥远的地方。但我依旧庆幸。
我想起来了,昨天的见面,他并没有说我去过阿富汗,是的,现在的我应该没有去过阿富汗。
“你的职业是什么?我的意思并不是要打量……”脱口而出的我有些害怕,显然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如此的地步。
但福尔摩斯并没有过多的责怪,此时的他更像个快乐的年轻人。
“嗯,我有一个职业,也算是……”福尔摩斯摸了摸下巴,这个习惯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我现在是个咨询侦探,我自己给自己这个定义,给警局一些人查案,然后功劳归他们所有,我拿走相应的报酬!”
“是个有趣的职业!”我笑着说道。
“嗯,我也觉得,就如同昨天,我看得出来,你是个非常安静好相处的室友,而且似乎打算从医!”
“真神奇,你怎么知道我的打算!”虽然时隔很久,比起前世,福尔摩斯变得更加有趣。
“你手指的老茧部位,显然是医学实验的原因!”
“非常正确,事实上,我准备开一家诊所!”我把前世的职业说了出来,“当然,如果你的那些案子,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会参加!”我顿了顿说道,“你知道,对于我们这种年纪,探案似乎是非常有趣的事情!”
“当然,有些伤口的判断,或者其他方面,我正需要一个专业的人事!”福尔摩斯伸出手来,“能和你租到一起正是太好了!”
“我也是!”我伸出手来,用力的握了握,前世已经消散,不管怎么样,这次,我一定会好好陪伴,我的朋友。不让以后的回忆留下遗憾!
接下去几天,福尔摩斯要么去借书,要么就在做实验。我观察了一下他所借的书籍,果然化学、医学等知识比较受他的欢迎。而且每天下午他总是挑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去练习拳术或者搏击。
作为医生,我建议了几个比较痛的点,福尔摩斯显得非常有兴趣,我们便一起研究了比较实用的攻击地点。
这样两个星期都是如此,我上午寻找合适的店铺,福尔摩斯就做实验或者看书,中午,我们或者在外面吃或者我自己煮饭,对于我的厨艺,福尔摩斯显得非常的疑惑和好奇,自然也有满意。大致好奇的原因是从外表看不出来,我自然笑道:是你的方式还没有掌握的好!他就更加刻苦的研究演绎法。下午的时间就是运动、锻炼,我的体质比以前好了,而福尔摩斯的生活变得规律,身体面色都显得年轻有朝气。
第三节
隔了一段时间,就在我差点就要忘记福尔摩斯的职业之时,有封信寄到了贝克街,是发生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凶杀案。此时,福尔摩斯的名气并没有特别的大,按照他的话,是因为特白厄斯这个警官曾经看过他参与的案件,才会过来找他。
福尔摩斯显然并不特别喜欢这个人,但他的评价也非常的中肯,这个人非常的有能力,但是对于破案来说,想象力更加适合形容他的能力。
“那你去参加吗?”我问道。
“当然,华生,你会和我一起去吗?”居然福尔摩斯会征求我的意见,我非常的高兴,急忙点头说道:“当然,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作为咨询侦探的副手,我还希望把你所有的事件都写成书,让所有人的记住历史上的你!”
“哦,华生,你真是太棒了!”福尔摩斯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那我们就去租马车去吧!”
这天的天气阴沉沉的,伦敦的阴霾总是那么严重。我们在布瑞克斯顿路那所房子的前面下了车,我的伙计果然是决定步行去那里。
虽然我经历过一次,可显然这次我同样的激动与欣喜。
昨夜的一场雨让可能遗留的痕迹几乎都消失,至少在我眼中呈现的是如此。福尔摩斯自信的看着人行道,他看着路边的小草,都看的仔细。
“这个草有什么不对?”我有些疑惑的问道。
“没有,华生不觉得这草长的挺好的!”福尔摩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的表情不用这么担忧吧,放松些!”
这世他居然会开玩笑了,我微笑的点头,站在一边等他。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路边的小径,其中有两次专门停下来仔细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也十分活跃,一会儿像个孩子发现珍宝似的,一会儿又如同遇到世界上最难的难题一般,眉头紧皱。他的表情大约比我前世看的要多的多,是因为年轻的缘故吗?
年轻果然好啊,我望了望天,至少我自己的身体都比以前好的多,年轻就是资本啊!我的心态似乎也发生了变化,要说,以我现在的年纪,实在是不适合做出望天忧虑的表情啊。
突然感觉那屋子门口有目光注视着我,我抬头望去,屋子门口花园外有一道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装有木栅栏。一个不算多高大的警察靠墙站着,他有些好奇的看着福尔摩斯,又有些好奇的看着我,年纪似乎很轻。我搜索着记忆,似乎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
我朝他笑了笑,大约是个刚从警的人,他摸了摸头,也笑了起来,看起来似乎还没有沾染这个社会大多数的恶行。
在湿滑的小路上,留有很多脚印,我相信福尔摩斯心里一定在怪罪那些愚蠢的警察,不然他一定能够发现更多的线索,不过看他舒缓的表情,大致门口的线索,他也发现的差不多了。
在房子的门口,特白厄斯和那个小警察一起在门口等着。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我把一切保持原装未动!”特白厄斯微笑的看着我的伙伴,他的脸上有些骄傲的笑容,作为在警局混了些日子的人,显然他有骄傲的资本。
“可是那儿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我想就算是军队从那里走过,或者一群野兽从那里跑过,也不会比现在更好!”
果然到了什么年代也不能小看福尔摩斯,从他的嘴唇中吐出的字眼还是那么的熟悉。
“我一直在房子里面忙着,我把外面的事都托付给了我的同事雷斯!”他指了指那个小警察说道。
那叫雷斯的警察显得有些害怕,嘟囔道:“对,对不起!”
我的伙伴抬头看了看明显稚嫩的小警察,又抬了抬眉毛看了看我,像是在说:你看我就知道,特白厄斯这个人,功劳永远是他的,灾难永远是其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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