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果然还是弄死丁原比较好吧。
一路嘟哝中,林承瑜来到了济南。
济南城,风景秀丽,泉水众多,闻名天下的更有大明湖,大明湖畔夏雨……咳,应该是苏蓉蓉才对。
不过林承瑜在大明湖转了一圈,并没有看到盗帅的红颜之一的苏蓉蓉,他在湖边好酒好菜大吃一顿,才慢吞吞准备找个客栈住下。
他对剧情不感兴趣,只是打算早点来露个脸,也好一步一步将主角的思维往沟里带。
第一,他原随风是个居心叵测之人。
第二,他原随风心机城府都非同寻常。
第三,比照蝙蝠岛,他怎么的也得是个重口脑回路不正常的boy。
这三点都不难体现,林承瑜已经做好了打算。
“这位兄台。”三日后,他成功的在一家酒楼捕捉到了英俊性感的盗帅一枚。
声音传自面前,楚留香饮下酒水,抬眼看向来人。
他此时一副关外参商的打扮,大胡子黏了半张脸,身形也特地置办臃肿豪迈了许多。
林承瑜是怎么看出这位盗帅的性感呢?
从眼睛,易容术最难改变的就是一个人的眼睛,楚留香光是坐在那里,凝视酒杯,那双沉浸着万千星河的眼睛也让有心人惊叹。
而他抬起头,看着林承瑜时,眼睛里的色彩却是天翻地覆的变了样,从惊艳到好奇,随即笑意友好,这种纯粹与风雨沉淀的经历杂糅在一起,竟毫无突兀。
主要看气质。
林承瑜立刻觉得要勾搭楚留香为挚友的任务一点也不困难了,他反而兴致勃勃的在楚留香面前坐下,然后才故意后问道:“此酒楼客满,可否让在下与你拼桌?”
楚留香当然不会拒绝一个也让他惊艳的人。
“好啊。”
他轻笑,胡子遮住了表情,声音却没有特地加粗。
“相逢既有缘,少侠大可随意,这坛酒,就当我是与你的见面礼,请。”
第2章
林承瑜惊艳。
在楚留香的眼睛。
楚留香惊艳,也在林承瑜的眼睛。
因为他也易容了,平凡的样貌,配上漆如点墨,并且微微上挑灵动异常的眼眸,自是让人影响深刻。
只可惜这双让人惊艳的眼睛,此时在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上。
楚留香不由心痒痒,揣测着对方易容的可能性。
林承瑜坐下后,要了些酒菜,便直接拿起了楚留香附赠的酒坛子往嘴里倒,易容术挡着,也不上脸,酒水洒了半个衣襟,他叹气,连连叹气。
“少侠可有烦心之事?”楚留香当然忍不住的问道,他向来都是爱管闲事的典范,古老的儿子,大多都有这个毛病。
林承瑜被他一问,先是目有悲愤,后又黯然无比,放下酒坛,反问道:“我问你,如果亲弟与一男子交好,你当如何?”
嗯?
楚留香一怔,面露古怪之色,“这……幼弟能交到至交好友,自是好事,若能互相以长处裨益……”
“那,若是因此夙夜难寐,就算做梦,也靥中呼喊其名呢?”
“……许是有特殊之处?不好妄下定论。”
“若是这个一字,变为二呢?”
“……”
楚留香嘴角抽搐,男风在贵族之间本就盛行,奉为雅癖,面前这位少年衣着不凡,配饰昂贵,自也在此之列,不过盛行之中,自然也有否决厌恶之人,这位少年应该就在此列,正为幼弟的歧路而烦心吧。
就在楚留香觉得自己想明白了此事时,林承瑜忽然将酒碗一摔,痛心疾首道:“他喜好男子我也可理解,可是却因对方是遥不可及之人,他便想方设法的找了小人做替身,沉浸于不通之事,身为兄长,这实在是——
这实在是……”
林承瑜说不下去,眼有泪意。
他人之苦,楚留香也不能因以为乐,转眼,他便伸手拍着林承瑜的背部,佯装豪迈道:“七尺男儿不落泪,这等小事,等你幼弟长大成家,自然会明白男人与女人的差别。”
林承瑜斜眼瞥他,摇头道:“若是普通男子,幼弟或许醒悟,可对方实在不同凡响。”
不同凡响?林承瑜看来才不过十六岁,他的幼弟必然比他小,这个年纪会喜欢什么口味,肯定是一些脂粉味重,貌若好女的男子才对。
楚留香心想的同时,觉得有些无趣的将酒碗放置唇边。
“大哥一定尝尝我要的这坛酒,招牌女儿红,唉……我也不知道幼弟到底是怎么着了魔了……”手利索的将楚留香的酒碗拿走,重倒了一碗放回他手里,林承瑜仿佛开启了诉苦模式,“虽说这男子的确是天下少男少女的梦中情人,可是对方年纪都那么大,风流韵事又不少,绝对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年纪大?楚留香喝了口酒,觉得有些奇怪。
林承瑜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道:“我是一定不能让弟弟误入歧途的,就算是杀了那个替身,也得让他幡然醒悟,只是这样也违背了我做人的原则……”
还以为林承瑜不忍心,楚留香欣慰的暗中点头。
林承瑜有些为难的看向楚留香,忽然右手拍桌高兴道:“我知道了!如果能见到那个害我弟弟于此境地的人,我一定好好下药整治他一番才行!”
他挥舞着拳头,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你说了这么久……既然你弟弟喜欢的那个人非常有名,那我应该也听过吧。”
“应该听过吧,一个小偷而已,叫什么盗帅楚留香。”林承瑜摊手,哈哈大笑道:“盗帅啊,真不知道故意把孔雀羽毛擦的那么亮,是不是就是为了勾引像我弟弟那样的人。”
而楚留香早在林承瑜说出他名字的时候,一口酒水喷了出来。
而对面的少年则是立刻将身上的披风解下来,将他喷向对面的酒水全部接住,然后收合放在桌面上,手法之快,姿态之流畅,好像早料到他会有此反应。
做完,也说完后,少年欣然一笑。
“大哥何必惊讶,只需一面,完成此事很简单。”
……
傍晚,从快意堂挥洒万金的楚留香回想此事,只能纠结于自己的行踪是否败露,少年是否真的给他下药?
鉴于他鼻子不灵,内力运转也无异样,所以也没有当场拿下少年,只打算以后找苏蓉蓉检查一番,萍水相逢,事前又无任何人知情,他应该没有那么倒霉。
为他莫名其妙的风流债摇头苦笑不得一阵,很快的,楚留香也不需要对此事翻来覆去的思量了,因为马上就有一位美人要自献枕席,而他也很快能领会到林承瑜给他下的药,到底有什么药效。
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可不是香帅能做到的。
至于完成让楚留香印象深刻成就的林承瑜,此刻漠然站在一条大船上,这艘船的标记正是金。
万福万寿园最得宠的小公主金灵芝就在一旁作陪,主位上还坐着金四爷。
林承瑜卸了易容,俊俏的面容并无多余神情,墨发一丝不苟的用发带束好,背挺腿直,一柄大关刀斜背在后,全然一体的武学世家礼节风度。
金灵芝道:“原哥哥都不问我们去哪?就要跟着我们走吗?你来济南,不是来挑战高手的?”
她说话又及又快,但称呼间也体现了她对林承瑜的好感。
林承瑜看着她,道:“我来济南,只是见一个人,一面。不问你们去哪?因为我知道你们要去何处。”
为了金四爷的这个女儿,也是煞费苦心,连蝙蝠岛都打算去一遭。
金灵芝伤感道:“也不知姐姐的病,到底有什么办法能治好。”
她对金四爷女儿的病根毫不知情,但知晓原著的林承瑜却能猜到一些,这病要与男子一夜交合,事后传给男子,应该是麻风病,这个落后的古代,也自然没有什么适宜治疗的办法。
这是蝙蝠岛这个销金窝第三次拍卖会。
原随云一年出门的次数向来是有限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在这个岛上,而其余,基本都是林承瑜带他出游,才有机会涉足江湖。
越自卑,越扭曲。
林承瑜已尽最大的努力,可也达不到心理医生的标准,只能抱憾看着原随云犯下过错,但他还是希望他的影响能让原随云不至于偏激到玩弄无辜平民。
一路朝海,中途换了些交通工具,到了海面也已经是半月后了。
想必盗帅那边的剧情早已完成,然后再去沙漠转一圈回来,也就是花上几个月的功夫。
林承瑜对于在沙漠遭罪探险毫无兴趣,而且为了去看看蝙蝠岛的情况,他也没机会去凑那个热闹了。
不过,思忖之下,他还是找了金家的信鸽,给太原无争山庄的老管家送去一封信。
林承瑜去不了沙漠,但还是得找个人去沙漠凑一下这个热闹,在他看来,让妙僧无花活着还有很大的用处。
海上的日子是无趣的,金灵芝便时常撒娇,要林承瑜吹箫给他听,身为无争山庄的少庄主,他自然也是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比起原随云更喜欢的古筝,林承瑜更偏爱能随身携带,触手升温的玉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