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弥师妹?”路明非认出了那个如夏花般灿烂的女孩。
“是滴是滴,在下狮心会会花虾米是也。”夏弥做着鬼脸,嘴角露出一对小虎牙,“路师兄,暑假和楚师兄来我家玩吧,大家一起包饺子,我哥哥可盼着你们来了!”
西装笔挺的伴郎穿过人群,朝路明非微微鞠躬:“路君,祝早日康复。”
“象龟前辈?”路明非睁大了眼睛。
“源君收到恺撒的邀请,昨晚特意从日本赶了过来。”楚子航说。
“我是代替父亲来参加妹妹的毕业典礼的,没想到被加图索君委派了这么艰巨的任务。”源稚生看向楚子航,“原定伴郎是楚君,不巧碰上了路君手术的事,只好勉为其难让我充数了。”
“谁让路君不是伴娘呢,否则楚君一定当仁不让。”源稚女凑到路明非耳边悄声说着,朝苏茜的方向看了一眼,握住他的手,“路君什么时候也到东京来玩吧,我们一起去秋叶原Cosplay。”
“我还想去……横滨的水族馆。”绘梨衣拉住路明非的另一只手,眼神充满期待。
还有兰斯洛特、巴布鲁、古德里安教授……路明非的目光一一扫过那些熟悉的面孔,内心百感交集。
一片混乱之中,新娘登上了高台,将手捧花凌空一挥,大力抛了出去:“小师弟,接着!”
“天呐,师姐!不要这么突然啊!”望着迎面砸下来的玫瑰花束,路明非下意识地接住,接住以后才发现大事不妙。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接到手捧花的那位,下一个就是他步入婚姻的殿堂!”诺诺手持麦克风,如同挥舞一只擂鼓瓮金锤,“楚子航,还不快求婚!”
“诺诺,你是不是搞错了,这是我们的婚礼。”恺撒十分无奈。
“什么你的我的,好事成双,择日不如撞日,就趁今天一起办了吧!”诺诺相当大方。
“对对对!楚师兄快求婚,我们都等着喝喜酒呢!”夏弥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条“楚路王道”的标语,跟绘梨衣一人扯着一端,使劲儿地摇。
“小的们动起来!今晚的头条,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芬格尔不愧是专业的,立刻嗅到了炒作的气味。这边督促着新闻部的小弟们工作,自己也没闲着,混饭的相机在手,一按快门就是高难度的九连拍。
“结婚!结婚!结婚!”众人群情激奋,热血沸腾。
“师兄,现场有点失控,咱们还是撤吧。”路明非窘得要命,准备逃跑。
“今天是2012年6月1号。明非,你记得6月1号是什么日子么?”
“国际儿童节,还有……师兄的生日!”路明非猛地拍向脑门儿,“糟糕,我还没有准备礼物!”
“礼物我已经收到了。你能在今天醒来,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楚子航说着来到路明非面前,从校服口袋里掏出一个蓝绒首饰盒,单膝跪下,“明非,你愿意跟我结为连理么?”
“师兄你怎么可以在公共场合说这么肉麻的话。”路明非捂脸。
“我只是想亲手为你戴上它。”楚子航直视着路明非的双眼,吟诵出神圣的结婚誓词,“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for better,for worse,for richer,for poorer,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to love and to cherish,till death do us part。”
短暂的沉默之后,路明非无声地笑了:“师兄,你刚才有句话说的不对。”
“哪里不对?”楚子航配合地问。
“Till death do us part?”路明非摇了摇头,“As long as we live in each other's heart,even death cannot keep us apart!”
只要我们住在彼此心中,即使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离。那是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海中孤岛上,一位王对骑士许下的诺言。历史的洪流淹没了黄金瞳的痕迹,却无法斩断沉淀在灵魂深处的羁绊。
楚子航缓缓露出一丝笑容,将红宝石戒指戴在路明非的左手无名指上,带着庄严又虔诚的神情,吻上路明非的手背。
教堂中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乐队奏起了《结婚进行曲》。大把大把的花瓣被抛向空中,到处喷射着香槟和彩带。
浅栗色的瞳孔倒影着少年清秀的容颜,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璀璨得像是神话中那条蕴藏了黄金的莱茵河,流淌着穿越时空的思念。
即使昨天很美好,即使明天比今天更糟糕,我依然用希望的勇气,相信着未来。因为我爱人类,因为我是人类。
幸福是一种没有形态的温柔。这个温柔的世界,如此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昨天的评论,总觉得有些读者跟我的理解很有偏差,然而我觉得自己的思想并不难懂……
这篇文章的结局是我早就想好的,为了保证它的合理性,我查阅了很多量子力学的资料。宇宙是多元化的,包括了一切存在和可能存在的事物,由于量子的不确定性,即使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必然发生在某处。当世界不再有龙族,卡塞尔学院就不会成立了吗?路明非、楚子航、夏弥、诺诺…就不会相遇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路明非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全体龙族作为人类出生的机会,那么路明非、夏弥、老唐他们就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他们聚在一起的概率很小,但不为零。
本文从9月18日发表至今经历了整整7个月,前2个月写下来主要靠兴趣,而后5个月已经完完全全是责任在支撑我写下去了。真的太累了,精神疲倦,觉得灵感都被掏空了。我突然有点理解三叔为什么会进精神病院,怕自己的笔跟不上大脑,也怕辜负读者的期待。当然我比起三叔差远了,我没什么写作天赋,还要强迫自己向作家靠拢,最后导致这篇文章带给我的痛苦远大于快乐,至今还在烦躁中挣扎……
在此,特别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是你们的呼声将我一次次拉出绝望的漩涡。我终于完成了当初的许诺,给了它一个完整的结束。不管未来的读者是否喜欢这篇文章,都感谢你们能来阅读,永远爱你们。这个温柔的世界,如此美好。
☆、Chapter 126 后记·十年(上)
“布谷——布谷——”
“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嗷嗷~~”
“睡回笼觉是吧,哦哦哦哦偶爸刚弄死他~~”
“早上好主人,今天的早餐是香蕉牛奶和黄油面包,请问您是要先吃早餐还是先吃我……”
伊利诺伊时间7:30AM,芝加哥远郊的某别墅内准时奏响了闹铃交响曲。闹钟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带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势,轮番轰炸着某只赖床的大熊猫。怎奈这只国宝已然修炼成精,他的耳朵自动开启了屏蔽功能,任家中警铃大作,他依旧睡的怡然自得。直到瓦格纳《莱茵的黄金》那舒缓悠扬的乐曲响起,路明非闭着眼睛从枕头下掏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明非,起床了么?”扬声器中传来低沉如大提琴的嗓音,透着冰山般冷硬的质感。
路明非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露出婴儿般甜美的笑容:“床说它不愿意放开我。”
“那就把它推开吧,今天是星期五,你第一节有课。”楚子航淡淡地陈述着事实,路明非的眼前立刻浮现出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自己把握好时间,别忘了吃早餐。我现在正在去弗吉尼亚州的途中,早上九点有个会,预计你那边下午五点左右可以返回芝加哥,晚上等我。”
“嗯——”路明非发出一个长长的鼻音,把头一蒙,整个人都缩进被子里。几分钟之后,他伸手往旁边摸了摸,冰冰凉凉的没有温度,瞬间没了睡意,直挺挺地坐了起来。赖床这种事,总要有个对象陪着才好玩,自己一个人,睡得再久又有什么乐趣?
路明非洗漱完毕,伸着懒腰踱到厨房。他把手机放在餐桌上,拉开冰箱门,拿了两片面包塞进多士炉里,按下开关。紧接着他又取出一盒牛奶,撕开包装刚要下口,“叮”的一声短信响了:
牛奶不要凉着喝,微波炉中火加热,五分钟。——楚子航
“师兄,你是不是在家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啊?”路明非无奈地笑笑,把牛奶杯倒入玻璃杯,放进微波炉,调至“中火”,定时五分钟。
都说爱情会经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他和楚子航结婚十年,就没有哪一天痛过痒过。楚子航生来就不是个追求刺激的人,而路明非的心脏也不允许他经受过多的刺激,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块儿,能掀起家庭风波才怪。因此外界传言楚子航和路明非是一对模范夫夫,十年如一日,琴瑟调和举案齐眉,殊不知路明非其实是个有脾气的,只可惜就算他偶尔发火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楚子航根本就不会吵架,他只会按部就班地提醒你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起床……精密得像一台永不生锈的机器。
大学毕业后,楚子航凭借在执行部出色的实习表现,进入美国联邦调查局,成为一名忠诚、勇敢、正直的FBI探员。短短几年时间,楚子航迅速晋升为资深探员,在与反联邦法罪犯的斗争中连创十几件丰功伟业,令全球的恐怖组织闻风丧胆。而路明非呢,虽然身为卡塞尔精英的一份子,却对特工这种拉风的职业完全不感冒。他既不想加入海军陆战队,也不想进中央情报局,他的人生理想是找个网络信号好的地方宅起来,过混吃等死逍遥快活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