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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系统,求别再死 完结+番外 (公子尽陌)


歪歪头,龙吐珠不解的看着突然冒出话的陈宫笙,水汪汪的眼睛,呆萌无辜的样子让陈宫笙想起了自己很喜欢却始终没有养成的宠物品种,苏格兰折耳猫。那呆呆的无辜的表情,真心好像,QAQ天然呆萌物什么的好让人HOLO不住啊。
“你,是,妖怪?”淡定的放下作怪的手,很平淡很很无奇的闻到,好似在问今天吃了什么一样简单。
直直的看着陈宫笙的眼睛,里面没有恐惧,没有害怕,只有淡淡的好奇和喜爱,哎哎,桥豆麻袋,喜爱是怎么来的?(陈宫笙:你看到你喜欢的宠物,你不会喜爱么?尤其还是人形的萌物。)龙吐珠纠结矛盾的心一下子平稳了,微微的点点头,默认了自己非人类的事实。
“你,叫什么?”
摇摇头,“没有名字。”龙吐珠是种族的名称,很少有龙眠谷(龙眠谷是龙吐珠花的集聚地,因为灵气充足,里面的龙吐珠花大部分都能开灵智,打开灵智的龙吐珠话基本都能化形而成为龙吐珠花妖。)外的野生龙吐珠能灵智大开,甚至化形的。
“没有名字?怎么会没有名字?”陈宫笙的表情很是惊奇。
“今天,刚化形。”斟酌着,龙吐珠还是吐露了实情。
环顾屋子,书桌上的龙吐珠居然只剩下满是土壤的花盆,原来化形是整个植物一起化形啊,涨见识了,“你,是,龙吐珠?”明明是疑问,却也很是肯定。
点头,龙吐珠少言的嘴里终于吐出了不少字,“今天开花,化形成功,还没有名字。”再次重复自己没有名字,龙吐珠的语气里居然满是委屈。
“已经开花了吗?好可惜,没有看到,”如羽扇的睫毛轻扫,眼帘遮住了失落的眼睛,再抬眸时,已然是一片清明,“你是我和阿萱的花,愿意,和我姓吗?”
有主的妖灵最幸福的事情是被主人赐名,最被其他妖灵嫉妒的是被主人赐予主人之姓,那是妖灵最最至高无上的荣耀啊,因为,这意味着对主人而言,妖灵不再是玩物,而是家人伙伴。
金色的眼眸,是惊喜,是感激,“愿意。”
“暄,从日宣声,姓李而名暄,取叙温郁则寒谷成暄,论严苦则春丛零叶之意,我希望你成为温和良善的人,即使身处寒冷山谷也会因你而温暖的人。”终于到取名字的环节了,话说,这果然是养成媳妇的节奏吧,不然干嘛和自己的妻子同名啊。
“暄!”一瞬间,光亮的金眸暗淡无光。“阿萱”
伸出手,摸摸如同被抛弃的狗狗一样的龙吐珠,现名李暄的脑袋,陈宫笙用温和清朗的声音说道,“看来,你也记得阿萱啊,给你取这个名,不是把你当成阿萱的替代品,只是,希望你也能记得那样爱护你的阿萱,我会,把你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的。”虽然刚出生,但却长得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孩子,噗,自己还真是说得出口啊,感觉自己的三观和下限毁的差不多了。
“一直记得,阿萱,不会忘记。”闭着眼睛享受着陈宫笙抚摸的李暄,该庆幸自己没有看到囧着一张脸的陈宫笙啊。
“还有你记得阿萱,阿萱她,再也不会孤独了吧。”
太阳慢慢西下,淡淡的金红色光芒透过竹屋的缝隙撒在了或坐或半依在床上的两人身上,为他们镀上了一层圣洁的暖意。
这是,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如果能无视,那只能被陈宫笙听到的声音就更完美了。
[笙笙宿主,乃实在太厉害鸟,李暄滴好感度居然一下子就破50%鸟,攻略值也到鸟25%,宿主宿主,奴家果然好崇拜好崇拜乃啊,乃就素杯杯偶心目中滴最高神,阿么么哒。]
杯杯软糯的话从陈宫笙耳里想起,小心的看了看没有任何感觉的李暄,陈宫笙无语无奈的在脑子里爆粗,[你个X给老子闭嘴。](X里为何物,请自由代入。)

☆、第17章 妖怪怕雷的妖怪桑不起

诸城,看似很辉煌雄伟,却只是靠近边塞线的一座小城的名字,但不管再小的地方,不管再偏僻的地方,有特产,就有人气,而诸城就是有很多特产的地方,所以,没有淹没在众多的小城中,而是有了不少的人烟过客。
诸城有着连绵的山脉,山脉上连绵的竹林,本只是一道较为美丽的风景,但聪慧的诸城人应地制宜,用竹的竹笋烹调烧制香气诱人的竹笋炖肉,用竹的叶子酿造入口绵柔后劲却十足的竹叶青酒,更有着竹林的附属产物药用价值其高的竹叶青蛇酿造的药酒,靠近边塞线,却有犹如江南水乡吴侬软语一般的轻绵小调由竹笛吹出。
让小小的诸城迎来了诸多的走南闯北的天下客,入关和出塞的人们都爱停留在诸城,打一壶竹叶青,就着一盆竹笋炖肉,听着一曲竹笛小调,享受粗狂与柔情的混杂。所以,诸城也被很多人称为边塞的江南。
天公不作美,刚刚还是日头高高悬挂的晴天,突然就乌云密布,风声大作,密密的雨水伴着雷声和风声袭来。
城门口,来往的行人急速的躲入城中,寻找一间酒楼坐下,这样的雷雨的天气,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不若进城喝一碗酒,吃一大口肉还能来一曲软绵的小调来的痛快,酒家们习以为常的为客人们端上酒和肉,这样的天气,总是能挽留住更多的客人。
刚刚还人满为患的小城外如今已是空空荡荡,连守卫士兵都躲进了就近的酒楼等待雷雨的结束,城墙上,无人问津的破旧告示缓缓飘落,飘落到一双黑色马靴前,马靴的主人伸出黝黑的手将它拿起,低沉的声音带着显而易见的轻视。
“呵,状元?有趣。”
雷,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大气中的云体之间、云地之间正负电荷互相摩擦产生剧烈的放电,产生高温、使大气急剧膨胀,产生震耳欲聋的巨响。
而闪电是雷雨云体内各部分之间或云体与地面之间,因带电性质不同形成很强的电场的放电现象。
所以,雷电可怕吗?对陈宫笙这种从小被教导这些知识的现代人来说,一点都不可怕,但是,对于愚昧迷信的古人来说,雷电,是老天爷发怒的象征,为了平息老天爷的怒火,古人甚至会以神之名举行祭祀。
咳咳,打住,写这么多,只是为了说明,雷电,真的不可怕,但是,陈宫笙能说么?不能,不说古人能不能听懂,就算听懂,大概也是当陈宫笙发疯了吧,所以,陈宫笙只能无奈无奈再无奈的看着某非人生物卷曲在自己身边,QAQ这是要我当禽兽呢?还是禽兽不如呢?
没错,某名为李暄的非人生物花妖同志,虽然只有小小的法力,但也能来个瞬移开花什么的能力,但,却,害怕,打雷。
因为竹屋不大,陈宫笙本想找村里的乡亲帮忙再搭建一间竹屋的,但刚化形没多久的李暄却不愿意离开陈宫笙身边太远,只好退而求次的在屋子里又搭了一张竹床,而作为硬塞东西的后果,是陈宫笙超级喜爱的摇椅只好可怜的被挪到了屋外享受风吹日晒。
古时候毕竟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和娱乐活动,一般人们都睡得比较早,可怜的爱睡懒觉的陈宫笙,自从来到了这里,每天早睡早起,不是一般的悲惨。
话说,这天,陈宫笙与李暄也早早的入睡,突然大作的雷声,让熟睡的陈宫笙略难受的动了动,怀里,突然出现了毛茸茸的东东。
睁开眼睛,瞥向自己的怀里,入目,是银白色的毛发,胸膛,是一阵一阵微热的鼻息,QAQ,李暄啊李暄,你的能力用在这里,你祖宗造吗?
感觉到怀里微微的颤抖,陈宫笙沙哑着还未醒来的嗓子,“暄儿?你怎么了?”
抬起头,李暄总是空白无波的金色眼眸,难得的泛起了水光,不染而丹的唇委屈的下扬,就好像求主人抚摸的大型犬科动物,就差屁股后面来条摇动的尾巴了,“怕,雷,很怕,和然一起睡。”
被诱惑到了,咽咽口水,陈宫笙眼神晦暗不明的看着似乎毫无自觉诱惑着别人的李暄,抬手摸了摸他绸缎似的长发,“乖,不怕,我会陪着你的。”
湿漉漉的眼睛单纯而专注的看着陈宫笙,“然和暄永远在一起。”
永远?在一起?垂眸,陈宫笙不再看着那天上地下唯有你的眼睛,轻轻的轻得连自己都无法听到,“恩。”
[杯杯,我要知道好感度和攻略值。]
[主角好感度80%,攻略值80%。笙笙宿主,乃果然素奴家心底滴神啊,乃实在素太厉害鸟,奴家崇拜乃。还有还有哦,宿主,乃可以去诸城晃哒晃哒,会有惊喜哟,大大滴惊喜。]
[惊喜?]
自从上一次雷天的同床共眠以后,李暄彻底霸占了陈宫笙的床,抛弃了自己的,一旦陈宫笙让他自己去睡,他就用那天学会的湿漉漉,蠢萌蠢萌的眼睛看着陈宫笙,直看得陈宫笙无奈同意。
QAQ这是学坏的节奏啊,(╯‵□′)╯︵┻━┻这样子还能不能愉快的攻略了啊。
这天,刚刚结束私塾的课程,陈宫笙招呼着一直隐身跟在自己身边的李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路上,不时有劳作的村民热情的招呼着陈宫笙。
走到半路上,偏僻的小路已经看不到村民,隐身着的李暄终于光明正大的出现。
依然是那一身纯白带绛红色蔓藤花纹的宽袖长袍,腰间别着的翠绿盘龙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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